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篇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定差异点总结:
1、 室内、外消火栓规范要求的用水量(L/s)增加,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按公共
建筑执行。(详见3.3.2、3.3.3、3.5.2、3.5.4)
2、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
隔水幕或防火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详见3.6.4)
3、 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
大于50m,应设置消防水池。(详见4.3.1)(《建规》为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4、 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详见4.3.3)
5、 消防水池有2根补水管,且发生火灾时能连续补水的,消防水池可根据补水量做小点,
但不能小于100立方,如果只有消火栓系统的不能小于50立方。(详见4.3.4)
6、 消防水池大于500立方的,宜分成两格;大于1000立方的,应分成两座。(详见4.3.6)
7、 增加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水位、通气管和呼吸管的规定。(水泵房内应能显示消防
水池水位,消控室内应能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正常水位,以及高水位、低水位报警功能。)(详见4.3.9、4.3.10)
8、 消控室内应能显示稳压泵的运行状态。(详见11.0.7)
9、 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
深井泵。(详见5.1.9)
10、 <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或室内消防用水量≤10L/s的建筑可不设
置备用消防水泵。(增加了住宅)(详见5.1.10)
11、 消防水泵组应设置流量和压力检测装置。(详见5.1.11)
12、 消防水泵吸水方式(自灌式或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详见5.1.12)
13、 消防水泵能有效可靠工作而对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做出规定。(一组消防水泵
的吸水管和出水管应有100%备用,吸水管上应设置偏心大小头,以避免形成气囊。)(详见5.1.13)
14、 增加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过滤器、压力表的规定。(压力表应设关断阀门)
(详见5.1.16、5.1.17)
17、 增加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的相关要求。(人孔及进出水管阀门应加锁或设阀门箱,
水箱外壁有检修空间,进水管管径不小于DN32,溢流管管径不小于DN100)(详见5.2.4、5.2.6)
18、 稳压泵选型调整(稳压泵流量不能小于管网的泄漏量和报警阀压力开关等的自动启
动流量,没有泄漏量数据时,按管网流量的1%-3%取且不小于1L/S)(详见5.3.2)(《高规》消火栓<5L/s,喷淋<1L/s)
19、 稳压泵增压能力做出要求。(稳压泵宜增压0.07-0.10MPa,保证最不利点处静压不
小于0.15MPa,结合5.2.2系统设稳压泵时最不利点静压按此要求执行)(详见5.3.3)
20、 ①高层民用建筑;②设有消防给水的住宅、超过五层的其他多层民用建筑;③超过
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10L/s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④高层工业建筑和超过四层的多层工业建筑;⑤城市交通隧道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增加了住宅和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详见5.4.1)
21、 增加消防水泵接合器具体规定。(数量超过3个时,可适当减少;向多栋建筑供水
时,应设在每座建筑附近;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供水高度时,应在设备层等处设接力供水的接口)(详见5.4.3、5.4.4、5.4.6、5.4.8)
22、 增加消防水泵房采暖通风、排水、防洪和设备进出、维修安装空间等要求。(①消
防水泵房不能设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度大于10m的地下楼层,以便于消防人员及时到达;②泵房最低温度不低于5℃,有人值守时不低于10℃,通风按6次/h设计)(详见5.5.2、5.5.5、5.5.6、5.5.8、5.5.9、5.5.11、5.5.12、5.5.14)
23、 室外消火栓流量≤20L/s时可采用一路市政供水,>54m的住宅和室外消火栓流量
>20L/s时应采用两路市政供水。(详见6.1.3)(由《建规》的15L/s提高到20L/s) 24、 两路供水时应采用环状管网,一路供水时可采用枝状管网。(详见8.1.4) 25、 采用环状给水管网的4种情况:①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②两种及以上水灭火系
统;③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④两个及以上报警阀控制的自动水灭火系统。(详见8.1.2) 26、 室外消火栓流量≤20L/s且室内消火栓≤10个,且与8.1.2条不冲突时,室内消防
给水管网可布置成枝状。(详见8.1.5)(由《建规》的15L/s提高到20L/s)
