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XX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
项目经理部X分部
DK318+627.24~DK351+100
钢筋加工及连接作业指导书
XXXXXXXX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X分部
20XX年X月
编制:
复核:
审核:
日期:
钢筋加工及连接作业指导书
一、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的指导施工生产,使现场作业人员能够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钢筋工程施工。
二、编制依据
1、《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3、《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3-2005)
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0-2005)
5、《新建石家庄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施工图》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XXXXX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SZ-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管段里程DK318+627.24~DK351+100范围内桥梁及其它结构物的钢筋加工及连接施工。
四、一般要求
4.1 从事钢筋加工和焊(连)接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钢筋正式焊(连)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连)接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
4.2 钢筋在运输、加工和贮存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
4.3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做变更时,提前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4.4 对电绝缘性能有特殊要求的钢筋应满足设计要求。
4.5 环氧涂层钢筋的存贮、加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 环氧涂层钢筋现场存放期不宜超过6个月。当环氧涂层钢筋在室外存放的时间需要2个月以上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阳光、盐雾和大气暴露的影响。
4.5.2 剪切与冷弯环氧涂层钢筋时,所有接触环氧涂层钢筋的支座和芯轴等接触区均应配尼龙套筒或其他合适的塑料套筒。
4.5.3 支承环氧涂层钢筋的垫块和绑扎环氧涂层钢筋的铁丝应采用尼龙、环氧、塑料或其他材料包裹。同一构件中,环氧涂层钢筋与无涂层钢筋不得有电连接。
4.5.4 环氧涂层钢筋架立后,不宜在其上行走,应防止工具或重物跌落其上,并应规定可移动设备的位置,以免损伤环氧涂层钢筋。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环氧涂层钢筋的涂层,尤其是剪切端头处,如有损伤应及时修补,待修补材料固化后,方可浇筑砼。
五、钢筋材料质量检验
钢筋到达现场后,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附件清单和有关材质报告单或检查报告,并进行外观检查,按60吨为验收批进行力学性能抽验。
热轧圆盘条、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和余热处理钢筋的检验要符合下列规定:
5.1 每批钢筋要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组成,并不得大于60吨。
5.2 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拆叠;表面的突块和其它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带肋钢筋为横肋的高度)。测量本批钢筋的直径偏差。
5.3 在经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在其上各截取1组试样,每组试样各制2根试件,分别做拉伸(含抗拉强度\屈服点\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5.4 当试样中有1个试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要另取2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项目做第2次试验。当仍有1根试件不合格时,则该批钢筋要判为不合格。
