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带括号的为语言表达的不同方式 带蓝色的为甲方处于不利地位的条款(该合同总体来说对甲方是不利的,应详细查看条款)上海市室内装饰工程委托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装饰、安装施工的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或基础)上,就下列装饰施工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文本。(就发包人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及做法(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
2、.4 工程施工面积: 1.5 工程总造价: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1.6 工程批准文号: 1.7 工程资金来源: 1.8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工程价款与结算方式 一、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元(大写) 1、其中(装饰工程款)定
3、额直接费 元,材料差价费 元,施工管理费 元,利润 元,税金 元。2、其中(安装工程款)定额直接费 元,材料差价费 元,施工管理费 元,利润 元,税金 元。 二、付款方式:1、合同订立生效后,甲方应首付工程总工程款的 %,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2、工程进度进入隐蔽工程结束阶段甲方应支付总工程款的 %,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3、工程进度进入油漆及安装结束阶段甲方应支付总工程款的 %,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4、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或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清全部工程款 %,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5、工程款支付与进度产生不同步的矛盾时,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付款,注: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必须签订项目
4、变更单,作为结算时的依据。凡甲方签字认可的联系单与变更单都作为项目结算为依据。 6、甲乙双方确定保修期限 年,确定保修金额 %,即人民币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最后一笔工程款时,另行划分出保修金额,并与乙方开户银行做好冻结手续,在保修期限内,乙方不得使用该款项,保修期满后,甲方应与银行做好解冻手续。 7、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其他付款方式,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终止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如未按合同付清工程款的,乙方有权控制装饰场地等甲方付清款项后校以其使用。 8、甲方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后,乙方如不按合同规范施工,或无正当理由达不到施工进度指标的及施工质量不符合图纸要求标准
5、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现场施工或终止合同,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付清乙方工程款后可以限定期限退出施工现场。 9、甲方如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总工程款的 %支付给乙方,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进度计划(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或达不到质量标准,每逾期一天按总工程款的 %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须经甲方认可。二、工程验收标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2、依据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30-1999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3、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
6、限量 4、依据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三、特种施工: 1、在施工中所遇到的特种施工如消防、煤气、移动。通信、总配电表移位等等,需专业资质施工的项目由甲方指定单位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如遇有甲方特殊质量要求的项目,应另签补充合同。四、工程质量检测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站,电话63261883,因质量问题的调解,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五、委托工程监理: 1、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应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
7、工程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中明确监理单位应履行的职责,在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衔接。六、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产品、设备须在本合同中明确注明,并应符合质量标准,如有问题由甲方自负。七、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协会颁发或劳动局颁发的上岗证)第四条 材料供应一、乙方须严格按照物价法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合同中所用材料、产品、设备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明码的价格作为本结算最终价格,依据为购买当月的市场价。二、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绿色环保要求,且封存样品或样本,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单位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三、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产品、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
8、按时供应到现场,如有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承担误工费用,费用按甲方提供材料总价的10%作为赔偿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不符合的,应及时调换,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按价位不等收取甲方的采保费320%,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四、乙方提供的材料、产品、设备应按约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采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误差,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五、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按双倍的材料费赔偿给甲方。第五条 工程工期 一、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一星期内,将工程进度计划提供给甲方,甲方须确认,并签字给乙方,口头协议不作为合同依据,乙
9、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配合监理单位工作。 二、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误工期的,每天按人工费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因甲方原因延迟工期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以下原因不作为延误工期: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变化 2、工程款未按时支付给乙方的 3、不可抗力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三、由甲方自购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假如没造成事故但损坏呢) 四、暂停施工 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止,双方必须在
10、一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于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甲方确有特殊情况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好已完成的成品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因甲方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的,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就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算工程量并应付清全部工程款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五、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一切费用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施工
11、过程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更改施工内容及方案,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施工图必须每一张签字认可,乙方按图施工,若甲方单一的要求变更施工方案而又不签字认可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责任全由甲方承担。确需变更,甲方须指派设计单位出其变更施工图。 第六条 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范围指:(1)电器线路(分照明电、动力电、弱电)和电线保护装置;(2)水管(分冷水管、热水管);(3)中央空调(风管);(4)煤气管道按施工图铺设,在封线封管之前,按规范经过电器表测试和管道试压,填写附件内容验收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 2、乙方根
12、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申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隐蔽工程验收申报后48小时内作出验收或整改意见,超过期限甲方不作验收的,属甲方已验收合格处理,乙方可继续下一道工艺施工,若在施工中,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拆除封闭装饰物的,所有经济损失与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申报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仍未签字的,可视为验收合格处理。 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一星期内组织验收并作出验收或整改意见的通知,如在规定期限内甲方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出任何通知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办理
13、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三、乙方在向甲方发出竣工验收申请三天后仍未见甲方组织验收的,视为甲方放弃竣工验收的权力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在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之前,不得入驻使用。 四、甲方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组织验收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另定验收日期和承担乙方的保管费及相关费用。 五、工程结算 1、乙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因按合同约定,立即组织审计结算,并在28天完成。对最终审计的工程款,甲方应在从审计之日起30日之内全部支付乙方。 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且不办理竣工结算的,在约定的期限里没有审计结算的按甲方认可报告。 第七条 安全施工与隐患 一、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规范施工
14、,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和防火措施,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切实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坚决消除隐患的存在,严禁酒后作业,严禁施工现场吸烟,严禁明火进入施工现场,如乙方未按规范施工造成的意外或伤亡,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指定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情况,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如属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房屋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所有的拆除与清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有余留陈设物,乙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四、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如确实需要拆除或变更等产生清理与拆除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负责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
15、岗、文明施工、时刻警惕、坚决把隐患消除、切实做到安全第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顺利完成本工程施工项目。 第八条 其他事项一、甲方 1、必须提供原始的房屋平面图,水、电、煤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负责交代清楚,双方做好交底验收记录,同时承担物业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2、施工中如有使用公用部分,应由甲方做好协调工作。 3、甲方在开工前五天须向乙方提供签字确认的装潢设计施工图四套,并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二、乙方 1、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和施工资质证书,如属分支机构,也需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 2、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施工说明与现场技术交底,拟定施
16、工方案家甲方审定。3、指派项目经理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诚信工程,如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误工期,达不到质量标准,将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饰后服务 一、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为期十二个月即为壹年。 二、乙方在保修期限内,非甲方人为损坏的维修,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属甲方人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甲方将承担全部费用。 三、保修期限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修理,如有特殊原因,双方协商解决,如在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未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修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包工包料
17、(不包括甲方提供的材料部分)保修期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包工不包料的,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五、保修期的保修内容采用修复形式,而且只对修复的质量负责,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违约责任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其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一方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如损失超过违约的应给予赔偿。 三、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提出终止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解决。以下合同条款是标准合同格式尚未进行修改、补充。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
18、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
19、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
20、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1、。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
22、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 (); ()。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
23、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 ()其他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
24、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
25、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部门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26、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附表: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序居室居室居室居室门厅厨房卫生间卫生间阳台 施工项目 号 涂料 乳胶漆 吊顶 一、顶纸 顶灯池 塑料板 棚 颜色 通体砖 釉面砖 木地板 二、花岗岩 地地毯 面 颜色 涂料 乳胶漆 壁纸 三、软包 墙壁板 大理石 面瓷砖 颜色 附表: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序 居室居室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