27、 放宽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必须设高位消防水箱的要求。(①高层民用建筑、>10000m2
且>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消防水箱;②其他建筑设消防水箱有困难时可不设水箱,但应设稳压泵;③市政供水能满足要求时,可不设消防水箱)(详见6.1.9)
28、 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无消防水箱而采用稳压泵稳压,且室外消火栓>20L/s和>54m
的住宅,消防水泵必须按一级负荷供电。(详见6.1.10)
29、 消火栓栓口静压>1.0MPa;喷淋系统报警阀处>1.60MPa或喷头处>1.20MPa应分
区供水。(详见6.2.1)
30、 采用减压阀减压分区供水时的相关规定。(每一供水分区减压阀组应不少于两组)
(详见6.2.4)
31、 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不宜少于2个,以利于消防队火灾扑救。(详见
7.3.3)
32、 室外消火栓由市政供水,进水管设有倒流防止器且水头损失较大时,应在倒流防止
器前设一个室外消火栓。(详见7.3.10)
33、 设备层应设置消火栓,不管其是否有可燃物。(详见7.4.3)
34、 消防电梯前室的室内消火栓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详见7.4.5)
35、 ≤24m且≤5000m3的多层仓库、≤54m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以及
本规范表3.5.2中规定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场所,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详见7.4.6)
36、 室内消火栓可设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详见7.4.7)
37、 消火栓的间距要求调整。(按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间距≤30m;按1股充实水柱
布置的,间距≤50m)(详见7.4.10)(原为高层≤30m,裙房和多层≤50m)
38、 消火栓栓口动压大于0.70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详见7.4.12)(《高规》为
0.50MPa)
39、 消火栓的出水压和充实水柱要求调整。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高>8m的
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0.35MPa,充实水柱≥13m;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0.25MPa,充实水柱≥10m。(详见7.4.12)(多层建筑市政供水已无法满足要求)
40、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止回阀宜采用水锤消除止回阀,当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过24m
时,应采用水锤消除器。(详见8.3.3)
41、 增加设置减压阀时的相关规定。(减压阀应设在报警阀前,减压阀进口处应设过滤
器,过滤器和减压阀前后应设压力表和控制阀门,减压阀后应设压力试验排水阀,减压阀应设流量检测测试接口或流量计)(详见8.3.4)
42、 增加消防给水系统试验装置处排水管管径的要求。(末端试水装置处≥DN75,报警
阀处宜为DN100,减压阀处≥DN100)(详见9.3.1)
43、 消防水泵控制柜的设置位置做出要求(设置消防水泵房或专用消防水泵控制室内)。
(详见11.0.1)
44、 消防水泵应有自锁功能。水流指示器可靠性差,误动作概率高,因此消防水箱出水
管上不能设水流指示器,作为消防泵的直接启泵信号。(启泵信号应采用流量开关或压力开关)(详见11.0.2、11.0.4)
45、 增加施工、系统调试验收与维护部分的相关规定。(详见12、13、14章)(消火栓
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允许偏差±20mm)
篇二: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0.1 条中增加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以前的口号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本条重点强调了维护,跟我国目前的情况也是相附的,重设计而轻维护,中国的建筑问题会有一个集中的爆发期间,这一点一定要重视起来.
1.0.4 条强调的设计所用设备组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和国家标准,提出了准入制度的概念.
2.1.1 条大家注意出现了移动式消防水泵和车载消防水泵等新的消防产品.
2.1.4 条,取消了原来大家常说的常高压消防系统,提出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
2.1.5 条 提出了移动消防水池的概念
2.1.6 条 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
2.1.7 条 定义的屋顶消防水箱的概念,但这次规范编写不太严谨,后面我还会说到初期与10分钟的概念.
2.1.8 条是消火栓系统的概念.
2.1.11条及2.1.12条 明确了静水水压和动水压力的概念.
2.2章节的符号大家注意下以下几个名词,会在后续的计算中用到,最大船宽度,着火油船冷却面积,充实水柱投影长度,第1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还有一些系数等,记下来后会对后续的计算能较好理解.
