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计量支付及合同变更管理
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HND18/P276-2010-B07)
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监理部
目 录
1 总则 4
2 关于工程量清单 4
3 工程计量 5
4 工程费用支付 5
5 关于变更项目的处理程序和办法 9
6 计算机技术的应用 9
附件 :计量与支付报表格式 9
附件一:工程变更监理工作规程 17
工程计量支付及合同变更管理
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本监理工作办法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监理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范)编制。
1.2 合同支付及计量依据
(1) 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 经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 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 经发包人或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度量与测量图件等资料。
1.3 本监理办法适应范围。
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以及按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
1.4 合同支付计量与签证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
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计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与工作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
1.5 工程质量的合格认证,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SDJ24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进行。
1.6 为切实作好工程计量、价款支付的控制与管理,促使工程计量与支付及合同变更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2 关于工程量清单
2.1 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掌握具体工程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深度、计量方式与方法。
2.2 工程量清单是设计为招标给定的数量,但不是监理实际确认的准确的工程数量。
2.3 对于有具体工程单位的清单栏目,必须按清单标明的单价和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办理;当工程量自然增减幅度,超过合同规定的幅度时,应认真分析其原因,并按合同相应的条款规定处理.
3 工程计量
3.1 计量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项目。
3.2 计量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监理部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容、工程变更及说明、费用索赔审批书等。
3.3 计量程序:每月承包商将当月完成并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单元工程核实、计算,填“中间计量表”,并附详细的计算图表和计算式,报监理部;由负责各部位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协同测量工程师核实数量,经监理部负责人按工程量清单内容逐项核实、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交承包商作支付报表。
3.4 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如:m3、m2、m、t等。工程量计算结果一般保留一位小数,以t计的钢筋计算至kg,即保留三位小数。
4 工程费用支付
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4.1 工程预付款
l 承包商按合同规定进场后,由其按合同规定分期提出工程预付款付款申请,监理部核实后报送发包人批准 、支付。第一次、第二次预付款支付证书格式见附表。
l 预付款的扣回:通过月支付证书,分期按合同相应规定予以扣回。在累计完成工程款达合同款的30%后开始起扣,每月按等比例分期分批扣回,但应在累计完成工程合同价款的80%时全部扣完。在开始起扣时,拟定每月扣除的预付款金额。
4.2 履约担保证件
l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金额,在正式签订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同意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 出具的履约担保证书。
l 承包人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监理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在工程竣工验收、由总监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向发包人签发解除承包方履约担保责任证明,或督促发包人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合同规定时间(14天)内将履约担保证件退还给承包人。
4.3 备用金和计日工: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4.4 价格调整:严格遵照合同有关规定。
4.5 月进度款支付(即期中支付)
4.5.1 一般规定
(1) 每月经监理部审核、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量,计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 总价承包项目,根据形象进度,按合同规定拟定分阶段的结算比例,列入月进度款支付,不容许超前支付。
(3) 单价承包项目,单价一般情况下不变(除合同有明文规定者除外),因此,工程量的计算,是投资控制的重点。工程量计量,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协同测量工程师负责,工程量计量所用的图、表和计算表格作为中间计量表的附件。每月项目监理工程师将工程量汇总签证,报工程技术部技术负责人复核、总监审批。
(4) 每月月初承包人办理结算的人员向监理部提交上月结算报表,其报表格式见附件表格式样,一式陆份,监理部签证后报送发包人核定、支付。支付报表包括:支付证书、支付汇总表、支付明细表、工程量签证汇总表、中间计量表。其中:支付汇总表是对每月结算金额和扣留款的滚动;支付明细表是对每月已完工程量和相应金额的滚动;工程量签证汇总表是每月对承包人申报工程量(中间计量表)的签证汇总表;中间计量表按分项或单元工程实际发生数量填写,并须附详细的计算式和图表。
(5) 支付证书由总监根据审核结果,在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14天内签发。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6) 每月进度款支付,采用四舍五入的规定,合价计算至元。
(7)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的每月进度款支付汇总表、支付明细表、工程量签证汇总表等各种表格、说明,均要打印,字迹清晰、整齐,否则不予结算,并同时提交计算机软盘一份。
4.5.2 保留金
(1) 根据“专用合同条款”,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从第一次进度款开始,按进度款的5%扣除保留金,保留金的扣款限额为合同价的5%。
(2) 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的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支付证书,发包人将保留金总金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3) 在单位工程验收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款中支付给承包人;
(4) 监理人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人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额。
4.5.3 工程进度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人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和更改;承包人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4.6 完工结算
