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建筑安装企业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
协议编号:原施合()003号
工 程 名 称: 24m、32m整孔预制箱梁
工 程 地 点:山西省原平市中铁25局梁场
工 程 承 包 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企业
劳 务 分 包 方:衡东湘恒东建劳务有限企业
6月20日
工程承包方(如下简称甲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企业
(原平制梁场)
劳务分包方(如下简称乙方):衡东湘恒东建劳务有限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通过友好协商,双方就预制箱梁的劳务分包事项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劳务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站前1标24m、32m整孔预制箱梁
工程地点:山西省原平市中铁25局制梁场
劳务分包范围及内容:24m、32m整孔预制箱梁573孔 (含钢筋工程、预制箱梁混凝土工程、橡胶抽拨管工程、模板工程等)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 工期
动工日期:6月20日
竣工日期:12月31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544天
第三条 质量原则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协议有关质量的约定以及符合《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原则》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原则》等质量原则,本工程必须到达质量评比 合格 原则。
第四条 劳务承包方式
4.1劳务分包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综合单价详见附件一《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一览表》,综合单价中已包括完毕有关工程支付细目的重要工序及一切辅助工序所需的所有工费和管理费(营业税、城建维护税和教肓附加除外)。甲方除按协议约定的支付项目及实际完毕承认的工程数量支付劳务费用外,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2由甲方安排的计时工工价为技术工86元/工日;辅助工(食堂、巡守、清洁)70元/工日(含管理费),工时数量需经甲方施工员签派工单,施工部部长复核、主管副经理审批才有效。
4.3劳务承包工程数量
劳务承包工程数量详见附件一《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一览表》,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必须是在施工设计图及同意的变更设计图范围内的实际完毕数量。
第五条 劳务酬劳
按劳务分包范围及内容包括一般医药费、必备的工具购置等管理费用
人民币金额¥:32m箱梁 47942元/孔;24m箱梁38209 元/孔(含管理费)
最终止算劳务酬劳为各分项施工设计图及同意的变更设计图范围内的实际完毕数量乘以协议约定的综合单价相加之和。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6.1甲方
6.1.1甲方成立现场管理机构即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企业原平制梁场项目经理部全面履行分包协议,组织实行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项目负责人: 曾湘澜 项目总工程师: 韩义
6.1.2处理施工用地,协助乙方处理施工用水源、电源;免费提供劳务工住房食堂照明生活水源铁床等生活设施.
6.1.3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实行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的,按协议约定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或半成品;
6.1.4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络,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1.5监督乙方劳务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质量创优,保证工程作业现场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6.1.6负责对乙方进行计量及支付酬劳;
6.1.7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搜集,并进行审核和整顿,负责组织交工验收,并向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报送。
6.2乙方义务
6.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协议。
项目负责人为: 汤爱华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李和平
6.2.2按甲方规定提供符合施工规定技术纯熟具有对应资格证书的劳务人员及对应施工机具、设备(详见附件三、四《乙方进场重要技术人员表》《乙方进场机具、设备一览表》。于本协议签订后 3 日内所有抵达施工现场。假如乙方上述人员和施工机具设备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拾万元 违约金;
6.2.3进场后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向甲方报送所有劳务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进、住施工现场,违者接受甲方视情节予以的惩罚;
6.2.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规定,每天必须完毕甲方安排的箱梁生产任务;乙方必须完毕甲方下达的周、月度、季度、年度施工计划,若不能完毕生产计划,属于乙方责任,甲方将予以乙方经济惩罚。同步,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或结点工期规定的提交阶段或结点施工计划及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口或半成品申请计划。
6.2.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具有对应资格证书的技术纯熟的人员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到达约定的原则,保证工期准时兑现。
6.2.6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工法、操作规程等劳务培训,认真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和设计规定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及其甲方委派人员的检查、检查,并严格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规定施工。做好与参与本建设项目其他各专业部分、分项其他施工队伍的配合工作;
6.2.7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原则化工地规定设置标牌,统一服装,搞好劳务工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并保证饮食卫生,杜绝集体饮食中毒事故发生,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2.8及时配合甲方办理月份劳务费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准时提交完整的原始资料及报表,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6.2.9在工程未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对已竣工程的保护工作,若有损坏,应自费予以修复。
6.2.10乙方须自行完毕本协议规定的劳务内容,严禁将所承包的劳务内容进行转让;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不得倒卖或挪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加倍惩罚,从劳务费中扣除。
6.2.11遵守执行甲方为加强施工管理统一制定的管理制度及措施,遵守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维护甲方的信誉,配合甲方搞好业主组织的质量信誉评价检查评比。假如出现聚众闹事等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发包人形象的行为,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甲方视情节予以的惩罚。
6.2.12 必须按劳动法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缴纳“三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6.2.13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由于乙方的工作不负责或疏忽而导致施工的返工及材料挥霍,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及全额赔偿材料费用,并受到甲方的惩罚,每次为¥元
第七条 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
7.1工程质量应到达协议中约定的原则。
7.2 乙方应遵守甲方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质量原则组织施工,施工中乙方每进入下一道工序必需进行工程(隐蔽工程)质量自检后书面报甲方,经监理、甲方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对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或未到达协议约定质量原则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7.3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原则组织施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