3.1.2第3条大家注意一下,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给水最大时流量之和,不是叠加,也不是按消防时校核,而是相加;另外计算生活最大小时用水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算,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淋浴等不是24h的,因此取了折减,火灾时能停用的有浇洒等水量。
3.2.2 条 规定了城镇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设计流量,更加细化了,可以对照看一下。注意小于2.5万人大于1万人时的一次灭火设计流量增加了5L/S.
3.3.2 条 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民用建筑改动还是比较大的,民用建筑,只要定义成住宅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那么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是15/S,民用建筑的分类更加细化,补充了公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这个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体积进行选择。
3.3.3 条比较重要,对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建筑进行了定性,明确规定此类建筑的室外水量按公共建筑确定。
3.4节主要讲构筑物的消防设计流量,可以对照看一下,更加细化了。
3.4.8 条规定了空分站,可燃液体,变电站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当室外变压器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保护时,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表中数值的50%来计算,但不应小于15L/S.
3.4.9 条 装卸油品码头的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着火油船泡沫灭火设计流量,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隔离水幕布系统设计流量和码头室外消火栓流量之和计算。这条有一个着火油船冷却范围的计算,根据范围,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来计算设计流量。
3.4.12 条是一个易燃材料露天堆场以及可燃气体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表,这个和原规范完全一样。
3.4.13 条补充了城市交通隧道洞口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3.5.2 条把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和人防工程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合并了起来,有几个点大家注意一下,厂房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除了用高度和体积来限制外,增加了厂房的分类;旅馆和商店分开,商店相类似的增加了图书馆,档案馆等,进行区分,说明旅馆的火灾危险级别
要低于商店类,办公楼和住宅等不以层数来界定,换为高度,更加准确,对地下建筑水量也进行了规定, 这里的地下建筑我理解应该是指地下商场等,不包含地下车库。这点下次规范修订应更加明确一些。
3.6.1 条补充了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计算公式。
3.6.2 条为不同场所的火灾延续时间,需要注意的是甲乙丙类厂房和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为3h,住宅一律为2h,这里还要注意一个商住楼的概念,商住楼可以按2h来考虑。
4.1.3 条需要特别注意,一是市政给水可以做为消防水源,且宜采用市政给水,因为市政给水较为安全可靠,二是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等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
4.2.2 条对双路水源做出了规定,一是水厂的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供水,二是市政给水应为环状,三是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分别供水。
4.3.1 条注意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一条入户引入管)+室外水量大于20L/S(建筑高度大于50m)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4.3.3 条规定了消防水池进水管的管径不应小于DN100,原来咱们设计时,如果按补水时间和流速计算出来,DN80就够了,这条要特别注意。
4.3.4 条对消防水池最小的有效容积进行了规定,不应小于100T,仅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T。
4.3.5 条对消防水池补水量给出了计算公式,如果满足两路供水,可依此来减去火灾时连续补充的水量。
4.3.9 条主要是消防水池的四个水位,需要和电气专业配合,在消防控制室内要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
4.3.10 条注意要设置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呼吸管这个概念也是第一次出现,要着重注意一下。相关的图集估计很快也会印刷出来。
4.3.11 条是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就是重力消防,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在超高层和一些特殊高层建筑中都会存在。
4.4.1 条注明了井可以做为消防水源,这样就解决了一些没有市政供水地区,可以采用这种消防供水方式,节省了土建成本,节约了用地。
5.1.4 条单台消防(转 载 于:wWW.xlTkWJ.Com 小 龙文 档 网:《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4)水泵的最小额定流量不应小于10L/S,最大额定流量不宜大于320L/S。可以采用离心泵。
5.1.6 条规定了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这条是强条,格外注意。
5.1.8 条 规定了柴油机消防水泵的点火类型,实验运行时间,蓄电池等。
5.1.9 条轴流深井泵的使用场合及相关规定,这种泵主要用于天然水源上面。
