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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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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设管理制度
1.项目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本工程项目部成立后,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将根据需要, 选择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按制度规定如下:
1.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1.1是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施工单位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 对施工生产和组织调度实施全过程管理; 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1.1.2组织建立相关施工责任制和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落实各项管理组织和资源配备, 监督有效地运行, 负责项目部员工管理职责的考核及奖惩, 进行利益分配。
1.1.3组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施工组织设计) 、 《项目创优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应急预案》和《强条实施计划》等实施性文件, 并负责落实和监督。
1.1.4组织制订施工进度、 安全、 质量及造价管理实施计划, 实时掌握施工过程中安全、 质量、 进度、 技术、 造价、 组织协调等的总体情况, 组织召开项目部工作例会, 安排部署施工工作。
1.1.5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质量、 进度、 技术、 造价等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分析及纠偏。
1.1.6针对工程实施和检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负责妥善处理, 提请有关方协调解决, 并制订纠正预防措施。
1.1.7合理安排工程资金使用; 审核”安措费”使用计划。
1.1.8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有关要求, 促进项目的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落实。
1.1.9组织工程内部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 申请工程验收, 安排工程竣工后期相关管理工作。
1.1.10项目投产后, 组织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接受审计, 安排项目部解体后的收尾工作。
1.2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
1.2.1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 对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体系正确有效运行负责, 保障体系正常运行。
1.2.2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 负责组织各项管理工作, 对施工班组进行业务指导。
1.2.3全面掌握分管范围内的施工过程中安全、 质量、 进度、 技术、 造价、 组织协调等的总体情况, 对安全、 质量、 进度、 技术、 造价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分析及纠偏; 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安排部署相应工作。
1.2.4针对工程实施和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负责妥善处理, 重大问题提请项目经理协调解决。
1.2.5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有关要求, 促进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1.2.6积极完成项目经理委派的其它各项管理工作, 对这些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1.3项目总工岗位职责
1.3.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施工单位颁发的规章制度、 技术规范、 标准。编制符合工程实际的实施性文件和重大施工方案, 并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和把关。
1.3.2组织对施工图及时预审, 接受业主项目部组织的交底活动。对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有效性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中存在问题, 负责向监理项目部提出书面资料
1.3.3组织相关施工作业指导书、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 组织项目部安全、 质量、 技术及环保等专业交底工作。负责对承担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评价。
1.3.4组织编制设备、 材料供货计划、 大型机具配置计划、 技术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1.3.5组织本项目部全员的安全、 质量、 技术及环保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其它要求等的培训。
1.3.6定期组织项目专业管理人员, 检查或抽查工程安全和质量。当工程项目安全和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时, 提出技术解决和防范措施。
1.3.7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 主持项目施工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业主、 监理项目部对工程技术方面的有关要求。
1.3.8负责及时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收集、 整理及汇总施工过程资料, 项目投产后组织移交竣工资料。
1.3.9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其它各项施工管理工作。
1.3.10负责施工新工艺、 新技术的研究、 试验、 应用及总结。
1.4项目部技术员岗位职责
1.4.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管理规定, 积极协助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做好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1.4.2认真阅读有关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存在问题及时向项目总工提出。
1.4.3编写和出版各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 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并在施工过程中负责落实有关要求和技术指导。
1.4.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 当存在问题或隐患时, 提出技术解决和防范措施。
1.4.5负责组织施工队伍做好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和签证。
1.4.6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并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工作。
1.5项目部质检员岗位职责
1.5.1积极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
