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维修电工平安规定
1.严格恪守瑞土公司治理制度、其它平安消费制度和消防制度;严禁治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2.从事电气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维修电工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电器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备进展检查维护,觉察征询题或其它用电平安隐患时必须及时消除;对暴露在野外的电气设备、设备要及时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4.厂区内的污水泵都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以防止发生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5.严禁在雷雨天气进展户外电气作业。
6.但凡临时照明用电,都必须使用36V平安电压;厂区内的各个平安电源必须保证完好。
7.维修电工检修电器设备时,值班电工要进展登记完工后要作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8.低压设备上必须带电工作时,要通过主管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好平安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或板上操作。相邻两相带电部份和接地金属部分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卷尺、等导电工具进展工作。
9.带电装卸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
10.熔断器的额定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的额定容量相匹配;严禁用铜、铝线来代替熔断器的熔体。
11.电器和线路撤除后,在可能来电的地点必须用绝缘材料包扎好。
12.安装电气设备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标准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13.安装电灯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螺口灯头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的方法作为用电器具的电源。
14.严禁将手持电开工具的保护接零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使用,手持电开工具必须使用单相三孔、带有接零保护或接地保护的插座。
15.检修完毕时必须清点所有工具、零件,以防遗留在设备中造成事故。
16.各变、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柜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或阻碍电器设备平安运转及操作的各类物件。
17.严禁在各变、配电室内做与电气工作无关的事情;各变、配电室、变压器室内的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摆放在便于灭火的地点。
18.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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