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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严把购进质量关, 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 特制定本制度。
二、 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 坚持”按需进货”, ”择优采购、 质量第一”的原则, 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三、 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企业采购, 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 履约能力、 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 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审核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对供货方与企业联系业务的销售员, 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并做好记录。
四、 合理制定购进计划, 制定的采购计划, 应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采购药品时, 应签订合同, 明确质量条款, 索取合法票据, 做到票、 帐、 物相符。
五、 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入库验收记录。
六、 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 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 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七、 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质量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知单》复印件。
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一、 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二、 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并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三、 验收员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药品的包装、 标签、 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项检查。
四、 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 一般情况下, 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五、 应做好入库验收记录, 按规定项目逐一填写, 并注明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按质量管理程序处理。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 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 规范的管理, 保证药品储存质量,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特制定本制度。
二、 按照安全、 方便、 节约、 高效的原则, 合理使用仓库, 配合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 货架等储存设施, ”五距”适当, 堆码规范、 合理。
三、 按照药品性能分类分区储存, 做到药品与非药品、 一般药品与易串味的药品、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 做好防潮、 防鼠、 防火、 防盗工作, 经常检查, 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四、 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 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五、 根据季节、 气候变化, 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 定期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 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六、 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 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 报质管部门处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 专帐记录, 并有明显标志。
七、 做好库存药品的帐、 货管理工作, 按月盘存, 确保帐、 票、 货相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 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 确保储存药品质量,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特制定本制度。
二、 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经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三、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养护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 消除隐患的原则, 做好在库养护工作, 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 有效。
四、 养护人员配合仓库人员做到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 采取相应的通风、 降温、 增湿、 除湿、 加湿等调控措施, 并做好记录。每天监测温湿度二次, 做好温湿度记录。
五、 根据库存药品流转情况, 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 并做好养护记录, 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 应暂停销售, 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复查处理。
六、 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 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七、 建立仓储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 对各类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 维护、 保养, 并做好记录。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 为保证陈列药品质量, 方便消费者购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制度。
二、 营业场所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 陈列货架、 柜台应保持清洁卫生。
三、 药品应按品种、 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 标签放置正确, 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存放, 内用药与外用药、 性质互相影响、 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 标志明显、 清晰。
四、 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陈列、 销售。
五、 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 需避光、 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需冷藏的药品应放在符合规定的冰柜、 冰箱中。
六、 凡上架陈列药品, 应按月进行检查, 并做好陈列药品的质量检查记录,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 并尽快向质管部门报告。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 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二、 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 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
三、 购进首营品种时, 应索取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复印件、 药品质量标准、 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 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以及药品包装、 标签、 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四、 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时, 应索取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首营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 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 并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五、 质管部门对填报的”首营企业( 品种) 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后, 报企业质量负责人审批。收集审批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 建立质量档案。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 为保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 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 法规, 制定本制度。
二、 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三、 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四、 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 必须取得上岗证, 持证上岗,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五、 营业员应正确介绍药品, 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 规格、 数量认真核对无误后, 方可销售。不合格药品不得上柜销售。
六、 销售药品时, 处方必须经药师审核签字后, 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处方, 不得销售处方药。拆零药品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 规格、 用法、 用量、 有效期等内容。
七、 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 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
八、 应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
九、 店堂广告宣传应符合规定。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 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 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 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 有效、 正确、 合理, 特制定本制度。
