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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期《商法》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重庆电大远程教育导学中心文法导学部
9月修订
《商法》课程是开放教育( 本科) 法学专业的必修课, 为搞好本课程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确保本课程的教学质量, 实现开放教育本科的培养目标, 特制订出《商法》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一、 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一)课程的学科性质、 学科特点与任务
《商法》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应用课。本课程课内学时数为72学时, 4学分。该课程系统阐述了商法的基本理论、 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以及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该课程具有专业性、 实用性的特点。课程的教学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商事活动中特定的、 具体的法律实务问题。
(二)教学目的
经过《商法》课程的学习, 要求使学生做到: 系统掌握中国现行的商法的基本理论、 基本制度、 基本原则, 具有运用所学的商法理论和知识以及商法法律、 法规、 政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 课程主要内容与教学要求
第一章 商法概论
1.了解商事关系的内容及相关的商人、 商行为的概念。
2.掌握民法、 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
3.掌握现代商法发展的一般趋势。
4.重点掌握现代商法的一般原则
第二章 公司法
1.掌握公司组织形式的基本内容; 了解公司与其它企业形态的区别, 以及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2.掌握公司基本财产制度的主要内容。
3.重点掌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 了解监督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对公司健康运行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义。
4.重点掌握公司设立、 变更和终止的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的规则。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1.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以及合伙企业的法律人格; 掌握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2.重点掌握合伙企业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 特别是有关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规则和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规则。
3.掌握合伙企业和解散的基本规则。
第四章 破产法
1.了解破产法的重要意义; 掌握破产法与债务清偿法、 企业法的联系。
2.掌握破产程序的集体清偿原则和公平清偿原则。
3.重点掌握破产财产、 破产债权、 破产抵销权、 别除权的概念和基本规则。
第五章 票据法
1.了解票据法的特征, 掌握票据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2.掌握票据法的一般原则, 结合票据法的性质和特点, 掌握现代市场经济对票据法提出的要求。
3.掌握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和严格技术性原则; 了解这些原则在票据的签发、 取得和转让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的。
4.掌握发票、 背书、 承兑、 保证、 付款、 追索等票据实体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实际应用。
第六章 证券法
1.了解证券法规范的证券与一般证券的区别。
2.掌握证券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明确证券法在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了解证券法的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及其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具体体现。重点掌握禁止欺诈、 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概念和具体内容。
4.联系中国实际, 掌握现代市场经济对证券交易管理体制提出的要求。
第七章 保险法
1.掌握保险基本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了解保险企业运作的财政情况和基本的保险制度。
2.掌握中国保险机构的组织体系以及保险公司设立、 变更和终止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3.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掌握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以及关键条款的商业意义和法律意义。
4.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重点掌握财产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
