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运营单位(二级单位)平安责任人的平安职责 平安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对本单位的平安消费负总的责任; 在组织治理本单位消费过程中,详细贯彻执行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令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实在贯彻平安消费的五同时“,对本单位员工在消费中的平安健康负全面责任; 在消费、施工作业前,制定贯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平安措施,同时将工程施工开工前平安报告表报平安消费治理部门,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经常检查消费设备、工具和平安设备,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消费设备的平安防护装置完好有效方可投入使用,觉察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顿作业,撤出人员; 经常向员工进展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平安知识、操作技术的教育,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新工人上岗前三级平安教育制度;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法定代表人(院长),同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缘故和制定改良措施,并报平安消费治理部门备案; 召开平安消费例会,对所提出的征询题应及时处理,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本单位平安活动,支持平安员的工作; 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