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选煤厂机电管理制度模板.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9247507 上传时间:2025-03-18 格式:DOC 页数:82 大小:198.50KB 下载积分:1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选煤厂机电管理制度模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2页
选煤厂机电管理制度模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选煤厂机电管理制度 80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xxxxx选煤厂 目录 第一章 停送电管理制度 4 第二章 交接班巡视制度 7 第三章 交接班制度 7 第四章 两票管理制度 8 第五章 值班管理制度 9 第六章 设备管理和考核制度 10 第七章 电气试验制度 12 第八章 设备运行、 维护、 保养制度 12 第九章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3 第十章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4 第十一章 设备检修验收制度 16 第十二章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8 第十三章 设备油脂润滑制度及润滑手册 19 第十四章 配件管理制度 21 第十五章 机电标准化自检考核制度 22 第十六章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23 第十七章 电气工作票使用规定 25 第十八章 机电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培训制度 25 第十九章 外委修理、 加工管理制度 26 第二十章 计量器具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28 第二十一章 设备巡检、 点检制度 29 第二十二章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31 第二十三章 机电例会制度 34 第二十四章 监视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35 第二十五章 配电室操作监护制度 36 第二十六章 手工工具管理制度 37 第二十七章 手工工具使用规程 42 第二十八章 手工工具完好标准 46 第二十九章 机电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49 第三十章 自动化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55 第三十一章 放射源管理制度 61 第三十二章 安全带使用保管规定 62 第三十三章 选煤厂起重机具管理办法 63 第三十四章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70 第三十五章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71 第三十六章 外委施工队伍的管理与考核制度 71 第三十七章 节能降耗管理制度 ………………………………73 一 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 高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1、 本变电所停送电必须由机电车间主任或技术员专人指挥。 2、 检查或施工线路停送电时, 应由要求停送电的部门填写申请, 由机电副厂长批准后, 指定专人进行执行。 3、 变电所进行操作时, 应由操作人员填写操作票。对填写的操作内容及顺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 变电所进行送电操作, 应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 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5、 变电所停电的开关必须是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闭”警示牌。开关机械闭锁装置要保证锁好。 6、 按工作票停电线路恢复送电时, 必须由申请停电单位指定专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停送电联系人确定后, 中途不得改变) , 严禁约时或电话联系停送电。 7、 严格执行谁停电、 谁送电制度。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操作人员有权先操作后汇报: ( 1) 发现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 ( 2) 发现所内设备出现异常或发生事故, 如变压器喷油、 冒火等。 ( 3) 规程明确规定的其它操作。 (二)、 低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1、 停送电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2、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和实习人员执行各种设备的停送电操作。任何停送电环节都必须自报姓名。 