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MZ∕T 103-2017 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pdf

上传人:clo****rst 文档编号:92345 上传时间:2022-07-07 格式:PDF 页数:21 大小:306.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MZ∕T 103-2017 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MZ∕T 103-2017 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MZ∕T 103-2017 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MZ∕T 103-2017 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MZ∕T 103-2017 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 11.080C 50备案号:614532018MZ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行 业 标 准MZ/T 1032017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Regulation of disinfection technique in funeral places2017 - 12 - 29 发布2017 - 12 - 29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 布MZ/T 1032017目次前言.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卫生要求.36消毒方法和选择原则.37遗体消毒.38污染区消毒.49半污染区的消毒.610清洁区的清洁与消毒.711清洁用品的消毒.712

2、职业卫生防护.7附录 A(规范性附录)消毒方法.8附录 B(规范性附录)遗体分类.16参考文献.17MZ/T 103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5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江苏省无锡市殡仪馆、北京市大兴区殡仪馆。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慧群、李玉光、余廷、李伯森、孟浩、王永阔、陈霜玲、刘崇、史峰、周雪媚、赵辉。MZ/T 1032017引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殡仪场所微生物污染区域、殡仪职工、器械和用品提供规范性的消毒方法

3、,指导殡仪场所的消毒管理工作,保护殡仪职工及丧属的身体健康,制定本标准。MZ/T 10320171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殡仪场所消毒的管理、卫生要求,消毒方法和选择原则,遗体、各区域消毒要求与方法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等。本标准适用于殡仪场所消毒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9664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15982201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9053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GB/T 232

4、872009 殡葬术语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 232872009、WS/T 3672012 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殡仪场所funeral places提供遗体接运、储存、防腐整容、悼念、处置以及办理相关事务等服务的场所。示例: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中心等。3.2污染区polluted area被遗体携带的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示例:殡仪车、停尸间、遗体冷藏间、遗体防腐整容室等。3.3半污染区 semi-polluted area可能会被遗体携带的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示例:告别厅、悼念厅、火化间及其他可能被污染的场所。3.4清洁

5、区clean area未被遗体携带的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示例:业务厅、殡葬用品销售厅等。MZ/T 103201723.5殡仪车hearse接运遗体的车辆。注:改写自 GB/T 23287-2009 的定义7.28。3.6遗体冷藏间remains storage room低温保存遗体的房间。3.7高水平消毒high level disinfection杀灭各种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的消毒处理。达到高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碘酊等以及能达到灭菌效果的化学消毒剂,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注:改写自WS/

6、T 367-2012的定义3.17。3.8中水平消毒high level disinfection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的消毒处理。 达到中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己定碘等) 、醇类和氯己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等消毒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注:改写自WS/T 367-2012的定义3.18。3.9低水平消毒high level disinfection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处理。达到低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和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 、双胍类消毒剂

7、(氯己定等) ,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化学方法。注:改写自WS/T 367-2012的定义3.19。4管理要求4.1殡葬服务机构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消毒管理制度、规范的消毒操作程序,并监督落实。4.2殡葬服务机构应加强对殡仪人员尤其是防腐整容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技能指导。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遗体的清洗与消毒、根据消毒对象正确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防腐整容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污染区域消毒、污染严重的器械工具消毒、个人卫生防护等。4.3殡葬服务机构应使用通过安全性评价并备案的消毒产品;应配备有效、足量的消毒卫生设施、用品和个人防护

8、用品;遗体防腐整容间宜配制独立的空调系统;防腐整容间废水宜安装污水消毒装置;防腐整容间应为员工提供非接触式的洗手设施、提供干手设施;应保证遗体防腐整容室设施、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MZ/T 103201734.4殡仪场所从事消毒工作的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各区域的消毒要求、方法,熟悉消毒产品性能、设施的使用和注意事项,做好消毒记录。4.5殡仪场所应加强对消毒、人员防护、污染废弃物处理的工作指导与监督,应定期请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本单位的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及时总结分析与反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以保证殡仪场所内设施、设备、人员、消毒卫生和废弃物处理等处

