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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沙县水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公司(厂房)计算机监控系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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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沙县水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公司(厂房)计算机监控系 11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福建省沙县城关水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公司( 厂房) 计算机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Q/2CD- 第一条 为防范对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起的电力系统事故, 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建立和完善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国家经贸委《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及国家关于计算机与网络系统安全防护的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电力生产过程直接相关的计算机监控系统。 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 包括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 微机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 水调自动化系统和电能量计量系统、 工业电视系统、 微机防误装置等。 第三条 电力系统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是: 电力系统中, 安全等级较高的系统不受安全等级较低系统的影响。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等级高于电力管理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 各电力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可靠性的自身安全防护设施, 不得与安全等级低的系统直接相联。 第四条 电力监控系统可经过专用局域网实现与本地其它电力监控系统的互联。各电力监控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或其它信息系统之间以网络方式互联时, 必须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专用、 可靠的安全隔离设施。 第五条 电力监控系统不得和互联网相连, 并严格限制电子邮件的使用。 第六条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安全防护责任制。公司负责所属范围内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 公司设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专职人员, 相关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安全防护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方案, 新接入电力监控系统网络的节点和应用系统, 须经生技部核准, 并报送公司备案; 对电力监控系统已有节点和接入的应用系统, 应当认真清理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 应尽快解决并及时向生技部报告。 第八条 公司制定安全应急措施和故障恢复措施, 对关键数据做好备份并妥善存放; 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及安装操作系统漏洞修补程序; 加强对电子邮件的管理; 在关键部位配备攻击监与告警设施, 提高安全防护的主动性。在遭到黑客、 病毒攻击和其它人为破坏等情 况后, 必须及时采取安全应急措施, 保护现场, 尽快恢复系统运行, 防止事故扩大, 并立即向上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公司生技部报告。 第九 条电力监控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 一、 机房安全 1、 机房建设应遵循国家标准及有关管理规定; 2、 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进入计算机房; 3、 注意保证机房内计算机设备及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未经许可, 任何人不得进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操作; 4、 注意保证机房其它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5、 注意保持机房的整洁卫生。 二 软件管理 1、 不得自行修改软件。确需修改, 报生技部统一修改或授权修改。软件改动部分应详细记录, 并报生技部备案; 2、 各类软件、 软盘及技术资料, 必须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分类登记, 妥善保管, 做好备份; 3、 各种软件资料不准外借, 各类日志、 记录、 计算机报表资料要归档管理, 以备查用; 三、 网络安全 1、 不得任意更改网络结构, 修改网络设置, 破坏网络设施; 2、 不得攻击电力监控系统设备; 四、 工作站安全 1、 爱护计算机设备, 不随意破坏和毁坏设备, 注意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2、 不得任意拆卸、 改变设备的软、 硬件配置, 不得故意破坏系统。 五、 数据安全 1、 注意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防止因意外事故造成系统崩溃; 2、 数据备份可采用软盘、 硬盘、 光盘、 移动存储器等各种技术手段, 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将备份数据交档案室归案; 3、 磁盘应该放在远离诸如电话或大的电机引起的磁场外。 六、 病毒安全 1、 新购置或维修过的计算机要经过病毒测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未经许可不得在工作站上使用软盘和光盘, 不得玩游戏; 3、 不得制造、 传播计算机病毒; 4、 定期升级并使用病毒软件查杀病毒。 七、 其它安全 1、 注意电源设备的使用管理, 不因电源设备而引起火灾等事故; 2、 防止因偷窃事件影响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3、 未经许可不得在工作站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第十条 与电力监控系统有关的规划设计、 工程实施、 运行管理、 项目审查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并加强日常安全运行管理。造成电力监控系统安全事故的, 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 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 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清理和审查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发现与本规定不一致或安全防护方面存在缺陷的, 应及时报告生技部; 属于企业标准的, 应由公司及时修订。 第十二条 生技部负责电力监控系统的有关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 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生技部负责解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福建省沙县城关水电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检修部 本标准初审人: 陈 伟 本标准审核人: 蔡良旺 本标准审定人: 黄美信 本标准批准人: 汤海怀 附件: ZBD-3B型单边带电力线载波机主要电气指标: 工作电源: AC220V, DC-48V 环境温度: 0-45摄氏度 相对温度: 65±15% 高频通道: ( 1) 接收信号信噪比: 应>26dB ( 2) 允许传输衰减: <63dB, 实际传输衰减≤不超过40dB ( 3) 载波频带间隔: 收发频带间隔>4KHZ 发发频带间隔≥12KHZ 传输频带 发频带212-216 收频带244-248 FL-200-DTDZ-B2分频滤波器技术参数: 工作条件: 标准条件是户外运行条件。分频设备处在日光、 雨雾、 冰雹、 霜、 雪和冰的环境中应正常运行。 频率分隔比K≥1.1 工作频带: 带通滤波器通带: F±△f0 带阻滤波器通带: 40KHZ-( f△f0) /1.1和( f+△f0) 1.1-500 KHZ 低通滤波器通带: 40KHZ- f1KHZ 高通滤波器通带: 1.1f1-500KHZ 标称阻抗: 75欧姆( 不平衡) 2.7交调和失真: ≥80dB JLT-400-B1Z结合滤波器技术参数: 耦合电容低端对地电容0-200PF 标称线路阻抗300, 400欧姆 标称设备阻抗75欧姆 耦合电容器电容量范围3300- 0PF 耦合方式: 相地, 相相 回波损耗( a) ≥12dB( b) ≥20dB 工作衰耗≤1.3dB 标称峰值功率400W、 600W、 1000W 工频绝缘水平: 匹配变量器初、 次线圈之间的工频耐压5KV持续1分钟 冲击电压水平 整合结合滤波器能承受1.2/50us, 幅值6KV的冲击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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