3、 申请停电人员在经过对讲机申请停电时, 必须按设备号三台三台向调度室汇报, 严禁按多台设备连报( 超过三台) 或者设备起始号连报( 如207-210停电) , 申请停电时要同时将上下相关设备也同时停电。申请设备停电后, 未得到调度停电指令时, 不得就地或者集控启动设备。 4、 调度室在接到停电申请时, 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并同时核对停电申请人和停电设备号无误后, 方可对值班电工下发指令。 5、 调度室在给值班电工下发停电指令时, 必须按设备号三台三台下发指令, 严禁按多台设备连报( 超过三台) 或者设备起始号下发指令。 6、 电工在接到调度员的停电指令时, 核对好所要停电的设备号后及时停电并挂牌, ( 刮板机、 破碎机、 浅槽停电时必须将抽屉拉出, 保证动力回路完全断开、 验电、 挂牌) 并详细做好停电记录, 同时向调度室逐台汇报执行情况, 并核对设备号无误, 且要做好停电时间、 记录, 并通知调度员设备电已停。 7、 调度员接到停电的通知后做好各项记录( 申请停电时间、 申请人、 实际停电时间等) 后, 通知申请设备停电人设备电已停。 8、 申请设备停电人接到调度员的停电指令后, 先应要求调度室员将已停电设备打就地开启位置进行验电, 确认已电停后方可上锁进入设备工作( 刮板机、 破碎机等要做好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 9、 申请设备停电人工作完毕后将现场清理干净( 如使用火电焊要进行必要的防火措施) 并将闭锁及安全保护装置完全解锁后方可通知调度员进行送电。 10、 值班电工在接到送电指令时, 必须先记录设备号再执行, 确认无误后向调度室逐台汇报执行情况, 做好送电各项记录, 并通知调度员, 电工执行停送电期间, 申请停电人没有接到送电指令不得启动设备。电工在设备送电完成后必须将”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识牌及时取下。 11、 调度员通知申请设备送电人设备已送电后, 停电申请人必要时现场设备试车, 确认现场干净并无火灾产生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12、 以上各环节值班电工与调度员必须认真填写记录, 包括申请停电人、 停电时间、 停电的设备、 停电操作人、 送电时间、 送电的设备、 送电操作人。如有多人同时对一台设备申请停电, 调度员必须明确记录所有申请停电人的姓名, 对此台设备送电时必须征得所有停电申请人同意方可送电。 13、 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 禁止带负荷拉、 合刀闸。 14、 停电的设备在停电后必须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识牌, 未征得停电申请人的同意, 任何人不得摘牌送电。 二 交接班巡视制度 ( 一) 、 变电值班人员交接班前,要对系统设备(包括电源、 通道、 调度自动化监控设备、 空调等设备)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如有异常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向接班人员说明。 ( 二) 、 巡视必须认真, 各环节必须到位, 不得走过场。 ( 三) 、 设备故障检查必须及时, 认真处理, 做到应修必修, 必修修好, 工作完毕后, 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 四) 、 检查各种记录是否填写完整正确。 ( 五) 、 检查各种数据是否正常。 ( 六) 、 检查环境卫生, 保证交接班时设备和环境整洁。 三 交接班制度 ( 一) 、 交接班人员必须在交接班前15分钟做好交接班准备,交接班双方必须严肃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 二) 、 交接内容 1、 运行日志( 包括变电、 线路运行情况、 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及通讯情况) 。 2、 有无遗留事项。 3、 交接班之前注意事项: 交接班前必须处理好本岗的各项事情, 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遗留问题并做好记录, 确保本班无问题后, 方可离岗。 4、 交接班人员应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并做到接班人员认可后, 方可交接。 5、 接班时不允许会客、 聊天。 6、 在处理事故倒闸操作时, 不得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发生事故时, 应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 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工作, 如交班时间已到接班者未到, 交班者应报告分管领导, 如交班者发现接班者喝酒或其它原因精神不正常, 应拒绝交班, 并立即报告分管领导, 待做出决定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7、 接班人员接班时, 必须认真查看值班记录, 巡视各运行设备, 确保无任何问题后, 方可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 四 两票管理制度 ( 一) 、 工作票管理制度 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 2、 工作票应有编号,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工作人员、 内容、 安全措施、 计划和工作时间等正确填写清楚, 不得涂改。 