9、于监管状态。5卫生要求5.1殡仪场所空气菌落总数要求,其中告别厅、悼念厅、业务室等场所的空气菌落总数安全限值参考GB 9664-1996 中关于酒吧、茶座、咖啡厅的规定,应2500 cfu/m3,停尸间、遗体冷藏间、火化间、防腐整容室等遗体处置用房及殡仪车内的空气菌落总数安全限值参考 GB 19053 中的规定,应2000cfu/m3。监测检验方法分别按照 GB 9664、GB 19053 规定的方法执行。5.2遗体防腐整容器械及其它污染物体表面(消毒后)菌落总数应200 cfu/件,不得检出空气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监测检验方法按照 GB 15982-2012 规定的方法执

10、行。6消毒方法和选择原则6.1消毒方法消毒方法应遵照附录 A 的规定,对使用产品应查验相关证件。6.2选择原则6.2.1选择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等管理规定,并按照批准或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使用,选择消毒剂时要保护被消毒物品不受或少受损害。6.2.2宜选择安全、有效、环保性好、性价比高的消毒产品。6.2.3应根据区域选择消毒方法:污染区域内的空气、物品,宜采用中、高水平消毒方法;半污染区域内的空气、物品,宜采用中、低水平消毒方法;清洁区域内宜做清洁处理。必要时,可采用中、低水平消毒方法。6.2.4应根据物品特点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物体表面消毒,宜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

11、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照射;多孔材料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对金属材质的物品, 宜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消毒剂, 若使用对金属有腐蚀性的消毒剂应及时清洗或擦拭。7遗体消毒7.1遗体的分类和标识7.1.1应对所有遗体的死因进行辨明并附有适当标识。MZ/T 103201747.1.2按照遗体携带的传染性病原体的危害程度将遗体分为类遗体、类遗体 和 类遗体,具体分类见附录 B。7.1.3类遗体需于尸体、尸袋、尸布单上附有红色标识,并附上“感染危险”字样。7.1.4类遗体需于尸体、尸袋、尸布单上附有橙色标识,并附上“小心感染”字样。7.1.5类遗体宜于尸体、尸袋、尸布单上附有绿色标识。7.2遗体消毒

12、7.2.1类遗体消毒类遗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甲类传染病的相关规定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立即火化。若短暂停留,应采用 5000 mg/L 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或 5000 mg/L 过氧乙酸溶液喷洒消毒,朊病毒遗体采用 40 g/L 氢氧化钠溶液消毒处理。7.2.2类遗体消毒类遗体应采用中效以上消毒剂消毒处理。 应按表 1 消毒方法进行, 消毒后用浸有表 1 规定的消毒液的被单包裹遗体后装入不透水的尸袋内,密封就近火化。表 1类遗体消毒方法消毒剂浓度作用时间备注含氯消毒剂1000 mg/L2000 mg/L30 min60 min选用擦拭或喷洒的方法过氧乙酸2000 mg/L4000

13、mg/L15 min30 min其它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产品说明书按产品说明书按产品说明书选择方法7.2.3类遗体消毒类遗体清洁消毒,宜先使用流水对遗体进行清洗清洁,后用表2的方法进行消毒。表 2类遗体消毒推荐使用方法消毒剂浓度作用时间备注酒精75%15 min30 min选用擦拭或喷雾的方法过氧乙酸2000 mg/L15 min30 min二氧化氯100 mg/L250 mg/L15 min30 min酸性氧化电位水有效氯含量50%70%3 min以上其它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产品说明书按产品说明书按产品说明书选择方法8污染区消毒8.1基本要求8.1.1应加强对污染区域内消毒,定期采用高水

14、平消毒方法对污染区域内空气进行消毒。8.1.2工作台面、地面、水龙头、冷藏箱、推尸车等物体表面应在当天遗体处理完毕时对其进行消毒。MZ/T 103201758.1.3重复使用的被污染的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擦拭或浸泡消毒。被遗体的排泄物、分泌物、血液等污染的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再清洗。8.1.4污染的物体表面一般应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遗体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8.1.5污染区域内清洁用品(如拖把、抹布等)应仅限于本区域使用。8.1.6有传染病遗体出现的区域,应及时进行消毒。8.1.7遗体防腐整容处理中产生的废水及液体污染物应使用可靠的方式消毒净化

