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巴楚县草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监 理 投 标 文 件
(合同编号:BC2005-SK-02)
水 利 部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乌鲁木齐
14
目 录
1 投标报价书 1
1.1投标报价书 2
1.2授权委托书 4
2 监理大纲 5
2.1监理规划大纲 6
2.1.1建设项目概况 6
2.1.2监理工作的目标 8
2.1.3监理服务期限和范围 8
2.1.4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12
2.1.5 监理工程师工作制度: 20
2.1.6监理措施 26
2.1.7监理酬金 49
2.1.8发包人需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9
2.1.9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合理化建议 50
3 监理企业证明资料 51
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2
3.2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 53
3.2.1新疆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54
3.3企业运行状况及管理质量体系 57
3.3.1企业管理体系 57
3.3.2质量体系 57
4 近三年来承担监理的主要工程 60
4.1近三年监理工程一览表 61
4.1.1已完工的监理工程一览表 61
4.1.2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监理工程一览表 70
5 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及资格证明材料 73
5.1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一览表 74
5.2拟派本项目监理工程师一览表 75
6 投入本工程的监测设备及交通工具、通讯及质量监测设备清单 80
6.1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 81
7 反映监理单位自身信誉和能力的资料 83
7.1监理业绩 84
7.2 业主对监理工作的评价(见附件1) 84
7.3有关诉讼案件的资料 84
8 监理费用报价及其依据 85
8.1监理费用报价及其依据 86
8.1.1监理费用报价 86
8.1.2监理报价依据 86
9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内容 87
9.1财务状况 88
9.1.1最近一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附后) 88
9.2附件1:监理单位监理手册及业主对监理单位的评价复印件(附后) 89
9.3附件2:监理单位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税务登记证、水利厅资信审核的备案登记核准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 90
9.4附件3:监理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一览表(附后) 91
1 投标报价书
1.1投标报价书
投 标 报 价 书
巴楚县水管总站:
1.根据已收到的“巴楚县草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遵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职业道德准则,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监理招标文件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贰仟捌佰玖拾壹元捌角整(¥25.28918万元)的投标总报价,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14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伍万元投标保保证金,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
4.若我方中标:
(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建设监理合同。
(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现金),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
(4)我方保证开工前尽快调遣人员和工作设备进入工地进行施工监理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
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投 标 人: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
电 话:0991—5850985
传 真:0991—5850985
邮政编码:830000
2005年9月27日
1.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巴楚县水管总站:
兹委托 曹 震 (副经理) 同志(身份证编号:650103197003280632)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巴楚县草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合同编号: BC2005-SK-02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单位: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2005 年 9 月 27 日
2 监理大纲
2.1监理规划大纲
2.1.1建设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巴楚县草龙水库是一座一座引水注入式中型平原水库,位于巴楚县阿克萨克马热勒乡以西21km处,距巴楚县城76km,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库容3000万m3,主坝长度7.9km,副坝长度6.15 km,最大坝高6.5 m。
2、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包括大坝(包括主坝、副坝)、放水涵洞、坝前防渗、坝后排水、坝体观测、入场简易道路、输变电等施工监理。
3、标段划分:
巴楚县草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BC2005-SK-002-01,主要建设内容有:在坝基渗漏比较大的坝段,主坝4+500~6+500米坝段于坝前坡脚前4米处采用垂直铺塑(膜厚0.3mm)对坝基进行防渗,深度6米,并沿坝前坡斜铺复合土工膜(一布一膜)对坝体进行防渗,主坝段坝前坡坡脚至坝顶范围内铺设25厘米厚的干砌石防浪护坡,其中4+500~6+500米坝段,干砌石下部设15厘米厚的戈壁垫层。坝体裂缝处理、副坝体加固工程中,主坝(4+650~6+500米坝段)在坝顶不足6米宽的坝段坝后坡对坝顶加宽培厚,加宽后的坝宽度为6米,坝前坡修整至1:3.5,坝后坡修整至1:3,坝顶整平至1145.5米高程。主坝4+500~6+500米坝段坝后设上昂式褥垫排水体,其后设排渗沟,排渗沟内铺设无纺布后用砂砾石填平。排渗沟后100米处设深2米的主排水沟,排水沟与主排之间通过横向排水沟相接,横向排水沟间距50米。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BC2005-SK-002-02,主要建设内容有:坝体裂缝处理、副坝体加固工程中,主坝(0+000~4+650、6+500~6+600米坝段)在坝顶不足6米宽的坝段坝后坡对坝顶加宽培厚,加宽后的坝宽度为6米,坝前坡修整至1:3.5,坝后坡修整至1:3,坝顶整平至1145.5米高程。主坝2+650~4+500、6+500~6+600米坝段坝后设上昂式褥垫排水体,其后设排渗沟,排渗沟内铺设无纺布后用砂砾石填平。排渗沟后100米处设深2米的主排水沟,排水沟与主排之间通过横向排水沟相接,横向排水沟间距50米。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BC2005-SK-002-03,主要建设内容有:主坝(6+600~7+900米坝段)在坝顶不足6米宽的坝段坝后坡对坝顶加宽培厚,加宽后的坝宽度为6米,坝前坡修整至1:3.5,坝后坡修整至1:3,坝顶整平至1145.5米高程。副坝(7+900~14+050段坝段),坝顶整平至1145米高程,坝顶不足6米宽的坝顶加宽至6米,坝前坡修整至1:3,坝后坡利用现状老坝体坝坡1:2.5~1:4。坝顶铺设15厘米厚的砂砾石路面。放水涵洞工程、排水渠工程、临时工程、道路工程、输变电工程。对放水涵洞出口段进行改造,配套完善大坝观测及管理设施。增设输变电线路,总长5公里。
二、工程项目说明
(1)工程名称: 喀什地区巴楚县草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2)工程建设地点: 喀什地区巴楚县阿克萨克马热勒乡 ;
(3)工程建设规模: 中型平原水库一座 ;
(4)工程开竣工日期: 2005年10月20日—2006年7月30日 ;
(5)工程概算: 1806.37万元 ;
