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租赁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出租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房屋有关事宜,到达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 总面积 租赁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届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就租金原则等内容重新商议后,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甲方假如未在上述期限内收到该书面申请,乙方丧失优先承租权,甲方可以进行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条 租金的支付方式
1、 房屋租金 元/㎡/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
2、装修期约定,甲方同意在 月 日至 月 日为乙方所租标的物改造和装修时间( 个月),此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但乙方必须承担装修期间发生的有关责任和一切费用。
3、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其方式是:乙方签订本协议步,一次性支付第一种季度的租金。从第二季度开始,乙方提前1星期支付下一种季度的租金。乙方须按期交纳当期的租金,如若逾期未交,甲方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承租不够一种月的按该月的天数比例交纳)。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日视单方面终止协议,自愿放弃自己所有的权利,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另行出租,无需告知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其他款项概不返还,甲方无需予以乙方任何赔偿。乙方只能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时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据(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4、租金递增方式: 前三年不递增, 第四年 月递增5%,租金为 元/㎡,每月 元,第八年2024年 月递增5%,租金为 元/㎡,每月 元。
5、收取房屋租金的银行帐号
姓名(或企业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满,甲方应自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全额免息退还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乙方租赁甲方物业的完好,协议满期或经甲乙双方同意解约,乙方必须在五天内将场地装修部分完整地移交给甲方,如有损坏和违规建筑,乙方应负责修补恢复原状(乙方交给甲方审核的装修方案除外,使用来装去留的原则,不必乙方恢复原状和赔偿。)甲方验收无误后,即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回给乙方,如有损坏并且未修补完好,甲方将从租赁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应赔偿的金额,假如保证金局限性应赔之数,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赔款的权利。
2、乙方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扣除一定金额的滞纳金。如保证金局限性应赔之数,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赔款的权利。
3、若乙方提前无端解除协议,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有关费用的交纳措施
1、水电费: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企业按表交纳。(附物业收费原则)
2、电话费、燃气费、宽带费、有线电视房费、城管费等有关费用,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每月准时交纳其费用。
第六条 国家税费的交纳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交纳的租金所有是甲方的税后收入,所有波及交纳租赁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和处理,与甲方无关。
2、水、电、物业费由物业企业开具正规发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是该物业唯一业主,享有业主的权利并承担对应的义务。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中途中断协议、变化承租期限和提高租金。
2、 甲方不得中途提出解约,如遇特殊状况应提前2个月告知乙方,解约时赔偿乙方因甲方提前解约导致的损失,包括退还乙方剩余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及装修折旧费。
3、逾期不缴纳租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采用停电停水,扣留乙方财物等措施,追缴乙方拖欠的费用及滞纳金。租赁期内,甲方有检查乙方所承租的房产使用状况的权利,乙方使用过程中导致房产设施或公共设施的损失,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4、甲方同意将房屋交由乙方使用并按乙方统一原则设计和装修。乙方在进场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产的供电源、供水源及其他公共设施的使用状况和有关资料。乙方因行业需求设计房产的水、电、空调接驳、更改、增容或移动时,乙方自行负责工程与费用。甲方应派专职人员与乙方配合,以便乙方尽快完毕施工;乙方按工程规定在安全合理的范围内改造,改造的工程由乙方维护,在改造期间或有效期间因乙方工程的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导致的损失或影响,由乙方自行负责。
5、甲方负责该商铺主体构造、屋顶防水、主电源、主水源、房屋下水管道等基础设施的维修。但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因甲方债权债务问题等原因导致乙方长时间停业,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停业、停工导致的实际损失并有权规定解约。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本协议规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房产区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乙方经营餐饮业,必须保证出品的安全性,如乙方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客户在乙方经营区域和乙方经营辐射区内的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餐饮服务环境保护设备必须通过安装检测。
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负责乙方租赁区及经营辐射区内的房产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的完好,防止非正常的损坏(正常损耗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妥,导致甲方的房产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并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房产进行设计和装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需变化房屋建筑构造,应提前将设计图纸和更改方案报甲方工程部审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产内寄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也不得将有毒或爆炸物带入房产区域内;不得销售任何有害食品或制造任何不安全的原因,如因此导致的影响和责任,由乙方负全责。乙方租赁经营期内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乙方自行负责对自己房产经营中产生的售后服务与有关责任。
5、乙方以租赁方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诉讼等,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无权并不得将租赁场地向其他任何机构、单位或个人作抵押、担保等,否则甲方可终止协议并收回场地另行处理,同步乙方对场地的处置在法律上不具法律效力。
6、乙方准时交纳租金及有关费用(水费、电费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交纳租金及有关费用;
7、协议签订后,中途不容许将房屋退还甲方,否则押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房屋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转让房屋,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三方协商后重新和湖南天同泰和商业筹划管理有限企业签订新的租赁协议。
8、乙方应明确自身经营特点,保证自身经营符合消防、环境保护、文化等政府部门的规定和政策,甲方租赁给乙方后,如因乙方不符合政策法规,导致项目无法经营,其协议双方的损失所有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
1、 协议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约,将到期终止。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协议。
3、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定等不可抗力的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在下列状况之一,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协议,收回房产及房产内乙方遗留物资,可将此房产重新出租,并规定乙方赔偿其损失: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持续达60天以上;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变化所租房产用途;
(3)乙方运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违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
(4)无合法理由,乙方持续停业达三十天以上;
甲方根据上述状况提前终止协议步,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在五天内搬离并按协议约定规定交回房产,租金准时结算,履约保证金不退,逾期乙方不搬离,则视乙方放弃一切权利,房产内物品甲方有权处置,甲方保留追诉其违约的权利,甲方亦可选择不终止协议,但甲方仍有权规定乙方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房屋装修采用“来装去丢”的原则,乙方在协议结束时,应保证原装饰、装修可正常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破坏,同步甲方保留规定乙方恢复房屋原状的权利和追究损失赔偿的权利。
2、甲方交付房屋给承租方时应保证租赁房屋自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在可以正常使用状态。
3、房屋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3 日内向对方书面主张。
4、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或协议终止时,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的交还甲方,乙方在装修时如有违规改造租赁期满后应恢复为合规状态,否则甲方会代为恢复,所需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所拖欠租金的千分之二滞纳金;
2、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本协议提前终止而受到的一切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
3、除上述各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告知七日内予以改正,逾期未能改正,另一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交由当地仲裁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2本协议附件和附加阐明为本协议的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条款,以附件和附加阐明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并交纳服务保证金后生效。
第十四条 附件
1、甲乙双方证件的复印件。
2、若乙方是股份制合作经营者,乙方必须提供合作经营协议书及其他有关文献。
3、商品房房产证复印件。
4、房屋产权人或者开发商给甲方的委托协议。
附加阐明:
1、因乙方有寒暑假,在缴纳房租时,若遇寒暑假如需推迟履约则需提前知会甲方。(如下时间段除外:每年2月份是寒假,8月份是暑假。)
2、在协议期间,如甲方将经营管理权或产权转移给第三方,需提前一种月告知乙方,该第三方即成为当然甲方,享有本协议中甲方的权利,履行本协议中甲方的义务。
3、外墙招牌位面积按甲方统一原则(见附件)。
4、如房屋外墙漏水、本房屋主体水管漏水等,甲方因尽快处理,以免乙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如15天未能处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规定甲方赔偿一切损失。如因漏水导致第三方的损失,乙方可免责,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得中途提出解约,如遇特殊状况应提前2个月告知乙方,解约时赔偿乙方因甲方提前解约导致的损失,其中包括乙方装修费用三十万以及包括退还乙方剩余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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