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渗流操纵和排渗设备平安治理制度 一、排渗设备 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以下排渗设备: 1、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2、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3、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二、防排渗措施 1、防排渗检查 运转期应经常检查排渗设备是否完好、排渗效果及排水水质。 应经常检查坝体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2、浸润线观测 运转期坝体浸润线观测须按设计要务施行。 坝体浸润线超过操纵线,应经平安技术论证增设或更新排渗设备。 3、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 增设排渗设备,降低浸润线。 4、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以下措施操纵渗流: 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适当降低库内水位,增大堆积滩长; 坝前均匀放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