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吊车平安使用治理规定
1、操作者必须通过专门技术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分别独立操作。
2、吊车属于特种设备,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HSE平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十不吊。
4、学生实习期间,不准使用吊车吊运工件。
5、工作前认真检查吊车的各部位,吊钩、钢丝绳等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裂纹断丝超标的,如有禁止使用。
6、吊运带棱角物体工件时,捆绑时应加衬垫。
7、装卸物件时要短行程试吊,无异常后,再平稳运转。 地 面要垫平稳,使落物有稳定结实性
8、当重物压住绳头时,要用撬杠撬起垫好后,再抽绳,严禁强力硬抽绳防止伤人。
9、吊装卸大的物件时,要捆牢,试吊防止倾斜脱落,不准用人当平衡物。
10、吊运重物时吊运重物时,重物不准从别人头顶通过,吊物上站人,吊物不准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11、吊运重物应走指定的通道,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转。
12、起重机作业完毕或停顿作业时, 必须将起重机停在指定
平安位置。
十不吊
A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不吊
B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C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引起吊物滑动不吊吊
D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物时,或散碎物料装得太满不吊;
E 构件有缺陷和损伤阻碍平安或平安保护装置失灵不吊;
F 埋在地下的物件,水中不明情况的物体不吊
G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H 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吊物指挥信号,四周场境时不吊
I 吊物边缘锐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捆绑钢绳与重物梭角间应加衬垫) ;
J 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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