5.1.10 条是一条影响成本的一条,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下列建筑可只设置一台消防泵,不用设置备用泵:一是建筑高度小于54米的住宅和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二是室内消防水量小于等于10L/S的建筑。
5.1.11 条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设置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还有一些规定。
5.1.12 条注意一下,消防水泵吸水管管径大于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5.1.16 条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消防水泵低流量空转过热的措施。
5.2.1 条是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适当了做了加大,要特别注意,前面说到初期的消防水量,而此条这条数据的得出仍然是按10分钟的消防水量来计算得出的,6+6.4=12.4m3,6+9.6=15.6m3,6+12.8=18.8m3,6+31.2=37.2m3,6+41.6=47.6m3 =50m3等,这条总体来说还是不太严谨。比较合理的计算应该是到火场时间X(消火栓水量+喷淋水量+其它灭火系统水量)/60.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类高层公建不应小于36T,大于100米时不应小于50T,大于150米时不应小于100T。
5.2.2 条讲的高位水箱的静水压,一类公建不低于0.10MPa,其它多层高层还是0.07未改变。
5.2.6 条屋顶水箱进水管应满足8小时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另外明确了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出水流量要求,但不应小于DN100,这条要特别注意,当接出喷淋系统时,DN80能满足出水要求,但此时应扩大至DN100,一些审图的朋友经常提这个问题也该改改了。
5.3.2 条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露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且不宜小于1L/S。
5.3.6 条 稳压泵应设置备用泵。
5.4.4 条明确了每个建筑都需要设置水泵结合器,原文是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多栋建筑供水时,消防水泵结合器在每座建筑附近就近设置。
5.4.6 条,以前大家设置超高层,高区一般消防车供水高度达不到,就不再设置了,本次规定当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供水高度时,消防给水应在设备层等方便操作的地点设置手抬泵或移动泵接力供水的吸水和加压接口。
5.5.1 条也比较坑爹,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起重设施,这条原来在室外的规范上有,这次添加上了,大家设计时应给建筑和结构提相关的条件,在自己的设计说明中也表示出来。
5.5.10 条也是审图的一个要点,消防水泵不宜设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房间的上一层,下一层和比邻位置,当必须时可采用降噪减振措施。也就是这条并不强制要求,设置了你采取了规范中规定的措施,那么了是可行的。
5.5.11 条消防水泵出不管应进行停泵水锤压力计算,也是一个要点,在进行设计时顺便写入自己的工程计算书中。
5.5.12 条也比较坑,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平高差大于10米的地下楼层。这条主是便于消防队员在火灾时及时到达,但却没有直通室外或者直能安全出口做出规定,此条过于严格且缺乏合理性。
6.1.2 条城市避难场所宜设置独立的城市消防水池且每座容量不宜小于200T。
6.1.3 条规定了一路消防供水的条件,除建筑物高度超过54米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
6.1.6 条当室外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与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合用。
6.1.8 条自喷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和仅设有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产生活给水合用。
6.1.9及6.1.10条 提出了不设屋顶消防水箱而设置稳压泵的条件及规定。
6.2.1 条消火栓系统分区供水的二个条件,一是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二是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0MPa。
7.1.2 条规定了湿式消火栓的适用温度。
7.1.3 条规定了干式消火栓的适用温度。
7.3 节主要讲室外消火栓,这个和平时没什么区别,注意一下,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7.3.10条是一个强条,倒流防止器前增设一个室外消火栓,当采用低阻力倒流防止器时可不用理会。
7.4.3 条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7.4.5 条明确了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可以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7.4.6 条特别要注意规范中几类可以一股水柱到达的情况,建筑高度小于或者等于24米且体积小于等于5000的多层仓库,建筑高度小于54米且每个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可仅一支消防水枪的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的任何部位。这条意义很大,小高层,中高层住宅将不再需要布置两个消火栓。
7.4.7 条 注意消火栓在有条件时尽量布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因为这是进入火场的主要通道,不需要考虑什么防火门的关闭与开启。
7.4.10 条有一个消火栓最大距离的规定,一个30米一个50米,遗憾的是未对室内消火栓最小间距进行规定,也没有取消双栓在建筑物中的设置。希望下次修订时能加入室内消火栓最小间距的规定,如果不对最小间距进行规定,会大大降低火场灭火的效率和安全。
7.4.12 条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进行减压,规范只规定了动压不大于0.50MPa,那么静压就可以大于0.50MPa而不应大于0.70MPa.
