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集贸市场火灾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doc

上传人:s4****5z 文档编号:9332205 上传时间:2025-03-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集贸市场火灾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本文档共1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集贸市场火灾事故的平安处置规定 (一)侦察 进入火场侦察火情,必须以小组(不少于3人)为单位成梯队进展,穿着好个人防护装备、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同时要有喷雾或开花水枪进展掩护。 (二)处置 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平安员,支队平安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平安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平安,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平安要求的,严禁进入。 2、大风天气里,在下风向必须设置第二道防线,时刻留意防止人员被大火包围。 3、灭火之前必须采取断电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4、火场情况不明,要以门窗为依托施行外攻,禁止战斗人员冒险进入。 5、战斗员要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做掩护设置水枪阵地,必要时利用重型机械设备、防护盾牌充当水枪手的挪动掩体。用直流水冲击试探,在确保没有坍塌的情况下,方可进入处置,防止构筑物及堆垛坍塌伤人。 6、对受火势烧炼的大跨度钢构造,要设置水枪或水炮冷却,防止倒塌伤人。 7、对进出内部作业人员进展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示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犯处置程序的行动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观察火势和堆垛变化情况,如出现火势突变或堆垛倒塌、坍塌前兆,要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