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门窗栏杆施工工艺
9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金科股份分包单位(门窗、栏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及要求
一、标准说明:
1、本管理要求及标准适用于金科股份在建项目门窗、栏杆工程分包单位,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门窗、栏杆工程分包单位应严格履行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本标准为管理性标准,未尽事及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有效标准、规范、法律法规执行。
二、标准内容:
1、第一部分---门窗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及标准要求
2、第二部分---栏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要求
第二部分---门窗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及标准要求
一、质量控制要点:
门窗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所有材料以及安装过程都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1、门窗框与墙体洞口连接牢固可靠:每条窗边框与墙体的连接固定点不得少于2处,间距不得>0.5m,边框端部的第一固定点距端部的距离≤0.2m,当洞口为砖砌体时,不得采用射钉固定。
2、门窗框和洞口墙体之间的塞缝材料施工质量要求:发泡剂要施打饱满且连续。
3、门窗上框料要有滴水线条,下方框料要有排水槽和泄水结构;位置正确、数量准确,通畅。
4、窗框底部室内、外完成面高差和窗台离地高度或栏杆安装完成后>900mm,室外完成面低于泄水口和室内完成面10~20mm,同时向外墙面倾斜,坡度为15-20%,高度为10~15mm。
5、承包人必须做好工序间交接验收和成品保护,避免交叉污染和成品破坏。
6、所有门窗在安装完毕后,需和总包单位一起进行24小时淋水检验,承包人对门窗框及周边出现的渗漏等进行整改,并重新做24小时淋水检验至合格为止。
7、承包人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对其管理有异议的可向发包人申诉,由发包人负责裁决。
二、检查内容、验收标准及检查方法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硅胶
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圆弧光滑,边缘整齐、顺直、无裂纹、硅胶槽流向正确、宽深6~8mm
观察
(2)表面质量
无碰伤、凹坑、污染、无明显划伤、拉毛,压条无缺损,密封条无脱槽、卷边,接缝间隙小于1mm
3C玻璃安全标志是否齐全
观察
(3)玻璃划痕
宽度在0.1mm以下的轻微划伤,长小于等于5cm的,每平方米面积内不允许超过4条
观察
(4)五金配件
数量齐全,活动灵活,安装牢固,
观察、手扳检查
(5)门扇开启情况
开关灵活、无碰擦、异常响声、密闭、框与扇、扇与扇之间平行无翘曲、大小头,开启方向正确
弹簧测力器、开启和关闭检查
(6)排水孔
位置正确、数量准确,通畅
观察、通水试验
每平方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不允许
观察
2
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8条
用钢尺检查
3
擦伤总面积
≤500mm2
用钢尺检查
4
观感无气泡、烧伤等
不允许
观察
一个分格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不允许
观察
2
长度 ≤100mm的轻微划伤
≤2条
用钢尺检查
3
擦伤总面积
≤500mm2
用钢尺检查
三、施工现场控制标准
发泡剂
发泡剂要施打饱满且连续。
门框下口成品保护
编制门窗成品保护方案,并严格实施成品保护。
密封胶
窗框四周按标准打密封胶,清爽流畅;五金件牢固、灵活、美观。
铰链处打胶
五金件、胶条等严格按照中标要求的产品标准。
框拼接缝处理
(左)门窗框拼接缝处理平顺、清爽、无损伤。
(右)窗框清洁,按标准设置排水孔,孔内通畅无杂物。
门窗玻璃清洁无划痕,且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第三部分 栏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要求
一、总则
1、本标准中的栏杆工程包括阳台栏杆、窗护栏和楼梯扶手。
2、执行标准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以及栏杆工程制作与安装的各相关标准、规程。
二、栏杆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栏杆工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及相关物理、化学性能、表面处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发包方核对样品要求。
2、栏杆工程的造型、尺寸、高度、间距及安装位置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栏杆工程必须安装牢固,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固定部位结构材质必须为砼,严禁将栏杆安装连接在空心砖砌体、加气砼砌块砌体等结构实体上。
4、栏杆工程安装高度、杆件间距等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强制性规范的规定:
1)楼梯栏杆高度不得低于90cm(踏步阳角边量测),梯井宽度大于50cm时,高度不得小于105cm;
2)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3)阳台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不小于1.10M,且不宜超过1.20M;
4)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M高度内不应留空;
5)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5、栏杆工程的各种焊接焊缝必须满焊,保持焊缝均匀,焊缝必须挫平磨光。
6、栏杆与墙体连接处必须施打耐候胶。
7、栏杆工程安装成品质量要求:栏杆表面应光滑,不得有锈迹,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接缝应严密。
8、栏杆工程安装验收允许偏差:
栏杆垂直度 3mm、栏杆杆件间距 3mm、栏杆扶手直线度 3mm、栏杆扶手高度 3mm。
9、观感质量
材料使用正确,连接牢固,横平竖直,焊接牢固无“夹渣”、无“焊瘤”;表面漆厚度正确,粘接牢固,涂刷均匀,不“流淌”、不“皱折”、不“鼓泡”,光亮清洁,保护膜牢固严密;接头部位封堵严密,表面无“凹凸”、无“疙瘩”。
10、成品保护。
1)栏杆安装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范围内及周边已完工项目或半成品进行保护;
2)栏杆安装完毕至移交前,必须采取覆盖、包裹等成品保护措施进行保护。
三、施工现场控制标准
当发包人有明确要求时,可用螺母连接。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八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