1.5.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 技术规范、 质量标准, 参与编制符合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的质量实施细则和措施, 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和业务指导。
1.5.3组织项目部职工学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定期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参加质量事故调查,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1.5.4按照有关要求或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收集、 审查、 整理施工记录表格、 试验报告等资料。
1.5.5组织进行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检查, 对不合格的项目应责成返工, 督促班组做好质量自检和施工记录的填写工作。
1.5.6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其它各项施工管理工作。
1.6项目部安全员岗位职责
1.6.1积极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管理工作,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1.6.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规范, 结合项目特点制订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 并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和指导。
1.6.3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 参加项目总工组织的安全交底。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等实施文件编制,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6.4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计划。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帐。
1.6.5负责布置、 检查、 指导施工队伍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 并协助施工队伍提高专业水平, 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1.6.6监督、 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组织召开安全专业工作例会, 总结安全工作。
1.6.7调查安全事故, 提交调查报告, 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1.6.8督促并协助施工班组做好劳动防护用品、 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 鉴定工作。
1.6.9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
1.7项目部造价员岗位职责
1.7.1严格执行国家、 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贯彻落实主管单位有关造价管理和控制的要求, 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
1.7.2负责施工图预算、 工程变更费用计算和核实。按规定向业主和监理项目部等有关方报审。
1.7.3编制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和月度用款计划。
1.7.4负责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 按规定向业主和监理项目部等有关方报审。
1.7.5负责收集、 整理工程实施中造价管理工作基础资料。
1.8项目部信息资料员岗位职责
1.8.1负责对工程施工图纸、 设计文件、 施工信息及内、 外的行政文件( 资料) 的接收、 传递和保管; 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1.8.2负责向业主、 监理项目部的方案( 措施) 报审工作。
1.8.3负责有关会议纪要整理和资料翻译工作; 音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负责现场网站的维护工作, P3&EXP软件的加载工作。
1.8.4根据项目总工要求, 及时进行档案移交工作。
1.9项目部综合管理员岗位职责
1.9.1负责该项目的双文明建设管理和生活、 后勤、 安全保卫工作。
1.9.2负责现场的接待和各种会议会务管理工作。
1.10项目部材料员岗位职责
1.10.1严格遵守物资管理及验收制度, 加强对设备、 材料和危险品的保管, 建立各种物资供应台帐, 做到帐、 卡、 物相符。。
1.10.2以审定后的设备、 材料供应计划为依据, 负责办理甲供设备材了的催运、 装卸、 保管、 发放, 自购材料的供应、 运输、 发放、 补料等工作。
1.10.3负责对到达现场( 仓库) 的设备、 材料进行型号、 数量、 质量的核对与检查。收集项目设备、 材料及机具的质保等文件。
1.10.4负责工程项目完工后多余材料的冲减退料工作。
1.11项目部施工协调员岗位职责
1.11.1协助办理有关施工许可证及其它相关手续。
联系召开工程协调会议, 协调与地方的关系。配合业主项目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1.11。2负责施工现场清理, 做好房屋拆迁、 青苗、 跨越、 塔基占地、 树木砍伐等协调及赔偿工作。
1.11.3负责建设场地清理资料的收集、 整理。
2.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2.1物资计划管理
2.1.1物资供应部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施工图纸统计物资总量, 结合本工程实际进度目标计划, 制定本工程物资计划。
2.1.2工程进度计划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后, 物资供应部根据变化及时调整物资计划。
2.2物资采购管理
2.2.1本工程水泥、 钢筋、 地脚螺栓、 接地模块等基础原材料均由项目部物资供应部编制物资计划, 由输电二处物资科按计划采购供货; 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水泥实验管理, 处物资科负责钢筋、 地脚螺栓、 接地模块实验管理。
2.2.2本工程砂、 碎石等原材料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实验管理, 各施工队按基础设计原材料用量到项目部指定砂石场采购。
2.3物资验收管理
2.3.1甲供物资到达项目部材料站后, 工程管理部向监理部申请物资开箱验收, 对甲供物资的数量、 规格型号、 表观质量、 包装质量、 间隙配合( 金具和绝缘子) , 并做好相关记录。
2.3.2乙供物资到达项目部材料站后, 工程管理部根据物资计划单进行验收。钢筋、 水泥、 砂、 石等物资做好监理见证取样实验工作, 实验报告报监理部审核批准; 接地模块材料质量保证文件齐全有效。
2.4物资跟踪管理
2.4.1本工程水泥、 钢筋使用, 由物资供应部做好发放跟踪记录。
2.4.2本工程地脚螺栓、 接地模块使用由物资供应部根据使用情况, 做好发放和跟踪记录。
3.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3.1现场技术管理
3.1.1施工现场开工准备时, 应具备以下技术资料: 设计施工图纸( 原件或复印件) 、 设计变更通知书( 若有) 、 施工作业指导书、 安全专项措施、 有关施工的必要的其它数据文件等。
3.1.2现场测量人员必须复核施工数据, 符合设计图纸才能施工。
3.1.3现场必须准备以下计量器具:
基础施工: 钢卷尺、 水平尺、 游标卡尺、 经纬仪、 坍落度筒、 台秤等;
铁塔组立: 扭矩扳手、 游标卡尺、 钢卷尺等;
架线工程: 经纬仪、 游标卡尺、 钢卷尺、 测量绳等。
3.2现场质量管理
3.2.1基础工程开工前, 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对坑深、 钢筋绑扎、 钢筋保护层、 支模等隐蔽工程进行复查, 并报监理员审查, 经过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过程施工中注意模板不能位移、 根开尺寸保持稳定、 地脚螺栓外露和小根开尺寸满足设计要求等。
3.2.2铁塔工程开工前必须检查铁塔主材、 关键材料、 螺栓等质量, 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停止使用。铁塔组立过程中必须使用铁塔镀锌层保护工具, 规范操作过程, 保证铁塔材料镀锌不损坏。