4.6.1 工程完工后应清理的支付帐目,包括已完工程尚未支付的价款、保留金的清退以及其它按合同规定需结算的帐目。
4.6.2 完工付款申请: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并附有下述内容的详细的证明文件。
(1) 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 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他金额。
4.6.3 完工付款证书与支付时间规定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人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42天内审批支付给承包人。
4.6 最终结清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已完成全部承包工作,但合同的遗留帐目尚未结清,因此要求承包人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
4.6.1 最终付款申请
(1) 承包人在收到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28天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其内容包括: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追加金额;承包人认为应付给他的其他金额。
(2) 若监理人对最终付款申请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监理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再次提交经修改的最终付款申请单。
4.6.2 结清单:承包人在向监理人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人,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
4.6.3 最终支付
在最终支付时,监理部须处理完有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主要包括:
(1) 承包人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程已完成并达到规范标准,向发包人签发该工程的支付证明;
(2) 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证书,向发包人签发解除承包方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
(3) 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的工程缺陷责任证书,向发包人签发退回或解除承包方保留金或银行保函的证明。
在完成上述的所有工作后,监理部才办理最终支付证书。监理人在收到经其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出具一份最终付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
最终支付证书说明:
(1) 按合同规定和其他 应最终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2) 发包人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一般,发包人审查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还给发包人。若双方始终未能就最终支付的内容和额度取得一致意见,监理人应对双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双方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5 关于变更项目的处理程序和办法
5.1 对于变更项目,认真对照合同相关规定与说明,严格按合同对变更项目的处理原则执行。
5.2 变更项目处理程序与必要的手续:变更项目发生时(不论何种原因),应由承包商填报“工程变更项目申报单”,并附相关证明文件,由发包人、(设计)、监理共同签署意见确认后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明确变更项目处理计价原则,(如已有设计变更通知单,不再要求设计人在申报单上签署意见)。承包商填报“合同外项目单价申报表”,在发包人最终审定单价或合价后,纳入合同进度款支付。
5.3 如计日工发生时,由总监签发计日工指令单,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计入进度款支付。
5.4 对于变更项目,缺乏手续,不得办理计量、支付手续。
5.5 其它另见附件一:工程变更监理工作规程
6 计算机技术的应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投资控制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别是对于施工周期长的大中型水利工程,要求计量支付准确、及时,且不能造成重复计量,采用计算机技术如采用EXCEL,自己编程,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的数据处理工作,使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在发包人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之前,暂按此执行。
附件 :计量与支付报表格式
为规范支付报表格式,采用统一的进度款支付报表。月进度款支付用表包括:
□ 第一次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第二次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
□ 支付证书;
□ 支付汇总表;
□ 支付明细表;
□ 工程量签证汇总表;
□ 中间计量表;
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监理部
2010年7月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
标第一次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
(第***-***号)
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致(项目法人):
经审核,合同协议书已经签署,履约保证书已获得建设单位认可,已取得动员预付款担保。按合同规定,建设单位应支付给如下数额的工程预付款。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元),请予审批。
工程建设监理部(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审批意见:
项目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附 承包单位预付款支付申请及履约、预付款保函各一份。
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审批、签证后,返回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存档.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
标第二次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
(第***-***号)
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致(项目法人):
经审核,合同协议书已经签署,在取得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担保后,已完成第一次预付款。目前,主要施工设备已经进场,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且主体工程施工已经全面展开,按合同规定,建设单位应支付给如下数额的第二次工程预付款: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元),请予审批。
工程建设监理部(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审批意见:
项目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附 承包单位预付款支付申请。
本表一式陆份,建设单位审批、签证后,返回承建单位二份、监理单位一份存档.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
标 月支付证书
(第 号)
致(项目法人):
根据施工合同文件关于计量与支付的规定,我部已将合同 标段
月完成工程量及结算价款审核完毕。本月实付金额为: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请予审批。