3、 两份工作票, 一份交工作负责人, 一份交许可人保存, 而且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 工作票由三种人( 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 工作票签发人) 行使完成各职责后方可执行工作。 5、 工作票执行后在备注栏内加盖已执行章。 6、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 但应做好安全措施记入操作记录薄内。 7、 工作票的三种人不准互相兼任。 8、 工作票的签发人: a低压部分的一般性的电气设备检修, 由机电维修组负责人签发; b高压部分及厂外单位来厂有关电气施工的工作票由机电主任或主管电气技术员签发。 ( 二) 、 操作票管理制度 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发受令人在发受令前互报姓名, 并做好记录。 2、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3、 倒闸的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程》的顺序和注意事项执行。 4、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 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 。 5、 操作时严格按安全规程规定使用各类安全工作器具。 6、 雷电时, 严禁进行倒闸操作。 7、 操作票管理与工作票管理相同( 操作票编号、 内容填写、 三种人职责、 执行情况、 加盖已执行章) 等 五 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 一) 、 设备必须按点检制度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 二) 、 电钳工要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具体内容, 对所辖岗位设备分别在开车前, 运转中, 停车后进行认真检查, 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人员安排处理。 ( 三) 、 工艺设备除岗位工检查外, 电钳工在设备运转中和停车后也要进行认真检查, 根据检查情况安排班后检修工作。 ( 四) 、 车间主管机电的主任或技术员, 对所辖范围内生产工艺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 五) 、 锅炉、 压力容器、 计量器具, 带有放射性物质等设备必须专人定期进行检查, 校验。 ( 六) 、 设备检查记录, 要认真填写, 妥善保管, 以备随时抽查需要。 六 设备管理和考核制度 ( 一) 、 设备档案管理 1、 全厂所管设备的技术资料、 图纸等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班组或个人所需资料可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借用手续。 2、 全厂的设备档案要齐全, 不全者由档案室到有关部门收集入档。 3、 对设备的装档资料、 记录等必须准确无误, 数据可靠、 字迹清楚, 为设备运行检修提供依据。 4、 设备的改造更新, 资料要整理入档, 机电车间应保留一份以便维护使用。 5、 机电车间对正常的加油记录、 检修记录、 事故记录等要建立健全并整理入档。 ( 二) 、 设备使用管理 1、 各车间要设立机电负责人负责本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 2、 实行包机制度, 不得出现无主设备。每台设备设施都应落实到人头上, 包机人应全面熟悉、 掌握所包设备的性能原理及构造, 并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针对设备的运行情况, 按照设备巡检制度、 设备润滑制度、 检修制度、 事故追查等制度, 并要有相应的记录, 确实把设备维护保养好。各种记录要详细, 字迹要清楚, 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4、 设备的待修率低于5%, 设备综合完好率大于95%, 设备故障率低于1%, 备用设备100%完好。防爆场所电气设备无失爆。 5、 厂部要定期组织机电完好检查并以规定的形式下发, 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者要给予一定的处罚。 6、 关于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及处罚, 车间要落实处罚。 ( 三) 、 设备事故考核 1、 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进行事故追查, 原则上不能过夜, 特殊情况可经厂值班人员许可。 2、 事故追查结果及分析情况, 处理意见要报厂部批准, 凡不追查事故或隐瞒事故责任未追查清楚者, 要按安全管理制度对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处罚。 3、 事故追查记录要详细、 字迹要清楚, 能反映实际。 七 电气试验制度 ( 一) 、 各单位的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制定明确的试验规划, 划分准确的试验范围, 编制详细的试验计划。 ( 二) 、 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 即: 高压线路、 电缆、 开关试验, 避雷器打压试验, 接地电阻测试, 检修后的机电、 电器、 电缆试验, 低压开关过流刻度的校验, 无压释放试验, 电表的检验, 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 确定试验单位( 外委、 公司检、 自检) 编定试验周期, 按时进行试验。 ( 三) 、 各项电气试验均应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器应出具试验合格证, 并加铅封。试验记录与试验合格证应由厂部存档。 ( 四) 、 试验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表计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 五) 、 电气试验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安措施。 ( 六) 、 对于较复杂的电气试验, 要编制试验规程, 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八 设备运行、 维护、 保养制度 ( 一) 、 设备运行之前, 维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二) 、 操作人员( 司机)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 有合格证操作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 三) 、 各类司机必须熟悉设备性能、 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保持设备运行的文明生产环境。 ( 四) 、 设备检修要由使用单位编制检修计划, 报厂部审批后安排检修, 并严格按照检修计划执行并留有检修记录。 ( 五) 、 设备使用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规定日检修时间和加强设备巡回检查, 以便确保设备良好运转。 ( 六) 、 各单位对所使用和维修的设备逐台进行包机、 包运转、 包维修、 包材料消耗。 九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 一) 、 全厂设备必须实行预防性计划检修。机电车间应按月编制设备的检修计划并进行实施。 ( 二) 、 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情况及检修周期, 结合生产情况及检修单位的情况及检修所需配件, 材料的准备情况等合理安排。 ( 三) 、 设备大、 中、 小检修计划、 检修图表、 施工组织、 安全措施和检修质量标准由厂部根据有关规定编制, 机电维修部门要严格执行。设备中、 小检修厂领导审批, 设备大修计划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 ( 四) 、 每项检修任务由厂部指定专人, 明确职责, 定时检查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 ( 五) 、 设备大、 中检修后, 厂部要组织专人对检修的设备进行试运转并严格进行检查验收, 将检查验收的情况记录详细载入设备技术档案。 ( 六) 、 设备的大修应执行大修理开、 竣工报告制度。 ( 七) 、 机电车间负责检查设备计划的实施情况, 每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完成情况报。 十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了降低机电设备的事故率, 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 确保生产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 一) 、 事故、 故障追查 1、 坚持事故一事一分析制度, 做到小事故不过班, 大事故不过夜, 重大事故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认真分析处理。 2、 事故发生后, 由厂安检、 调度部门组织有关人员, 对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 经过、 有无采取相应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 查明原因, 找出事故责任者, 并拟定防范措施, 以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 3、 任何人不准隐瞒事故, 对隐瞒事故不报者, 要追究其责任。 4、 建立事故记录本薄, 对事故分析、 事故原因、 采取措施处理意见及参加分析人员等做详细记录。 5、 当发生重大机电事故后, 必须立即按汇报程序逐级上报。 6、 重大事故发生后, 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由上级有关部门参加, 共同分析处理。 7、 每月的安全活动日, 各车间要向职工讲解典型的事故案例, 总结一个月来的机电安全情况, 以便共同吸取事故的教训。 