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队委选举方案
一、选拔对象
大队委选举的对象是在大队工作中表现出色、思想稳定、纪律严明、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亲和力和较强的领导能力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协调、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
(三)能够充分体现学生自治,以引导、协助、服务为宗旨,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工作。
(四)身心健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选举程序
(一)征求意见环节——团支部向全体团员征求大队委员推荐人选,要求,推荐人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领导能力。推荐人选人数不少于1.5倍的需要当选的大队委员名额。
(二)考察筛选环节——团单位委员会根据推荐人的情况,对其进行筛选,筛选出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的候选人。
(三)初选公示环节——团单位委员会出具备选人姓名、照片等材料,向团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团员有权对候选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进入决选名单环节——经过仔细分析候选人的能力特长和思想品德,团单位委员会按照大队委员人数的1.2倍提出决选名单。
(五)决选环节——由符合条件的团员在现场进行自我陈述,团单位委员会以及全体团员进行评议和投票,最终选出适合大队委员的人员。
四、选拔考核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使用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和筛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书面材料,如个人履历、自荐信等。
(二)现场演说,在团员面前进行现场演说,以体现其口头表达与组织协调能力。
(三)模拟面试。此项可以让团员真切感受到其工作方式,并考察其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等。
(四)个人实际工作表现。
(五)综合考核。结合书面材料、现场演说、模拟面试以及个人实际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选拔工作要充分发扬群众、民主原则,注重人才的发掘和培养,确保选出的大队委员是优胜劣汰的结果。
(二)选拔过程中,考察的重点应该是其思想品德、领导才能和组织协调能力,严格按照纪律和规则进行选拔。
(三)选拔工作要主动联系基层,向基层积极征求意见,真正体现群众的意志。同时要同其他组织进行联系、协调,共同发挥好团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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