工程建设监理部(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部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业主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注: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
标 月支付汇总表
(第 号)
一
结 算 金 额
期 初 支 付(元)
本 月 支 付(元)
累 计 支 付(元)
1
完成工程款
2
备用金
3
预付款
4
小 计
二
扣 留 款
1
动员预付款
2
保留金
3
其它
4
小 计
三
本月实际支付款合计(小写)
四
本月实际付款(大写)
五
截至上月底累计付款(大写)
六
累计支付(大写)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业主单位:
填 报 人: 支付工程师: 核 定:
校 核: 总监理工程师: 部门负责人:
项目经理: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
标 月支付明细表
(第 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设计数量
合同
单价(元)
期 初 结 转
本 期 支 付
期 末 累 计
工 程 量
工程价款(元)
工 程 量
工程价款(元)
工 程 量
工程价款(元)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业主单位:
填 报 人: 支付工程师: 核 定: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部门负责人: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
标 月工程量签证汇总表
(第 号)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桩 号
高程
单位
承包单位
申报量
监理单位
审核量
业主单位
审定量
中间计量表号
备注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业主单位:
填 报 人: 监理工程师: 核 定:
填报日期: 签证日期: 部门负责人: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
标 月中间计量表
(第 号)
单元工程名称
部 位
项 目 名 称
桩 号
施 工 时 段
高 程
工程量(计算式):
承包单位计量人: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量: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备注:
工程承包单位:
附件一:工程变更监理工作规程
工程变更监理工作规程
1 总 则
1.1 本工作规程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编制。
1.2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业主单位与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为实现合同目的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改变与修改。
1.3 工程变更指令由业主单位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出。
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审查、批准权限及审批程序,还应同时受工程承建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和业主单位授权的约束。并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
1.4 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单位、监理机构提出,也可以由设计单位或工程承建单位提出变更要求和建议报经业主单位或由业主单位授权监理机构按工程合同文件规定审查和批准。
1.5 工程变更的申报、联系、要求、审查、批准、发出等过程与依据文件均必须是有效的书面文件,并按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1.6 只要工程变更指令是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发出的,则这类变更不解除或减少合同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和责任。
2 变更的条件与内容
2.1 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与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四类:
(1) 重大工程变更,指涉及工程规模、工程特性、运行标准、工程总体布置、工程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改变的工程变更。
(2) 较大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单位或分部工程的局部布置、结构形式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3) 一般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局部布置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4) 常规设计变更(简称设计修改),指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属于一般变更范围以内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
2.2 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时:
(1) 业主单位或监理机构可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2) 设计单位可依据业主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要求,或自行根据工程进展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3) 设计单位可依据有关法规或合同文件规定在责任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通知。
(4) 工程承建单位可依据业主单位或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根据施工进展自行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变更建议。
2.3 监理机构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
(1) 执行业主单位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2) 设计单位为合同工程实施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3)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工程承建单位依照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
2.4 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有权在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授权范围内,对工程局部或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变更,并指令工程承建单位执行。
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工作包括:
(1) 增加或减少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 省略合同工作或项目。
(3) 改变任何合同工程或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4) 改变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5) 进行工程完工所必要的附加工作。
(6) 改动部分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2.5 施工过程中,除由于实施工程量本身超过或小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增减外,没有业主单位或由业主单位授权监理机构发出的变更指令,工程承建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3 变更的申报要求与内容
3.1 工程承建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 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 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4) 变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5) 为监理机构与业主单位能对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查与批准所必须提交的图纸与资料。
