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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培训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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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培训手册 75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中南房地产销售人员培训手册 第一章认识销售 1*何为销售 销售是长期间, 为了互相交换利益而进行的人际关互动。 2*销售即是专业 ( 1) 双向的; ( 2) 不使用强迫手段; ( 3) 能建立良好的长期交换关系; ( 4) 以说服、 沟通的方式介绍产品利益; ( 5) 达成专业销售的关键因素在于: 销售代表必须真的相信她所卖的东西能够让顾客感到满意。 3*销售所扮演的角色 销售是人于人之间沟通和传播的互动手段, 因此每个人在一刻都有可能在参与销售。 **举例: 有没有发现, 平时所做的很多事情, 其实都是运用沟通来达成你希望的交换结果, 这是否在销售呢? 4*销售工作的`特殊 (1) 自我掌控; ( 2) 具挑战性; ( 3) 建立人脉; ( 4) 成就感。 第二章当一名销售人员 1*建立个人目标 明年 五年后 十年后 二十年后 你想做到什么职位 你想每年赚多少钱 2*销售代表的必备态度 你认为自己适合做销售代表吗? 你喜欢服务人群吗? 你是个有自信的人吗? 你评估一下自己的销售才能。 需要加强 尚可 优良 极佳 愉快的个性 较一般人努力 对批评的接受度 勇于竞争 注重实际 诚恳 热心 坚忍 积极 适应性 可靠性 自信心 成功的决心 充分的词汇量 数服力 创造力 分析能力 交友能力 快速学习能力 解决问题能力 应变能力 对面孔及小事的记忆力 4* 基本礼仪 4.1 待客技巧 A. 你的待客态度直接影响成交: 在对待客户、 同事、 主管等一定要礼貌第一。”请’’、 ”谢谢’’等礼节貌 用语不离口; 在接听电话时, 要报出楼盘名称及个人名。 B. 恭敬有礼主动与客人打招呼: 表示你重视及尊重她们, 同时会增加客人对你的好感, 从而留下深刻 的印象。 C. 具备正确的走路姿势及令人喜悦的笑容: 接待顾客的秘诀就是笑容, 不可暴露内心的不快或烦躁, 笑颜迎人。 D. 洽谈结束后, 礼貌地将客人送到售楼处大门外, 并使用”请你走好, 再见’’或”谢谢您光临, 再见’’等礼貌用语。 E. 交谈要秘: 望住对方来说话; 以柔和的眼光望住顾客, 并诚意地回答对方的问题; 经常面带笑容; 运用微笑的魅力, 将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4.2 接听电话的基本要诀 A. 诚恳地回答: 礼貌应答, 体现诚意; B. 小心地应对: 说话时发音要正确, 吐字要清楚, 以平稳的声调来回答 问题; C. 简洁地回答: 打招呼要简短, 尽快进入主题, 并简洁地回答; 需要较 长时间翻查资料才能回复时, 便请对方流下电话, 待查明后迅即回复, 尽量不令顾客久等。 4.3 注意事项 A. 清楚地指引对方来公司的路线不一定是最短的, 但一定要容易明白, 便于找到为好; B. 如何处理打错的电话 不要无礼地对待拨错电话的人, 因为无论来电是谁, 都可能是公司的 顾客。 5* 接待礼仪 售楼人员在接待礼仪, 其含义指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与客户直接洽谈交往时礼节, 仪态等方面的规范。售楼人员的接待工作礼仪在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具有相当重要作用, 楼盘价格昂贵、 内涵复杂、 涉及面广, 售楼人员只有经过与客人重复的接洽才有可能成交。售楼人员的接待礼仪在接待过程中会赢得客户的好感与信任。售楼人员的接待礼仪也具有明显的公关效应, 许多客户可能不认识公司的总经理, 便从售楼人员的举止言语中感受、 了解企业的素质和形象, 从而作了是否买楼的决定断。 售楼人员接待礼仪的衣装要求是统一穿公司配发的制服, 并配带标志牌, 男职员系领带, 女职员化淡妆。 与客户接洽的位置宜放置贺形桌, 这样交谈时彼此比较放松自如。很多房地产公司接洽位置要保持整齐、 清洁。 客户走进售楼部, 售楼人员即以亲切的目光迎上去, 面带微笑主动与客户打招呼, 让客户坐下来, 随后进行交谈。售楼人员的坐姿要端正。 售楼人员在接待过程中要始终面带微笑。狂笑有失文雅, 若笑/奸笑有失礼貌。唯有发自内心、 自然的微笑才表现人际关系的友善、 诚信、 谦恭、 和蔼、 融洽。 售楼人员一般先向客户赠送名片, 赠送名片应双手递上。如果客户回赠名片, 也应双手接受, 仔细看过客户名片, 小心地放入名片本里。切忌草草地接过客户名片随手一放。 与客户初次相识, 应立即考虑如果称呼对方, 特别是对女性客户。开口 称呼不当甚至失礼, 会给客户带来不愉快的影响。 与客户交谈时目光要正视对方, 神态要专注, 表情要真挚, 语言和气真诚, 表示得体。对客户提出的疑问和问题, 作耐心而有效的解释。在任何情况下, 均不允许与客户争吵、 对骂。 6*从产品知识开始 了解产品并不是为了表现, 以下这些才是需要产品知识的真正理由: **理由一: 产品知识是建立热忱的两大因素之一。 **理由二: 我们需要产品来增加勇气。 **理由三: 产品知识使我们更像专家。 **理由四: 产品知识使我们在与专家对谈的时候, 能更有信心。 **理由五: 你需要产品知识来有效处理反对意见。 **理由六: 你对产品懂得越多, 就越会明白产品对使用者有什么好处, 也就 越能用有效方式为客户做说明。 **理由七: 产品知识能够增加你的竞争力。 **理由八: 产品知识能让你更有信心。 **理由九: 你需要产品知识去赢取顾客的信心。 第三章行业知识 1*专业术语 楼花( 即期楼) ; 尚未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现楼: 已经交付使命的商品房, 客户交付部分或全部房款后即可入住; 多层: 现泛指七层( 含七层) 以下的房屋, 普通住宅无电梯; 小高层: 现泛指八层( 含八层) 以上至十五层( 含十五层) 的房屋, 按有关新规定, 均须配备电梯; 高层: 超过十六层( 含十六层) 的楼宇, 安装有电梯; 使用年限: 住宅为70年, 写字楼为30年, 商场为40年; A. 价格规定: 因朝向、 间隔、 楼层等原因不同而产生单位的售价有所不同; (1) 最低价: 指当前销售中最低的单位; (2)最高价: 指当前销售中最高的单位; (3)平均价: 楼盘中所有单元价格总和平均之后的价格; (4)一口价: 指不分楼层, 不分方向, 一次性付款的价格 B. 