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政教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教处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其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安全,规范其教育教学行为和职业道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考核对象
政教处教师。
三、考核内容
1、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考试成绩等。
2、教育教学安全工作情况,包括学生出勤情况、学生紧急情况处理等。
3、行为举止情况,包括言语、动作等方面。
4、职业道德方面,包括教师职业精神、教师的社会责任、教师的道德操守、教师个人品德等。
四、考核方式
1、问卷调查:采用对政教处教师进行匿名化问卷进行调查,获得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安全工作情况、行为举止情况、职业道德方面的信息数据。
2、个人访谈:结合问卷调查结果,对部分教师进行个人访谈,了解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的具体情况。
3、课堂观察:对政教处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观察,以保证其教学品质。
五、考核结果处理
1、成绩登记:将考核结果进行成绩登记,公布在学校通报中,以示公正。
2、分析评估:分析教师在考核中表现出的强项和短板,制定相关对策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3、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优秀的政教处教师予以表彰,对考核成绩不理想的教师予以处理,如进行再教育等。
六、保证措施
1、专业组织的支持:由学校党委组织相应的教务教育专业委员会(或组建政教处业务专家、师资专家组)运用专业标准、“四位一体”工作考核等方式,切实提升政教处教师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2、师资培训的支持:为政教处教师提供相关的职业道德和教学教育工作的培训机会,提高其职业素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同伴评价的支持:鼓励学校内部同行评价,促进政教处教师相互帮助、相互促进,提高教学教育工作的水平。
七、总结
政教处教师作为中小学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不仅是提升教学质量,更是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安全、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更是中小学的稳步发展的基石。本工作方案的制定将对于提高政教处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及神职责任发挥积极的推动和作用,获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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