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继续教育学院
分项工程名称: 基坑降水与排水分项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继续教育学院监理部
二0一五年 月 日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工程"基坑降水与排水施工及验收的监督管理。
二、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地方的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文件规定;
2、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4、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5、建设工程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三、工程概况、工程的特点及质量目标
(降排水方案出来后填写)
四、施工工艺及监理工作流程
1、施工工艺
1.1集水明排降水施工工艺流程:
坡顶或上层土坡 砌筑截水沟
(一)集水明排降水施工工艺流程
开挖明沟、集水井
明沟、集水井定位放线
基坑土方开挖
抽、排水
安装抽水装置
调试
挖至基底标高
降水至设计标高
循环上述流程
结构底板完成后拆除抽水设备
(二)集水明排降水监理流程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验收施工材料及设备
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及设备准备
测 量 复 核
明沟、集水井定位
现 场 检 查
开挖、砌筑明沟、集水井、截水沟
检 查
安装抽水装置
定 期 量 测
抽、排水
检 查、观 察
降水结束、拆除抽水装置
1.2井点的工艺流程:
(一)井点降水施工工艺流程
填滤料
吊放井管
钻孔、清孔
井管定位
安装降水装置
调试
预降水
结构底板完成后拆除井管
降水至设计标高
过程中降水
(二)井点降水监理流程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验收施工材料及设备
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及设备准备
量 测
定孔位,设护筒
现 场 检 查
成 孔
检 查
清孔,填滤料
井管沉设、洗井、试抽
量 测
定 期 量 测
正 式 降 水
降水结束,拔管回填
检 查、观 察
五、监理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基坑降水与排水的目标是在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地下水要满足支护结构和挖土施工的要求,并且不因地下水位的变化,对基坑及其周围环境和设施带来危害。
(一) 、集水明排降水监控要点
1、集水明排施工监控要点
1.1排水明沟宜布置在拟建建筑基础边0.4m以外,沟边缘离开边坡坡脚应不小于0.3m。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0.1%—0.2%。
1.2排水明沟的底面应比挖土面低0.3—0.4m;集水井底面应比沟底面低0.5m以上,并随基坑的挖深而加深,以保持水流畅通。
1.3沟、井的截面应根据排水量确定,基坑排水量应大于基坑总涌水量的1.5倍。
2、集水明排降水管理监控要点
2.1当基坑侧壁出现分层渗水时,可按不同高程设置导水管、导水沟等构成明排系统;当基坑侧壁渗水量较大或不能分层明排时,宜采用导水降水方法。
2.2基坑明排尚应重视环境排水,当地表水对基坑侧壁产生冲刷时,宜在基坑外采取截水、封堵、导流等措施。
(二)井点降水监控要点
1、井点降水施工监控要点
1.1 审查施工单位的降水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1.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 地质勘察报告和地质剖面图,必要时宜做现场抽水试验确定水文地质参数;
(2) 井孔的施工方法及机械设备要求;基坑平、纵断面图;
(3)井点管的构造、长度、数量,抽水机械的型号和数量,滤管和砂滤料的规格和数量;水位观测孔位置与数量。
(4)降水区域内地下构筑物、管线及临近建筑物的资料。
1.3井点施工前,复测基坑平面位置,复核孔位位置,检查清除地面及地下障碍物;坑井点降水应在开挖前进行,降水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1.4 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或施工方案布置水位观测孔,对基坑内外的地下水位变化及邻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沉降进行监控,当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变形速率或变形量超过警戒值时,可用回灌法或隔水法来控制对周围环境的有害影响;保护邻近建筑物安全,应在降水期间监测由于土体固结所引起的基坑挡墙向坑内位移及相应的坑外地面沉降。
1.5井点钻孔的监控: 钻孔的孔口应设护筒;井管直径应大于深井泵最大外径50mm以上,孔径应比管径大于300mm以上; 督促施工时孔径应垂直,上下一致,孔底比管底深0.5~1.0m,实测每孔的孔深;
1.6分节组装的井点管直径应一致,钢管井点管的滤管应采用穿孔钢管,孔隙不应小于25%,外壁垫筋缠镀锌铅丝后并包土工布滤网,检查花管位置,并应使之与相应土层位置匹配。
1.7井管沉设监控:沉设前应先配管; 沉设位置应居中、垂直、管井的滤管应置于含水层中;分节沉设时,各节应同时,并连接严密;井井点管应高出地面300~500mm。井点管就位固定后,管上口应临时封闭;
1.8 滤料应洁净,其规格为含水层筛分粒径的5~10倍,投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滤料投放前应清孔稀释泥浆;滤料应沿井管周围均匀投放,投放量不得小于计算量的95%,投放滤料不能用反斗车一次投放;滤料填至井口下1m左右时应用粘性土填实夯实。
1.9排水管路断面应根据排水量流量确定并连接严密。排出的水经过沉砂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1.10 施工前必须查明地层情况及承压水层的水头情况,并验算抵抗坑底隆起的稳定性,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2. 井点降水管理监控要点:
2.1 降水井点系统应设双路电源供电;
2.2 降水观测孔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降水基坑为二个以上含水层时,应分层布设;观测孔应沿基坑中向两侧垂直成排布设,并宜延长基坑外2-3倍坑深长度; 临近地表水应增加观测点。
2.3 降水期间应对地下水的水位、流量和各类降水设备运转情况进行观测。做好现场降水记录。压力表等计量器具必须有标定书;
2.4观测水位时,应在降水前观测初始水位高程,以后定期观测,雨季应增加观测密度。
2.5降水抽出的地下水含泥量应符合规定,发现水质浑浊时,应分析原因,及时处理;雨季施工时,地面水不得渗漏和流入基坑,遇大雨或暴雨时,必须及时将基坑内积水排除;井点宜采用潜水泵。
2.6降水井点系统,应在基坑回填土填至原水位以上或结构完成后方可停泵,并及时拆除。井点管拔除后,及时用砂浆将井孔回填密实,检查回填情况。
2.7降水全过程必须做好坑外邻近建(构)筑物监测工作,监测频率按设计要求进行。
六、质量控制标准
1、质量控制标准如下表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1
排水沟坡度
‰
1-2
目测:坑内不积水,沟内排水畅通
2
井管(点)垂直度
%
1
插管时目测
3
井管(点)间距(与设计相比)
mm
