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金盏河一级电厂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向接班人员交班,保证其记录正确、整洁。还应将本班机电设备运转情况、检修情况及存在的征询题,详细交接,不得隐瞒设备缺陷和征询题。
二、禁止在事故或主要操作时进展交接班,必要时接班人员可在前班班长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行交接。
三、交班前值班人员应对本班设备的运转情况进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设备和厂房清洁卫生工作,并保证机房单调,通风良好及设备整洁。接班人员未到岗,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四、接班人员必须提早15分钟到达厂房,对机电设备进展认真细心检查。但在检查时,不得进展其它操作(检查电压、温度除外),假设觉察异常现象应及时提出。交班人员对接班人员的一切询征询,应耐心详细的解答。
五、如遇接班人员精神不正常,例如有病、酒醉者,应与接班长提出,并报告电站负责人进展处理。
六、设备缺陷、检修、运转记录等材料,工具、量具、仪表等,应如数交待,如觉察短缺、丧失、撕毁等,由交班班长负责查找,接班班长细心检查,确保材料完好,如觉察丧失、撕毁、短缺情节严峻者,应追查责任,进展处理。
七、违犯本制度的职工按照《职工奖惩制度》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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