15、处理。8.1.8被遗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宜分类收集,可消毒后统一处置。8.2遗体防腐整容室、停尸间、冷藏间等区域空气消毒8.2.1通风换气,每天打开门窗 2 次,每次 1 h。适于空气轻度污染、无传染病遗体存在的情况。8.2.2空气污染严重时宜采用表 3 推荐的消毒方法。表 3污染区域内空气消毒方法消毒方法浓度作用时间备注紫外线1.5 W/m360 min90 min每天紫外线照射 1 次,具体操作按A.1 的相关内容处理。过氧化氢汽雾消毒机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具体操作要求按 A.3 处理。过氧化氢喷雾消毒30 g/L60 min关闭门窗,按 20 mL/m330 mL/m3使

16、用量,具体操作按照 A.8.2 处理。过氧乙酸喷雾消毒5000 mg/L60 min关闭门窗,按 20 mL/m330 mL/m3使用量,具体操作按照 A.8.1 处理。其他合法、 有效的空气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8.3殡仪车的空气消毒8.3.1殡仪车内宜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采用过氧化氢喷雾消毒法,关闭殡仪车门、窗,消毒作用时间为 30 min60 min,具体操作要求按照 A.2 或 A.7.2 处理。8.3.2其他合法、有效的空气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8.4地面的清洁与消毒每天2次用清洁的湿拖把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地面消毒应用5

17、00 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或酸性氧化电位水浸湿拖把拖地,使用含氯消毒液需作用30 min,使用酸性氧化电位水需作用3 min以上。或使用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8.5污染物体表面的清洗与消毒受污染的物体表面主要包含遗体防腐整容台、推尸车、冷藏箱把手、水龙头、门把手、防腐整容工具及器具。8.5.1遗体防腐整容台清洗MZ/T 10320176遗体防腐整容台应先使用流水清洗干净, 有大量遗体血液、 体液污染时应先用可吸附材料将污染物吸附干净,再进行冲洗。8.5.2消毒8.5.2.1 各类受污染的物体表面可按照表 4 的方法处理。表 4污染物体表面的消毒方法消毒对象消毒

18、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备注防腐整容台面紫外线照射1.5 W/m360 min90 min按A.1处理过氧化氢喷雾(汽雾)消毒30 g/L60 min按A.8.2处理含氯消毒剂1000 mg/L2000 mg/L15 min20 min擦拭消毒复方季铵盐类1000 mg/L2000 mg/L15 min20 min擦拭消毒推尸车、 冷藏箱把手、冰棺、水龙头、门把手等含氯消毒剂500 mg/L15 min20 min擦拭消毒,按A.9处理复方季铵盐类消毒液1000 mg/L2000 mg/L15 min20 min擦拭消毒,按A.13处理防腐整容工具、器械戊二醛2%20 min45 min浸泡消毒,

19、按A.7处理。邻苯二甲醛5.5 g/L5 min12 min浸泡消毒,按A.7处理。含氯消毒剂1000 mg/L2000 mg/L30 min60 min按A.9处理8.5.2.2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8.6废弃物的处理8.6.1将生活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内,处理遗体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防腐整容过程中产生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刀片等废弃物应分类放入专门利器收集盒中。8.6.2能够焚烧的废弃物集中收集后焚烧处理, 不能焚烧的采用有效氯为 500 mg/L1000 mg/L、1000mg/L2000 mg/L 二氧化氯或 5000 mg/L 过氧乙酸消毒

20、液喷洒或浸泡 30 min 消毒。8.6.3遗体的分泌物、排泄物、胸腹水、血液等液体污染物,宜使用 5000 mg/L 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或 5000 mg/L 过氧乙酸溶液消毒,作用 30 min60 min;或宜使用其他有效的消毒液消毒,按产品说明书操作。9半污染区的消毒9.1基本要求9.1.1半污染区域内应保持清洁及空气流通、无异味,地面及物品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9.1.2半污染区,应尽量避免使用化学消毒方法;如选择化学消毒方法,宜选用对环境友好的消毒剂。9.2半污染区空气消毒9.2.1通风换气,每天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2 次,每次 1 h。9.2.2遗体告别厅与悼念厅的消毒宜选用人在的