5.5 钢筋机械接头的检验要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
六、钢筋的加工
6.1 钢筋的除锈
6.1.1加工方法
钢筋均要清除油污和锤打能剥落的浮皮、铁锈。大量除锈,可通过钢筋冷拉或钢筋调直机调直过程中完成;少量的钢筋除锈,可采用电动除锈机或喷砂方法除锈,钢筋局部除锈可采取人工用钢丝刷或砂轮等方法进行。
6.1.2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
如除锈后钢筋表面有严重的麻坑、斑点等,已伤蚀截面时,要降级使用或剔除不用,带有蜂窝状锈迹钢筋,不得使用。
6.2 钢筋的调直
6.2.1、加工方法
对局部曲折、弯曲或成盘的钢筋要加以调直。钢筋调直普遍使用卷扬机拉直和用调直机调直。在缺乏设备时,可采用弯曲机、平直锤或人工锤击矫直粗钢筋和用绞磨拉直细钢筋。
6.2.2、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
用卷扬机拉直钢筋时,要注意控制冷拉率:Ⅰ级钢筋不大于4%;Ⅱ~Ⅲ级钢筋不大于1%。用调直机调直钢筋和用锤击法平直粗钢筋时,表面伤痕不要使截面面积减少5%以上。调直后的钢筋要平直、无局部曲折,冷拔低碳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注意:冷拔低碳钢丝经调直机调直后,其抗拉强度一般要降低10~15%,使用前要加强检查,按调直后的抗拉强度选用。
6.3 钢筋的切割
6.3.1、加工方法
钢筋弯曲成型前,要根据配料表要求长度分别截断,通常宜用钢筋切断机进行。在缺乏设备时,可用断丝钳(剪断钢丝)、手动液压切断(切断不大于16mm钢筋)。
6.3.2、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
对同规格钢筋根据不同长短搭配、统筹排料;一般先断长料,后断短料,以减少短头和损耗。避免用短尺量长料,防止产生累计误差,仗量要在工作台上标出尺寸、刻度,并设置控制断料尺寸用的挡板。切断过程中如发现劈裂、缩头或严重的弯头等,必须切除。切断后钢筋断口不得有马蹄形或起弯等现象。
6.4 钢筋的弯曲成型
6.4.1、加工方法
钢筋的弯曲成型采用弯曲机进行。钢筋的弯制和末端的弯钩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6.4.1-1 半圆形弯钩
图6.4.1-2 直角形弯钩
图6.4.2 箍筋末端弯钩
图6.4.1-3 弯起钢筋
(1)、所有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成180°的半圆形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2.5d,钩端应留有不小于3d的直线段(图6.4.1-1)。
(2)、受拉热轧带肋(月牙肋、等高肋)钢筋的末端应采用直角形弯钩,钩端的直线段长度不应小于3d,直钩的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5d(图6.4.1-2)。
(3)、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曲率半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光圆钢筋)或12倍(带肋钢筋)(图6.4.1-3)。
6.4.2 用光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有弯钩(半圆形、直角形或斜弯钩)(图6.4.2);弯钩的弯曲内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为: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6.4.3 钢筋宜在常温状态下加工,不宜加热(梁体横隔板锚固钢筋若采用Ⅱ级钢筋,应采用热弯工艺)。弯制钢筋宜从中部开始,逐步弯向两端,弯钩应一次弯成。
6.4.4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序号
名 称
允许偏差(mm)
L≤5000
L>5000
1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的全长
±10
±20
2
弯起钢筋的弯起位置
±20
注:L为钢筋长度(mm)。
七、钢筋的连接接头
7.1 接头形式
热轧钢筋的接头要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要符合下列规定:
7.1.1 接头要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并以闪光对焊为主。以承受静力荷载为主的直径为28-32mm的带肋,可采用冷挤压套筒连接。
7.1.2 对于预埋接口、接地钢筋的现场接头,必须采用帮条焊接。
7.1.3 拉杆的钢筋,不论其直径大小,均要采用焊接接头,焊缝长度宽度要求满足规范要求。
7.1.4 仅在确无条件施行焊接时,对直径25MM及以下钢筋方可采用绑扎搭接。
7.1.5 跨度大于10米的梁不得采用搭接接头。
7.2 电弧焊接接头