(6)工程设计单位: 农业部新疆勘测设计院 ;
(7)资金来源: 国家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
(8)投资批准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
批准文号: 新计[2003]1974号 ;
(9)规划部门批准文号: 水利厅新水建管[2003]147号 ;
(10)工程性质: 除险加固工程 ;
(11)工程分段
草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BC2005-SK-002-01;
第二标段:BC2005-SK-002-02;
第三标段:BC2005-SK-002-03。
(12)监理招标分标情况:本工程分为一个包段。
2.1.2监理工作的目标
一、工期目标:根据招标时提供的本工程项目说明,工程总工期为一年。
二、工程质量目标:
(1) 完工后工程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2) 进入使用后,工程运行满足设计要求。
(3) 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施工期间不出现质量责任事故。
三、工程投资目标:除设计变更外,总投资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总金额内,并力争有所节约。
四、安全目标:在工程建设期间,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2.1.3监理服务期限和范围
一、监理期限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指施工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竣工验收期及保修期,总工期为一年。
二、监理范围
工程监理范围包括:大坝(包括主坝、副坝)、放水涵洞、坝前防渗、坝后排水、坝体观测、入场简易道路、输变电等施工监理。
三、监理内容
设计方面:
1.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2.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书面报告发包人。
3.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4.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5.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6.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7.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8.其它相关业务
(1)设计变更工作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采购方面
1.对采购进度计划进行监督。
2.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它相关业务。
施工方面
1.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
2.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
4.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5.工程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目标和施工计划,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7.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8.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渡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9.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0.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1.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限期内移交发包人。
12.其他相关工作。
(1)当实际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不一致时,必须编制施工前后地形图及建筑物结构图,以便准确核定工程量。
四、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概况。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员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照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一式三份
2.1.4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工程建设监理机构
本工程施工作业种类多,涵盖面广,交叉施工也较多,工程施工必须衔接紧密、高效有序,在设计方面,设计方方案应在技术可行性、运行安全性、经济合理性上高度协调统一,在现场技术服务应该是有及时、高效、善于协调为满足工程的需要,我院监理公司抽调了一批具有多年设计、监理、施工经验的人员组建项目监理部,如附图1;为满足监理工作技术上的需要,设立了由我院从事多年设计工作的老专家组成的技术咨询专家组,负责对重大设计方案变更进行审核,提出有价值的咨询意见,并对现场技术问题,根据工程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或通过互联网进行高效的指导解决。
在现场的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总监理工程师下设专业工程师进行现场监理工作,并设监理员组成各项目组,以便综合协调,快速反应及决策。
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发包方的要求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各专业人员的需求对监理机构人员进行调整,确保满足工程需要。
附图1:
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巴楚县草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部
组织机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
一标段
综合办公室
二标段
三标段
电气工程师
地质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水工工程师
信息管理员
水工工程师
水工工程师
二、监理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理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建设监理工作,履行委托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1)确定监理组织机构,并领导其工作,组织制定、批准并颁布实施监理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协调、检查和考核各级监理人员工作。
(2)批准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批准承包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的一般修改建议(涉及设计方案及主要结构改变的设计需修改报业主审定,涉及规范修改产等重大设计原则问题报业主解决)。
(3)向承包方发布工程开工令及停工令、返工令,复工指令但停工令的发布一般须事先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涉及工程安全、生产安全、防汛,以及不停工则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扩大等情况时,停工令的发布不受此限制)。
(4)在授权范围内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方签发有关指令、指示、通知、函件。
(5)组织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纠正监理工程师的错误决定。
(6)批准承包方的施工进度总计划、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批准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及工艺试验报告。
(7)对严重滞后于计划工期且位于关键路线上的工序及时向业主汇报,并建议采用能使工序按预期工期完工的措施。
(8)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并根据合同奖惩条款建议业主对承包方进行奖惩。
(9)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批准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各种材料的来源,试验报告及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决定额外的试验项目。
