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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分解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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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质保部负责实施。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 必须完全做到位。
表中《描述及存在问题》项为 1月7日安标办对乐清分公司的审查记录, 只供参考。
责任单位: 质保部
1、 审查内容
序号
评审项目名称
描述及存在问题
评审结果
整改要求
1
机构
★注册资金
经核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件不在公司内) , 注册资金为1亿元。
合格
★营业执照
有效期至 8月15日。
合格
★经营范围
防爆电器、 防爆开关、 真空接触器、 断路器、 高低压电器及设备、 防爆灯具制造、 销售。
合格
★生产场所
具备生产、 检验、 管理等固定场所, 生产场所有土地证。
合格
2、 条文释义
1.1 注册资金
本项考核内容: 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符合要求。
从以下2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是法人的, 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
② 生产单位是非法人的, 其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营业执照上无注册资金的, 其上级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对于私营法人执照无注册资金的, 生产单位需出具有法律效率的验资证明。
评审方法: 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符合要求的, 不合格。
1.2 生产合法性
本项有2条考核内容:
( 1) 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名称与执照名称应一致;
②执照中经营期限应在有效期内。
( 2) 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考核内容: 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 应在经营范围内(另有规定的除外)。
评审方法: 营业执照的名称、 经营期限存在上述问题的, 评审产品不在其经营范围内(另有规定的除外)的, 不合格。
1.3 生产场所
考核内容: 应具备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 有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
本条有3个方面内容:
① 具备申办产品的生产场所(包括原材料、 半成品、 成品仓库, 生产车间, 总装车间、 产品检验场所等);
② 生产场所的地址能够与营业执照标明一致, 也能够与营业执照标明的不一致(需提供生产: 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有效证明):
③ 申办单位应能够提供生产场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合同以及其它能证明厂房使用权的文件等)。
评审方法: 不具备固定生产: 场所; 或与执照标明的地址不一致但不能提供生产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有效证明的: 或不能提供生产场所隶属关系合法证明文件的, 不合格。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责任单位: 质保部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 必须完全做到位。
1、 审查内容
2
管理体系
序号
评审项目名称
描述及存在问题
评审结果
整改要求
2.1
体系文件
★管理机构
/
●可操作性
/
●质量方针和目标
/
●质量否决制度
/
2.2
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管理制度
/
■执行情况
/
■产品质量审核内容
/
■审核发现问题的处理
/
2、 条文释义
本章考核内容为生产单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的管理基础。生产单位须将协调一致运转的各个环节用文件化的形式列出有效的、 一体化的技术和管理程序, 以便以最佳、 最实际的方式来指导生产单位的运作。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般由质量子册、 程序文件、 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 实施细则)、 质量记录(生产检验记录、 报告表格等)四部分组成。
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机构(含职责)、 程序、 过程和资源。
n 组织机构——生产单位执行其职能、 按一定的格局所设立的组织单元(含岗位、 职责、 职权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生产单位组织机构一般以文字和图表在质量文件中清晰地加以表示(如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及质量管理机构及体系图)。
n 程序——为进行或完成生产活动所规定的途径(或方法)。
n 过程——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活动。安标管理产品的四大过程为:
采购(原材料、 外协或外购件)过程、 生产过程、 检验过程、 销售及服务过程。
评价过程从三个方面来进行
① 应确定每一个过程, 过程的程序应文件化(方法、 途径应确定):
② 每一过程应被充分展开并按文件要求贯彻实施;
③ 过程输出应提供预期的结果, 过程应有效。
n 资源——包括:
① 人力资源和专业技能; ② 设计和研制设备; ⑧ 制造生产设备; ④ 检验和试验设备; ⑤ 仪器仪表和计算机软件; ⑥ 技术和资金等。
2.1 体系文件
本项有4条考核内容:
( 1) 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以及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本条有5个方面考核内容: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 并以文件形式规定各部门、 各类人员的职责、 权限及相互之间关系:
② 生产单位应建立与实际质量管理机构一致的组织机构图或质量体系图;
③ 质量手册、 程序文件、 作业指导书、 质量记录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装订成册, 且文件应内容完整、 现行有效:
④程序文件应包括以下10个必须具备的程序, 并有效受控:
Ⅰ) 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及控制程序:
Ⅱ) 合同评审及控制程序(含购、 销、 外协等);
Ⅲ) 设计和技术资料及控制程序:
Ⅳ)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及控制程序;
Ⅴ) 过程控制及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含工艺流程图、 质量控制图);
Ⅵ) 设备控制程序(含维修、 保养);
Ⅶ) 工艺装备和工位器具控制程序(含验证);
Ⅷ) 检验、 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Ⅸ) 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X) 不合格品控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⑤ 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 检验规程等)应包括以下内容, 并有效受控;
Ⅰ) 生产设备操作规程;
Ⅱ) 检验、 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Ⅲ)原材料、 外购(协)件抽样及检验规程:
Ⅳ)工序抽样及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
Ⅴ) 出厂检验规程(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 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现行操作相符:
本条从3个方面考核:
① 质量手册, 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 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 生产检验实施)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齐全、 完善、 合理;
②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
③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规定与实际的实施运行(核查记录及报告)应相符。
( 3) 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并传达至全体员工: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规定;
② 生产单位全体人员应知晓并正确理解生产单位的质量目标与方针;
③ 质量方针、 目标应具有可操作性, 应明确, 合理;
④ 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应体现在人员的岗位职责中;
⑤ 生产单位应建立定期质量分析会制度并及时实施与记录。
( 4) 应建立质量否决制度。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应有质量否决制度;
② 质量否决制度应完善;
③ 质量否决制度应有效实施。
评审方法:
1) 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或组织机构的设置与实际不符, 没有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可操作性差, 与现行运作不相符的, 不符合要求;
2) 无完善的质量体系文件的, 不合格;
3) 无方针和目标, 或未传达至员工的, 不符合要求;
4) 未建立质量否决制度的, 不符合要求。
2.2 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本项有4条考核内容:
( 1) 应有内容部审核、 管理评审制度;
本条从以下8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具备完善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
② 内部质量审核程序文件应含有产品质量审核的内容;
③ 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一般情况下, 每年至少一次);
④ 生产单位定期进行的内部质量审核应涵盖本评审规范所要求的全部13个要素;
⑤ 生产单位应制定合理、 完善的内部质量审核计划(注: 检查最近2~3次内部质量审核活动):
内部质量审核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Ⅰ) 审核目的与范围; Ⅱ) 审核内容(要素); Ⅲ) 审核对象(部门或人员);
Ⅳ) 审核组成员组成; V) 审核日期与地点; Ⅵ) 审核记录表; Ⅶ) 审核依据;
Ⅷ) 计划的编、 审、 批; Ⅸ) 审核报告分发范围; X) 审核报告预期发布的日期。
⑥ 生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与实际实施应符合;
⑦ 生产单位应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综合评价;
Ⅰ) 经过IS09001认证生产单位, 安全标志评审规范不同于IS09001的特殊要求应作为生产单位定期管理评审的输入内容, 并对质量审核的有效性和质量体系的符合性评价结论进行评审;
Ⅱ) 未进行IS09001认证的生产单位, 生产单位管理层应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综合评论与评价。
⑧ 生产单位应具备合理、 完善的质量体系管理评审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
Ⅰ) 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体系管理评审(一般情况下, 一年至少一次)
a. 管理评审的输入: 内部的质量分析、 监督和审核报告, 外部对生产单位的评审与复查, 顾客的反馈、 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状况, 以及可能影响质量体系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 新技术、 新工艺、 新设备、 新方法的应用, 职工的教育培训等);