21、环境中除菌效果较好的空气消毒机,如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等,具体操作遵循 A.2、A.4。MZ/T 103201779.2.3针对细颗粒物较多的火化间,消毒的同时兼顾颗粒物的去除,宜选用除尘效果较好的空气消毒净化器,如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组合式),具体操作遵循 A.5。9.2.4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9.3半污染区内物体表面的消毒半污染区内物体表面(地面、台面、门把手等)应每天用清水擦拭,保持清洁卫生。当受到遗体携带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可采用1000 mg/L过氧乙酸、500 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作用30 min;非金属物体表面可采用

22、酸性氧化电位水擦拭或喷洒,作用3 min以上;也可采用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产品说明书操作。10清洁区的清洁与消毒10.1通风换气每天定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必要时,采用中低水平消毒。10.2清洁区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清洁区物体表面(地面、台面、桌椅、门等),应每天用清水擦拭,保持清洁卫生。必要时可采用1000 mg/L 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或喷洒; 非金属物体表面可采用酸性氧化电位水擦拭或喷洒, 作用 3 min以上;也可采用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产品说明书操作。11清洁用品的消毒11.1污染区用的拖把和抹布等使用后,用 500 mg/L 有效氯消毒液浸泡 30 mi 或用酸性氧化

23、电位水浸泡至少 3 min 后,清洗干净,晾干备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11.2半污染区用的拖把和抹布在擦拭污染物之后,用 250 mg/L 有效氯消毒液浸泡 30 min 或用酸性氧化电位水浸泡至少 3 min 后,清洗干净,晾干备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11.3清洁区用的拖把和抹布使用之后,清洗干净,晾干暴晒后备用。12职业卫生防护12.1殡仪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遗体处理过程中应预防发生职业暴露, 应穿着防护服, 包括袍、 围裙、手套及靴,所有伤口均应以防水胶布或敷料包妥。12.2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 应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

24、 尽量不直接用手清洗, 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12.3应根据不同的消毒和灭菌方法, 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液体化学消毒时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12.4在除去保护服及手套后,应更换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清洁可用肥皂或皂液按六步洗手法的方法洗手;消毒可采用醇类、含碘类、氯己定、季铵盐类、酸性氧化电位水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具体按 A.10、A.11、A.12、A.13 的相关内容处理。MZ/T 10320178A附录A(规范性附录)消毒方法A.1紫外线消毒A.1.1适用性适用于室内空气和物体表面的消毒。A.1.2使用方法A.1.2.1在室内无人状态下,采用紫

25、外线灯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消毒。灯管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 m2.2 m。安装紫外线灯的数量为平均1.5 W/m3,照射时间60 min90 min。A.1.2.2消毒物体表面时,宜将紫外线灯悬吊在离台面上方1 m处,消毒物品放在台面上。照射时间60 min左右,消毒有效区的范围为灯管周围1.5 m2 m处。紫外线灯的辐射强度在距离1 m处不得低于70 W/cm2。A.1.2.3消毒时对环境的要求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空气时,关闭门窗,保持消毒空间内环境清洁、干燥。消毒空气的适宜温度2040,相对湿度低于80%。A.1.3注意事项A.1.3.1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酒精布擦拭一次,发现灯

26、管表面有灰尘、油污等时,应随时擦拭。A.1.3.2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 相对湿度大于60%时, 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A.1.3.3采用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A.1.3.4采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时,应加大照射剂量。A.1.3.5不应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到人。A.1.3.6不应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A.1.3.7紫外线灯达到使用限制后,及时更换。A.2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A.2.1适用性可在有人的动态环境下进行持续的空气净化与消毒。A.2.2使用方法按说明书安装和使用。根据消毒场所的大小和产品的规格确定

27、数量。A.2.3注意事项MZ/T 10320179A.2.3.1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臭氧浓度应0.02 mg/m3。A.2.3.2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工作环境周边紫外线泄漏量应0.2 W/cm2。A.2.3.3其余注意事项参见产品说明书。A.3过氧化氢汽雾消毒机A.3.1适用性适用于密闭空间内、无人的环境下,空气及光滑物体表面的消毒。A.3.2使用方法应遵循过氧化氢汽雾消毒机生产厂家的操作使用说明书, 根据消毒灭菌空间的大小, 选择合适的程序,每种程序应满足相对应的温度、过氧化氢浓度和用量、消毒时间等参数。A.3.3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参考过氧化氢汽雾消毒机说明书。A.4等离子空气消毒机A.4.1适用性

