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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s4****5z 文档编号:9332894 上传时间:2025-03-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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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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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治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瓦斯治理,杜绝瓦斯事故,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装备和使用规定如下: 一、所有配带便携式报警仪人员必须到安通科值班室领取。 二、领取仪器时认真检查,保证灵敏可靠、精度准确,否那么不得携带入井。 三、通风员、瓦检员、工程技术人员、电工,班组长等都必须携带。?? 四、发放使用前,要细心查看零点是否准确,数显是否正常,电源指示灯是否有亮,电压是否充足,外壳有无破损等。觉察缺点不准发放。 五、仪器携带使用中,严禁随意拆开仪器,更不准取下过滤器和催化元件,以免发生失爆。 六、仪器在使用中,严禁撞击,压挤,留意节约用电。严禁旋动电位器,严禁任意改变机内程序。 七、对仪器的零点、测试精度和报警点,每半月定期调校一次,合理进展充放电,以保仪器的正常工作。 八、及时清洗仪器外壳(只准用刷子)和通风罩部分等,确保气路的畅通和仪器的清洁美观。 九、觉察仪器的工作电压低于3.6V时,禁止发放,并及时充电。 十、对每台仪器的正常使用、调校、缺点处理等情况,做好台账记录。觉察仪器损坏,及时向值班汇报,并追查责任。 十一、所有仪器必须编号并按牌号领取,出班后及时交回通风科充电。 十二、仪器携带入井如有遗失、损坏,一经觉察,必须严肃处理,并处以一至三倍以上罚款。 十三、觉察未按规定配带便携仪入井人员,必须严肃处理,并处以每人50元/次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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