实用率=实用面积/建筑面积 多层住宅一般为80%以上; 高层住宅一般为75%一上; 临街独立式商铺一般为80%以上; 写字楼实用率一般为60%; (1) 分摊面积: 公共场所( 如楼梯) 及公共设施( 如供电房) 所占有的面积, 按一定比例分配給每户的面积; (2) 实用面积: 每单位实际使用的面积; (3) 建筑面积=实用面积+分摊面积; (4) 销售面积=建筑面积 ( 5) 建筑面积: 房间内空面积与公共建筑分摊面积共同墙分摊面 积, 阳台面积( 不封闭折半, 封闭全计划生育之和。 《预售商品房许可证》: 指经过市国土房管局审核批准, 允许开发商出 售商品房的证明, 有具体 编号; 如: 中南花园预售证号: 南房第号 《房地产预售契约》; 已取得《预售商品房许可证》的发展商, 在销售商品房后与客户签订的正式合同书, 送房管局办理《房地产预售契约》交易签证, 凡未经审核、 登记的商品房预售行为无效。一般全过程在壹个月内能够完成。经签证后的《契约》完全受法律保护, 收楼后一年左右转换为《房地产证》。 2*有关税费 不同楼盘的税费均有所不同 主要为: 契税, 交易管理费, 印花税, 她项权利登记费等等, 具体可参考 《中南花园购房须知》。 3*银行按揭 一般指以商品房抵押的形式的银行月清贷款, 并在规定年限内从月供 形式向银行偿还贷款之购房方式。 办理银行按揭一般在申请人签定《房地产预售契约》之后, 向银行提 供相关的资料并根据自身要求填写《银行按揭申请表》, 而最终批出的按 揭成数和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4*应掌握的楼盘基本知识 A. 位置; B. 价格、 均价; C. 付款方式; D. 交楼时间; E. 平面图, 面积规格; F. 小区规划, 规模: 指小区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G. 税费: 具体金额, 应交付的时间; H. 升值, 保值, 回报率的计算; I. 竞争对手的资料; J. 按揭银行及最高成数和首期; K. 楼盘优势; L. 楼盘弱点。 第四章 拜访客户 1*寻找目标客户群 (1)购买者 (2)影响力 (3)评估者 2*了解客户背景 (1) 为了解与客户建立更进一步的关系, 了解客户背景非常重要。 (2) 了解对方最直接的途径, 就是和客户做朋友。 3*设想顾客对咨询会产生的疑问 (1) 产品部分 (2) 服务部分 (3) 谈判部分 4*寻找话题 (1) 以天气为话题 (2) 以兴趣为话题 (3) 以新闻事件为话题 ( 4) 以家庭、 家人为话题 ( 5) 以衣食住行为话题 ( 6) 以工作、 职业为话题 5*须避免的话题 (1) 竞争对手或公司的坏话 ( 2) 别人的秘密 ( 3) 切忌说谎 ( 4) 顾客的弱点 ( 5) 骄傲自大的话 6*自信的表现 自信就是不卑不亢的态度! ( 1) 真正的自信应该是具有巧妙应正确能力。做到不卑不亢也是一门艺术。 ( 2) 面对客户表现出专业的自信, 是为[不卑]。 ( 3) 尊重客户, 不让客户感觉到驳斥, 是为[不亢]。 7*机智应变 ( 1) 「应变能力」是指面对各种不同的环境, 认及对方不同的个性与心情, 能随时做 立即的修正, 而将一切不利降到最低。因此, 一个好的销售人员应该拥有上乘 的应变能力。 (2) 应变能力的培养, 就从日常生活做起。 (3) 多多练习逆向思考, 多和不同领域的人士沟通, 多去观察周围的细节。 8*善用创意加深客户印象 (1) 投其所好 (2) 运用联想 (3) 将心比心 9*提醒客户 (1) 善用名片 ( 2) 亲笔信函 ( 3) 电话 ( 4) 赠品 10*拜访记录及进度检视 (1)随手做的记录一般是简短而杂乱的, 若没有定期的整理, 常常会看不懂自己当时 写了些什么。因此, 你最好为每一位客户准备一本固定的卡片, 每天安门在整理 完 拜访记录之后, 顺便把它抄到卡片上。 ( 2) 每次去拜访客户前, 记得把上次的拜访记录拿出来看看, 否则空有完善的记录 而不翻阅, 就得于白费功夫。 第五章 自我成长 1*开发新客户 (1) 直接销售法( 2) 逐户访问法( 3) 连锁访问法( 4) 电话推销法( 5) 回函法 2*善加利用人际关系 (1) 根据估计, 一个人平均对其周边的20至30位亲友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同时, 大约50%的行销都是以情面为基础。因此, 只要你多掌握了一个顾客, 实际上, 你等于是多拥有了与另外20至30位新客户接触的机会。而且, 更令人兴奋的是, 不知你有没有想过, 其实这些透过介绍得来的新朋友, 或许才是你最有力的市场来源喔! (2) 另外, 透过亲友的介绍去拜访你的新客源, 一般能够采取以下几种途径: a. 介绍信 b. 请介绍人先用电话通知对方 c. 邀介绍人一同前去拜访 3*建立自信 (1)专业知识 (2)透过服装仪容 (3)自信有时要依靠掩饰 (4)不受客户情绪影响 4*面对客户的拒绝 ( 1) 建立被拒绝的心理准备。 ( 2) 多花一点心思去了解顾客拒绝购买的理由, 然后对症下药, 着样才不致于莫名其妙地失去一个客户。 ( 3) 观察客户言行是否一致, 探究其真正拒绝的原因。 5*克服恐惧 造成恐惧的原因: 克服恐惧的方法: (1) 个性使然 A: 灌注热情 (2) 「我」总是被拒绝 B: 顾客拒绝的是「产品」 (3) 推销场合 C: 向自己坦白 (4) 求好心切 D: 结伴同行 (5) 害怕与上司沟通 E: 心理咨询 F: 寻找上司的亲和力 6*减压秘笈 (1) 尝试一下户外活动; (2) 找人谈谈; (3) 从事自己喜欢的休闲活动; (4) 忘掉一切, 归零出发。 7*销售技术的更新与增进 (1)阅读; ( 2) 经验分享; ( 3) 观察; ( 4) 反省; ( 5) 脑力激荡与创意。 第六章 技巧提示 1*”AIDA”法则 ( 1) Attention-------引起注意 (2) Interest---------产升兴趣 (3) Desire----------激发欲望 (4) Action----------促进行动 2*快、 准、 狠、 贴、 诚、 信、 专 (1) 快---------行动快、 成交快 (2) 准---------判断准 (3) 狠---------站得硬 (4) 贴---------贴身跟进 (5) 诚---------诚恳 (6) 信---------信任和信心 (7) 专---------专业及独到的看法 3*身体语言的启示 (1)迷人的眼睛 A.眼睛直视------表示专注和坦白; 直视时间过长则带有攻击的意味; 脸带微笑地 凝视, 表示欣赏或附和。 B.目光闪烁不定---表示心不在焉; 左顾右盼则表现不感兴趣; C.