b.管理评审的输出: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服务的改进, 生产单位质保体系所需要的资源的改进, 对质量体系(方针、 目标)有效运行的评价结论, 以及验收、 生产、 检验符合要求的评价。
Ⅱ) 生产单位应制定合理、 完善的质量体系管理评审计划;
质量体系管理评审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评审目的; b, 管理评审输入内容; c, 评审组成员组成; d.评审日期与地点;
e.评审记录表; f.评审依据; g.计划的编、 审、 批; h, 评审报告分发范围和预期颁布的日期。
Ⅲ) 生产单位应有质量体系管理评审的评审报告。
注: 对经过IS09000认证的生产单位可简化核查。
( 2) 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开展的审核和评审活动应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 并与生产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符:
② 内部审核、 管理评审活动及其相关的过程、 结果应按计划进行;
③ 内部审核、 管理评审活动应有效实施, 实施的结果应达到计划中所预定的目标;
④ 内部审核、 管理评审应由与被审核领域(部门、 对象)无直接关联的人员进行;
⑤ 审核人员应具备从事质量审核的资质, 在每次质量审核之前应得到任命批准。
( 3) 产品质量审核内容至少应包括: 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 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 用户质量反馈意见等;
本条从以下10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的质量审核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中应含有产品质量审核所应包含的内容, 主要有以下几项:
Ⅰ) 原材料、 外购件、 外协件的检验与验收;
Ⅱ) 标准(或技术文件规范等)确定的试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
Ⅲ) 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
Ⅳ)用户质量意见反馈及售后服务;
V)质量否决制度;
Ⅵ)成品质量检验;
Ⅶ)不合格品的控制与评审;
Ⅷ)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利用;
Ⅸ)生产设备、 检验仪器的控制。
② 对原材料、 外购件、 外协件的检验与验收的质量审核应齐全、 合理、 有效;
③ 对标准(或技术文件、 规范等)确定的试验项目的质量审核应合理、 有效;
④ 应对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进行质量审核;
⑤ 应对用户质量意见反馈及售后服务进行质量审核;
⑥ 应对生产单位的质量否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质量审核;
⑦ 对生产单位产品质量检验(过程检验、 出厂检验)进行质量审核;
⑧ 对生产单位不合格品控制与评审进行质量审核;
⑨ 对生产单位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利用质量审核应合理, 有效:
⑩ 生产设备、 检验仪器的控制质量审核应适时有效。
( 4)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 应及时制定、 实施纠正措施, 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距踪验证。
本条从以下7个方面来考核:
①影对质量审核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符合项, 不合格项)均应有产生不符合(不合格)的原因分析;
② 质量审核活动中不符合项(不合格项)应经发生领域(部门、 对象)负责人确认;
③ 生产单位应根据对质量审核中发生的不符合项的分析, 及时制定并贯彻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
④ 生产单位开展的质量审核纠正活动应有完整、 有效的实施过程;
⑤ 生产单位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 应进行有效验证, 并得到相关质量主管的确 认;
⑥ 生产单位对纠正措施实施效果的有效性验证结果, 应得到确认与批准;
⑦ 生产单位对纠正措施实施效果的有效性验证中, 对存在问题应有进一步的质量保证与控制活动。
评审方法:
1)未制定管理文件或文件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 不符合要求;
2)未依据实际情况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 不符合要求;
3)产品质量审核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 不符合要求;
4) 未及时制定、 实施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的, 不符合要求。
注: 在评审时还应注意所有管理文件应有受控章。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质保部负责实施。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 必须完全做到位。
表中《描述及存在问题》项为 1月7日安标办对乐清分公司的审查记录, 只供参考。
1、 审查内容
序号
评审项目名称
描述及存在问题
评审结果
整改要求
3.2
人员素质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熟悉标准、 检验规程等内容, 操作熟练。
符合
7
检验和测试
7.1
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
对重要原材料和安标受控零( 元) 部件进厂、 生产过程和成品出厂, 制定并实施了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符合
●不合格产品控制
能保证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或物品不能转序或投入使用;
符合
●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
质量负责人和专职检验员有明确的授权, 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职责和权限明确;
符合
●重要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有检验、 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符合
●重要外购( 协) 件检验规程
