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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管校聘方案表决签字表
为了加强县市级人民政府与所辖学校之间的管理与合作,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制定出以下县管校聘方案,并进行表决签字。
1. 学校管理人员的聘任将逐步实行县管校聘的方式,即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聘任学校管理人员。
2. 学校管理人员的聘用工作,应当公开、公正、透明。每年6月份之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应当对学校管理人员的职位岗位和聘用条件进行公布,同时公开招聘和选拔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和管理经验优秀的优秀人才。
3. 除了公开招聘和选拔过程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还可以通过人才市场、网络、猎头等媒介寻找适合的人才。招聘和选拔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聘用公告中的规定,不得有任何身份、民族、性别、年龄、地域、宗教信仰等歧视性要求。
4. 学校可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提出聘用需求,但需要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需求真实合理,符合学校发展方向和办学目标;(2)条件明确,明确人员需求、薪酬和劳动合同期限;(3)聘用资格合法,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聘用条件。
5. 学校管理人员聘用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不得无限期就任职位。考核合格的,可以聘用两次或以上,每次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6. 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后,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前管理人员总数的20%,并应当实行推进分档管理制度,将管理人员按不同分档分类进行管理,实现分类考核、分类服务、分类管理。
7. 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后,应当按照总部人员的真实工资水平收取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招聘岗位的平均工资水平。
8. 学校管理人员聘用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省市、县的规定和政策,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的,将有可能影响其今后的职业生涯,有的会退出人才市场,应当加强学校管理人员的道德约束,提高管理人员自律意识。
以上是制定出的县管校聘方案,现进行表决签字。
表决结果:
通过签字同意方案:(共10人)
1.(签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签字)县教育局局长
3.(签字)县教育局委员会书记
4.(签字)县教育局教学处处长
5.(签字)县教育局职业教育处处长
6.(签字)县直属学校校长代表(3人)
7.(签字)市直属学校校长代表(2人)
反对签字人数:0
弃权签字人数:0
表决通过,本份县管校聘方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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