目光向上-------表示傲慢; D.目光向下-------表示屈服; E.目光斜视-------表示逃避、 不敢面对或心术不正。 ( 2) 灵巧的双手 A.摊开双手掌心向上------------表示坦白; B.掌心向下------------------------表示安抚; C.说话时手指指点点------------表示很自我, 带有浓厚的攻击意味; D.双手抱在胸前------------------表示抗拒, 与对方保持一定距离, 或自我安慰; E.拍手/拍身体/拍衣服----------表示无兴趣, 感觉乏味; F.坐着说话时双手放在桌上---表示坦白; G.双手放在桌下------------------表示给人以深不可测的感觉, 让人疑虑; H.手托下巴或额头---------------表示疲乏。 ( 3) 泄密者一双脚 A.双腿不断换姿势------------表示不耐烦; B.两腿不停地摇晃或抖动------表示自我安慰, 故作镇静。 ( 4) 姿势的对立与统一 A.姿势一致------------------------表示相互间亲密无间, 两者间距离缩短; B.姿势不一致---------------------表示立场不一致。 ( 5) 请注意我的信号 A.欣赏: 脸带微笑, 眼睛较长时间地注视你的脸部, 时不时地轻点头, 尽管她环 抱着双臂, 但这不要紧, 毕竟初次见面。如果由注视变成凝视, 而且时间较长, 眼睛也开始变得湿润, 那说明她的兴趣已经集中到你个人身上了。 B.同意: 点头表示同意是最明显的动作, 但有些自尊心比较强的人也会用眨一下 或者目光轻微下垂来表示基本同意, 还有些人会用手指或者脚尖轻点来代替点 头的动作, 那也是表示同意, 只是同意的程度略微轻些而已。 C.不感兴趣: 你说话时听者哼哼哈哈随便应付, 或者眼睛, 头部转来转去, 或者 双手不停地玩弄着一些小东西, 这都表示对你所说的话题不感兴趣。 D. 厌倦: 如果不感兴趣的表示不能使你知难而退, 那人家只好表现得更露骨些, 最常见的表现方式是打哈欠或者用手按摩额头或脖子, 而做深呼吸, 凝视远方 和不断看手表等则是客气的表现方式。 E.不耐烦: 搓搓手板, 抖抖脚板, 用手轻弹衣服或者轻拍身体某个部位, 都是想 要离开的预备动作, 此时此刻言者如再不识趣, 那就难免要自取其辱。 F.厌恶; 不耐烦的情绪加重之后就是厌恶或恼怒, 最常见的厌恶表现是愁眉深锁, 用手揉着喉头或肚子, 意思是说我忍不住要吐了。此时如果言者还不打断话题, 那听者紧接着就要发作起来。 G.优越信号: 头向后微扬, 双眼微闭, 眉首略略上挑, 这些都是向人表示自己的 优越感, 销售人员这样对客户四决不应该的, 客户这样对你时则大可不必介怀。 你必须做到而又最难做到的一点是: 克服你自己的弱点。 4*成交法则 ( 1) 认为成交是理所当然的事。 ( 2) 不断试探成交的可能性, 并随时注毅意对方是否发出购买信号。 ( 3) 要把购买的利弊比较给顾户看, 然后再要求对方购买。 ( 4) 举一个次要理由或造反性的决定来要求完成买卖。 ( 5) 除非对方连续几次说”不”, 或真的把你赶出去, 否则不要轻易放弃。 ( 6) 在你回答过一连串的反对意见之后, 要马上要求对方购买。 ( 7) 不要让对方清醒, 也不要放对方离开。 第七章 销售程序 1*一手成交程序 A.如客户决定成交某个单位, 销售人员应先到销控经理处落实该单位能否成交, 如 能成交则领取一份《收取订金通知》, 填妥后交给销控经理签名确认。 B.在客户交订金时, 必须要客户本人交付, 销售人员须在旁陪同; 一般情况下, 严 禁代客落定, 以免引致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C.客户在交齐定金后, 销售人员应到销控经理处领取《认购书》, 与客户填妥其中内 容, 并详细写明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和金额等; 如客户交的是临时定金, 应在规定 期限内, 敦促客户交齐定金后, 再与起其签订《认购书》。 D.签定后的《认购书》, 应马上交回销控经理确认无误并签名后, 将其中一份交给 客户。 E.项目经理应将每天的成交情况填入《成交报告》, 并在当天与成交人员确认无误 后共同签名之后, 交回公司; 有问题的单位须在旁注明, 另行处理。 F.项目经理于每周五前, 将已签定的《认购书》复印一份交回公司存档整理, 以 便和发展商核对成交单位, 及协助追交首期和安排签约。 2*售后跟进 A.公司会在每周一将已签订《认购书》的客户清单传真给项目经理, 并由项目经 理负责安排销售人员跟进。 B.销售人员应及时提醒和通知客户准时交首期款, 并协助安排客户到律师事务所签 定《房地产预售契约》。 第八章 团队合作与成长 1*结伴销售 l 发挥创意 l 弥补资讯之不足 l 察言观色 l 经验分享 ( 1) 两人结伴销售, 籍以发挥创意空间, 将使整个访谈过程变得生动有趣。 ( 2) 平时同事间多做一些经验交流, 能够发现自己的缺失, 做自我调整。 ( 3) 结伴去之前, 彼此先做好一些规划, 像是主要由一人负责开口说话。 2*适时汇报 (1) 顾客的反应 (2) 产品的销售表现 (3) 竞争对手销售的讯息 ( 4) 遭遇无法解决的棘手问题 3*业绩比较及经验分享 ( 1) 不要一味将同事视为你业绩的竞争对手, 就算是, 也必定是良性竞争。 ( 2) 业绩比较的正面意义在于学习, 从挫折中学习成长。 ( 3) 只有自己, 才是每个人最大的挑战目标。 ( 4) 敞开心扉, 主动于同事分享你的经验。 ( 5) 常与同事联络互动, 能够预防无谓的资源浪费, 并共同解决困难。 相关链接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预售商品房, 是指依法成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将其开发的商 品房在竣工验收前出售, 由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预售人按合同约定交 付商品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预售人, 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本条例所称预购人, 是指购买预预售的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 预售商品房时, 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二) 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 