有进厂检验规程;
符合
●工序检验规程
有工序检验规程;
符合
●出厂检验规程
有出厂检验规程, 但内容有欠缺。
基本符合
3.完善组合开关、 馈电开关、 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出厂检验规程;
7.2
检验测试设备
●设备配置及台帐
根据生产和检验的需求, 配备检验、 测试设备和器具, 并建立了台帐, 但台帐不全;
基本符合
4.完善检验设备台帐;
★出厂检验设备精度
具备按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的设备、 器具, 且其精度、 能力等满足要求;
合格
●周期检定及标识
设备、 器具进行了周期检定, 对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 器具进行了有效性标识, 但秒表未进行周期检定;
基本符合
5.补秒表的计量证书;
●器具校准
本项不适用。
/
●追溯评定
管理文件明确了当发现检验和测试设备、 器具不符合要求时, 对其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的规定;
符合
●内部检定/校准资格
本项不适用。
/
7.3
检查、 检验
●进厂及工序检验记录
有重要原材料、 外购件进厂检验记录, 有关键工序检验记录, 但进厂检验记录信息有欠缺。
基本符合
6.制定改进措施完善进厂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条件
现场出厂检验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 人员、 环境、 方法、 操作符合标准要求, 外壳进行了水压试验。
符合
★出厂检验执行情况
能按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 有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
合格
★安全性能参数符合性
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参数元器件、 参数符合图纸规定。
合格
2、 条文释义
3.2 人员素质
(1) 相关负责人应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有较深了解;
考核内容: 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如经理、 分管经理、 质量负责人或其它相关负责人)应对产品性能, 特别是安全性能有较深的了解, 对于产品对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正确的社会责任意识。
( 4) 检验人员应该熟悉标准、 检验规程等内容, 操作熟练。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宋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
②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应有相应的专业培训记录或持证上岗;
③ 检验人员应熟练掌握产品执行标准、 检验规程等, 能正确理解并熟练完成各项检验项目的检验。
评审方法:
1) 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对产品安全性能刁<了解的, 不符合要求:
2) 技术负责人不熟悉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其影响因素的, 不合格; 主要技术人员不熟悉标准、 图纸、 生产工艺、 检验等工作的, 不合格;
3) 关键工序的生产人员不熟悉其生产工艺、 操作规程等内容, 操作不熟练的, 符合要求;
4) 检验人员不熟悉标准、 检验规程等内容, 操作不熟练的, 不符合要求。
7.1 规章制度
本项共有7条考核项目:
( 1) 应对重要原材料和安标受控零(元)部件进厂、 生产过程和成品出厂, 制定并实施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生产过程和成品出厂, 制定并实
① 有重要原材料、 安标受控零(元)部件进厂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② 有生产过程(半成品各工序)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③ 有成品出厂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④ 三个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应合理、 完整;
⑤ 三个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有记录。
( 2) 应保证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或物品不能转序或投入使用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有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规定, 保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 成品、 原材料(包括零部件、 外协件、 标准件等)不投入使用或转序;
② 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的规定应合理、 完善, 能严格落实保证措施;
③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对象不得投入使用或转序, 并有记录; 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对象的处理(重检、 退货、 返修、 让步接受、 降级使用、 修后再检验或报废等)规定应健全, 并得到有效实施且有记录。
( 3) 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应有明确的授权, 以文件形式规定甚职责租权限,并保证 其独立开展检验工作: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应有明确的授权, 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② 检验人员须经专业培训, 考核合格并经上岗的授权批准后持证上岗;
③ 生产单位应有具体措施保证质量负责人、 检验人员独立进行检验工作;
④ 生产单位的质量负责人、 检验人员应独立进行检验工作;
⑤ 属于计量器具授权检定的生产单位, 其授权及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
( 4) 应有重要的检验、 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具备申办产品生产过程、 出厂、 重要原材料进厂三个阶段检验、 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完整操作规程:
② 生产单位所具备的这些操作规程应得到审批、 确认并现行有效;
③ 检验、 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所有操作规程应合理、 完善;
④ 检验、 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所有操作规程应有实施记录;
⑤ 检验、 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所有操作规程应在设备的使用现场予以明示。
( 5) 应有重要的原材料、 外购(协)件检验规程;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重要原材料、 外购件(含标准件)、 外协件等进厂验收抽样规则或规定, 并符合相应抽样标准或规定的要求;
② 生产单位应建立申办产品重要原材料、 外购件(含标准件)、 外协件的齐全的检验规程;
③ 生产单位建立的检验规程应合理、 完善, 应满足有关技术和检验要求;
④ 检验规程的实施与文件(程序或规章)的规定应相符:
⑤ 生产单位检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应明确。
( 6) 应有工序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
本条从以下8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生产过程的各工序、 关键工序质量检验的抽样规定;
② 生产单位建立的生产过程的各工序、 关键工序质量检验的抽样规定实施与规定应相符;
③ 工序抽样的规定应符合抽样标准要求;
④ 生产单位应建立生产过程的各工序、 关键工序质量检验的检验规程;
⑤ 生产单位建立的生产过程的各工序、 关键工序质量检验的检验规程应齐全、 理、 完善, 应满足验收检验的要求;
⑥ 检验规程的实施与文件(程序或规章)制度的规定应相符:
⑦ 根据检验规程实施的检验过程的记录(或报告)应合理、 完善、 正确;
⑧ 生产单位检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或持证上岗, 并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 7) 应有出厂检验规程(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符合申办产品标准要求的成品出厂检验规程;
② 生产单位具备的出厂检验规程应正确、 合理、 完善;
③ 生产单位的产品出厂检验规程应与具体实施相符:
④ 生产单位出厂检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或持证上岗, 并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评审方法:
1) 未制定并实施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或文件存在严重欠缺的, 不符合要求;
2) 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或物品转序或投入使用的, 不符合要求;
3) 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没有明确检验授权, 不能保证其独立开展检验工作的, 不符合要求;
4) 没有重要检验、 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不完善的, 不符合要求;
5) 没有重要原材料、 外购(协)件检验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 不符合要求;
6) 没有工序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或存在严重欠缺的, 不符合要求:
7) 没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规程的, 不符合要求。
7.2 检验测试设备
本项共有6条考核项目:
( 1) 应根据生产和检验的需求, 配备检验、 测试设备和器具, 并建立台帐。
本条从以下9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检验、 测试设备和器具等的台帐:
② 生产单位所配备的检验、 测试设备和器具应完全满足产品检验的要求;
③ 对涉及安全性能检验的检验、 测试设备应单独建立档案;
④ 生产单位应建立检验、 测试设备的管理(规章制度或程序)文件:
⑤ 生产单位应建立完备的检验、 测试设备的操作规程;
⑥ 生产单位具有的检验、 测试设备的管理文件及其操作规程与实施记录应相符;
⑦ 生产单位检验、 测试设备的操作规程在使用现场应予以明示;
⑧ 生产单位对检验、 测试设备和器具应有维护、 使用、 维修记录;
⑨ 对有环境要求的检验、 测试设备和器具(或有环境要求的检验项目)其环境条件及相应的记录应符合规定。
( 2) 生产单位必须具备按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的设备、 器具, 且其精度、 能力等满足要求;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依据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生产单位应具备齐全的检验设备、 器具;
② 出厂检验所使用的的设备、 器具的精度和能力应符合检验要求;
③ 对有计量检定要求的设备器具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并予以现场标示;
④ 进行出厂检验的设备、 器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⑤ 对上述设备、 器具应建立有相应的管理规章(检查维修、 维护、 使用记录)。
( 3) 设备、 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规和有关计量规程进行周期检定, 对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 器具应进行有效性标识;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对有计量要求的设备、 器具的管理规章制度或程序文件(重点是必须依据法规、 检定规程建立计量设备器具的周期检定规定);
② 生产单位应制定计量设备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包括编、 审、 批手续);
③ 对有计量要求的设备器具, 检定合格证应全部在检定有效期之内:
Ⅰ)检定合格证应齐全;
Ⅱ)检定合格证应有效。
④ 对具有检定合格证的计量设备、 器具应进行计量标识, 并与其相符:
⑤ 有计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并持证上岗。