(10)审核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审核承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检查机构。
(11)为保证工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下达指令暂时停止施工,检查承包方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12)审核、签署承包方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并报业主。
(13)主持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14)对不符合合同、规范、施工图纸要求的工序,指令承包方反工,情节严重及关键工序下达停工令,紧急情况下可指令暂停施工,对工序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及时向业主汇报。
(15)审查承包方的交工报告,参加各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组织编写分部工程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6)主持召开在业主、设计单位和承包方参加的工程协调会议,参加业主方的总调度会。主持召开每月/周的常规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发布会议记录。
(17)负责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报告,参加工程监理项目的初验和竣工验收。
(18)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投资、工期、质量三大控制、一个协调、二个管理全面负责。
(19)组织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的编制、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审批,重要分项工程技术方案的审定、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有关监理业务决定。
(20)主持施工图会审,对设计上存在的问题与业主、设计单位协商解决。
(21)批准和签发监理月报。
(22)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23)根据业主的要求。参加设计施工的招标、评标工作,参加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谈判和合同文件审核工作。
(24)根据业主的要求,参加设备采购招标及合同谈判。
(25)组织专家咨询组对设计各阶段方案从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运行安全性等各方面进行审核,提出优化建议报业主审批。
(26)负责监督检查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27)组织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检查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和初设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设计合同的规定。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监理工程师——现场施工不同分段监理工作,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2.1 水工(施工)专业工程师
(1)熟悉掌握合同条款、监理规划、施工技术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并在监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写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用于指导现场监理工作。
(3)在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与设计地质工程师一起分析确认地基承载力、边坡稳定等问题,并负责隐蔽工程验收,混凝土浇铸过程监督、检查监理员旁站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核准施工计划,核实承包商的人员及设备投入情况,材料供应、材质检验报告及原材料的送检、抽检工作等。核对施工放线(定位、标高、布局等)、监督检查各工序施工质量。核查工程进度,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统计核实。
(4)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违章现象或错误,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条款以内或合同条款以外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问题,及时提出补救处理意见,并向组长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参加有关技术交底、方案讨论、施工协调、质量鉴定、施工安全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提出具体意见,做好纪录。
(6)对承建单位的索赔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调查报告。
(7)为业主提供因承包商违约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
(8)做好监理日记的纪录工作,填写、整理、汇总本专业的监理纪录和报表,并认真做好归档工作。
(9)审查承包商的工程自检报告、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签署分管专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2.2 测量专业工程师
(1)掌握工程区施工测量相关网点及基准点资料,组织参加设计测量交桩,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必要的测量原始数据,并对承包商的控制网点及基准点进行复核工作。
(2)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编写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承包商的测量方法、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及测量人员素质。
(4)负责对承包商的施工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的布置及测量精度,误差进行抽查、复核。
(5)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有关工程施工测量方案及控制措施,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测量报告。
(6)负责审查和核实承包商的收方工程量,并参与质量控制。
(7)参与审查承包商提供的自检报告、竣工报告及资料,编写提交竣工的测量监理报告和总结。
2.3地质专业工程师
(1)收集、掌握本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熟悉工程区各建筑物所处位置的地质概况。
(2)编写适合本项目的专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3)组织参与对不良地质问题的研讨,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参与审定承包商提交的施工作业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对不良地质问题的不利措施报告和施工事故报告。
(5)做好基础工程地质编录工作,并与原地质勘察资料进行对照分析,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业主和设计单位,参加基础工程及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
(6)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的试验数据,并做好现场鉴定,按有关规范要求对骨料做必要的抽检。
(7)协助处理承包商提出的与地质有关的索赔、设计修改等事宜。
(8)审查承包商提供的与地质有关的自检报告、竣工资料,负责编写提交工程竣工时的施工地质监理报告和总结。
2.4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1)熟悉本专业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并在监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针对本工程金属结构的制作、运输、安装,编制《金属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承包商递交的有关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设备的运输、安装等施工组织设计报告,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