≤150
用刚尺量
4
井管(点)插入深度(与设计相比)
mm
≤200
水准仪
5
过滤砂砾料填灌(与设计值相比)
%
≤5
检查回填填料用量
6
井点真空度:真空井点
喷射井点
Kpa
Kpa
>60
>93
真空度表
真空度表
7
电渗井点阴阳极距离:真空井点
喷射井点
mm
mm
80-100
120-150
钢尺量
钢尺量
2、井管应沉放在井孔中间,滤网管不得碰到井壁。
3、管路系统的急管、弯联管(塑料软管)及接至泵体机组的连接部分,均应安装严密,不得漏气或漏水,其真空度及工作水压力均应达到规定要求。
4、施工期间,有效井管数应达到总数的95%以上且连续五根井管中的失效井管按疏密间距不应超过1~2根,相邻二根井管不得同时失效,工程关键部位的每根井管均应正常有效运转。
七.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
1.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审批施工技术措施,核实与控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的证明文件、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1.2现场监督和检查:
检查的内容:巡视检查钻头位置、钻头直径、钻杆垂直度、孔深;井管直径、壁厚、滤管孔径、滤管长度、滤管滤网包裹情况;清孔孔底深度、孔底泥浆比重;安装井管长度、滤管位置、井管接头连接质量、井管安装居中情况;抽水时单井出水情况、井内真空情况、观测井水位变化情况。旁站回填滤料数量、顶面标高、四周回填是否均匀、孔口回填密实情况;洗井提拉活塞次数、活塞密封效果、洗井后井内水质等
1.3旁站及巡视: 旁站及巡视是监理对现场控制的手段之一,是对技术含量大、质量变异性大,工艺比较复杂的重要部位及需要重点记录的工序进行旁站监理的方式;同时以一定比例的时间用于对相对稳定的工序,在现场巡视检查。
1.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出现违反设计图纸、合同要求、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该项指令。
1.5指令文件:
停工指令:根据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总监下达停工指令:
A. 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B.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C. 隐蔽工程未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①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认可;
②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1.6利用支付手段: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才能进行计量。
2.监理工作的措施:
2.1组织措施:审核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数量配置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2.2技术措施: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技术方案;
2.3经济措施:审核已完合格工程量及相应的付款报告;
2.4合同措施:根据合同要求核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八、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 井点施工操作人员应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熟悉施工安全操作的要求,并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操作之前,应对所用机械认真检查,若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机组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操作规程,定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2. 井点机组运行前,应认真做好各种检查;运行时,真空泵的真空度与井管长度应适应。发现漏气或阻塞,应立即查明原因并作妥善处理。
3. 井点系统管路上下不宜推土,不得直接行驶车辆,不得作缆风绳、攀脚绳的地锚使用。与道路交叉处,应作防护措施。地下水的水质有腐蚀性时,井点系统应采用抗腐材料。冬季施工,应由防冻措施,停泵后须立即把内部积水放净。
九、检验批划分、见证取样计划、旁站方案与旁站记录
1、检验批划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执行,根据不同工程的建设规模和特点进行划分。
2、见证取样计划:按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和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主编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手册》(2008年修订版)执行。
3、旁站方案与旁站记录:
3.1旁站、巡视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⑴ 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⑵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方案以及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⑶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⑷ 做好旁站、巡视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巡视监理的原始资料。
3.2旁站、巡视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巡视监理的关键部位、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巡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记录。
3.3旁站、巡视监理人员实施旁站、巡视监理时,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承包商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有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有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3.4降水施工监理旁站、巡视计划:
降水井的打设
巡视检查
降水试验
旁 站
降水运行管理
巡视检查
封井
巡视检查
其他:业主和监理认为需要旁站的工序
十、主要应用表单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 报验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监理工作联系单》
监理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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