7.2.1 机具设备
焊接采用直流弧焊机焊接,电流稳定,焊接质量高。
7.2.2 热轧光圆钢筋和热轧带肋钢筋的接头采用搭接、帮条电弧焊接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接接头的长度、帮条的长度和焊缝的总长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接头
类型
接头间图
适用范围
钢筋类别
钢筋直径(mm)
1
闪光对焊
Ⅰ~Ⅲ级钢筋
Ⅳ级钢筋
10~40
10~25
2
双面焊缝帮条焊
Ⅰ~Ⅲ级钢筋
10~40
3
单面焊缝帮条焊
Ⅰ~Ⅱ级钢筋
10~40
4
搭接焊
双面焊缝
Ⅰ~Ⅱ级钢筋
10~40
5
搭接焊
单面焊缝
Ⅰ~Ⅱ级钢筋
10~40
6
搭接焊
钢筋与钢板
Ⅰ~Ⅱ级钢筋
10~40
7
套筒连接
冷挤压
a
b
a
Ⅱ~Ⅲ级钢筋
28~32
注:1、表中的帮条或搭接长度值,不带括弧的数字适用于Ⅰ级钢筋,括弧中的数字适用于Ⅱ、Ⅲ级钢筋;
2、采用冷挤压套筒连接时,环境气温不应低于-10℃。长度a需经试验确定,两根待接钢筋在套筒内的间距一般为4~6mm。
(2)、搭接接头钢筋的端部应预弯,搭接钢筋的轴线应位于同一直线上。
(3)、帮条电弧焊的帮条,宜采用与被焊钢筋同级别、同直径的钢筋;当采用同级别不同直径的钢筋作帮条,且被焊钢筋与帮条钢筋均为Ⅰ级钢筋时,两帮条钢筋的直径应大于或等于被焊钢筋的0.8d,当被焊钢筋与帮条钢筋为Ⅱ、Ⅲ级钢筋时,两帮条钢筋的直径应大于或等于0.9d。 帮条和被焊钢筋的轴线应在同一平面上。
图7.2.2-1 钢筋搭接、帮条焊接的焊缝
图7.2.2-2 钢筋与钢板焊接的焊缝
(4)、焊缝高度h应等于或大于0.3d,并不得小于4mm,焊缝宽度b应等于或大于0.7d,并不得小于8mm(图7.2.2-1)。
(5)、钢筋与钢板进行搭接焊时,搭接长度应等于或大于钢筋直径的4倍(Ⅰ级钢筋)或5倍(Ⅱ级钢筋)。焊缝高度h应等于或大于0.35d,并不得小于4mm,焊缝宽度b应等于或大于0.5d,并不得小于6mm(图7.2.2-2)。
(6)、电弧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可按下表选用。
电弧焊接用焊条
焊条型号
药皮类型
电流种类
E4301
E4303
E4313
钛铁矿型
钛钙型
高钛钾型
交流或直流正、反接
E4315
低氢钠型
直流反接
E4316
低氢钾型
交流或直流反接
E5001
E5003
铁钛矿型
钛钙型
交流或直流正、反接
E5015
低氢钠型
直流反接
E5016
低氢钾型
交流或直流反接
(7)、焊接地线应与钢筋接触良好,不得因接触不良而烧伤主筋。
(8)、帮条与被焊钢筋间应采用4点固定。搭接焊时,应采用2点固定。定位焊缝应离帮条端部或搭接端部20mm以上。
(9)、焊接时,应在帮条或搭接钢筋的一端引弧,并应在帮条或搭接钢筋端头上收弧,弧坑应填满。钢筋与钢板间进行搭接焊时,引弧应在钢板上进行。第一层焊缝应有足够的熔深,主焊缝与定位焊缝应熔合良好。
7.2.3 电弧焊接质量检验:
(1)、每次改变钢筋级别、直径、焊条型号或调换焊工时,应预先用相同材料、相同焊接条件和参数,制作2个拉力试件。当试验结果均大于该级别钢筋的抗拉强度时,方可正式施焊。
(2)、采用电弧搭接焊、帮条焊的接头,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用小锤敲击接头时,钢筋发出与基本钢材同样的清脆声。
b.电弧焊接接头的焊缝表面应平顺,无缺口、裂纹和较大的金属焊瘤,其缺陷及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弧焊接钢筋接头的缺陷和尺寸偏差允许值
序号
名称
单位
允许偏差值
1
帮条对焊接头中心的纵向偏移
mm
0.5d
2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弯折
度
4
3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偏移
mm
0.10d
mm
3
4
焊缝高度
mm
5
焊缝宽度
mm
6
焊缝长度
mm
-0.50d
7
咬肉深度
mm
0.05d
mm
0.5
8
在长2d的焊缝表面上,焊缝气孔及夹渣的数量和大小
个
2
mm2
6
注:1、d为钢筋的直径(mm);
2、当表中的允许偏差在同一项目内有2个值时,应按其中较严的数值进行控制。
(3)、采用电弧搭接焊、帮条焊的接头,经外观检查合格后,应取样进行拉伸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同条件下(指钢筋生产厂、批号、级别、直径、焊工、焊接工艺和焊机等均相同)的焊接接头,以200个作为一批(不足200个,也按一批计),从中切取3个试件作拉伸试验。
b.3个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级别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
c.3个接头试件均应断于焊缝之外,并应至少有2个试件呈延性断裂。
