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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医院医师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暂行)
(讨论稿)
为提高医院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建立起公正的人才选拔机制,引导临床医师向优秀标准及关键岗位流动,特制定本方案: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所有临床医师。
2.方法
基于患者满意率、数字化的医师个人绩效、考试成绩及职称进行分级。
3.分级级别
3.1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根据患者满意率、个人绩效、考试成绩将临床医师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医师。
3.2 一级医师标准
通过公司实习生转正考试的医师为一级医师。
3.3 二级医师标准
满足一级医师条件;
患者满意率达90%以上;
医师个人绩效科室排名非后1位。
3.4 三级医师标准
满足二级医师条件;
个人绩效居科室平均分以上。
3.5 四级医师标准
满足三级医师条件;
高级职称,考试成绩及格;或者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居科室前2名。
4.医师分级的实施
4.1 医师分级为动态分级,月统计累计计算。根据当月结果进行当月奖励。
4.2 患者投诉,且24小时内患者未撤诉,个人绩效分值归零。
4.3 非正常途径(非经医务科审批)介绍病人(包括厂外病人)到外院检查和住院治疗的医师,年度内不得晋级。
4.4 发生责任性医疗纠纷的医师,年度内不得晋级。
5.医师分级的奖励
5.1 一级医师奖金取科室医师绩效奖金的基本数。
5.2 二级医师奖金取科室医师绩效奖金的1.5倍。
5.3 三级医师奖金取科室医师绩效奖金的2.0倍。
5.4 四级医师奖金取科室医师绩效奖金的2.5倍。
5.5 四级医师作为优秀人才进入后备人才库定向培养。
6.其他
6.1 分级管理中,患者满意率和个人绩效采用2013年7月起的累计数据;医师考试成绩采用医院每三个月一次的医师考试成绩累计。
6.2 医师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将根据医院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其内容。
本方案自2013 年10月起试行。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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