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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制 度
第一条 为维护厂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 保障厂工作的正常进行, 激励职工关心集体、 工作勤奋、 追求进步的敬业精神,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奖惩的原则:
一、 有据的原则: 奖惩的依据是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 承包指标) 等;
二、 及时的原则: 及时鼓励员工的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 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所有的奖惩均应在3天内公告
三、 三公的原则: 奖惩应公平、 公正、 公开, 严防厂员工特权思想的产生, 在制度面前一视同仁, 人人平等;
四、 有功必奖, 有过必惩的原则: 使奖惩制度达到激励先进、 鞭策后进的应有激励效果;
五、 重奖轻罚的原则: 以达到防微杜渐、 教育为主、 激励向上的作用;
六、 员工有权申诉的原则; 让受奖惩的员工有表示个人意见, 提出异议的空间。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的奖惩仅为个人奖惩。
第四条 奖励
一、 奖励的项目及标准:
⒈全勤奖: 非试用期员工全月满勤, 无迟到、 早退者当月可发给全勤奖60元。
⒉工龄奖: 员工自入职满1年工龄的, 可给予50元的工龄奖, 每增加1年工龄, 则工龄奖增加50元, 并依此类推, 200元封顶。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 根据各岗位非试用期员工全月出勤情况、 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 本奖获奖人数按在册员工的5%确定。获奖员工每人可获得一次性奖金100元。
⒋年度优秀员工奖: 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 全年出勤状况、 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 全年满勤, 无迟到、 早退、 病假、 事假者; 无纠纷, 无事故, 无投诉, 贡献突出者; 当年获得三次以上( 含三次) 月度明星奖者, 颁发一次性奖金500元。获奖人数的比例为12月份在册员工的10%, 其中, 入职不足6个月的员工, 当年不得参与本奖的评选。
⒌特殊贡献奖: 在特定条件下, 员工表现突出的, 可一次性奖励2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的奖金, 具体获奖条件包括:
拾金不昧者;
为厂解决排除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提高了生产效率;
遇紧急及非常事故, 应变得当, 减少或防止厂损失者;
好人好事或部门、 个人行为较好地提高了厂美誉度者;
员工个人获得政府嘉奖者或社会荣誉者;
员工个人对社会作出贡献, 使厂获得社会荣誉者;
⒍加薪: 给予成绩卓著的非试用期员工予以加薪, 加薪幅度为
普通员工: 50-100元/次;
主管级管理人员: 100-200元/次;
厂高层管理人员: 300-500元/次。
⒎晋职并加薪, 对具有管理能力, 各方面表现均良好的员工, 可视需要给予晋职并加薪, 加薪幅度与上条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 向厂经营管理、 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或能将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并取得出众成效的部门和个人, 一次性发给50元以上奖金。
⒐年终奖: 厂实行年度红包奖励制度, 根据员工全年的工作考核情况, 年底发放一次性当年年终奖。入职不满一年的员工, 以实际入职月数按比例发放。
二、 对员工发放的”月度明星员工奖”、 ”特殊贡献奖”等的奖励, 均张榜公告, 并在当月体现, 同时存入个人档案, 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参考依据。
三、 奖金的审批与发放办法:
⒈全勤奖: 由各考勤负责人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后, 报财务部, 由财务部编入工资表, 报总经理批准后与月度工资同步发放。
⒉工龄奖: 发放办法与全勤奖相同。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 由车间、 部门负责推荐至厂部, 经厂主管领导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月度明星员工奖。
⒋年度优秀员工奖: 由车间、 部门推荐至厂部, 经厂主管领导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年度优秀员工称号。
⒌特殊贡献奖: 由车间、 部门提议, 并报厂部审核, 转呈总经理批准发放, 也可由厂部提议呈总经理批准发放。
⒍加薪: 由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 以及对员工的考核情况, 选择成绩优异者适度加薪。
⒎晋职并加薪: 与加薪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 由厂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第五条 惩戒
一、 惩戒的项目及标准:
㈠罚款: 对违反厂、 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符合罚款条件的, 给予罚款处理5-300元, 具体包括:
⒈工作类:
上班迟到、 早退1-10分钟者, 罚款5元/次;
上班迟到、 早退11-20分钟者, 罚款10/次;
上班迟到、 早退21-30分钟者, 罚款20元/次;
上班迟到、 早退31-60分钟者, 罚款30元/次;
上班迟到、 早退超过1小时者, 扣罚其本人一天工资/次;
上班迟到、 早退超过3小时者, 扣罚其本人2天工资/次;
折叠、 随身携带、 乱写乱画、 损坏考勤卡等行为之一者, 罚款10元/次;
要别人代打卡、 代别人打卡、 冒充别人打卡行为之一者, 罚款30元/次;
打无效卡, 罚款5元/次;
乱调乱动打卡钟导致故障者, 罚款30元/次;
凡有上班不穿厂服( 寒冷冬天、 管理人员周六、 周日及无厂服人员除外) 、 不戴厂卡、 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随手丢垃圾、 工作时间嬉戏、 铝板车间女工不束发等行为之一者, 扣10元/次;