( 4) 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器具, 应进行校准;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对无计量检定规程的器具, 生产单位应根据在用计量器具的种类, 参照JJGl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要求, 编写校验方法;
② 生产单位制定的上述校验方法应合理、 正确;
③ 生产单位有对上述校验方法实施的记录(应有校验结果报告);
④ 生产单位制定的上述校验方法需经审批且现行有效, 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⑤ 无计量检定规程的器具, 生产单位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进行计量标识。
( 5) 当发现检验和测试设备、 器具不符合要求时, 应对其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 并对该设备、 器具及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
本条从以下8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制定当检测试验器具、 设备校准定位失效时, 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的程序文件(管理规章制度);
② 生产单位应有上述程序文件( 或管理规章制度) 的实施应记录( 追溯评审的记 录) ;
③ 生产单位的相关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应合理、 完善;
④ 评定的记录中的结果应有效、 合理;
⑤ 生产单位应有检测和试验器具、 设备校准定位失效时的处理程序及处理实施记录;
⑥ 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追溯评审结果有疑义时, 应跟踪处理情况;
⑦ 生产单位应在检测和试验器具、 设备校准定位失效时, 对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措施, 保证产品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⑧ 生产单位应保留对受影响的产品采取措施的实施记录。
( 6) 具备内部检定/校准资格的生产单位, 应有”计量标准考核证”、 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证书”、 ”计量检定员证”以及”操作规程”等文件。
本条从以下10个方面来考核:
① 有关资质证书应备齐, 且在有效期内。换证周期应连续。若不连续, 则追溯在证书失效期内, 生产单位是否开展了计量器具检定活动;
② 计量器具检定人员应具备经考核合格准予上岗的资格证书(须定期培训);
③ 对进行计量器具检定的对象, 应制定有完整、 齐全的检定操作规程;
④ 对进行计量器具检定的对象, 所具有的检定操作规程检查应完善、 合理、 正确;
⑤ 计量器具检定生产单位, 应有检定现场的管理规章制度及程序文件;
⑥ 检定现场的环境设施、 条件, 应满足被检计量器具的要求;
⑦ 所进行的计量器具检定的记录, 出具的检定报告、 证书应规范、 合理、 正确;
⑧ 计量标准考核证的建标项目及量程范围与生产单位开展的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应相符, 不许有超授权范围检定现象;
⑨ 计量标准器具检定证书应能保证溯源到上一级的计量标准;
⑩ 生产单位应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要求, 制定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量值传递框图。
评审方法:
1)未按要求配备检验、 测试设备和器具并建立台帐的, 不符合要求;
2)出厂检验的设备、 器具及其精度、 能力不满足标准要求的, 不合格;
3)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 未对计量设备、 器具进行有效标识不符合要求;
4)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规程的器具和设备, 未进行校准的, 不符合要求;
5)未进行追溯评定或缺少讦定记录的、 未采取适当措施的, 不符合要求:
6)”证件”不全或超过有效期的, 缺操作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 不符合要求。
7.3 检查、 检验
本项共有4条考核项目:
( 1) 应有重要原材料、 外购件进厂检验记录, 关键工序检验记录;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具备采购对象(原材料、 外购件等)进厂所必须的检验记录(含原始记录、 检验报告);
Ⅰ) 这些记录及检验方法应符合相关检验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Ⅱ) 记录格式应完善;
Ⅲ) 记录(或报告)中应包含了足够的信息, 对已有的信息应完善, 规范;
Ⅳ) 检验记录应整理归档并保存适当的期限;
V) 生产单位所有检验记录应真实。
② 生产单位应具备生产过程中所有关键工序的检验记录;
对生产过程中所有关键工序的检验记录的要求按上述①中I~V考核。
( 2) 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 环境、 方法应符合标准要求;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考核:
① 出厂检验项目应满足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 项目齐全;
② 现场检验的环境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③ 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或测试方法符合标准要求。
( 3) 应按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 应有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按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进行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齐全;
② 生产单位应具备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质保部负责实施。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 必须完全做到位。
表中《描述及存在问题》项为 1月7日安标办对乐清分公司的审查记录, 只供参考。