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 七层以下( 含本数) 的商品房项目, 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 七层以上( 不含本数) 的商品房预售项目, 已完成三分之二的结构工程; (六) 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 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土地使用权未设定她项权( 即未抵押给银行) ; (八)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 预售人不得擅自变更已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设计; 对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结构形 式、 户型、 使用功能、 使用面积和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的设计进行变更时, 应当 征得相关的预购人同意; 预购人不同意变更, 经双方协商达不成补偿协议的, 可 以索取已交付的商品房预售款本息, 并能够依照合同约定追偿已付预售款百分之 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预售商品房时, 预售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预购人明示下列事项: ( 一) 预售人的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 ( 二)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其经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 ( 三) 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 四) 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 五) 商品房的结构类型、 户型、 装修标准; 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 六) 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 ( 七) 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账户; ( 八) 物业管理事项; ( 九)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时, 预售人与预购人应当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 在该合 同签订三十日内持该合同到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 房地产交易登记机 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登记。 第二十三条: 预购人与预售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前, 经双方协商同意, 预售人 能够向预购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商品房预购订金; 预售人收取订金前, 应当向预购 人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草案。 收取商品房预购订金时, 预售人与预购人应当订立书面协议, 约定所收订金 的具 体数额和退还与不退还的具体办法。 预售人与预购人签定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后, 预售人向预购人收取的商 品房预购订金应当转作预购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应当载明和约定下列事项: ( 一) 预售人、 预购人和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姓名( 名称) 、 地址、 邮政编码和合法 证件号码; ( 二) 预售人用地依据和预售的商品房的座落位置; ( 三) 预购的商品房的实得面积、 分摊建筑面积及其所含项目、 楼号、 楼层、 房 号和层高; ( 四) 预购的商品房的价格和代收税费的项目和标准; ( 五) 交付使用时的实际面积与预售时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 ( 六) 付款时间和方式及预购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 七) 预售的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及逾期的违约责任; ( 八) 装修项目、 标准和设备品牌、 型号、 材料规格及违约责任; ( 九) 基础设施、 公共配套建筑的建设标准和运行要求及违约责任; ( 十) 物业管理事项; ( 十一)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预售人、 预购人和双方的委托代理人的姓名( 名称)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电话 变更时, 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相关各方。 第二十五条: 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应当附有预购商品房项目及楼层的平面图, 并在平面图上 标明预购人所购商品房的楼号、 楼层和房号的位置。 预售的商品房价格和代收税费经预售人和预购人在合同中约定和载明后, 除国 家和省新开征的税费外, 预售人不得向预购人收取其它款项。 