有离开工作岗位未停机者, 罚10元/次;
下班不关闭工作区域水制、 气瓶阀门、 灯制、 风扇( 工作需要除外) 、 空调、 电视、 电脑等行为之一者, 罚款5元/次。
下班时有不打扫岗位和机台卫生、 不收拾工具用具等行为之一的, 罚款5元/次;
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 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罚款30元;
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 调动、 指挥或无理取闹, 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罚款50元/次;
管理人员处事不公正, 被员工投诉并经查明属实的罚款100元/次;
因调职、 离职等逾期仍移交不清者罚款30元/次;
玩忽职守、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 造成厂重大浪费、 损失者罚款100元/次;
上司对下属舞弊有据而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罚款200元/次;
经过瞒报、 冒领、 虚报生产量、 不良品量、 材料用量等手段, 获取非法不实利益者, 罚款100元/次, 并追回非法所得;
⒉文明类
在禁烟区域吸烟者, 罚款10元/次;
不按规定停放个人车辆的, 罚款10元/次;
在厂区内乱扔垃圾者, 罚款10元/次;
男士留过肩长发上岗者, 罚款10元/次;
在厂建筑物、 设备上乱写乱画者, 罚款10元/次, 并要求恢复原状;
擅自擦( 撕) 去厂、 车间公布的各类通知、 公告等, 罚款20元/次;
对来宾无礼被投诉的, 罚款3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低廉情节轻度的, 追回财物并罚款30元/次;
无故不参加厂安排的会议、 学习、 培训及活动者, 罚款20元/次;
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罚款10元/次。
挑拨是非、 乱传闲话、 影响团结、 扰乱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之一的, 罚款50元/次;
品行不端有损厂信誉者罚款100元/次;
在工作场所吵架者, 双方各罚款50元/次;
对同事恶意攻击、 诬告、 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罚款50元/次;
谩骂、 威胁、 攻击门卫者, 罚款100元/次;
违抗命令并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者, 罚款200元/次;
因过失触犯国家法律,被公安、 司法机关行政拘留的, 罚款200元/次;
⒊安全类
上班赤膊者, 罚款10元/次;
上班穿拖鞋者, 罚款10元/次;
擅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域的, 罚款20元/次;
仿冒她人签名的, 罚款30元/次;
冲床运转时, 手伸进模具内( 扶板、 清理铝屎、 调模具等之一) 的, 罚款10元/次;
无证擅自驾驶厂的车辆的, 罚款30元/次;
出现重大生产、 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的, 罚款50元/次;
擅自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未致不良后果的, 罚款10元/次, 并令其恢复原状;
工作时间带小孩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 罚款20元/次;
有不服从门卫管理、 检查, 或谩骂威胁攻击门卫行为之一的, 罚款20元/次;
遇非常事变, 故意规避者, 罚款30元;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 不服管教者, 罚款30元;
堵塞或占用车间主通道的不良行为, 罚款20元/次;
责任心不强, 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的, 罚款30元/次;
违章作业, 造成事故的, 罚款200元/次;
违章指挥, 或同意员工违章作业的, 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罚款20元/次; 造成责任事故的, 罚款200元/次;
故意损坏产品、 材料、 设备、 工具行为之一的, 罚款5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较高的, 追回财物并罚款100元/次;
未经准许, 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罚款5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 生产、 工艺、 安全) 强行作业的, 尚未引致严重后果的罚款100元/次, 并立即纠正;
非生产和工作需要在厂区内生火、 开电炉之一者, 罚款300元/次;
私拿公物价值贵重者, 罚款300元, 如无法追回造成损失的, 按受损物价值2赔偿;
故意损坏公物, 破坏生产设备、 工具的, 按实物价的2倍赔偿, 并罚款40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 生产、 工艺、 安全) 或违章指挥, 罚款400元/次; 因此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伤害的, 承担所有责任;
利用工作时间, 擅自在外兼职者罚款300元/次, 并令其纠正;
损毁厂重要文件, 或丢失保管的重要文件、 印信、 财物或工具之一者罚款200元/次;
⒋食宿类
提前进入食堂就餐的, 罚款10元/次;
将洗碗水、 汤水泼于餐桌、 餐椅或地面之一的, 罚款10元/次;
就餐时将骨屑、 剩饭、 剩菜丢于餐桌、 餐椅或地面之一的, 罚款10元/次;
浪费粮食的, 罚款10元/次;
早上在上班时间吃早餐者( 司机除外) , 罚款10元/次;
不就餐又不提前向饭堂报停餐的, 罚款10元/次;
谩骂、 威胁、 攻击饭堂工作人员的, 罚款30元/次;
用饭菜、 汤水泼饭堂工作人员的, 罚款100元/次;
宿舍个人物品不放置整齐的, 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墙上、 门窗上乱写乱画或打钉子的, 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大声喧哗或将设施声音开至过大影响她人休息的, 罚款10元/次;
在生活区域随处乱扔垃圾、 烟头、 杂物者, 罚款10元/次;
一人占多个床位不愿腾空者, 罚款20元/次;
将易燃易爆品或危险品带进宿舍者, 罚款30元/次;
从楼上往地下扔垃圾、 杂物的, 罚款30元/次;