3.2.3张力架线开工前必须必须检查运输到现场的导线、 地线、 金具、 绝缘子等材料质量, 不得出现质量问题。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导线、 地线线股, 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质量。
3.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3.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 安全提示牌、 危险点辨识和识别牌、 应急流程图、 材料标识牌等各种牌必须设置到位, 填写清晰明了。
3.3.2现在安全预防措施设置到位:
配电箱设置满足规范要求; 电源线架空设置; 基坑平台牢固可靠; 安全围栏设置规范; 施工机械接地规范; 机具材料堆放符合规范要求等。
3.3.3现在施工区域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作业区划分明显, 有明显标识; 休息区设置标准帐篷; 设置定点吸烟区等。
3.4现场环境保护管理
3.4.1现场设置垃圾回收设施: 分类垃圾筒。
3.4.2现场废水、 废油使用专用容器回收。
3.4.3现场材料计划内使用, 不超量使用, 浪费使用。
3.4.4施工完毕后: 工完料尽场地清; 临时占地恢复原貌; 耕地复耕。
3.5现场物资管理
3.5.1基础施工: 砂、 碎石、 水泥、 钢筋、 地脚螺栓等原材料满足设计要求, 合理增加余量, 堆放符合规范要求。现场管理人员有材料清点和使用记录。
3.5.2铁塔组立: 铁塔材料、 铁塔螺栓数量满足设计要求, 运输到位无遗漏。塔材保护到位。
3.5.3架线施工: 导线、 地线、 光缆、 金具、 绝缘子等张力架线材料数量满足施工要求, 运输到现场的材料无质量问题。
3.6现场工器具管理
3.6.1基础施工搅拌机、 发电机、 空压机、 钻孔机、 振捣机等机械满足施工要求, 机械完好率100%、 保养到位。
3.6.2铁塔组立: 绞磨机、 抱杆、 钢丝绳、 卸扣、 元宝卡、 地锚等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机械完好率100%, 保养到位。
3.6.3架线工程: 张力机、 牵引机、 牵引绳、 导引绳、 卸扣、 绞磨机、 地锚、 卡线器、 手扳葫芦、 链条葫芦等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机械完好率100%, 保养到位。
4.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
4.1项目部工程例会按照规定根据施工进度每月召开一次, 召开时间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进度, 结合当月计划由项目经理确定。
4.2工程例会基本内容: 工程协调会、 施工安全例会、 施工质量例会、 施工质量讨论( 质量分析) 会、 安全质量检查通报会、 安全质量文件学习培训会等。
4.3项目例会召开由项目经理主持,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会议各项工作安排, 并做好记录和纪要。
4.4项目施工日志有项目部指定专人根据每日施工现场进度情况填写, 填写内容包含当日完成工程量、 施工质量情况、 施工安全情况、 需要协调的问题、 次日施工计划等要素。
4.5施工队按照本单位规定, 结合班组达标检查相关日志要求, 制作并完善班组施工日志。
5.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5.1内部协调管理
5.1.1项目经理为项目部人事管理第一责任人, 负责项目部全体人员调配, 工作安排, 内部协调。
5.1.2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部门间工作关系, 部门之间协调事务。
5.1.3项目部职能部门内部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内部关系协调。
5.2外部协调管理
5.2.1项目部设置信息员, 负责与单位本部、 监理部、 业主单位直接的信息联系, 项目经理负责事务协调。
5.2.2项目部设置外部关系协调员( 青苗经理、 青苗员) , 负责与地方政府、 镇、 村级行政单位进行相关协调, 办理施工相关手续, 签订相关合同协议, 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6.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6.1项目部配置档案信息员, 由工程管理部技术员兼任, 负责工程档案、 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6.2档案信息员必须收集各部门需要归档的资料, 按照档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审查收集的资料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对不符合者退回整改处理。
6.3档案信息员对收集来的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整理, 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在项目总工领导下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工作。
6.4档案信息员负责做好对内信息传达工作, 并将内部反馈意见及时上达。
6.5档案信息员负责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对本单位及时报送《工程简报》、 《工程周报》、 《质量月报》、 《安全月报》等报表, 对业主项目部、 监理项目部及时报送《工程月报》、 《日报》等报表。
6.6及时联系各物资供货单位, 按规定要求审查各单位提供物资质量保证文件, 对不合格文件及时退回, 并要求提供合格文件。
7.项目教育培训制度
7.1质量技术培训
7.1.1项目部成立后, 对进场人员中从事质量技术管理的人员, 由项目经理组织, 项目总工主持进行质量技术培训。
7.1.2培训对象: 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全体人员, 施工队质量技术管理人员, 如项目部和施工队技术员、 质检员、 材料员、 施工员等。
7.1.3培训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质量技术内容、 工程创优实施细则、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绿色施工导则等。
7.1.4培训计划: 培训的时间安排按照施工进度计划, 在分部工程开工前进行。
7.2安全教育培训
7.2.1项目部成立后, 针对线路施工安全管理人员、 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并进行考试, 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7.2.2培训对象: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全体人员, 施工队安全员( 兼职安全员) 等。
7.2.3培训内容: 线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专项安全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安全规程规范等。
7.2.4培训计划: 培训的时间安排按照施工进度计划, 在分部工程开工前进行。
8.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8.1劳务合同管理
8.1.1施工劳务队伍确定后, 根据本单位相关要求, 由输电二处工程管理科负责与劳务队伍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务合同。本项目部根据业主及监理部要求, 保存并报审劳务合同。
8.1.2劳务队伍工程款支付必须满足本单位相关要求, 按支付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不得违规办理。
8.1.3劳务队伍增减后, 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8.2材料合同管理
8.2.1本工程施工材料分甲供、 乙供材料俩大类, 其中甲供材料项目部不保存相关合同, 仅负责保存材料质量保证资料。
8.2.2乙供材料采购必须符合本单位相关要求, 钢筋、 地脚螺栓、 接地模块材料由输电二处物资科负责采购, 负责签订材料购销合同, 本项目部不保存合同资料。
8.2.2乙供材料如水泥、 其它消耗性材料采购由项目部物资供应部负责采购, 签订合同由项目部保存资料。
8.3房屋租赁合同管理
8.3.1项目部、 施工队驻地房屋租赁合同由项目部保存资料。
9.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9.1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9.1.1总则
