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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洲复建房周边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海珠区财政局基建项目2008年第0270号文批准,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 现决定对官洲复建房周边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官洲复建房周边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020-8441273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3808810402
三、建设地点:海珠区官洲复建房周边地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官洲复建房周边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是对海珠区官洲复建房周边地区进行市政道路、排水改造、土建施工等工程,总投资约250万元。
五、总投资:约250万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7 月 23 日——2008年 7月 24 日
上午:9:30 —— 11:30 下午:14:00 ——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的项其中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符合《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②根据《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四条规定,拟担任本工程的负责人必须是叁级资质的项目经理,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6年7月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总部及其各分部或市属各县级市、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业绩详细情况表);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7月 24 日前 叁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工程的质量、安全及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7月 24 日前叁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1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方式一(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日 期: 二〇〇八年六月 日
部分文献资料来源于网络,仅供个人参考试阅,版权归原作者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官洲复建房周边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只限于《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中规定的情形才需提供)
原件备查
8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两项其中之一:
9.1
拟委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或符合《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建造师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或按照《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文)第二条规定或《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备案承诺书
原件备查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9.2
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包括有效年审页)复印件
原件备查
项目经理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备查
业绩详细情况表
原件
11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条第7、8、9、10、11、12、13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12
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原件
13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注:1、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2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业 绩 详 细 情 况 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业 主 名 称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1
2
3
…
备注:1、投标单位需保证上述提交的业绩情况材料是真实的,否则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2、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按照原格式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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