擅自留宿外人的, 罚款50元/次;
异性在集体宿舍同宿( 含夫妻) 的, 罚款50元/次;
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者, 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张贴、 涂写各类黄色淫秽图画及文字的, 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嫖娼、 吸毒、 贩毒、 盗窃之一的, 罚款300元/次;
㈡降薪: 对违反厂、 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情节较严重, 经批评和罚款教育仍无改变的, 给予降薪50-300元处理;
㈢降职( 免职) 并减薪:
管理者带头违纪的;
管理者不作为, 或乱作为的;
不服从上级指挥的;
在厂内搞特殊, 影响不良的;
强行命令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的;
越权指挥的;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致使厂生产或经营受到重大损失。
利用职务便利, 直接或间接向合作单位索要财物、 收受礼品、 谋取私利。
因保管不善, 致使厂重要文件、 票据丢失, 给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利用职权欺上压下、 排斥她人、 培植亲信, 拉帮结派。
工作不得力, 致使所在部门人员管理混乱或累计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60%。
滥用职权, 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
㈣辞退并处罚款: 严重违反厂纪厂规的, 符合辞退条件的, 给予辞退并罚款100-300元;
在厂内打架, 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方予以辞退; 造成她人伤害的, 负责赔偿一切费用
隐瞒或使用虚假的身份证、 体检表、 档案资料等欺诈厂的予以辞退;
有挑拨离间、 搬弄是非、 起哄罢工行为之一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有张贴、 散发煸动性文字、 图画、 图书行为之一足以破坏劳资感情的予以辞退;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 造成严重伤亡; 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
入职时使用虚假身份证件、 虚假意思使厂误而受损失的;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 致使矛盾激化, 造成其它严重后果。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 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 给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盗窃她人或厂财物。
蓄意破坏厂财物。
附和或参与闹事、 罢工者;
故意泄漏厂机密, 散布对厂不利言论, 或从事损害厂形象、 利益的行为。
㈤除名并处罚款: 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 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的, 予以除名。
㈥开除并处罚款: 有以下不良行为之一的, 予以开除, 并罚款300元。
在厂内聚众闹事、 带头罢工者予以开除。
张贴、 散发煽动性文字、 图画、 图书, 足以破坏劳资感情的;
故意损坏公物, 破坏生产设备、 工具, 情节特别严重者; 并按实物价的2倍赔偿;
盗窃同事或厂财物者; 同时追回所盗财物, 如财物损失, 按损失价值的5倍赔偿;
外泄厂商业/技术秘密等行为之一者;
有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 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厂名义行为之一者;
在厂内有赌博( 含地下六合彩) 、 吸毒行为之一者;
有假借职权, 营私舞弊, 挪用公款, 收受贿赂者;
利用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使厂名誉受损者;
与厂商勾结, 诈骗厂财物者;
私藏国家违禁品( 武器、 毒品、 爆炸品等) 者;
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 致使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参加黑社会、 邪教组织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被刑事拘留、 劳教、 判刑者。
其它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应予开除的。
二、 对员工所有的惩戒, 均张榜公告, 并存入个人档案, 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参考依据。
三、 被惩戒的员工如有不服, 可在厂作出惩戒决定日起, 5天内向总经理或厂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诉。
四、 对员工惩戒的罚款或降薪, 在当月薪酬中体现。
五、 惩戒的权限:
㈠主管只能对本车间、 本部门辖下员工进行执罚; 厂高层领导可对全厂员工进行执罚。
㈡100元及以下的罚款, 由车间、 部门主管级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在现场直接执罚;
㈢超过100元的罚款, 由车间、 部门主管提议, 报厂部高层领导批准; 也可由厂部高层管理人员直接执罚;
㈣、 辞退、 除名、 开除等行政处罚的:
⒈由车间、 部门主管提议, 报厂部高层领导批准。一般工人的由厂长批准; 一般管理人员的报副总经理批准; 主管以上级别管理人员的, 报总经理批准。
⒉也可由厂部高层领导直接执罚;
㈤涉及加薪、 降薪、 晋职、 免职的, 一律报总经理批准, 也可由总经理直接任免。
第六条 员工申诉:
㈠无论是受奖或受罚员工, 当认为奖罚不公时, 可在3天内书面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诉。总经理将在5天内作出答复。
㈡如员工的申诉获胜, 原执罚者应按总经理的批复对原执罚内容再次公告予以更正。
第七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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