28、适用于有人环境下的空气消毒和有害物质的降解。A.4.2使用方法按说明书安装和使用。根据消毒场所的大小和产品的规格确定数量。A.4.3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参考等离子空气消毒机说明书。A.5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组合式)A.5.1适用性适用于有人的环境下的空气消毒和除尘。A.5.2使用方法按说明书安装和使用。根据消毒场所的大小和产品的规格确定数量。A.5.3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参考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组合式)说明书。A.6酸性氧化电位水A.6.1适用性MZ/T 103201710适用于非金属类的物体表面消毒和非金属类的器具、物品的浸泡消毒。A.6.2使用方法将非金属类的器具、 物品浸泡在酸性氧化电位水中

29、或用酸性氧化电位水喷洒或擦拭非金属类物体表面,作用 3 min 以上。A.6.3注意事项A.6.3.1贮水最好选用不透明的非金属类仪器,或有色玻璃,塑料容器,确保酸性氧化水密闭、避光保存。A.6.3.2酸性氧化电位水放置时间长会降低杀菌效果,原则上生产后立即使用。室温、开放可保持24小时;室温、密闭、避光可保存30天;冷藏、密闭、避光可保存90天。A.7醛类A.7.1戊二醛A.7.1.1适用性适用于防腐整容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浸泡消毒。A.7.1.2使用方法A.7.1.2.1将防腐整容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后放入2%的碱性戊二醛溶液中完全浸泡,容器加盖,一般作用20 min45 min,取出后用水

30、冲洗干净并擦干。A.7.1.2.2其他戊二醛制剂的用法遵循卫生行政部门或国家相关规定进行。A.7.1.3注意事项A.7.1.3.1戊二醛对手术刀片等碳钢制品有腐蚀性,必要时加入0.5%亚硝酸钠防锈。A.7.1.3.2戊二醛对人有毒性,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使用。对皮肤和黏膜有刺激性,使用时注意个人防护。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干净,必要时就医。A.7.1.3.3盛装戊二醛消毒液的容器应加盖,放于通风良好处。A.7.1.3.4戊二醛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保存。A.7.2邻苯二甲醛A.7.2.1适用性适用于防腐整容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浸泡消毒。A.7.2.2使用方法常温下,将

31、防腐整容器械、器具和物品完全浸泡于含量为5.5 g/L、pH为7.08.0的邻苯二甲醛溶液中,消毒容器加盖,作用5 min12 min。A.7.2.3注意事项MZ/T 103201711A.7.2.3.1使用时应注意通风。直接接触到本品会引起眼睛、皮肤、呼吸道黏膜损伤。接触皮肤、黏膜会导致着色,处理时应谨慎、戴手套;当溅入眼内时应及时用水冲洗,必要时就诊。A.7.2.3.2配制使用应采用专用塑料容器。A.7.2.3.3消毒液连续使用应14 d。A.7.2.3.4邻苯二甲醛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保存。A.8过氧化物类A.8.1过氧乙酸A.8.1.1适用性适用于耐腐蚀物品、环境

32、、室内空气等的消毒。A.8.1.2使用方法A.8.1.2.1消毒液配置对二元包装的过氧乙酸,使用前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将A液、B液混合并放置所需时间。根据有效成分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将过氧乙酸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步骤为:a)计算所需过氧乙酸原液的体积(V1):V1=(c2V2)/c1;其中 c1和 V1为过氧乙酸原液的浓度和毫升数,c2和 V2为欲配置过氧乙酸使用液的浓度和毫升数。b)计算所需蒸馏水的体积(V3):V3= V2-V1;c)取过氧乙酸原液 V1(mL),加入蒸馏水 V3(mL),混匀。A.8.1.2.2消毒方法A.8.1.2.2.1浸泡法将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装有过氧乙酸的容器中,

33、加盖。对一般污染物品的消毒,用500 mg/L过氧乙酸溶液浸泡;对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10000 mg/L过氧乙酸浸泡5 min。然后,用水冲洗干净并擦干后使用。A.8.1.2.2.2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所用药物浓度和作用时间参见浸泡法。A.8.1.2.2.3喷洒法对一般污染表面的消毒用2000 mg/L4000 mg/L过氧乙酸溶液喷洒,作用30 min60 min。A.8.1.2.2.4喷雾法采用气溶胶喷雾器,使用5000 mg/L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0 mL/m330 mL/m3的用量进行喷雾消毒,作用60 min。A.8.1.3注意事项A.