二、 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 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处方审核人员应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营业时间内应在岗; 佩带胸卡。
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 处方药不应采取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四、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五、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 应当拒绝调配、 销售, 必要时, 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 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
一、 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 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这, 保证药品销售质量, 特制定本制度。
二、 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 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 如药匙、 瓷盘、 拆零药袋、 医用手套等, 并保持拆零用具清洁卫生。
三、 拆零后的药品, 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 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 并保留原包装标签。
四、 拆零前, 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 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 不得拆零销售。
五、 药品拆零销售时, 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 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中, 写明药品名称、 规格、 用法、 用量、 有效期及药店名称, 核对无误后, 方可交给顾客。
六、 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 内容包括: 药品通用名称、 规格、 批号、 有效期、 拆零数量、 拆零销售起止期、 操作人。
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一、 发生质量事故后, 质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 补救措施。
二、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质管部门在4小时内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 质管部门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 并在3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四、 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质量管理小组, 由质管组认真查清事故原因, 及时处理。
五、 质管组在处理事故时, 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六、 因员工不负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者, 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的30%, 情节严重者, 予以辞退。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一、 为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 确保药品质量,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二、 药品应标明有效期, 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 验收员应拒绝收货。
三、 跟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 不得验收入库。
四、 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 养护, 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 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 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五、 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 陈列检查, 并按月进行催销。
六、 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 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出售。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 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 防止不合格出售, 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二、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三、 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 入库和销售。
四、 凡发现不合格药品, 应及时发出不合格药品通知单, 立即停止销售。同时移入不合格药品区, 挂红色标识, 做好记录, 等待处理。
五、 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六、 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 应查明原因, 分清责任, 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 预防措施。
七、 应认真、 及时、 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报损和销毁记录, 记录保存五年。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 为确保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充分发挥质量信息的作用,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二、 建立以管理小组为中心的信息反馈、 传递、 分析及处理的质量信息网络体系。
三、 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做到准确、 及时、 高铲、 经济。其质量信息内容应包括: 1、 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2、 药品质量公告及药品监督抽查公告; 3、 市场情况的相关动态及发展方向; 4、 供货单位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及质量保证能力; 5、 消费者的质量查询、 质量反馈和质量投诉等。
四、 质管组负责质量信息网络的正常进行和维护, 对质量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 汇总、 分析、 传递、 处理、 归类存档。
五、 质管组对异常、 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 在24小时内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 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 为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督工作的管理, 确保人体用药安全、 有效,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二、 药品不良反应指合格药品在正常见法、 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 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三、 质管组负责收集、 分析、 整理、 上报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四、 质管组应将收集、 分析、 整理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 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 有序, 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和服务质量, 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二、 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 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三、 应保持营业场及仓库的环境整洁、 卫生、 有序, 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扫, 无粉尘、 无污染物, 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四、 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 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它物品带入库房及货架。
五、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 佩带胸卡上岗, 勤洗澡、 勤理发, 注意个人卫生。
六、 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 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 不得有漏检或替检行为。对患者有传染病, 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 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七、 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要求, 体检结果存档备查。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一、 为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特制定本制度。
二、 营业员应穿着整洁, 佩带胸卡、 挂牌上岗位, 微笑迎客, 站立服务。
三、 营业员上岗时应仪表端庄, 精力集中, 接待顾客主动热情, 解答问题耐心细致, 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不准同顾客吵架、 顶嘴, 不准谈笑、 嘲弄顾客。
四、 店内设咨询、 导购台, 提供咨询服务, 指导顾客安全、 合理用药。销售药品时, 应详细询问病情, 正确销售。
五、 销售药品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 用途、 用法、 用量、 禁忌及注意事项, 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六、 店堂内设”顾客意见簿”和”缺药登记簿”, 明示服务公约, 公布监督电话。认真接待顾客投诉, 并及时处理。
中药饮片、 存、 销管理制度
一、 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 中药饮片必须从合格渠道购进, 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 包装上应有品名、 规格、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三、 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 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五、 中药饮片应按照其储存条件的要求, 分类储存, 并做好养护工作; 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 不得错斗、 串斗, 并做好记录。