5.掌握人寿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重点掌握人寿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
三、 媒体资源介绍
本课程现有资源如下。
1、 文字媒体有2种, 分别为主教材、 复习指导。均由中央电大制作并配发。
(1)教科书: 本课程采用王卫国主编,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商法》( )。
(2)复习指导: 内容为课程考试说明、 期末复习范围和重点提示等。由中央电大文法部编写, 中央电大考试处发送。
2、 音像资源
(1)中央电大的录像, 分专题讲课、 直播辅导和期末复习;
(2)重庆电大的直播课、 直播辅导课的光盘。
以上资源, 文字资源由我校教务处提供, 音像资源由我校远程开放教育技术中心提供, 网络资源由学生登录我校教学平台查阅。
3、 网络资源。除了中央电大的资源, 由我校制作的、 在电大在线教学平台上发布的资源有五类:
(1)用于指导教学的有: 课程说明、 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各1篇;
(2)用于教学辅导的动态文本资源有: 学法指导1篇、 学习辅导4篇、 作业讲评4篇、 电子教案近400幅等;
(3)用于教学和教学辅导的流媒体资源有: IP课件4讲( 中央电大) , 直播课堂21讲( 重庆电大) ;
(4)用于学习过程评价的有: 自检自测4篇;
(5)用于期末复习的有: 综合练习题(历次考试试题汇编)。
四、 课程教学平台介绍
教学平台是指教学活动得以在上展开的虚拟的或实体的教学环境。
本课程的教学平台有三类:
1、 网络教学平台。
网络教学平台是一个包括网上教学和教学辅导、 网上自学、 网上师生交流、 网上作业、 网上测试、 以及质量评估等多种服务在内的综合教学服务支持系统。它能为学生提供实时和非实时的教学辅导服务。
本课程的网络教学平台建在”电大在线”上, 进入路径为: 重庆电大主页()
点击: 开放教育本科 注册 点击: 商法
2、 音像制品教学平台。本课程的中央电大主持教师直播讲课、 直播辅导课和期末复习, 以及重庆电大的直播课、 直播辅导课, 均有录像或光盘制品配置到试点分校、 工作站, 供学生借阅。
3、 面授辅导平台。各分校均设有本课程的面授辅导课,
五、 课程教学模式建议
(一)本课程教学模式的基本框架
本课程教学模式的基本思路是整个教学过程要充分体现”开放、 自主、 灵活、 互动”, 形成”基于网络环境的一主三学”模式, 即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 经过导学+助学+促学, 师生共同努力, 完成本课程的教学任务。
本课程教学模式的基本框架与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教学策略
教学策略是为了达到预定教学效果而采取的教学组织形式、 教学方式、 教学环节等多种教学行为的综合性实施方案。
1、 教学组织形式。根据本课程理论性极强的特点, 各分校在实施教学时, 应从实际教学效果出发, 相应地采用以下教学组织形式:
(1)个别化自主学习;
(2)小组学习、 协作学习;
(3)集中学习。
2、 教学手段。教学手段是教学活动中师生互相传递信息的工具、 媒体或设备。本课程可采用的教学手段有两类:
(1)传统手段;
(2)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3、 教学方式方法。本课程的教学方式方法可采用研讨式、 讲练式、 案例式等。
4、 教学环节。本课程的教学环节主要有辅导(导学)、 作业、 考核。
六、 课程教、 学、 考一体化设计
(一)教与学的基本要求
在理论教学中要充分体现”导学”、 ”自学”、 ”助学”和”促学”, 分3个阶段来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学习。一般情况下, 宜安排总学时的40%左右为自学时间, 总学时的30%左右为教学辅导时间; 总学时的30%左右时间用于形成性考核作业、 自测、 复习等环节。:
(二)教与学方式建议与要求
1、 个别化学习。个别化学习是指学生在具备网络环境的基础上自己确定学习方式、 自己管理学习过程, 完成学习任务。对个别化自主学习者, 各分校应要求:
(1) 在教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2) 从个人实际出发, 确定适当的学习方式、 学习媒体、 学习时间和地点;
(3) 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学习支持服务, 进行自学, 并参与小组学习和集中辅导;
(4) 积极参加网上讨论、 电话答疑等交互式教学活动;
(5) 遵守学习纪律, 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和形成性考核;
(6) 填好个人学习日志, 及时进行学习小结。
2、 协作学习。协作学习是指学习者以小组形式经过交互活动共同完成学习任务。由于本课程有一定的学习难度, 完全自学很难达到预定教学目的, 协作学习是比较适合学习者选择的方式。各分校应要求经过协作方式完成学习任务的同学做到:
(1) 组建学习小组, 确定活动方式, 制定小组学习计划;
(2) 按计划采取在线或非在线方式, 实时或非实时地开展小组学习活动;
(3) 按时完成各阶段学习任务;
(4) 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3、 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主要解决带共同性的学习问题, 方式有双向视频辅导、 面授辅导、 集中讨论。
七、 课程教、 学、 考一体化设计
(一)教与学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没有实践教学环节, 因此, 在理论教学中要充分体现”导学”、 ”自学”、 ”助学”和”促学”, 分3个阶段来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学习。一般情况下, 宜安排总学时的40%左右为自学时间, 总学时的30%左右为教学辅导时间; 总学时的30%左右时间用于形成性考核作业、 自测、 复习等环节。
(二)教与学方式建议与要求
1、 个别化学习。个别化学习是指学生在具备网络环境的基础上自己确定学习方式、 自己管理学习过程, 完成学习任务。对个别化自主学习者, 各分校应要求:
(1) 在教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2) 从个人实际出发, 确定适当的学习方式、 学习媒体、 学习时间和地点;