(4)审查本专业的工程部件、成品和设备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其它检测、试验报告。
(5)监督、检查本专业的安装作业程序,及时处理现场发生的问题,做好监理工作纪录,并向总监汇报工程质量及进度情况。
(6)协助处理与本专业有关的违约、索赔事件,提供有关索赔调查资料。
(7)参与相关项目的工程验收,审查承包商的自检报告,核实本专业的工程付款凭证。
(8)参加竣工验收,审查承包商有关工程竣工的资料和图纸,负责编写本专业的竣工监理报告及总结。
2.5电气专业工程师
(1)熟悉本专业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并在监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针对本工程电气项目施工、安装,编制《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承包商递交的有关电气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告,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
(4)审查本专业的工程部件、成品和设备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其它检测、试验报告。
(5)监督、检查本专业的安装作业程序,及时处理现场发生的问题,做好监理工作纪录,并向总监汇报工程质量及进度情况。
(6)协助处理与本专业有关的违约、索赔事件,提供有关索赔调查资料。
(7)参与相关项目的工程验收,审查承包商的自检报告,核实本专业的工程付款凭证。
(8)参加竣工验收,审查承包商有关工程竣工的资料和图纸,负责编写本专业的竣工监理报告及总结。
2.4 信息管理员
(1)负责合同和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参加由监理方组织召开的工程例会、现场协调会 、技术讨论会等,并做好会议纪录,汇编、整理会议纪要。
(3)负责设计图纸供应大的协调、督促及发放管理工作。
(4)负责对相关的工程资料、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各标段监理月报进行分类、整编,定期向总监和院部提交监理工作阶段性总结及年度总结。
(5)负责现场监理人员、财务、设备管理工作。
(6)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其它工作。
2.5 监理检查员:
监理员——负责各标段现场的施工工序的旁站,检查工作
(1)认真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本专业的监理细则,掌握本专业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监督检查要点,并对各项施工活动进行及时的记录。
(2)监督承包方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验:
(3)负责检查承包方的材料和构配件的贮存条件,确认材料和构配件贮存时间。
(4)监督承包方对材料和构配件进行的抽样试验:
(5)负责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进行跟踪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负责对承包方的施工活动进行详细而准确的记录。
(7)负责及时将当日现场施工检查情况报告有关专业工程师,认真及时作好现场监理日志。
(8)按要求完成专业工程师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1.5 监理工程师工作制度:
一. “施工图”审查和设计交底制度
对业主提交的所有施工图纸,在工程开工前都应进行审查,发现错、漏、碰等设计缺陷应进行记录并通知总监协调设计单位修正。“施工图”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对承包方承担的永久工程设计的“施工图”,专业工程师应会同业主进行审查,对于不满足要求的设计应要求承包方进行修改。“施工图”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用于工程的施工和检查验收。
专业工程师应协助设计单位向承包方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和特殊技术措施等,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或承包方完善或执行。
二.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工程开工后,承包方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其按合同要求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各专业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施工总进度的审批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有关专业工程师联合审核并结合整个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和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为依据。承包方在各分部工程开工前也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三.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当某合同工程中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专业工程师应根据报告进行现场检查,在满足各项要求的条件下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指令。开工指令应报业主备案。
四、工程材料及构配件检验和复验制度
所有原材料和构配件进场前应报告专业工程师检查验收,对出厂证明、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进行审阅,对重点部位使用的材料或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或在专业工程师的监督下由承包方进行复查,检查验收合格的材料等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不满足质量要求的材料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在分部工程施工前,对准备投入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构配件也应再次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或贮存超过期限或因贮存保管方法不当而引起变质的材料应限期撤离现场,不得用于工程。
五.关键工序质量检查制度
专业工程师应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关键工序检查的内容和程序,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指令承包方实施。专业工程师应组织按此规定进行相应工序作业检查,上一道工序未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六.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隐蔽以前,承包方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应会同承包方、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隐蔽工程未通过检查禁止覆盖,自行覆盖的部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剥露检查。
七.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分部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提出质量等级评定结果并予以签署。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完成后,承包方应及时整理竣工资料、进行最终计量并报告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会同有关各方进行整个工程质量评定和最终计量工作。
八.及时签发明确指令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的指令应以书面指令为准,并且应及时、明确,避免因指令不及时或不明确导致的争议。
九.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所有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经过发包人批准,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复后才能执行。否则不得进行任何永久工程的变更,由变更所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监理工程师将不予以签证支付。
