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碎石购销合同协议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销售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购买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就销售碎石达成一致意见,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执行本合同:第一条 产品规格和数量1.1 产品名称:碎石1.2 产品规格:详见附件一1.3 产品数量:详见附件一1.4 交货地点:详见附件一第二条 产品价格和结算方式2.1 产品单价:详见附件一2.2 总价款: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为详见附件一所示金额。2.3 结算方式:乙方应在货物交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第三条 交货期限3.1 乙方应在与乙方
2、签订本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承诺的交货日期。3.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交货期限要求及时安排生产和供货。第四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4.1 甲方应按要求按时将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4.2 乙方应在产品交付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确认产品质量完好无损。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时交付产品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总价款的10%。5.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款项,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总价款的10%。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了解到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双方应对此保密并防止
3、泄露。6.2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涉及的信息进行共享,但应在获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公开或泄露。第七条 不可抗力7.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或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时,双方应免予承担责任。7.2 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地努力以减小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的影响。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8.2 若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9.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日期开始执行。9.2 本合同的补充与修改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第十条 附则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 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