六、 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 并做到计量准确; 中药饮片须凭医师处方销售, 处方调剂员、 审核员应严格按处方内容配药、 销售, 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更改。
七、 应对先煎、 后下、 包煎、 分煎、 烊化、 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 并向顾客交待清楚。
八、 顾客反馈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 及时解决。
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制度
一、 为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 切实提高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特制定本制度。
二、 质量组负责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预先制订检查考核方案。
三、 检查考核方式: 1、 岗位自行检查、 考核, 岗位自查每月一次, 经过自查, 发现问题, 逐项整改。2、 专业检查、 考核, 每季度一次或不定期由质管组牵头组织, 进行专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查出的问题要进行梳理, 制定整改方案, 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与岗位考核奖惩挂钩。3、 目标责任检查、 考核, 每半年进行一次。
四、 检查、 考核方法: 1、 查看质量原始记录、 台帐的资料。2、 现场观察员工操作情况。3、 面试或问卷测验质量管理基本知识。4、 目标任务考核。
五、 检查考核的奖惩:
1、 由于制度执行不力, 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 取消半年奖金。
2、 因未按制度执行,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的30%, 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3、 制度执行不到位的, 责令改正, 并给予直接责任人每项5元的罚款。
4、 因态度恶劣, 语言不文明, 与顾客发生争吵的, 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 责令当事人向顾客赔礼道歉, 每次罚款20元, 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店主任质量职责
一、 贯彻、 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确保企业依法经营, 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 有效、 及时、 方便。
二、 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 组织本店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 法规, 加强药店质量管理, 对本店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三、 组织、 督促有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四、 督促、 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 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 执行情况。
五、 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 研究、 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 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业务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
七、 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的处理, 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及质量改进。
质量负责人质量职责
一、 在店主任的领导下, 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带领本店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二、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指导、 协调、 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三、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实施和维护本店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四、 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五、 负责对首营企业、 首营品种质量审批。
六、 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 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 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七、 研究、 部署、 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 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质量管理员质量职责
一、 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 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 在药品质量管理方有效行使裁决权。
二、 负责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并做好记录。
三、 负责对员工进行质量教育、 培训工作, 对药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四、 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 定期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 建议, 组织传递反馈, 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提供分析报告。
五、 按月检查陈列药品的质量状况, 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管理, 负责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 销毁药品处理的监督工作, 做好不合格药品的相关记录。
六、 定期检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 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七、 负责建立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负责各类质量记录、 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质量验收员质量职责
一、 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有效行使否决权。
二、 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坚持质量原则, 把好药品入库第一关, 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
三、 应按照”药品验收抽样程序”的规定, 保证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代表性, 验收完毕, 应将抽样药品包装复原, 并标明抽样标记。
四、 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 标签、 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五、 验收特殊管理药品、 外用药品, 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 标签、 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 非处方药的包装要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六、 验收进口药品, 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 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 并有中文说明书, 以及合法的相关证明文件。
七、 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 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八、 验收首营品种, 应有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出厂的检验报告书。
九、 规范填写验收记录, 做到字迹清楚, 内容真实、 项目齐全、 批号及数量准确、 结论明确、 签章规范, 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 但不得少于三年。
养护员质量职责
一、 在质管员的技术指导下, 具体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 地库存药品养护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 坚持”质量第一、 预防为主”的原则, 按照药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的规定, 结合库房实际情况, 采取正确有效的养护措施, 确保药品在库储存质量。
三、 负责对库存药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 一般药品每季度一次, 重点养护品种每月一次, 并做好养护记录。
四、 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的药品, 应挂黄牌暂停发货, 同时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五、 指导并配合保管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管理工作, 每日上、 下午各一次对库房温湿度作记录。
六、 根据气候环境变化, 结合夏防、 冬防计划, 对中药饮片采取干燥、 除湿、 防虫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七、 正确使用养护、 保管、 计量设备, 并定期检查保养, 做好计量检定记录, 确保正常运行、 使用。
八、 每月汇总、 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 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药品的质量信息。
保管员质量职责
一、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保证在库药品的储存质量, 对仓库管理过程中的药品质量负主要责任。
二、 按照药品储存性质的要求, 对药品进行合理分类储存, 按药品储存温湿度条件要求储存药品。
三、 负责对库房储存条件进行监控, 在养护员指导下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 每天上午10时和下午3时, 各定时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 如温湿度不符合要求, 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四、 凭验收员签字的入库凭证收货, 对货与单不符、 质量异常、 包装不牢或破损、 标志模糊等情况, 应拒收并报告质管员。
五、 合理利用库容, 五距规范, 做好货位的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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