当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1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2个试件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当有1个试件复验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1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3个试件呈脆性断裂时,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
7.3 闪光对焊
采用闪光对焊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7.3.1每批钢筋焊接前,应先选定焊接工艺和参数,按实际条件进行试焊,并检验接头外观质量及规定的力学性能。仅在试焊质量合格和焊接工艺(参数)确定后,方可成批焊接。
7.3.2 每个焊工均应在每班工作开始时,先按实际条件试焊2个对焊接头试件,并作冷弯试验,待其结果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
7.3.3 每个闪光对焊接头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头周缘应有适当的镦粗部分,并呈均匀的毛刺外形。
(2)、钢筋表面不应有明显的烧伤或裂纹。
(3)、接头弯折的角度不得大于4°。
(4)、接头轴线的偏移不得大于0.1d,并不得大于2mm。
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经剔出重焊后方可提交二次验收。
7.3.4 闪光对焊质量检验
在同条件下(指钢筋生产厂、批号、级别、直径、焊工、焊接工艺和焊机等均相同)完成并经外观检查合格的焊接接头,以200个作为一批(不足200个,也按一批计),从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力试验,3个作冷弯试验,进行质量检验。
(1)、对焊接头的抗拉强度不应低于该级别钢筋的规定值,并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以外,且呈塑性断裂。
(2)、3个拉力试件中,当有1个抗拉强度低于该级别钢筋的规定值,或有2个试件在焊缝处或热影响区(按接头每边0.75d计算)脆性断裂时,应另取两倍数量(6个)的接头试件重做试验。复试中当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该级别钢筋的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在焊缝处或热影响区脆性断裂时,则该批对焊接头应判为不合格。预应力钢筋与螺丝端杆闪光对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3个试件应全部断于焊缝之外,呈延性断裂。当试验结果有一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从成品中再切取3个试件进行复验。当复验结果仍有一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
(3)、对焊接头的冷弯试验,可用万能试验机、钢筋弯曲机或人工弯曲进行,芯棒直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冷弯试验时,应将接头内侧的毛刺、卷边削平,焊接点应位于弯曲中心,绕芯棒弯曲至90°。
当试件经冷弯后,在弯曲背面不出现裂缝,可判为冷弯试验合格。当3个冷弯试验中有1个试件不合格,应另取6个试件重作试验,当复试中仍有1个不合格时,则该批对焊接头应判为不合格。
对焊接头冷弯试验的芯棒直径
钢筋级别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芯棒直径
2d
4d
5d
7d
注:1、d为钢筋直径(mm);
2、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芯棒直径应增加1d。
7.4 钢筋的绑扎接头
7.4.1 钢筋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拉区内的Ⅰ级光圆钢筋末端应作成彼此相对的弯钩(图7.4.1),Ⅱ级带肋钢筋应做成彼此相对的直角弯钩。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由两钩端部切线算起)应符合表7.4.1的规定。在钢筋搭接部分的中心及两端共三处,应采用铁丝绑扎结实。
图7.4.1 钢筋的绑扎接头
(2)、受压光圆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纵向钢筋末端,可不作弯钩,但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d。
表7.4.1 钢筋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
序号
钢筋级别
受拉区
受压区
1
Ⅰ级钢筋
30d
20d
2
Ⅱ级钢筋
35d
25d
注:1、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除应符合本表规定外,在受拉区不得小于250mm,在受压区不得小于200mm;
2、d为钢筋直径(mm)。