1、 审查内容
序号
评审项目名称
描述及存在问题
评审结果
整改要求
9
产品
标识
★标识加施情况
在成品上加施了安全标志标识;
合格
●标识符合性
产品使用的安全标志标识符合AQ1043要求;
符合
●标识审核备案
安全标志标识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
符合
●铭牌材质
铭牌材质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符合
12
不合格品控制及纠正、 预防
12.1
不合
格品
控制
●管理文件;
/
●不合格品处理负责人
/
●不合格品让步接收
/
●不合格品标识及隔离
/
★产品销售对象和范围
/
12.2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管理文件
/
●不合格品信息收集及处理
/
●相关文件的更改
/
2、 条文释义
9 产品标识
( 1) 应在成品上加施安全标志标识: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上加施安全标志标识(特殊产品除外);
② 安全标志标识应加施在成品的明显位置。
( 2) 产品使用的安全标志标识应符合AQl043要求;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加施的安全标识标识应符合AQl043- 标准的要求;
② 生产单位应有AQl043- 标准, 以便参考使用。
( 3) 安全标志标识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使用的安全标志标识须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
② 生产单位应在取得安全标志证书三个月内完成安全标志标识的审核备案工作。
( 4) 铭牌材质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每台(套)进入成品库的合格产品应具备铭牌(特殊产品除外);
② 相应每台(套)进入成品库的合格产品包装应具有明显的标识(应制定有成品包装标识规定的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
③ 铭牌的标志和成品的标识应符合生产单位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的要求;
④ 铭牌的标志和成品的标识包含信息应合理, 规范;
⑤ 成品铭牌的材质应采用铜或不锈钢。无铭牌的成品(如非金属材料、 输送带缆、 属安标管理的体积小的零部件等), 应采用相应的产品标识;
⑥ 成品的铭牌(或标识)上的信息与成品台帐记录应相符。
评审方法:
1)未在成品上加施安全标志标识的, 不合格(首次申办除外);
2)产品使用的安全标志标识不符合AQl043要求的, 不符合要求;
3)安全标志标识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 不符合要求(首次申办除外);
4)铭牌材质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的, 不符合要求。
12.1 不合格品控制
本项共有5条考核项目
( 1) 应制定并实施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文件;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有不合格品控制的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
② 生产单位建立的不合格品控制的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应合理、 完善, 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界定、 标识、 记录、 评价、 隔离、 处理移动控制和通知相关方):
Ⅰ)对确定产品不合格范围(如生产时间、 生产设备或产品批次)的规定;
Ⅱ) 不合格产品的标识的规定及确保能从合格品中区分不合格品的规定
Ⅲ) 不合格产品形成文件记录的规定(哪个产品、 生产设备或产品批次):
Ⅳ)评价不合格品的性质的规定;
V) 不合格品处理选择方案(返工、 让步接收、 降级使用、 报废), 及其记录的相关规定;
Ⅵ) 按处理决定, 用一定办法控制(如经过隔离)不合格品的搬运、 贮存和后续加工的相关规定;
Ⅶ) 通知可能受不合格品影响的其它职能部门和相关方(包括需方)的相关规定。
③ 生产单位应建立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的职责及权限的规定, 并合理、 完整;
④ 生产单位建立的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文件与实施应相符
⑤ 生产单位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的职责及权限的规定与实施应相符;
⑥ 生产单位有不合格品处理后的生产质量活动:
Ⅰ)进行返工的生产质量活动记录;
达到规定要求
返工→返工后检验→验证合格性判断
不合格报废( 让步接收、 降级)
Ⅱ) 让步接收
Ⅲ) 降级改作她用 有质量活动的记录并合理、 完整、 有效
Ⅳ)拒收或报废
( 2) 应任命不合格品处理的负责人, 明确不合格品标识、 记录和处理负责人员的职责、 权限;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不合格品标识、 记录和处理的职责和权限的规章制度或文件;
② 生产单位建立的上述职责和权限应得到落实, 并落实到位:
③ 生产单位建立的不合格品标识, 记录(处理)等格式需合理:
④ 生产单位建立的不合格品标识, 记录(处理)等格式所含信息应足够;
⑤ 生产单位应规定有不合格品处理负责人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⑥ 生产单位应任命不合格晶处理的负责人, 其资格、 职责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 3) 应有效控制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让步接收应有批准手续;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有所有的不合格品的记录并存档;
② 生产单位对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应得到有效控制;
③ 对于让步接收的不合格晶应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
④ 上述的批准手续记录应合理、 完善, 应按生产单位的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 并符合文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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