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公共卫生科申请办理公共卫生监测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有关手续
申请人在公共卫生科领取体检表,并体检完所有项目
签订《委托书》,委托开展公共卫生监测
公共卫生科在4个工作日内出具体检结果。体检项目全部完成4个工作日后,体检人到公共卫生科培训室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公共卫生科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委托单位的现场监测和采样工作,并告知领取报告时间和地点;所采样品当天送检验科
检验科收取样品后,餐具、公共卫生用具、末梢水等样品在5个工作日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报告书。水源水15个工作日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
不予出具《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告知体检人复检
体检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国家规定
体检人按告知时间到办证服务大厅领取《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公共卫生科领取检验报告书,2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报告,申请人按告知时间领取监测检验评价报告书
申请人向卫生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卫生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人员审查申请内容
当即告知不予受理或上报市卫生局
不属于
受理范围
属于受理范围
需补充材料的,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
书面通知申请人办理申请事项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注意事项并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
当即或5个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理由和权利
1 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合法、完整、规范、齐全
当即或5个工作日内
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录入微机
2个工作日内
将全部申请资料转相关监督科室
相关监督科室在5个工作日内现场审查验收,填写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及相关审查资料送回许可受理窗口
符合法定条件 2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法定条件
监督员当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理由和权利
报市卫生局审批
5个工作日内
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制作卫生许可证件
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卫生许可证件
卫生许可证办结制度
1.自受理公共卫生监测之日起,公共卫生科要在9个工作日内出具公共卫生监测评价报告。自体检项目全部完成之日起,公共卫生科要在4个工作日内出具体检结果。
2.卫生许可受理窗口暂定在新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管理科;
3.自受理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4.相关科室或工作人员不遵守以上规定,将实行责任追究:
(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出现一次,由主管领导对直接责任人口头警告,并罚款100元;出现两次,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一年之内出现三次,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待岗半年处理,停发工资。
(2)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影响的,出现一次,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出现两次,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待岗半年处理,停发工资。
(3)因科室管理不严,在本科室连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一年发现两次的,由主管领导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出现三次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