十.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或超出规定的偏差范围等,都需进行返工等相应的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专业工程师可根据质量事故的性质作出修复、返工、停工等不同的建议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对较大的工程质量事故应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会同业主、承包方、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指令承包方实施。在处理实施过程中,专业工程师应进行跟踪检查,事故处理完成后,进行检查验收。最后作出事故处理结论报告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送业主备案。
十一.现场工作会议和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集或针对具体的问题临时通知并主持召开现场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各方协商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主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会后可根据具体情况编写会议纪要并发给与会各方,会后督促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十二.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当施工现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时,专业工程师有权采取包括下达停工令等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或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在现场恢复正常或事态不再会扩大后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十三.工程计量签认审核制度
对于承包方的工程量计量报表和分部工程最终计量申请,专业工程师或测量专业工程师应和承包方一起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不予签认。所有项目的计量都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和测量专业工程师检查和书面的签认才能支付。所有各项支付款项包括工程进度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索赔款项或变更款项等都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支付。
十四.施工索赔调查审核制度
对于承包方提交的任何索赔申请,专业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应在专业工程师的组织下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对提交的时限、引起工程费用增加或造成损失的原因和责任以及所增加的实际费用或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调查,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价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十五.监理部工作报告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监理部工作报告,并每半年提出所实施建设监理的各标段的工作总结报监理单位总部。工作报告应以数据的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情况、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等工程建设情况以及监理部的现场管理情况等,综合反映监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十六.档案管理制度
总监办公室是监理部对外书面文件传递的唯一窗口,全面负责文件档案的管理。文件的收、发实行登记制度,借阅实行登记签字制度。各级监理人员对借阅的档案应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使用完毕后马上归还。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并编制清单供所有监理人员查阅。
十七.监理月报制度
所有专业工程师根据自己工作笔记、监理员提供的情况报告和承包方的施工月报在每月25日前向总监提交一份本月的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由专人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月报应在本月25日提交业主并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批。
十八.监理部工作会议制度
监理人员内部工作会议。针对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防止发生类似问题的措施。重大问题应编写并发布会议纪要或对内部的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实施。
十九.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所有的对外行文,应征得总监理工程师批准。行文的内容应由总监代表审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发往承包方的重要文件,应说明所依据的业主(设计)书面文件号。
二十.文函处理签发制度
所有收到或发出的各类文函应由专人统一归口收发和管理。所有的发文都应有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收到的所有文函,经专人登记后,在总监理工程师阅示后核批示意见送有关人员处理或存档:对外回文应按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的要求执行。处理后的回文有关人员应自觉阅读。
二十一.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作好监理日志,必须对当日的施工部位活动的各种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以便为今后的质量事故的处理、索赔处理和计量支付提供必要且可靠的第一手资料。所有的监理工作日志应包括施工条件记录、现场跟踪检查记录、检查验收记录和承包方的施工活动记录,包括投入的人员、设备及运行情况、施工组织和施工效率、施工异常情况等。监理日志应由记录者于当日签字并在一本笔记本使用完成后交由专人存档保存,以便今后的查阅。
二十二.监理人员休假前后工作交接和通报制度
为确保现场监理工作的连续性,所有监理部工作人员在征得总监理工程师休假批准时应就自己休假期间应完成的工作对其继任负责人提供工作清单和工作交底,主要工作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以便其监督执行。休假结束时,继任负责人应就所完成的工作和自己负责期间本区域或专业的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向休假人通报。
二十三.监理人员现场出勤管理和考勤制度
任何驻地监理人员没有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当需要离开现场时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施工现场,专业工程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连续三天不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影响其年度考核评定。
二十四.监理人员评审考核制度
对驻地的各级监理人员每年从工作业绩、工作作风、职业道德、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审。每年年初将上年考核评审的结果报公司总部备案。评审考核的办法将按本监理部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十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 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操作规程等,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检查小组,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地直接责任人。
(2) 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监理工程师将编写《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用于指导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 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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