高层建筑厂房等建筑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充实水柱按13米来考虑,其它场所不应小于0.25MPa,这样大家在设计时如果采用市政管网直供消防时就要好好校核一下自己的栓口压力了。
7.4.14 条住宅户内宜在生活给水管道上预留一个接DN15消防软管或者轻便水龙的接口,这条也是为了便于灭火,注意一下,审图可能会提。
7.4.15 条这条这次改的非常好,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的室内消火栓应至少满足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并宜设置在户门附近。这样大家以后做商业网点时,一层和二层各设置一个单栓消火栓就行了。
8.1.1 条 规定了室外消火栓是否环状布置,供水管径等.当城镇人口规模小于2.5万人时,可为枝状管网.
8.1.2 条 特别要注意一下,消防给水应该环状供水的几个条件,向两座及两座以上建筑供水,向两路及以上灭火系统供水,设置有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的自动喷水系统供水时.
8.1.6 条 室内消火栓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1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2根.每根竖管与供水横干管相接处应设置阀门.
8.1.7 条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与自动喷水等其它灭火系统的管网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沿水流方向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8.1.8 条 规定了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速不大于2.5米每秒,任何消防管道的给水流速不应大于7m/s.
8.2.2 条 规定了低压给水管道的最小压力,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和其它给水管网等的系统工作压力确定,且不应小于0.60MPa.
8.2.3 条 注意一下临时高压和稳高压系统系统工作压力的计算方法.
8.2.5 条 各种压力下管材的适用范围,注意一下金属管道埋地可以采用沟槽连接.
8.2.7 条 消防管道采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材时的一些技术规定,以及下面几条有厂家公关的影子,有条件应优先采用金属管道.
8.3.3 条 有一个知识点,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止回阀宜采用水锤消除止回阀,应该是审图以后会提的一个点.
9.1.1 条 比较重要,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建设工程宜采取消防排水设施.
9.2.1 条 规定的必须采取消防排水措施的场所,有消防水泵房,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消防电梯井底,仓库.
9.2.2 条 对于室内废水出单体应该排入雨水管网还是污水管网进行了规定,宜排入雨水管网;有少量可燃液体时,排水管道应设置水封,并宜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宜与其它地面排水设施共用.
9.2.3 条 消防电梯集水坑有效容积不应小于2方,潜污泵的流量不应小于10L/S.强条,这个跟以前规范没有什么大变化.
9.2.4 条 相当重要,室内消防排水设施应采取防止倒灌的技术措手,就是说在潜污泵排出管上应设置止回阀.
9.3.1 条 测试排水,是黑字体也是强条,消防给水系统必须设置专用排水设施,并对适用场所和管径做了规定.
9.3.2 条 试验排水可回收部分宜排入专用消防水池循环再利用,出于节水的考虑,可以排入消防水池回用,如室外中水池,室外景观水池等.
10.1.1 条~10.1.5条 是不同管材的沿程阻力计算方法.
10.1.6 条 管道局部水头损失当资料不全时,消防给水和室内消火栓可按10%~20%计算,自动喷水等支管较多时,可按30%计算.
10.1.7 条 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公式,消防水泵或者消防给水所需要的设计扬程或者压力,引入了一个安全系数K2,可取1.20~1.40.
10.2.1 条 是消火栓保护半径的一个计算公式.
10.3 章节是减压计算,增加了节流管的水头损失计算公式.
11.0.1 条 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时应使消防水泵处于自动启泵状态.
11.0.3 条 消防水泵应保证从接到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自动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分钟.
11.0.5 条 消防水泵应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
11.0.7 条 消防控制柜或者控制盘应能显示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水源的高水位,低水位报警信号以及正常水位.这一章节还增加了自动巡检的相关内容,可以了解一下.
12.1.1 条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强制性规定,这一章节主是施工的相关规定.
第13章 主是消防系统的系统调试和验收.
第14章 消防系统的后期维护管理.这两章节的内容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设计说明中示意出来.
篇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4.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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