8、 事故发生后做到”四不放过”原则, 即: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 二) 、 事故、 故障奖惩管理办法 1、 对各类机电事故按下述规定处理: (1)、 影响生产2-3小时或损失1000-3000元, 对事故责任人罚款50-150元, 对责任单位管理人员( 车间主任、 班组长) 罚款100-500元; (2) 、 影响生产3-4小时或损失3000-8000元, 对事故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对责任单位管理人员( 车间主任、 班组长) 罚款200-500元; (3) 、 影响生产4-5小时或损失8000-1 元, 对事故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对责任单位管理人员( 车间主任、 班组长) 罚款300-800元; (4) 、 影响生产5-8小时或损失1 - 0元, 对事故责任人罚款150-500元, 对责任单位管理人员( 车间主任、 班组长) 罚款600-1000元; (5) 、 影响生产8小时以上或损失 0元以上, 对事故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 对责任单位管理人员( 车间主任、 班组长) 罚款1000-5000元, 或按公司专题通报处理; (二)、 由于管理不到位出现的机电事故, 对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罚款100-5000元, 对事故责任人罚款50-1000元。 (三)、 对出现严重责任事故者, 加重处罚。 十一 设备检修验收制度 (一)、 机电设备必须实行预防性计划检修,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结合生产情况及检修单位情况、 检修需配件、 材料的准确情况等合理安排,设备中小修检查计划,由车间审批,大修及停产设备检修计划报厂有关部门审批. ( 二) 、 设备大中修及停产设备检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及安全措施检修质量标准;编制设备检修图表、 检修施工组织及安全措施,应向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手续。 ( 三) 、 设备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检修方式。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修复备用。输配电系统,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 ( 四) 、 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的缺陷和各种保护装置的试验整定。 ( 五) 、 每次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 ( 六) 、 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后的设备要试运转,并严格检查验收。检修情况应详细记录,大型设备检修记录应载入设备技术档案。 ( 七) 、 设备的大修,应执行大修理开、 竣工报告制度。 ( 八) 、 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应编制在设备检修计划内,由有关部门按计划进行技术测定的资料,应齐全完整有分析报告。 ( 九) 、 所有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后,都要进行一定时间的试运转后才能交付使用。对较大型设备或较复杂的系统,要编制相应的试运转规程,各种设备试运转都有安全措施。 ( 十) 、 使用中的设备,每班运行前都要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试运转。 ( 十一) 、 大型固定设备的各种技术测定试验.均应严格按《煤矿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规定》的要求按时逐项进行,并做好测试资料的整理存档。 ( 十二) 、 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应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将试验资料存档。 ( 十三) 、 电气设备的试验按”电气试验制度”执行。 十二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 一) 小型电器设备具有使用年限较短、 量大面广、 流动性大、 更换频繁等特点, 因此, 不论其价值高低和使用价值年限的长短均不作为固定资产, 但要求进帐, 妥善管理, 防止丢失。 1、 小型设备的规定为7.5KW及以下的电动机, 10KVA及以下变压器, 200A以下DW系列低压防爆开关, 7.5KW以下水泵、 电钻、 矿灯等。 2、 凡属本企业的小型电器设备必建帐、 建制度。 3、 出入库以旧换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责任明确丢失按价赔偿。 4、 日常设备性能良好, 电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设备运转正常, 整部件齐全,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良好。仪器和润滑正常, 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5、 及时修理改进提高设备可选性和维护性, 达到减少故障和修理时间, 以提高设备的可利用率。 十三 设备油脂润滑制度及润滑手册 为保证选煤厂设备正常运行, 特对本厂主要设备作如下润滑规定。 ( 一) 、 水泵: 1、 油质: (1).对稀油润滑水泵加150#机械油。 (2).对干油润滑水泵加3#锂基脂。 2、 油量: 示油器的2/3 3、 月检: 每月补油一次。 4、 季检: 清洗轴承并加油。 5、 年检: 对轴承检查间隙, 清洗不合格更换。 ( 二) 、 空压机: 1、 油种为压缩机专用油。 2、 油量以示油器1/2为标准。 3、 旬检: 清洗滤油器、 滤风器 4、 季检: ( 1) .检查曲轴箱的油质及油量。 (2).清洗检查风包油水分离器。 (3).详查各油路是否畅通。 (4).试验安全阀压力。 ( 三) 、 固定电动机: 季检: 清洗轴承并注油。 1.油质3号锂基脂。 2.油量2/3油腔为佳。 3.年检: 对轴承检查间隙清洗轴承, 更换不合格轴承。 ( 四) 、 离心机: 1.油种150#号工业齿轮油。 2、 月检: 每月检查一次。 3、 年检: (1).每年清洗更换新油一次。 (2).油温不超环境温度35℃。 ( 五) 、 脱介筛: 1、 油种:150#极压工业齿轮油. 2、 油量:示油器的2/3. 3、 振动器采用稀油润滑。 4、 初次工作40小时换油一次, 后每月更换一次。 注意: 首使前8小时, 温度较高后逐渐稳定下来, 如油温度连续升高, 应检查油的级别、 油量。 ( 六) 、 磁选机: 减速器: 1、 油质: 加150#工业齿轮油. 2、 油量: 油标2/3 3、 年检: 轴承套内的轴承并换新油。 年检: 各油封及圆筒端盖、 密封圈应每更换一次。 电动机及滚筒轴承: 1.油种为3#锂基脂. 2.月检:每月加油一次 ( 七) 、 振动筛: 1.油种: 150#极压工业齿轮油. 2、 油量:示油器的2/3. 3、 振动器采用稀油润滑。 4、 初次工作40小时换油一次, 后每月更换一次。 注意: 首使前8小时, 温度较高后逐渐稳定下来, 如油温度连续升高, 应检查油的级别、 油量。 ( 八) 、 胶带运输机: 1、 滚筒及托辊轴承油为3#锂基脂, 每两个月加油一次。 2、 减速机: 320#、 220#、 460#、 工业齿轮油( 根据季节变化注油) 。 ( 九) 、 压滤机: 1、 油种: 46#抗磨液压油。 注: 开始运转后半月过滤一次, 一月后换油一次, 以后半年过滤油一次, 每年更换一次。 2、 油量: (1).油箱容积4/5。 (2).油压不超过18M pa。 ( 十) 、 中心传动浓缩机: 1、 油质: 液压部分为46#抗磨液压油,减速器为150#极压工业齿轮油。 2、 油量: 示油器油位的2/3并半年更换一次。 ( 十一) 、 离心机 1、 皮带轮内轴承、 左右枢轴内轴瓦、 螺旋油封加3#锂基脂, 每半月加注一次, 油量以油腔2/3为准。 2、 行星齿轮差速器, 主轴承及传动轴承, 加150#工业齿轮油, 油量分别为400L、 350L。 3、 液力耦合器, 加46#抗磨液压油, 油量为19L。 十四 配件管理制度 (一)、 配件统一由供应科负责管理采购。 ( 二) 、 各单位根据配件消耗定额, 结合生产实际情况按时编制月、 季及年度配件消耗计划, 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供应科购进或自制。 ( 三) 、 各车间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编制主要品种配件消耗定额, 编制主要配件储备量定额并定期进行考核。 ( 四) 、 配件领用发放必须手续齐全, 所有配件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回收的配件凡具有修复价值的应尽量修理复用。 ( 五) 、 配件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 配件摆放整齐有序, ”五五”成行, 帐、 卡、 物、 资金做到四对口。仓储配件不得发生锈蚀和损坏。加强配件入库验收工作, 质量不合格的配件不得发放使用。 ( 六) 、 配件因机型报废等原因需报废时, 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 七) 、 遇有因配件短缺可能影响生产时, 各车间材料管理员必须采取各种手段积极联系并报厂领导。 ( 八) 、 材料管理员每月应清理配件帐目及库存量, 并编制配件有关报表。 十五 机电标准化自检考核制度 ( 一) 为了提高选煤厂生产效益, 特对制约生产的机电设备实行标准化管理并建立考核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1、 各台设备实行台台设备有专人检查、 维护保养制度。 2、 对各台设备实行《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3、 建立机电标准化自检小组。 4、 每月由自检小组组织自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归类, 下发整改通报, 限期整改, 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的单位给予200——500元罚款, 对因设备或电气问题而造成停产或人身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5、 对主要设备( 如脱介筛、 卧式离心机、 浅槽、 压滤机等) 要逐台检查, 对其它种类设备进行抽查, 抽查总数不小于设备实有台数的10%。 6、 在自查时, 不影响设备运行及安全的个别组件, 在检查中立即处理后, 仍可评定完好, 对当时不易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可比对近期检修和检验记录运行情况。 十六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 一) 、 建立完善包机制度是保证包机顺利实施的基础, 管理人员、 包机人员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 强化包机管理。所有投入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设置相对稳定的包机组, 包机组必须包使用、 包维护、 包检查、 包修理、 包成本、 保产量。 1、 包机原则: ( 1) 、 以单机或单系统为基本单元划分包机组。 (2) 、 多班使用的设备实行包机组长负责制。 (3)、 公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 (4)、 包机必须有相应实施细则。 ( 二) 、 包机人员必须经培训后, 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 包机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操作规程》、 《维护保养规程》、 《设备点检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设备点检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 三) 、 包机人员做到”三懂四会”, 即懂原理、 懂构造、 懂性能、 会检查、 会操作、 会保养、 会判断故障和排除故障。包机人员一经确定, 各单位应及时制定统一的包机牌, 并张挂在设备上, 并将包机名单上报本案办, 载入档案。包机人员要相对稳定, 如有变动, 及时变更包机牌并上报安检科。 ( 四) 、 包机组成员构成一个统一的小经济体, 其奖金分配必须与设备状况、 产量、 效益挂钩, 与个人工作态度、 工作业绩挂钩。 (五)、 根据生产情况, 生产车间决定包机组运作方式, 但包机后各项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制订出相应的包机实施细则。 (六)、 包机组在机电车间主任和机电技术员领导下, 积极开展工作, 文明操作, 文明生产, 不得违章作业, 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七)、 机电设备在修理或停用期间, 包机组人员要做好设备的各项检查和记录, 并保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但根据生产实际情况, 各包机组之间能够互借劳动力或有偿借用。当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时, 包机组人员不可随意变动。 (八)、 任何人无权随意拆散包机组, 各车间、 班组要以包机组为单位安排生产。 (九)、 包机组长要经常组织本机组人员学习专业技术, 做好机组成员思想工作, 协调好机组成员间的关系, 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顺利高效地完成生产任务。 (十)、 各车间要及时根据包机考核情况, 对各包机组进行恰当的奖罚, 真正做到奖罚分明。 (十一)、 车间领导、 技术员、 包机人员要充分理解包机制度; 如果有人对此认识不到位, 车间主任、 技术员要做好宣传工作, 否则不得动用设备。 十七 电气工作票使用规定 (一)、 按照选煤厂停送电制度的要求, 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 二) 、 一张工作票只能有一个工作负责人。 ( 三) 、 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一式两份。应字迹清楚, 不得有涂改。 ( 四) 、 工作票执行期间, 一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收执, 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 五) 、 工作票执行完毕, 一份由工作票签发人保存, 另一份由本安办存档, 要妥善保管三个月以备检查。 ( 六) 、 电气工作票中各人员的确定: 工作票签发人: 申请作业车间的分管电气的副主任或车间电气技术员; 工作许可人: 机电科副科长或供配电设备所属班组的班组长。 工作负责人: 值班领导或机电厂长。 十八 机电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培训制度 (一)、 学员在上岗前, 必须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并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二)、 学员在上岗操作前, 必须经过理论学习, 对设备的机械构造、 性能、 原理及各主要组成部分的构造、 性能、 作用有一定的了解, 并熟悉设备的操作、 检查、 保养知识, 对选煤厂的连续生产工艺有一定了解, 经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三)、 学员上机前必须由主管领导指定师傅, 签定师徒合同, 不得随意更换。 (四)、 师傅的技能资格: 1.具有中技文化程度。 2.品行端正, 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实肯干。 3.具有三年以上本工种连续工作的经历。 4.熟悉并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 5.熟悉本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能够做到”三懂四会”。 (五)、 学员上岗后必须听从师傅指挥, 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六)、 学员上机后, 师傅应首先向学员讲解设备的构造、 性能以及安全等知识, 带领学员正确进行检查、 保养、 维护等工作。 (七)、 学员在不能独立、 正确地进行检查、 维护、 保养等工作之前, 师傅不得允许学员单独上岗操作。 ( 八) 、 学员操作设备必须确保安全, 防止造成设备损坏。师傅应随时向学员讲解、 介绍操作经验和技能, 不能放任自流。 ( 九) 、 在培训过程中, 凡发生人生事故、 机械故障, 或有其它异常情况, 应由师傅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不得隐瞒。 ( 十) 、 学员可独立操作后, 由师傅推荐, 经有关部门考核, 理论、 实践考核成绩完全合格后方可出徒, 未合格者不得出徒, 继续学习。 