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办好xx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规范孵化基地的管理,保证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孵化基地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孵化培育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孵化基地内的创业孵化项目是按照xxxx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办法选出并进驻。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组织机构孵化基地隶属于xxxx学院就业指导处大学生创业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由创业中心进行管理。第四条工作职责1.负责孵化基地日常行政事务,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管理工作;2.协调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孵化项目和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模拟
2、实训、技能培训等服务;3. 为孵化项目提供经营办公、会议洽谈的场所,提供法律、财务等相关咨询指导和商务服务;4.跟踪并反馈孵化项目的经营活动,对入驻对象进行“进管出”的综合管理和考察评估;5.负责初审申请孵化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可行性报告,组织申请入孵项目评审论证工作;6.行使孵化基地物业管理职能,负责后勤、安保、卫生等保障工作;落实基地各类基础设施、安保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7.负责创业基地的对外宣传和工作交流;8.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三章孵化基地的管理第五条基地管理1.孵化项目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2.孵化项目的装修方案需经批准,方可施工;3.孵化项目的“
3、门面”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4.孵化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5.孵化项目在孵化基地内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三天到创业中心报批;如有校外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报批。第六条经营管理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2.遵守创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创业中心签订的协议;3.孵化项目在创业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4.及时准确地向创业中心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创业中心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5.创业导师针对孵化项目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帮扶和指导,创业中心定期邀请成功创业者、创业专家或企业家对孵化项
4、目进行诊断。第七条安全管理1.孵化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孵化基地作息时间;2.孵化项目必须做到离开孵化基地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3.孵化基地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4.由于孵化项目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孵化项目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5.孵化项目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保卫处或者创业中心报告;6.孵化项目不得在孵化基地区内通过任何形式发布有害国家、学校安全、有损国家、学校形象的言语;7.孵化项目不得将场地转租。第八条卫生管理1.孵化项目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2.孵化项目应保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第九条入驻项目应遵守的相关规定1.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及与创业
5、中心签订的xx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xx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场地租用协议、xx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设备(或物资租用协议等文件;2.遵守孵化基地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3.如实填报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4.严格遵守学校和创业中心的其他相关规定。第四章孵化项目的考核与评估第十条孵化项目的考核孵化项目入驻后,创业中心对孵化项目进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评估考核。第十一条评估考核程序1.日常考核程序创业中心不定期、不定时对孵化项目进行检查、抽查。2.月度考核程序每月底,创业中心对孵化项目进行月度考核。3.年度评估考核程序(1创业中心书面通知孵化项目(2孵化项目根据评估
6、考核要求准备材料(3创业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孵化项目进行实地考察(4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5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孵化项目,并通报各孵化项目。第十二条评估考核机构1.日常考核和月度考核由创业中心执行。2.年度评估考核由就业指导处组织实施,每次评估考核都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第十三条评估考核内容与形式1.日常考核和月度考核按照日常管理、创业工作场地布置、安全情况、运营材料上报、运营情况监测、支持配合工作等6个方面进行。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评估考核小组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项目日常考核细则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2.年度
7、评估考核年度评估考核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进行,对孵化项目的经营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孵化项目情况、发展潜力等4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考核小组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项目评估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和定性,总分值为100分。第十四条被评估考核孵化项目需提交的材料1.孵化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安全生产等制度;3.孵化项目花名册(含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学历、二级学院、专业、班级、家庭住址等;4.学期工作计划;5.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6.孵化项目财务报表;7.孵化项目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明细表;8.媒体报道、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第十五条评估考核
8、结果学期评估考核、年度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5100分(含85分为优秀,7084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孵化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1孵化项目进驻基地后,未按要求在基地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 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创业中心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 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孵化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 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 业活动; (6)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应缴费用者; (7)擅自更换团队
9、负责人者; (8)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者; (9)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 第十六条 评估考核结果的使用 1、对于考核合格的孵化项目,颁发孵化项目孵化合格 证书; 2、对于学期评估考核、年终评估考核(两学期考核累积 之和 )前五名的孵化项目颁发优秀孵化项目证书。 3、依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孵化项目和创业新星,并 给予奖励; 4、组织年终评估考核前五名团队到校外进行考察学习; 5、评估不合格的团队勒令退出孵化基地。 第五章 第十七条 孵化项目的退出 孵化期满退出 孵化基地为一直开展创业活动的团队、负责人在校期间 6 在孵化基地进行孵化,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自动退出。 第十八条
10、自动申请退出 因孵化项目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创业中心提出退出 申请,经创业中心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 出。 第十九条 勒令退出 对严重违反孵化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团 队,创业中心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第二十条 退出程序及手续 因以上各项条款退出的孵化项目,需到创业中心领取 xxxx 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退出审批表 经相关部门审 批后,持创业中心开具的xxxx 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退 出通知书15 日内退出孵化基地。逾期不退出者,创业中心 将从逾期之日起按标准收取场地租赁费、管理费或处以相应 罚金。 第六章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和学校管理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 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