34、8.1.3.1过氧乙酸不稳定,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远离可燃物质。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原液浓度低于12%时禁止使用。A.8.1.3.2稀释液应现用现配,使用时限24 h。A.8.1.3.3过氧乙酸对多种金属和织物有很强的腐蚀和漂白作用,金属制品与织物经浸泡消毒后,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MZ/T 103201712A.8.1.3.4配置溶液时,忌与碱或有机物相混合。A.8.1.3.5接触过氧乙酸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慎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反复冲洗。A.8.2过氧化氢A.8.2.1适用性适用于不耐热的塑料制品、纺织品、室内空气的消毒、环境和物体表面消毒。A.8.2.2使用方法A.8.2.2

35、.1消毒液配置根据有效成分含量按稀释定律, 用蒸馏水将过氧化氢稀释成所需浓度。 具体步骤按A.7.1.2.1进行。A.8.2.2.2消毒方法A.8.2.2.2.1浸泡法将待消毒物品浸没于装有30 g/L过氧化氢的容器中,加盖,浸泡30 min。A.8.2.2.2.2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所用药物浓度和作用时间参见浸泡法。A.8.2.2.2.3喷雾法使用气溶胶喷雾器, 采用30 g/L过氧化氢溶液按照20 mL/m330 mL/m3的用量喷雾消毒,作用60 min。A.8.2.3注意事项A.8.2.3.1过氧化氢应避光、避热,室温下保存。A.8.2.3.2

36、过氧化氢对金属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A.8.2.3.3稀释液不稳定,临用前配制。A.8.2.3.4喷雾时应采用防护措施;谨防溅入眼内或皮肤黏膜上,一旦溅上及时用清水冲洗。A.8.3二氧化氯A.8.3.1适用性适用于物品、环境、物体表面及空气的消毒。A.8.3.2使用方法A.8.3.2.1消毒液配置二元包装消毒液,使用前需在二氧化氯稳定液中加入活化剂;一元包装的粉剂及片剂,应加入蒸馏水溶解,放置所需时间。根据有效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将二氧化氯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步骤按A7.1.2.1进行。A.8.3.2.2消毒方法A.8.3.2.2.1浸泡法将待消毒物品浸没于装有二氧化氯的容器中,加盖

37、。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100 mg/L250 mg/L二氧化氯溶液浸泡30 min;对肝炎病毒和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物品的消毒,用500 mg/L二氧化氯浸泡30 min;对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1000 mg/L二氧化氯浸泡30 min。MZ/T 103201713A.8.3.2.2.2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所用药物浓度和作用时间参见浸泡法。A.8.3.2.2.3喷洒法对一般污染的表面,用500 mg/L二氧化氯均匀喷洒,作用30 min;对肝炎病毒和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的表面,用1000 mg/L二氧化氯均匀喷洒,作用60 min。A.8.3.

38、2.2.4喷雾法使用气溶胶喷雾器, 采用500 mg/L二氧化氯溶液按照20 mL/m330 mL/m3的用量喷雾消毒,作用30 min60 min。A.8.3.3注意事项A.8.3.3.1置于干燥、通风处保存。A.8.3.3.2稀释液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 h。A.8.3.3.3二氧化氯对金属有腐蚀作用。 金属制品经二氧化氯消毒后, 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沥干。A.9含氯消毒剂A.9.1适用性适用于物品、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等的消毒。A.9.2使用方法A.9.2.1消毒液配置根据产品有效氯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步骤按A.7.1.2.1进行。A.9.2.2消毒方法A