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严肃劳动纪律, 规范安全行为, 确保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 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江西省水电工程局颁《安全文明违章违纪处罚标准》、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并结合施工具体情况制定。
3、 本制度适用本项目经理部施工队, 各职能部门, 民工队及施工的全部车辆。项目部下属各施工队, 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 法规、 方针政策和有关电力建设的制度、 规定、 遵循输电线路的施工客观规律, 严格按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4、 本制度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 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取惩教结合的原则。
5、 凡安全文明施工违章违纪按本细则处罚, 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9.1.2 安全管理
1、 无安全管理台帐, 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 兼职安全员罚款50元, 并按期建立安全管理台帐;
2、 施工队未按规定每周未进行安全检查, 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 兼职安全员罚款50元;
3、 未开站班会, 未开展安全活动( 周/次) ,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学习, 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 兼职安全员罚款50元;
4、 发生事故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0元, 兼职安全员罚款500元。
9.1.3 施工现场一般作业
1、 进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2、 坐安全帽, 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3、 穿拖鞋、 开口凉鞋、 带钉的鞋进入施工现场, 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4、 打赤膊、 穿短裤上工地, 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5、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6、 未经安全教育、 考核进入施工现场, 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7、 施工现场无标准化安全设施( 围栏、 安全绳、 警线、 警告牌) , 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
8、 特殊作业未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施工, 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
9、 需进行技术交底的项目没有进行技术交底施工, 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人;
10、 未进行体检人员从事高处危险作业, 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
11、 不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 现场负责人罚款30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200元/人;
12、 高处作业( 2m及以上) 不系安全绳或未系在牢固可靠的物体上, 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13、 在六级以上大风、 雷雨、 霜冻和风雪恶劣气候下未采取防范措施进行高空作业, 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14、 高处作业不用工具袋, 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15、 在高处作业区域休息, 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16、 高处作业穿硬底鞋, 冬季施工穿塑料底鞋, 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17、 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域, 没有设置安全围栏或挂有红色小旗的绳索围栏及无明显的警示标志, 罚款200元/次;
18、 高处落物, 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19、 跨越架搭设不按规定执行, 现场负责人罚款500元/人, 现场安全员罚款500元/人, 责任人罚款50元;
9.1.4 起重作业
1、 起重作业没有统一指挥, 不经过起重工随意指挥, 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2、 起吊重物件时, 偏拉斜吊, 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3、 起吊作业时, 在起重机伸臂及吊物下经过或停留, 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 起吊物在空中短时停留, 操作人员擅自离岗, 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5、 起重机械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的情况下作业, 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6、 未经指挥人员许可,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责任人罚款50元/人;
7、 起重时吊装物体, 不使用起重工具规定吊装, 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8、 起重指挥人员不用旗语, 口哨和对讲机指挥, 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9.1.5消防及爆炸物品管理
1、 未经许可, 在易燃易爆区进行电焊作业, 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2、 未经许可, 在现场明火取暖, 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3、 雷管、 炸药不分开存放保管, 保管人员罚款100元/人;
4、 不按管理规定采购、 运输、 保管、 发放雷管、 炸药, 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5、 将雷管、 炸药带回宿舍、 办公室等存放, 责任人罚款200元/人;
6、 油库、 厨房、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无消防设施, 未设”严禁烟火”警示牌, 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7、 未设专人保管或不按规定做好雷管、 炸药的领退库登记手续, 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9、 严禁使用电炉, 未经许可, 擅自使用电炉者, 收缴电炉, 罚款100元/只。
9.1.6 交通安全管理
1、 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 凡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 严格按赣水电安[ ]3号文件《江西省水电工程局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9.1.7 焊接、 切割作业
1、 氧气、 乙炔存放不符合安全距离, 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 焊接、 切割、 热处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 将点燃的焊枪、 割枪挂在工件上或放在地面上, 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 在金属容器四周内同时进行电焊及气割作业, 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5、 用沾染油污的扳手拆装氧气表, 责任人罚款50元/处;