第二十八条: 预售人向预购人交付预售的住宅商品房时, 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 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载明住宅商品房的质量等级, 承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承诺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对住宅商品房各部位、 部件的保修内容及其保修期限。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商品房的结构、 性能和各部位( 部件) 的类型、 性 能、 标准作出说明, 并提出使用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预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 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专用账 户, 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 向预售人换领交款收据。 预售人代预购人办理商品房房产权证的, 预购人能够留百分之十五的商品房价 款, 其中百分之十的商品房价款在预售的商品房竣工验收之后, 交付使用之前支 付, 百分之五的商品房价款在预售人交付商品房房产权证时支付。 预购人自己办理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 预购人能够留百分之十商品房价款, 在预售人取得商品房项目产权确认证明书并将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十日内支 付。 第三十三条: 预售人申请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时, 应当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首期 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账户的凭证。 预售人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 银行应当按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核准同意支付 的数额拨付。 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应当自收到预售人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申请之日起五日内 作出答复; 对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应当同意其使用; 对不同意使 用的, 应当以书面方式说理理由。 附则: 本条例自1998年10月1日施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 给买受人, 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 给买受人, 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 序,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 已经过竣工验收; (五) 拆迁安置以已经落实; (六) 供水、 供电、 供热、 燃气、 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其它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 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 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五) 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 装饰、 设备标准承诺; (七) 供水、 供电、 供电、 燃气、 通讯、 道路、 绿化等配套基础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 责任; (八) 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 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 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 违约责任; (十三)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能够按套( 单元) 计价, 也能够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组成, 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 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买受人按法律、 法规对其享有权利, 承担 责任。按套( 单元) 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 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的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 按套( 单元) 计价的现售房屋, 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能够在合同中直 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 单元) 计价的预售房屋,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 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 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 套型与设计 图纸一致, 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 维持总价款不变; 套型与设计图纸 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 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 买受人可 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 由房地产开发企 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 按以下原则处理: ( 一)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 含3%) 的, 据`实结算房价款; {注: 0。6%以内不退不补; 0。6%~3%多退少补; 3%以上可退房} ( 二) 面目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 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 房地产 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 人, 同时支付以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 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 积时,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 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高5面积小于合同约 定面积时,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 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 当时人不解除合同 的, 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 积, 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 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定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 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预售商品房的, 还必须明示《城市商 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 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 房 地产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 设计单位同 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 户型、 空间尺寸、 朝向变化, 以及出现合 同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 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 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 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 视同接受规划、 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 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 人的, 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 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时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 需延期交付的, 房地产开 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品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 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 未作说明的, 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 致。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 房地产开发部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 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 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 量保 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 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 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期续; 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的, 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 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 行保修义务, 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 的损坏,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 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 将需要由其提 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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