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鞋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购货方(甲方):巴镇日泰鞋店 供货方(乙方):鲁北镇日泰专卖店地址: 黄花山镇 地址:鲁北镇 一、颜色、数量、金额、供货时间:产品色号规格件数单价:(元/件)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名称阿斯顿黑20015030000底色棕色32218057960萨达黑15012218300 二、合同金额:1、总购货金额为:人民币 94560 元;含产品金额、包装、装卸、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2、最终合同金额以甲方实际交付的货物总量结算。三、付款方式及结算: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六日内支付定金 10000 元;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每笔货物及相关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交付货款。3、乙方帐户:
2、 开户行:四、交货、包装及验收: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2、包装:乙方应将产品按照产品特性采用新包装,并标明出货日期,保证产品不被水浸泡、不被污染等。3、验收:甲方收货前就产品的数量及重量进行清点,对于产品的颜色、质量等进行抽查。如发现颜色、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在 三 日内进行调换。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对皮鞋的相关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六、甲方权利义务:1、及时向乙方下订单,说明所需的皮鞋颜色、货号、数量等。2、按照约定及时接货,如出现数量、质量等问题及时与乙方沟通。3、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无故不得扣留货款。七、乙方权利义务:1、按照甲方订单要求,按时按质足
3、额提供产品。2、保证产品本身质量,如发生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及时给予调换、补货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购货方: 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皮鞋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地址: 地址: 一、产品名称、颜色、数量、金额、供货时间:产品色号规格件数单价:(元/件)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名称 二、合同金额:1、总供货金额为:人民币 元;含产品金额、包装、装卸、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2、最终合同金额以甲方实际交付的货物总量结算。三、付款方式及结算: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六日内支付定金 元;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每笔货物及
4、相关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交付货款。3、甲方帐户: 开户行:四、交货、包装及验收:1、交货地点:乙方指定仓库。2、包装:甲方应将产品按照产品特性采用新包装,并标明出货日期,保证产品不被水浸泡、不被污染等。3、验收:乙方收货前就产品的数量及重量进行清点,对于产品的颜色、质量等进行抽查。如发现颜色、质量等不符合约定,乙方有权拒绝收货,甲方应在 三 日内进行调换。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对皮鞋的相关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样品标准。六、甲方权利义务:1、按照乙方订单要求,按时按质足额提供产品。2、保证产品本身质量,如发生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及时给予调换、补货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七、乙方权利义务:1、及时向
5、甲方下订单,说明所需的皮鞋颜色、货号、数量等。2、按照约定及时接货,如出现数量、质量等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3、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无故不得扣留货款。八、违约责任:1、如甲方每迟延交货一天,应按当笔货款的2%按日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减。2、如甲方每迟延付款一天,应按当笔货款的2%按日支付违约金。由供货方支付购货方。3、如因皮鞋质量存在缺陷、原残等问题,甲方应立即予以调换、补货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给加工厂延期补偿、运输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经济损失。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十、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每次供货可以传真等书面方式下订单,传真件视为原件,每个订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体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购货方: 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