(3) 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学习支持服务, 进行自学, 并参与小组学习和集中辅导;
(4) 积极参加网上讨论、 电话答疑等交互式教学活动;
(5) 遵守学习纪律, 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和形成性考核;
(6) 填好个人学习日志, 及时进行学习小结。
2、 协作学习。协作学习是指学习者以小组形式经过交互活动共同完成学习任务。由于本课程有一定的学习难度, 完全自学很难达到预定教学目的, 协作学习是比较适合学习者选择的方式。各分校应要求经过协作方式完成学习任务的同学做到:
(1) 组建学习小组, 确定活动方式, 制定小组学习计划;
(2) 按计划采取在线或非在线方式, 实时或非实时地开展小组学习活动;
(3) 按时完成各阶段学习任务;
( 4) 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3、 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主要解决带共同性的学习问题, 方式有双向视频辅导、 面授辅导、 集中讨论。
(三)学习进度建议
周次
教学内容
学时
1-3
第一单元
9
3-10
第二单元
24
10-12
第三单元
9
12-17
第四单元
30
18
复习
3
(四)教学一体化设计
课程性质
必修
课程总学时
72
集中辅导总学时
23
媒体资源
文字教材、 直播课堂、 视频点播、 录播、 电子教案以及电大在线中其它有关教学资源
单 元
学习形式
学习内容、 形式、 方式和方法
备 注
第一单元( 第一章)
自学
( 4学时)
内容
商事关系的内容及相关的商人、 商行为的概念。
民法、 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
商法的性质和特点
小组学习
( 2学时)
内容
现代商法发展的一般趋势
集中辅导
( 3学时)
内容
商法的调整对象和一般原则
现代商法的一般原则
形式
直播课; 面授课
方式
重难点分析; 答疑解难; 作业讲评
方法
研讨式; 案例式
第二单元( 第二、 三章)
自学
( 12学时)
内容
公司组织形式的基本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公司设立、 变更和终止的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的规则
上市公司的条件
合伙企业的概念以及合伙企业的法律人格,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小组学习
( 4学时)
内容
监督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对公司健康运行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义
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集中辅导
( 8学时)
内容
公司基本财产制度的主要内容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
合伙企业内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 特别是有关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规则和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规则
形式
直播课; 录播课; 面授课
方式
重难点分析; 答疑解难; 作业讲评
方法
研讨式; 案例式
第三单元( 第四章)
自学
( 4学时)
内容
破产法的重要意义
破产程序的集体清偿原则和公平清偿原则
债权人自治原则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破产财产、 破产债权、 破产抵销权、 别除权的内容
小组学习
( 2学时)
内容
破产法的性质和作用
集中辅导
( 3学时)
内容
破产法与债务清偿法、 企业法的联系
破产程序的基本框架和破产清算规则
形式
直播课; 录播课; 面授课
方式
重难点分析; 答疑解难; 作业讲评
方法
研讨式; 案例式
第四单元( 第五、 六、 七章)
自学
( 15学时)
内容
票据法的特征票据法的一般原则
发票、 背书、 承兑、 保证、 付款、 追索等票据实体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实际应用
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
票据权利
证券法的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及其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具体体现, 禁止欺诈、 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概念和具体内容。
保险基本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人寿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了解人寿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
小组学习
( 6学时)
内容
票据背书
票据追索权
证据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保险人与投保人、 受益人的关系
集中辅导
( 9学时)
内容
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和严格技术性原则
票据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证券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证券法在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以及关键条款的商业意义和法律意义
形式
直播课; 录播课; 面授课
方式
重难点分析; 答疑解难; 作业讲评
方法
研讨式; 案例式
(五)课程考核方式及要求