3.2 设计单位向业主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建议书内容要求,业主单位或勘测设计合同未另行规定的,参照3.1条内容要求执行。
3.3 工程变更指令、通知与建议,均应在可能实施变更的时间之前提出,并考虑留有为业主单位与监理机构能对变更要求进行有效审查、批准以及工程承建单位能进行必须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
(1) 设计单位或工程承建单位申报重大工程变更建议时,必须在变更审查的12个月前提出。
(2) 设计单位或工程承建单位申报较大工程变更建议时,必须在变更审查的6个月前提出。
(3) 一般工程变更建议应在计划实施的3个月前提出。
(4) 设计修改通知应在施工实施的1个月前提出。
3.4 在出现危及生命或工程安全的紧急事态等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可不受程序与时间的限制。但工程承建单位或变更发布单位仍应及时补办有关申报和批准手续。
4 变更的审查、批准与执行
4.1 工程变更的审查与批准权限。
(1) 重大工程变更,由业主单位组织进行审查和批准。
(2) 较大工程变更,由业主单位审批或由业主单位授权监理机构组织进行审查后报业主单位批准。
(3) 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由业主单位授权监理机构进行审查和批准。
4.2 监理机构在接受设计单位或工程承建单位的设计修改通知或变更建议后:
(1) 对变更项目设计的可行性与可靠性进行技术审查。
(2) 对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
(3) 对变更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对合同工期影响进行审查。
(4) 根据业主单位授权批准签发下达实施,或在与各方协商和协调后,提出本项工程变更的审查意见,连同工程变更建议书报送业主单位决策。
4.3 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2) 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3) 工程变更有利施工实施,不致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4) 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致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5) 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致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4.4 工程承建单位必须接受业主单位的工程变更指令。
如果这种变更指令超出合同工程项目或工作项目范围的,或由于业主单位责任与风险所导致的,应由业主单位与工程承建单位协商另行签定变更协议或作出合理补偿。
4.5 工程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工程变更指令后:
(1) 如果这种变更不符合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或超出合同工程项目或工作项目范围,工程承建单位可以提出签订补充协议与合理补偿,或提出拒绝执行的要求。
(2) 如果这种变更超出工程承建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具备的施工手段与能力,或将导致工程承建单位造成额外费用与工期延误,工程承建单位可提出理由,申报业主单位或监理机构重新审议,或在执行期间提出施工索赔申报。
5 变更的合同支付
5.1 工程变更支付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除非另行签定协议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
(1) 工程项目相同的,按合同报价单中已有单价或价格执行。
(2) 合同报价单中没有适用单价或价格的,引用合同报价中类似的单价或价格修正调整后执行。
(3) 合同报价单中的单价或价格明显不合理或不适用的,经协商确定或由工程承建单位依照合同报价的原则和编制依据重新编制后报送审核与批准。
(4) 经协商仍长久地不能达到一致意见的,监理机构有权独立地决定他认为合适的暂定单价或价格,并相应地报工程承建单位和业主单位后执行。
5.2 工程变更的支付方式与价格确定后,随工程变更实施列入月工程款支付。
5.3 如果工程变更的发生,是由于工程承建单位的合同责任与风险所导致,则为执行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与工期延误的合同责任由工程承建单位承担。
5.4 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索赔的,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合同索赔监理工作规程”有关要求进行。
6 工程变更申报表
为便于管理,工程变更申报采用统一的表式,见下列附表:
附表1:工程变更申报单
附表2:工程变更通知单
附表3:工程变更项目单价申报表
附表4:计日工单价申报签证单
现场签证单,另见监理规划附表格式。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
工程变更申报单
(第 号)
工程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或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或编码
分项工程名称或编码
单元工程名称或编码
变 更 理 由
工程量 变 更 记 录
变更工程项 目
单 位
设计 工程量
申报变更工程量
申报变更价格
监 理 机 构 意 见
业 主 单 位 意 见
设计单位
意 见
工 程 承 建 单 位 报 送 记 录
本变更申报经审核无误,报送审批。
项目经理:
申报单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四份报监理部,审批后返回报送单位两份。
申报时,如已有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单位意见栏取消。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
工 程 变 更 通 知 单
(湘榆监字[ ]变 号)
工程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致工程承建单位:
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第 条合同变更的规定,决定对
工程项目予以部分变更,请据此执行。
签署人:
监理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变 更 理 由
原设计要 求
变 更 性 质
□增减合同工程量 □省略工程 □对工程性质、质量或类型有限度的更改 □更改部分工程的尺寸或位置 □进行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 □改动部分工程施工程序和进度 □
变 更 内 容
变更技术要求
变更工程 量
支 付 方 式
□不予另行支付 □按合同单价或价格支付 □另行协商报价 □由承建单位于变更执行的 日前提出报价单报审 □
附 件
主送:工程承建单位
抄报:业主单位
榆林王圪堵输水工程
工程变更项目单价申报表
(第 号)
工程承包人: 合同编号:
致工程监理人:
根据 工程变更文件(文、单号) 增加的合同外工程项目,除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的单价遵照执行外,对下列合同外项目单价申报如下,请予审核。
申报单位:
项目经理: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承包方
申报单价
监 理
认证单价
业主核准单 价
备注
附件目录
□编制说明
□单价分析表
□
附注
监理签证
签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
签证
签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一式五份报监理部,发包人人单位核准后返回报送单位一份。
榆林王圪堵输水项目
计日工单价申报签证单
[第 号]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序号
工程、材料、设备名称
单位
申报单价
监理单位
审核单价
业主单位
核准单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附 件
目 录
□ 编制说明
□ 单价分析表
工 程 承
包 单 位
申报记录
项目经理: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 证
工程监理部:
签证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业 主
单 位
签 证
项目工程部:
签证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一式四份报监理部、业主单位核准后返回申报单位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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