39、.9.2.2.1浸泡法将待消毒物品浸没于装有含氯消毒剂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500 mg/L的消毒液浸泡10 min以上;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枝杆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 mg/L5000 mg/L消毒液,浸泡30 min以上。A.9.2.2.2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所用药物浓度和作用时间参见浸泡法。A.9.2.2.3喷洒法对一般污染的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400 mg/L700 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 min30 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 mg

40、/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60 min以上。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A.9.3注意事项A.9.3.1粉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密闭保存。所需溶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 h。A.9.3.2配置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A.9.3.3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用于金属器械的消毒。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器械消毒后,应用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A.9.3.4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用于有色织物的消毒。MZ/T 103201714A.10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A.10.1适用性适用

41、于手、皮肤、物体表面及器具的消毒。A.10.2使用方法A.10.2.1手消毒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含醇类手消毒剂,根据产品说明使用。A.10.2.2皮肤消毒 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皮肤2遍,作用3 min。A.10.2.3物体表面的消毒 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物体表面2遍,作用3 min。A.10.2.4器具的消毒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的容器中,加盖,消毒30 min以上;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A.10.3注意事项A.10.3.1醇类易燃,不应有明火。A.10.3.2不应用于被血、脓、粪便等有机物严重污染表面的消毒。A.10.3.3

42、用后应盖紧,密闭,置于阴凉处保存。A.10.3.4必须使用医用乙醇,严禁使用工业乙醇消毒和作为原材料配制消毒剂。A.10.3.5醇类过敏者慎用。A.11含碘消毒剂A.11.1碘伏A.11.1.1适用性主要用于手和皮肤黏膜的消毒。也可用于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消毒。A.11.1.2使用方法A.11.1.2.1皮肤接触易污染物品的皮肤,可用500 mg/L碘伏水溶液擦洗消毒。A.11.1.2.2环境和物体表面通常可采用500 mg/L的碘伏擦拭消毒2 min3 min或浸泡10 min。A.11.1.3注意事项A.11.1.3.1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A.11.1.3.2含乙醇的碘制剂消毒液

43、不应用于黏膜和伤口的消毒。A.11.1.3.3碘伏对二价金属有腐蚀性,不应做相应金属制品的消毒。A.11.1.3.4碘过敏者慎用。A.11.2复方碘伏消毒液A.11.2.1适用性MZ/T 103201715主要适用于手、皮肤的消毒。A.11.2.2使用方法A.11.2.2.1含有乙醇或异丙醇的复方碘伏消毒剂可用于手、 皮肤消毒, 原液擦拭12遍, 作用1 min2 min。A.11.2.2.2含氯己定的复方碘伏消毒剂, 用途同普通碘伏消毒剂, 应遵循该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说明。A.11.2.3注意事项同碘伏。A.12氯己定A.12.1适用性适用于手、皮肤、黏膜的消毒。A.12.2使用方法手

44、或伤口创面消毒,用有效含量2 g/L氯己定-乙醇(70%,体积比)或有效含量2 g/L氯己定水溶液擦拭、冲洗,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A.12.3注意事项不应与肥皂、洗衣粉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混合使用或前后使用。A.13季铵盐类A.13.1适用性适用于环境、物体表面、皮肤与黏膜的消毒。A.13.2使用方法A.13.2.1环境、物体表面消毒一般用1000 mg/L2000 mg/L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15 min20 min。A.13.2.2皮肤消毒复方季铵盐消毒剂原液擦拭消毒,作用3 min5 min。A.13.2.3黏膜消毒 采用1000 mg/L2000 mg/L季铵盐消毒液,作

45、用到产品使用说明的规定时间。A.13.3注意事项不宜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如肥皂、洗衣粉等合用。MZ/T 103201716附录B(规范性附录)遗体分类表 B1遗体分类遗体分类遗体感染传染性病原体的种类类遗体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朊病毒。类遗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类遗体上述类及类所列传染病除外的遗体备注:*腐败遗体以及不明原因死亡遗体按照类遗体处理。MZ/T 103201717参考文献1GB 192582012 紫外线杀菌灯2消毒技术规范 2002-1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3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第二版)2010-05-01 上海市消毒品协会4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2008-08-01 上海市消毒协会5传染病消毒技术规范2013-10-01 上海市消毒协会_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机械/制造/汽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