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一、协议背景
本协议是由甲方(收购方)与乙方(出售方)就乙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协商达成的协议。
二、股权转让条款
1. 转让价格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X万元整。
2. 股权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方式为一次性转让,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股权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甲方确认无误后,完成股权转让,将相应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3. 转让前的审查与保证
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真实有效,并具有转让办理的合法性。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所持有股权的确权证明、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与法定代表人、董事和高管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用于审查。
4. 附条件的安全保障
甲方同意,乙方在股权转让后XXX个月内,若其所转让的股权因其原因而发生本协议所约定区别于正常经营风险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相应的赔偿款项。
5. 承诺和保证
1. 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受任何限制,不存在任何处分、限制、保证、担保、公私合营、非公有化、征收或其他权利控制协议的情形。
2. 乙方保证其不对第三方做出任何关于可能影响本协议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售相同的股权或采取其他可能影响该股权转让的行为。
3. 乙方保证上述所提供的文件与资料真实无误,并承担因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而导致的任何损失。
6. 股权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股权转让后即放弃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所有权及其所带来的权利、利益和风险,同时,乙方不再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享有股利和决策权。
2. 甲方在完成股权交割后即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其所持股份的股权和相应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
三、协议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如由于任何原因无法履行时,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四、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生效,并经上市公司认可之后方可生效。在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经合法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让与、赠与其股权。若需变更本协议,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五、附则
1. 本协议各方均承认,本协议构成各方之间就乙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的全部协议,取代各方之间有关股权的一切前期协议、谈判、方案和承诺,并在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2. 本协议的所有文件、任何通知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且应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发出。以手递送的信件,应在邮戳上注明发件人名称。以邮寄形式发送的信件,在三(3)个工作日内被送达。
3. 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解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六、协议签署
甲方(收购方)签章:
乙方(出售方)签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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