7.5 钢筋连接其它要求
7.5.1 钢筋连接接头布置
钢筋接头应设置在钢筋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受力钢筋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闪光对焊的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超过50%;在轴心受拉构件中不得超过25%;在受压区可不受限制。
(2)、电弧焊接的接头可不受限制,但也应错开。
(3)、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超过25%;在受压区不得超过50%。
(4)、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不应小于10d。
(5)、当施工中分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接头设置应符合受拉区的规定。
注:1、两钢筋接头相距在35d以内,或两焊接接头相距在50cm以内,或两绑扎接头的中距在绑扎长度以内,均视为同一截面,并不得小于50cm;
2、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接头不得超过1个。
7.5.2 对于钢筋焊接接头的焊接工艺、参数、质量以及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等要求,凡本指南未作规定的,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钢筋冷挤压套筒连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的有关规定。
7.5.3 不同钢厂生产的不同批号、不同外形的钢筋相互之间或与预埋件(钢板、型钢、预留钢筋)焊接时,应预先进行焊接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
7.5.4 冬期钢筋的闪光对焊宜在室内进行,焊接时的环境气温不宜低于0℃。 钢筋应提前运入车间,焊毕后的钢筋应待完全冷却后才能运往室外。 在困难条件下,对以承受静力荷载为主的钢筋,闪光对焊的环境气温可适当降低,最低不应低于-10℃。
冬期电弧焊接时,应有防雪、防风及保温措施,并应选用韧性较好的焊条。焊接后的接头严禁立即接触冰雪。
八、钢筋安装
8.1 安装钢筋时,钢筋的位置和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多排钢筋之间,必要时可垫入短钢筋头或其它适当的钢垫,但短钢筋头或钢垫的端头不得伸入混凝土保护层内。
8.2 安装钢筋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为此,可在钢筋与模板之间采用垫块支垫,垫块的强度、密实度不应低于本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和密实度。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并不得横贯保护层的全部截面。
8.3 绑扎和焊接的钢筋骨(网)架,在运输、安装和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有变形、开焊或松脱现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8.3.1 在钢筋的交叉点处,应用直径0.7~2.0mm的铁丝,按逐点改变绕丝方向(8字形)的方式交错扎结,或按双对角线(十字形)方式扎结。
8.3.2 除设计有要求外,梁、柱等结构中钢筋骨架的箍筋应与主筋垂直围紧(图8.3.2);箍筋与主筋交叉点处应以铁丝绑扎;梁柱等构件拐角处的交叉点应全部绑扎;中间平直部分的交叉点可交错扎结。
图8.3.2 箍筋的位置
8.3.3 根据安装需要可配以必要数量的架立钢筋。
8.4 钢筋骨(网)架可先行预制,并应有足够的刚度,必要时可补入辅助钢筋或在钢筋的某些交叉点处焊牢,但不得在主筋上起弧。
8.5 安装钢筋骨(网)架时,应保证其在模型中的正确位置,不得倾斜、扭曲,也不得变更保护层的规定厚度。
8.6 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及设计要求。
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
序号
名 称
允许偏差
1
钢筋总截面面积的偏差(指更换钢筋规格时)
-2%
2
双排钢筋,其排与排间距的局部偏差
±5mm
3
同一排中受力钢筋间距的局部偏差
板、墙、大体积
±20mm
柱、梁
±10mm
4
分布钢筋间距偏差
±20mm
5
箍筋间距偏差
绑扎骨架
±20mm
焊接骨架
±10mm
6
弯起点的偏差(加工偏差20mm包括在内)
±30mm
7
最外层钢筋的位置偏差
C≥35mm
10mm
-5 mm
25mm<C<35mm
5mm
-2 mm
C≤25mm
3mm
-1 mm
注:C为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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