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 试行)
为了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 提高综合素质, 积极鼓励、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打造一支金融学院学生的优秀人才队伍, 我院结合实际, 特制定本计划。
一、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领导和实施
本计划由院党政共同领导, 院团总支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辅导员协助。实行”双向选择、 立项管理”模式。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
主 任: 陈志昂
副主任: 周绍志 钱水土
委 员: 施建祥 朱 晋 彭寿康 周春喜
陈春萍 何 波 韩银华 陈永春 华 靖
二、 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范围和条件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每年三月至次年四月在校的一、 二、 三年级学生, 符合条件的可按双向选择原则选配导师, 并实施人才培养计划。
申请作为培养对象的学生须具备如下条件:
1、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无不良行为, 无任何处分。
2、 对学术研究、 社会调研、 科技活动等具有浓厚兴趣, 思想敏锐、 富有创新意识和钻研精神, 善于思考, 愿意在老师指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科技活动。
3、 学业成绩良好, 学有余力。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
4、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3的同学, 报名须经团总支特别审核经过后方可参加。
三、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导师的条件和职责
本院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可成为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根据需要, 也可适当聘请院外中职以上教师作为我院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一般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中职以上职称。
2、 本人愿意承担学生人才培养工作, 履行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的职责和义务, 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等科技活动。
3、 教学、 科研工作之外有一定余力。
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的职责:
1、 每学期为所指导的学生不定期作学生科技活动的指导, 主要内容为结合专业特点引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对已开展的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 介绍相关学科的前沿发展和成果等。
2、 引导学有余力的学生自愿结成项目小组, 并指导她们阅读课外书籍, 完成有关课题, 或参加其它课外科技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进行科技活动指导, 尽最大努力提高学生科技作品质量。
3、 重点组建和指导1-2个课题组, 进行实际操作, 设计或撰写论文及调查报告。定期检查课题的进度, 及时给予必要的指导, 起到科技示范作用。指导学生提交作品参加校内校外的各种学术竞赛活动。
4、 负责项目管理, 合理安排项目进展, 检查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项目, 及时提交科技作品。
四、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导师的选配
每年三月至四月, 由院行政、 总支征集教师的研究方向, 并向全体学生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教师研究方向和自身兴趣, 提出配备导师的申请和立项申请, 由团总支进行汇总、 分类后提交各位教师。教师根据学生情况提出立项建议和接受意见, 最后由院务会议确定立项项目及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由学院聘任。
五、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学生的选拔
1.报名
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院内同学均可报名申请,经过各班学习委员和班长统一上交报名表至院学生会学习部, 报名持续一星期。一星期结束后整理出完整的报名表。每年三月份开始,四月结束。
2.上交策划
报名的同学在四月中旬上交自己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获科技活动的策划书一份, 内容可涉及专业知识、 组织管理方案或学术研究等。由院学生会学习部收齐所有报名人员的计划、 策划书和论文后, 将其分类整理后与报名表统一交至团总支审批, 择优入选计划活动。
3.公布名单
四月中旬学院公布参加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导师和同学的完整名单。
六、 项目管理
经院务会议确定立项的项目, 由负责登记, 根据项目情况督促导师、 学生完成。从每年五月份到次年三月初, 导师在此过程中给予学生至少五次的一对一专业指导, 每季度进行一次项目跟踪座谈会, 并经过论文、 实践和市场操作等方式, 培养学生的创新、 组织、 管理以及策划等能力。学生则应从学术、 策划和实践几个方面认真学习, 不断创新, 提升自己的能力。项目期限均为一年( 十个月) 。每年三月提交作品, 作品应是学生独立完成的学术成果, 由学院组织鉴定结题和评选。学生在上交作品时, 还需上交一份年度总结。
七、 评比措施
每年三、 四月份, 为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作品竞赛活动月, 举办金融学院学生创新人才培养成果的竞赛活动。每年三月二十日前, 参赛学生将上年度立项项目成果或参加其它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调研活动的成果提交院团总支工作办公室, 由院务会议组织鉴定(学术论文、 调研报告等), 在鉴定基础上对科技成果(包括未立项成果)进行评比。初评出以下奖项:
①”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科技人才奖”, 分为学术论文类( 学术项和论文项, 可特设英语项) 、 策划组织类( 策划项和组织项) 、 实践操作类( 实践项和实际操作项) 。并颁发相应的”金融学院科技人才奖学金”。
②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创新人才奖”, 分为学术创新类、 项目创新类、 管理创新类; 并颁发相应的”金融学院创新人才奖学金”。
八、 奖励措施
四月份结合学校的”科技文化艺术节”和学院的”金融风采节”, 在举办的晚会中对培养成果进行颁奖, 表彰获奖同学和导师。
1.学生方面
( 1) 参加学生创新人才培养活动的学生由学院免费安排导师给予专业和方法方面指导。
( 2) 获鉴定经过的学生科技成果均由学院给予通报表扬。
( 3) 获”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科技人才奖”和”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创新人才奖”的同学授予相应奖金。
( 4) 学生成果获奖, 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国家级一等奖, 奖励1000元; 国家级二等奖, 奖励500元; 国家级三等奖, 奖励300元。省级一等奖, 奖励500元; 省级二等奖, 奖励300元; 省级三等奖, 奖励100元。校级及市级一等奖, 奖励300元; 校级及市级二等奖, 奖励200元; 校级及市级三等奖, 奖励100元。另外, 获省级奖励的同学给予记功奖励, 获全国性奖励的同学, 给予记大功奖励
( 5) 获奖的同学除按规定在综测智育项上相应加分外, 根据奖励的档次在德育项目上相应加分。
( 6) 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按学校加分规定奖励外, 根据表彰程度在德育项加分。
( 7) 学生作品在三级以上刊物发表者, 学院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2.导师方面
( 1) 学生项目成果获鉴定经过的, 每项成果奖励50元, 并给予通报表扬。
( 2) 指导学生作品获”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创新人才奖”和”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科技人才奖”的, 每项奖励100元。并给予通报嘉奖。
( 3) 指导学生作品获省级奖励的, 奖励每项300-500元。并给予记功表彰。
(4)指导学生作品获全国性奖励, 每项奖励500-1000元, 并给予记大功表彰。
(5) 指导学生发表论文的科研工作量加分办法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 考核
( 一) 导师考核:
1、 创新人才培养导师每年度考核一次, 考核分优秀、 合格。考评后报学院审核, 根据学院有关精神, 按上述第八条发给导师奖励, 考核优秀者奖金1000元人民币, 考核合格者奖金800元人民币。
2、 导师成绩突出者, 其成绩作为职称评定、 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3、 根据学院规定, 优秀导师每两年评选一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参评:
两次考评均合格;
创新人才培养导师指导的作品在校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创新人才培养导师指导的作品在省级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创新人才培养导师指导的作品在全国竞赛中获奖。
4、 年度考评不称职的科技导师予以解聘, 不计工作量, 不发津贴。
( 二) 学生考核:
学生经批准参加项目研究应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开展活动。对于问题按下列情况处理:
1、 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学生, 导师可取消立项或其成员资格。
2、 学生中途有理由可申请退出导师的指导或更换导师。
3、 参加重点课题组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违反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每学期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不服从导师安排, 参加活动不积极;
不提交作品参加有关竞赛。
4、 经立项后未经批准取消立项, 未能按时提交作品的同学给予通报批评。
十、 本实施办法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实行, 由金融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导师申报表( )
附件2: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学生申请表( )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二零零七年三月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导师申报表( )
姓 名
职务/职称
所在系
宅 电
移动电话
E-MAIL
研究方向
拟指导
工作内容
(可另附纸)
对学生的
特别要求
团总支
意见
团总支书记签字: ( 公章)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金融学院( 公章)
年 月 日
本表(可下载)请于 4月29日前上交院团总支并E-mail至
附件2: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学生申请表( )
申请人姓名
专业及班级
性别
寝 室
电话号码
手机
参评项目题目
拟选择导师
参评项目或论文主要学术观点简述:
( 注:需后附项目或论文全文)
本人声明
本人保证以上信息属实。因本人提供信息有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所在班级团支部推荐意见:
签 字:
时 间: 年 月 日
学院推荐意见:
公 章
评审小组评审意见:
本表(可下载)请于 月 日前上交院团总支并E-mail至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