6、 电焊割刀、 焊枪与皮管连接处未用夹头固定, 责任人罚款20元/个;
7、 焊接结束后, 不关电焊机及切断电源, 责任人罚款50元/人。
9.1.8 文明施工管理
1、 室内、 露天仓库材料堆放不整齐, 标识不清楚, 不符合装卸、 搬运、 消防的要求, 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2、 戴手套使用电动工具, 责任人罚款50元/人;
3、 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 料尽、 场地清, 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4、 上班打牌, 罚款100元/人;
5、 上班干私活, 罚款100元/人;
6、 不支持, 不服从安全管理, 漫骂安监人员, 罚款500元/次;
9.1.9 重大责任与处罚
1、 发生轻伤事故( 包括设备事故以下类同) ,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000元内( 含1000元) , 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当月奖金20%, 责任施工队班组安全员扣除当月奖金10%。
2、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内( 含5000元) , 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当月奖金50%, 责任队班安全员扣除当月奖金30%, 并对责任队班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处以罚款。
3、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内( 含10000元) , 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当月奖金70%, 责任队班安全员扣除当月奖金40%, 并对责任队班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处以罚款;
4、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 0元( 含 0元) , 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当月奖金80%, 责任队班安全员扣除当月奖金50%, 并对责任队班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处以罚款;
5、 直接经济损失在 0元以上, 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责任队班安全员扣除当月奖金60%, 并对责任队班按直接经济损失的6%处以罚款;
6、 由于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 由事故责任者全责, 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20%罚款。
9.1.10 奖励措施
1、 消除事故隐患, 整改及时, 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奖励200~ 元;
2、 对队( 班) 按《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班组安全建设达标验评办法》 , 由项目部组织检查, 评验创优的班组, 给予500~1000元/奖励;
3、 发生事故时, 积极抢修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人员, 奖励200~1000元。
9.2质量奖惩制度
9.2.1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分三阶段进行质量考核: 基础部分﹑杆塔部分﹑架线部分, 考核对象为各责任施工队及项目经理部各相关职能部门, 以达到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100%为目标, 其主要考核内容为: 质量管理是否贯彻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进行; 是否遵守工程局质量管理各项制度和本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及项目经理部质量目标的培训﹑质量事故的预防﹑质量通病的控制﹑QC小组活动开展的成效性等。
9.2.2 本工程竣工验收后, 则按工程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9.2.3各责任施工队施工的每个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经过, 且评定达100%优良, 项目经理部按照工程局工程管理管理制度质量考核与质量奖惩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对关键项目未一次性检查经过的, 视严重程度, 同样进行处罚。
10、 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项目部施工进度, 依据公司计划安排和施工合同, 确保工期目标的按时实现, 特指定本制度。
10.1各部门职责
1、 项目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即使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 监督、 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 监理单位审核、 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代表甲方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3、 项目部所属施工队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 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10.2进度控制措施
1、 项目部审核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网络计划( 总进度计划范围内) , 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 施工人员、 技术、 机具是否满足, 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2、 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 监理单位应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 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3、 项目部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 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 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 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 项目部定期组织召开例会, 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 制订相应措施, 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5、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误工期, 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6、 项目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 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7、 对于项目收尾阶段的工程, 施工单位要从新制定合理进度计划, 项目部要从新审核经监理批准的进度计划( 必须在总进度计划范围内) , 审核内容同原计划审核标准。
11、 项目部机械设备、 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规范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 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 确保施工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 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 提高施工水平,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 制定本办法。