7.4乙方在提供本协议约定劳务时应为其劳务人员办理人身伤害保险及各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5在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应及时汇报甲方,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因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其导致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费用在劳务费中扣除。
7.6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为保证施工现场乙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步,须向甲方交纳 壹拾万元 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若无安全事故发生,甲方退回 壹拾万元 风险保证金给乙方。
7.7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步,须向甲方交纳 壹拾万元 质量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若无质量事故发生,甲方退回 壹拾万元 质量保证金给乙方。
7.8 文明施工方面,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8.1甲方供应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机械设备)品种及单价表》,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计划,甲方项目部根据乙方计划、工程进度向乙方供应,材料经双方点验签证后,按甲方指定地点和措施堆放,并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从领料点到现场的运杂费已含在劳务承包单价里。
8.2对于甲方所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按与甲方约定的总量或消耗量原则承包,对由于乙方的原因造面的材料超耗部分,甲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8.3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材料、机具设备等,必须另行签订租凭协议,租凭等费用在每月劳务费中扣除。
8.4乙方必须认真执行项目部“逐日材料消耗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
8.5乙方须按劳动保护规定,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安质部门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无劳动保护用品配置,发现一次将按梁场规章制度予以惩罚。
8.3凡在制梁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小型简易工具,由乙方自备。
第九条 劳务酬劳、及其验工计价与支付
9.1本工程劳务酬劳实行按月验工计价、年度清算、竣工末次计价的措施结算付款。
9.2乙方每月 20日上报验工计价资料,其实际完毕数量必须以甲方项目总工程师、施工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共同核算签字为准,验工计价表必须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预算负责人、企业成本部共同核算签字的金额为准。
9.3 项目部财务部门凭正式有效的验工计价资料,进行劳务酬劳支付,其合计支付劳务酬劳不得超过劳务酬劳总价的95%。
9.4当业主资金不到位时,甲方按同比例予以拨付劳务酬劳,乙方自愿保证正常的施工生产和承担对应的经济风险。
9.5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乙方每月按劳务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号编制《工资支付单》报送甲方,由甲方财务部门按乙方编制的《工资支付单》凭个人签字后直接支付到劳务人员个人手中。
9.6所有工作完毕,乙方必须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工程承包人承认,待工程竣工通过建设单位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的劳务酬劳。
9.7因甲方原因每月持续停工在三天(含三天)内或箱梁产量不小于等于10孔时,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为属正常状况,不考虑进行赔偿;当超过三天时或每月箱梁产量不不小于10孔时,甲方按50元/天.人予以乙方生活赔偿。
第十条 协议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10.2施工中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乙方乐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风险:
10.2.1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10.2.2受业主、监理或质监部门通报批评者;
10.2.3私自转包或再分包工程;
10.2.4持续10天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任务;
10.2.5不服从甲方管理,与地方发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恶劣行为;
10.2.6不兑现协议条款和不守信用的状况。
10.3协议解除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清退出场,同步应妥善做好已竣工程和剩余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不得发生任何刑事治安案件。乙方在接到甲方终止协议告知之日起三天内盘点结算完毕,七天内必须将人员、自带机具设备撤离现场,否则甲方可采用强制性措施进行清场,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治安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含自理队伍和设备机具退场费用,并将已竣工程未计价部分作为乙方违约金额进行惩罚)。
10.4违约责任
10.4.1甲方:
10.4.1.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未能按协议工期完毕,工期予以顺延。
10.4.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动工日期动工,且未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同意延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4000 元的违约金。
10.4.3. 乙方的生产要素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到达甲方规定期,甲方有权终止合
10.4.4乙方提供劳务所完毕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第三条的质量规定期,必须返工直至符合原则;乙方拒不返工或返工后仍达不到原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0.4.5乙方提供劳务所完毕的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交付, 按¥4000元/天偿付逾期违约金。
10.4.6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在工地,如发现未请假私自离动工地,或请假超时,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
10.4.7本协议其他条款已经有约定的,对应条款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
11.1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6月 20日
协议签订地点:山西省原平市王家庄乡中铁25局制梁场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除有关缺陷责任外,甲乙方履行协议所有义务,劳动酬劳结算支付所有款项完毕,本协议即告终止
11.3在履行协议步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11.4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11.5本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一览表》
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机械设备)品种及单价表》
附件三:《乙方进场重要技术人员表》
附件四:《乙方进场机具、设备一览表》
11.6、补充条款
乙方根据甲方工程进度实际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进退场;甲方承担进退场费用¥600元/次.人(来回),人数以实际进场人数计算,乙方按实际到场人数提供交通费票据。
11.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预制梁场劳务分包协议内容简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预制钢筋混凝土箱梁施工及预制梁场建设。
2、工程范围:XX制梁场内。
3、工作内容:模板清理、修整、保养、立、拆、脱模、场内运送,梁体预埋件安设,砼浇注、振捣、抹面,预留孔道预埋件的安拆,顶板外露钢筋的防锈处理,蒸汽养护,养生,梁体修补,砼试件制作、运送、养护;钢筋到场后的卸料、堆码、覆盖保管、梁场内运送,钢筋下料、制作,半成品钢筋运送到绑扎区域,钢筋定位绑扎,PVC管(加工)和波纹管(抽拔棒)的运送、定位安装、拆除,砼垫块、泄水管、预埋件定位安装,钢筋吊装、入模拼装,制作、维护钢筋绑扎胎具和吊架;预应力钢铰线到场后的卸料、堆码、覆盖保管,钢丝或钢绞线下料、编束、穿束、安装锚具、张拉、切割、孔道压浆、砼凿毛、封端(锚),张拉操作平台搭拆,张拉设备检测标定;反力架的装拆;预制梁起顶、移梁、驾驶移梁台车等完毕预制箱梁所需的所有工序和施工存、制台座的所有工序。各工序项目及工作内容详见附表1《劳务分包单价表》。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