十九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 一) 、 总则: 1、 为了更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 使设备及时修理, 紧急零部件及时加工, 更好地适应选煤厂连续工艺生产与经营核算, 特制订本办法 2、 机电车间负责全厂外委修理、 加工的管理工作。 3、 外委修理、 加工范围: 修理范围: 电机、 液压总成件、 电子模块、 核子秤、 电子仪器仪表类; 加工范围: 紧急件、 厂家不单独提供的零部件 4、 外委修理、 加工严格遵守”本厂能修理的不外委, 本厂能加工的不外委”的原则, 机电车间对出厂的外委业务严格把关, 分级审批, 严格按厂部有关规定办理。 5、 外委修理、 加工费用纳入车间成本, 投入使用需办理领用手续。 6、 机电车间做好外委修理、 加工业务统计、 整理工作, 逐步掌握修理规律和修理经济性。 ( 二) 、 外委业务办理程序: 1、 需机电车间修理、 加工的设备和零部件由各车间、 科室自行办理, 各车间、 科室负责人签字把关。 2、 机电车间不能修理、 加工的设备和零部件向厂部提出公司外委修理、 加工的书面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 ( 1) .外委修理设备故障情况或损坏情况; 停运时累计运行小时, 安装地点、 用途、 上次修理情况等。 (2).绘制外委加工零部件草图, 标注各部尺寸、 公差配合、 光洁度要求、 材质要求、 加工数量、 安装使用情况、 用途等。 (3).外委申请必须有机电车间主任或机电技术员签字, 否则, 不予办理外委手续。 (4).机电车间对外委申请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逐级审批后办理外委手续。 (5).修理、 加工过程中, 机电车间要随时掌握进度, 做好技术联络工作。 (6).修理、 加工竣工时, 要进行出厂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整机工作情况, 外观、 精度、 附件等。修理单位要出具修理后设备试验报告, 并附修理费用明细。 (7).使用部门、 修理单位、 机电车间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上机试验。 (三)、 其它事项: 1、 承担修理、 加工单位必须对其修理、 加工质量进行担保, 否则不予委托。 2、 保质期内, 出现异常损坏, 使用部门要及时通知机电车间进行核实, 由机电车间负责经济索赔或事后修理。 3、 修后设备和加工的零部件, 要办理正常领料手续, 方可投入使用。 4、 使用车间班组、 部门必须加强监查, 确保修后设备和加工件正确装配、 使用。 5、 外委修理、 加工费用核算工作由财务科完成。 二十 计量器具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一)、 各生产单位、 部室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造册, 并合理安排每种计量器具周期的定检计划。机电车间根据计量定检规程, 结合实际使用情况, 合理安排定检计划, 确定定检日期, 落实送检单位, 按时送检。对本单位自行定检的计量器具, 也要制定周期定检计划, 按时进行检验; 对本单位不能检验的计量器具, 要落实承检单位, 按时送检。本安办对定检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检验合格后, 机电车间必须妥善保管好检验证书, 以备计量监督部门的检查, 并将复印件上报本安办存档。 厂内计量器具的检验周期如下: ( 二) 、 汽车衡定检周期为十二个月, 天平定检周期为十二个月, 压力表周期六个月, 安全阀六个月, 皮带秤( 自检) 三个月。杜绝未经检验、 检验不合格的或超过检验周期的计量器具继续使用。 二十一 设备巡检、 点检制度 (一)、 设备投入生产后, 受生产条件的影响将会出现各种异常现象, 如紧固件松动、 磨擦部分发热、 运动部分震动、 液体、 气体管道泄露等现象。如不及时检查、 处理, 势必造成事故。为了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 全面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我厂特制定本制度。 ( 二) 以设备包机制度的具体工作责任, 作如下规定: 1、 当班( 岗位操作工) 按包机工作内容以设备工作顺序在接班后定期进行巡回检查, 在填写巡检和点检记录时, 凡有数据的均应如实填写, 巡回检查记录表应装订成册, 并保存两年以上。 2、 机电车间值班人员按设备工作顺序每日监巡不少于3次。检查内容填写在巡检记录上, 需检修项目上报调度室整理在检修通知单内, 待第二日停机处理。如需停机解决问题, 必须汇报调度室, 得到允许后方可停机处理。 3、 当班机电维修工按工作布置认真地进行设备运行动态检查, 详细询问值班人员和岗位人员设备运行情况, ( 结合小修) 处理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按周期完成定点( 解体) 检查项目。 4、 机电车间管理人员每月必须对生产线上所使用的设备进行工作巡视监督检查。 5、 根据生产设备使用管理状况, 主要生产工艺设备每30~45天进行一次定期工作运行检查。其它生产设备( 包括主要设备) 每月不少于两次的设备安全、 设备完好和具体项目的机电质量标准化检查。在设备巡回点检中发现的问题, 除认真填写记录外应立即处理, 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处理。 6、 凡设备不需要解体检查, 不需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