本课程的考核有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形式, 获得学分的合格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核成绩构成, 其中, 形成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5%, 终结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85%。本课程没有课程实训。
1、 形成性考核。
本课程配有中央电大下发的”形成性考核册”, 包括形成性考核作业四次。
中央电大下发的”形成性考核册”, 由辅导教师批改。教师必须做到全批全改。
学生必须完成形成性考核作业, 不完成形考作业, 不能参加本课程的终结性考核。
2、 终结性考核
本课程是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的必修课, 终结性考核由中央电大统一出题考试, 考核形式为卷试。考试卷面成绩按滿分折合为85分计入总成绩。
终结性考核由中央电大提供期末复习指导。
八、 教学支持服务
重庆电大将对学生学习的全过程进行支持服务。教学支持服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为学生提供教学指导性文件和教学信息。
《商法》课程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主要有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实施方案、 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等。教学信息经过重庆电大在线教学平台发布。在线教学平台的栏目及内容如下:
序号
栏目名称
内 容
1
课程说明
说明本课程的性质、 学时、 主要内容、 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2
教师介绍
介绍课程责任教师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3
教学大纲
中央电大制定的本课程教学大纲
4
实施方案
重庆电大制定的本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5
教学辅导
重难点分析、 电子教案、 网上答疑文本
6
直播课堂
经过双向视频系统讲授、 供网上点播的重点内容辅导
7
IP课件
经流媒体制作平台加工的、 讲解重难点的录像课
8
自检自测
根据教学要求编制的供学生掌握学习情况的模拟试题
9
平时作业及作业讲评
中央电大制定的形成性考核作业题以及课程责任教师编写的作业讲评
10
期末复习
中央电大的期末复习指导及历次考题
2、 为学生提供学习资源。
本课程的学习资源有:
(1)文字教材。
(2)音像光盘。
(3)网上资源。包括电子教案、 视频点播、 重难点分析、 平时作业、 作业讲评、 自检自测等;
(4)电子图书。重庆电大建有网上图书馆, 可提供数万册的电大图书和期刊杂志供学习阅读。
3、 为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教学辅导。
除音像、 面授、 电话辅导之外, 还有在线实时辅导和非实时辅导。在线实时辅导有直播课堂、 网上讨论与答疑, 非实时辅导有重难点分析和电子教案文本、 电子邮件、 BBS等。
4、 对学生进行学习技能培训和学习方法指导。
经过入学教育进行计算机操作技能、 网上学习技能和图书检索技能等培训, 经过教学指导性文件、 教学辅导、 小组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方法指导, 帮助学生完成本课程的学习任务。
5.专业管理教师为学生提供学习过程中的常规服务。
(1)专业管理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课、 选择学习方式、 选择学习媒体、 选择学习时间和地点的权利, 并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
(2)专业管理教师负责为学生提供学习过程中的常规服务。
九、 教学过程监控
市电大从以下方面对本课程的教学过程进行监控, 以保证本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和课程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1、 加强教师管理, 检查教师资格。《商法》课程辅导教师必须为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并具有一定的实际教学经验。
2、 各分校要按照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做好教学安排。要组织辅导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做好集中辅导、 小组学习、 个别化学习的安排。其中课程集中辅导安排要注意两点:
第一,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手段, 做好集中辅导安排;
第二, 根据课程特点和资源配置情况适度安排辅导学时, 面授辅导学时占总学时的1/3左右为宜。
(3) 加强学生自学过程管理。对学生自学提出明确的要求, 给予方法指导, 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并经过学生学习手册定期检查学生的学习方式、 学习媒体选用情况、 学习进度、 学习小组活动情况等。
(4) 加强教学辅导管理。要制订课程安排表。并经过检查教学日志、 学生座谈、 听课等方式检查教学辅导的内容和效果。
(5) 加强形成性考核作业的检查和管理。学生应按教学进度完成作业。凡要求由教师批改的作业, 每次作业均要求教师按百分制全批全改, 并按平时作业管理办法折算成形成性考核成绩。经过课程安排表、 教学日志、 小组学习登记卡、 学生学习手册、 学生平时作业等对形成性考核成绩进行审核和验收。
市电大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对教学工作开展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各分校提出整改意见。
在本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请及时与市电大责任教师王晋阶联系。
时 间: 每周一、 三、 五上午。
电 话: 68465858
电子邮件:
9月1日
附件1:
《商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方案
重庆电大远程教育导学中心文法部
一、 教学模式改革的目的
本课程教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思想, 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 教学背景分析
( 一) 课程特点
《商法》是为法学专业本科层次学生设计的一门专业必修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理解和掌握课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了解中国商事法律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能运用有关理论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商事权利保护及商事纠纷方面的实际问题, 提高学生的理论与实践能力。
本课程具有以下的特点:
1.专业性。《商法》是一门专门研究商事法律的专业课程, 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2.实用性。《商法》课程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特定的、 具体的法律实务问题。
3.复杂性。《商法》的体系庞大、 内容较多, 对学生来说难度较大。
( 二) 学生特点
从电大法学专业生源构成来看, 大多数的学生为成人学生。她们大多来自公检法等司法实务部门, 而且相当一部分还是单位的骨干, 本身就是在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的职业, 是具有一定甚至是相当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在已有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这部分学生参与课程学习的目的是希望经过课程学习提高理论水平, 使知识进一步系统化, 使自己的理论、 应用与创新技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她们比较适合精练式和案例分析式的教授模式。
学习该课程的学生, 大多工作任务较重, 学习时间较少而且无法事先确定, 比较适合以自主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学习模式。
( 三) 学习环境特点
本课程是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 课程资源较为丰富, 能够为教师的教授和学生的自学提供很好的帮助, 也为本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1.文字教材
本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基本依据, 主要任务是传递基本教学信息, 指导学生自学。它全面、 系统地讲授了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具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
本课程的文字教材为《商法》, 由王卫国教授主编,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商法法》为”合一式”教材, 即将商法的阐释与自学指导内容有机融合, 每章均由学习目标、 教学内容本文、 本章小结及思考题等几部分内容构成。
《商法参考资料》由王卫国教授主编,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2.音像教材
本课程的音像教材有①中央电大IP课件, 主讲教师为王卫国教授。本课件为”重点辅导式”, 即:将全部教学内容划分为数个单元, 在概括、 归纳每个单元教学内容的基础上, 选取其中学生自学较为困难、 需要教师予以提示或者进一步解释的问题进行重点辅导。IP课件属于辅助教材, 主要目的是强化重点、 分解难点、 解答疑点。它以文字教材为依据, 对教材内容进行重点阐释, 以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学生能够经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学习。②重庆电大直播课堂教师授课光盘, 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王晋阶主讲, 共24学时。
3.网上资源:
中央电大教育网上开辟了开放教育试点辅导专栏, 本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实施方案、 课程教学进度、 课程学习重难点分析、 电子教案、 平时作业、 自检自测等内容。访问网址为: http: //
在重庆电大主页开放教育试点专栏中, 也推出专题辅导资料, 电子教案、 视频点播、 重难点分析、 自检自测等。访问网址为: http: // 可选择有关内容进行浏览。
4.电子信箱
重庆电大均开通电子信箱, 信箱地址为: 。要求试点单位充分利用互联网, 及时沟通信息, 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5.电话答疑
重庆电大责任教师的答疑电话为68465189,须事先预约答疑。
三、 教学模式
( 一) 案例教学模式:
收集案例资料
提出问题
演示案例
学生撰写案例
分析报告
分析报告
教师评讲、 总结
学生讨论
模块说明:
1、 收集案例资料: 教师在授课前根据教学要求和教学重点全面收集案例资料, 包括案情介绍、 案件背景以及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等资料。
2、 演示案例: 教师利用教学媒体演示案例。应尽量采用音像媒体进行演示, 使案例生动形象。
3、 提出问题: 教师根据案例提出问题。问题应紧扣案情和教学重点, 问题设计由浅到深, 逐步进入核心。
4、 讨论: 针对问题, 由学生展开讨论。教师能够适时提问, 追问。
5、 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由学生根据教师引导和讨论结果, 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6、 评讲总结: 由教师对教学过程和案例分析报告及案例本身进行评讲和总结。
( 二) 自主学习导学模式:
查看多种媒体资源
提出问题
阅读文字教材
作练习、 平时作业
网上提问或参与讨论
归纳、 总结
模块说明:
1、 学生对教材内容按内容分章节进行全面学习。
2、 对学习中的难点提出疑问。
3、 查看多种媒体资源, 寻找方法或答案。
4、 利用网络、 电话和邮箱向同学或教师求教, 并参与网上讨论。
5、 学时完成练习题和规定的平时作业。
6、 对所学知识进行归纳和总结。
四、 课程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
课程性质
必修
课程总学时
72
集中辅导总学时
23
媒体资源
文字教材、 直播课堂、 视频点播、 录播、 电子教案以及电大在线中其它有关教学资源
单 元
学习形式
学习内容、 形式、 方式和方法
备 注
第一单元( 第一章)
自学
( 4学时)
内容
商事关系的内容及相关的商人、 商行为的概念。
民法、 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
商法的性质和特点
小组学习
( 2学时)
内容
现代商法发展的一般趋势
集中辅导
( 3学时)
内容
商法的调整对象和一般原则
现代商法的一般原则
形式
直播课; 面授课
方式
重难点分析; 答疑解难; 作业讲评
方法
研讨式; 案例式
第二单元( 第二、 三章)
自学
( 12学时)
内容
公司组织形式的基本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公司设立、 变更和终止的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的规则
上市公司的条件
合伙企业的概念以及合伙企业的法律人格,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小组学习
( 4学时)
内容
监督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对公司健康运行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义
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集中辅导
( 8学时)
内容
公司基本财产制度的主要内容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
合伙企业内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 特别是有关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规则和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规则
形式
直播课; 录播课; 面授课
方式
重难点分析; 答疑解难; 作业讲评
方法
研讨式; 案例式
第三单元( 第四章)
自学
( 4学时)
内容
破产法的重要意义
破产程序的集体清偿原则和公平清偿原则
债权人自治原则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破产财产、 破产债权、 破产抵销权、 别除权的内容
小组学习
( 2学时)
内容
破产法的性质和作用
集中辅导
( 3学时)
内容
破产法与债务清偿法、 企业法的联系
破产程序的基本框架和破产清算规则
形式
直播课; 录播课; 面授课
方式
重难点分析; 答疑解难; 作业讲评
方法
研讨式; 案例式
第四单元( 第五、 六、 七章)
自学
( 15学时)
内容
票据法的特征
票据法的一般原则
发票、 背书、 承兑、 保证、 付款、 追索等票据实体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实际应用
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
票据权利
证券法的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及其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具体体现, 禁止欺诈、 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概念和具体内容。
保险基本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人寿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了解人寿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
小组学习
( 6学时)
内容
票据背书
票据追索权
证据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保险人与投保人、 受益人的关系
集中辅导
( 9学时)
内容
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和严格技术性原则
票据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证券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证券法在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以及关键条款的商业意义和法律意义
形式
直播课; 录播课; 面授课
方式
重难点分析; 答疑解难; 作业讲评
方法
研讨式; 案例式
五、 课改效果评估
1、 实时监控: 电大课程责任教师经过学生网上答疑、 适时提问、 电子信箱、 留言版等对课程的总体情况进行把握。并适时在网上召开教研会及研讨会, 对课程改革的进程进行掌握, 并不时对新问题进行解决。不断的摸索, 使课程改革方案日趋成熟。
2、 实训环节
经过实训环节, 了解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程度, 为学生处理实践中的问题提供帮助。
3、 考试
经过本课程的形成性成绩考核、 期末考试, 全面了解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情况。经过形成性成绩考核, 了解学生平时学习情况, 学习中的存在的疑难问题, 及时解决学生的问题;
经过期末考试, 把握学生学习的效果、 教师的教学效果、 课程资源的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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