11.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1.1.1 购置施 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11.1.2 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 标明制造厂名称、 地址、 生产许可证、 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 安全注意事项等) 。
11.1.3 自制或改装的机具, 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 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1.1.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 包括有关检测记录) , 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11.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11.2.1 各使用( 管理) 单位应按照本《办法》, 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 保管、 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 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11.2.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 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11.2.3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 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包括外观检查、 电气部分绝缘检查、 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 、 维护保养( 指清洗、 除锈、 涂润滑油、 刷漆等) 以及专人保管。
11.2.4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 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 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 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 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 严禁使用已变形、 破损、 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11.2.5 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 轴、 齿轮及皮带等) 、 转动部分及牙口, 必须装设保护装置, 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11.2.6 机具各种仪表( 包括电压表、 电流表、 压力表、 温度计等监测仪表) 以及制动器( 刹车) 、 限位、 安全阀、 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11.2.7 固定式施工( 生产) 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 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 生产) 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 放置平稳。
11.2.8 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 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 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 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 指电源箱内) 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 触电保安器) 装置。
11.2.9 电动、 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 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 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 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 风动机具。
11.2.10 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 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2.11 机械设备运转时, 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11.2.12 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 走道外, 不得在其它部位坐、 立或行走; 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1.3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11.3.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的有关条款, 同时参照公司《常见机具报废标准》和《常见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11.3.2 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 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11.3.3 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 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 , 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 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11.3.4 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 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11.3.5 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 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 直接作报废处理。
11.3.6 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第二部分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 项目部人员质量责任制
为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明确和落实参与质量管理。本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的职责要求明确, 同时在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所有的管理、 施工、 服务活动中, 要求自始至终确保: 凡事有人负责、 凡事有人监督, 每项活动均书面明确并落实具体人员的职责、 权限、 相互关系, 特别是需要独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以下的人员:
1.1 项目经理职责
1)在局上级领导下, 对本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组织本项目部人员按规定要求施工生产;
2)组织落实本局质量方针, 保证质量体系在本工程的有效运行和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3)负责质量管理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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