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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WCDMA数字的验收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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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WCDMA数字的验收规范 53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中国联通WCDMA网络验收规范 第四分册 基站配套设备验收规范 中国联通移动网络公司 2月 中国联通WCDMA网 基站配套设备验收规范 China Unicom WCDMA Digital Cellular Mobile Communication Network Engineering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版本号:V??) 目 次 目 次 I 前 言 II 中国联通WCDMA网基站配套设备工程验收规范 1 1 总则 1 2 工程验收前检查 1 2.1 随工检验 1 2.2 机房环境检查 1 2.3 机房安全检查 2 2.4 设备安装检查 2 2.5 机房电缆走道(或槽道)安装检查 2 2.6 电源线、信号线布放工艺检查 3 2.7 接地装置检查 3 3 电源系统验收指标 3 3.1 设备通电前的检验 4 3.2 交流配电箱设备性能验收指标 4 3.3 合开关电源性能验收指标 4 3.4 蓄电池性能验收指标 5 3.5 直流配电箱设备性能验收指标 5 3.6 电源系统配置验收指标 6 3.7 电源系统检验表格 6 4 监控系统验收测试指标 13 4.1 监控系统监测细则 13 4.2 监控系统检验表格 15 5 防雷接地系统验收测试指标 17 5.1 防雷与接地检验细则 17 5.2 防雷与接地检验表格 22 6 空调系统验收测试指标 25 6.1 空调系统验收测试细则 25 6.2 空调系统检验表格 26 7 市电引入部分验收测试指标 27 8 工程相关验收文件 28 中国联通WCDMA网基站配套设备工程验收规范 1  总则 1.1.1  本规范是中国联通WCDMA数字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配套设备(电源系统、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和空调系统)的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交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新建WCDMA数字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扩建和改建工程参照执行。 1.1.2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的设备配置、安装方式、要求、各种设备规格型号等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执行。新装设备的电气性能指标应符合工程设计或技术指标的规定。对于现场设备配置与工程设计要求不一致的,应说明情况,核定是否能够满足YD/T 5040-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1.1.3  工程竣工验收应执行<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其验收项目的内容应按工程设计和本规范的规定办理。 1.1.4  本规范主要依据<中国联通CDMA网工程配套工程验收标准>、<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等技术文件编写的。 2  工程验收前检查 2.1  随工检验 工程中对设备的工艺安装、布线和隐蔽工程应由建设单位(业主)派出随工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进行随工检验和签证。具体内容如下: 2.2  机房环境检查 2.2.1  机房建筑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并已完工经验收合格。机房墙壁及地面已充分干燥,门窗、锁应安全可靠。屋内不得渗水,墙体、地面严实,应能阻止小动物入内。 2.2.2  机房预留孔洞位置、尺寸,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均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2.3  机房地面平整,水平误差每米应小于2mm。 2.2.4  机房有地槽时,地槽的走向路由、规格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地槽盖板坚固平整严密,地槽内不得渗水。 2.2.5  市电已引入机房,机房照明系统已能正常使用。 2.2.6  机房通风、空调系统和消防系统已安装完毕,并能正常使用,室内工作温度和湿度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2.7  机房的各种监控系统应工作正常。 2.2.8  机房的防雷及接地系统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2.9  机房建筑应符合YD5002- <邮电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机房内及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3  机房安全检查 2.3.1  安装电源设备的机房必须符合YD5002- <邮电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2.3.2  机房内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材和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3.3  机房内的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非延燃材料,预留孔洞和地槽盖板应由非延燃材料制作。 2.3.4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4  设备安装检查 2.4.1  设备安装位置、型号、规格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4.2  设备机架应垂直,垂直偏差应≤ 1‰; 2.4.3  同一列机架的设备正面面板应成一直线,机架门应开、关自如,相邻机架间缝隙应≤3mm; 2.4.4  设备机架的防震加固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YD 5059-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2.4.5  设备的防静电措施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4.6  各种标志应清晰、完整。 2.5  机房电缆走道(或槽道)安装检查 2.5.1  电缆走道(或槽道)的位置、高度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5.2  电缆走道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走道扁钢平直,无明显扭曲和倾斜; 2) 组装好的电缆走道应平直,各横铁规格一致,两端紧贴走道扁钢和横铁卡子,横铁与走道扁钢相互垂直,横铁卡子螺钉紧固; 3) 横铁安装位置应满足电缆下线和做弯要求,横铁排列均匀。当横铁影响下电缆时,可作适当调整。 2.5.3  电缆走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整条电缆走道应平直,无明显起伏或歪斜现象; 2) 电缆走道与墙壁或机列应保持平行,水平偏差应≤2.0‰; 3) 电缆走道吊挂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吊挂安装应垂直、整齐、牢固; 4) 电缆走道的地面支柱安装应垂直稳固,垂直偏差应≤1.5‰。同一方向的力柱应在同一条直线上,当力柱妨碍设备安装时,可适当移动支柱位置; 5) 电缆走道的侧旁支撑、终端加固角钢的安装应牢固、端正、平直; 6) 沿墙水平电缆走道应与地面平行,沿墙垂直电缆走道应与地面垂直; 7) 电缆走道穿过楼板孔洞或墙洞处应有加装保护框,电缆放绑完毕应有阻燃盖板或防火泥封住洞口,保护框和盖板均应刷漆,其颜色应与地板或墙壁一致。 2.5.4  槽道安装应平直、端正、牢固。列槽道应成一直线,两槽道并接处水平偏差应≤2mm。 2.5.5  所有支撑加固用的膨胀螺栓余留长度应一致(螺帽紧固后余留5mm左右)。 2.5.6  机房内所有油漆铁件的漆色应一致,刷漆(或补漆)均匀,不留痕,不起泡。 2.5.7  电缆走道必须可靠接地。 2.6  电源线、信号线布放工艺检查 2.6.1  电源线、信号线及接线端子(线鼻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6.2  直流电源线、交流电源线、信号线必须分开布放,应避免在同一线束内。其中,直流电源线正极、负极外皮颜色应有明显区分。 2.6.3  电源线和信号线必须是整条电缆线料,外皮完整,中间严禁有接头和急弯处。 2.6.4  电力电缆拐弯应圆滑均匀,铠装电力电缆弯曲半径应≥12倍电缆外径。塑包电力电缆及其它软电缆的弯曲半径应≥6倍电缆外径; 2.6.5  所放线缆应顺直、整齐,避免交叉纠缠。 2.6.6  线缆应绑扎(或用尼龙锁紧扣卡固)均匀,绑扎线扣(或卡固点)应松紧适度,塑料带扎头应放在隐蔽处; 2.6.7  机房布线应无差错,焊接(或压接)应牢固、端正、可靠,电气接触良好,严禁虚焊、漏焊、错焊。 2.6.8  电源线两端的颜色、标志明确。 2.6.9  电源线与设备端子连接时,不应使端子受到外界机械拉力,以免设备端子受损。 2.6.10  沿地槽布放的电源线和信号线,不宜直接与地面接触,可用橡胶垫垫底。 2.6.11  电源线、信号线穿越上、下楼层或水平穿墙时,应预留”S”弯,孔洞应加装口框保护,完工后应用非延燃和绝缘板材料盖封洞口。 2.6.12  室外直埋电缆敷设深度应根据工程设计确定,无规定时,不宜小于60cm。遇障碍物或穿越道路时应敷设穿线钢管或塑料管。 2.6.13  电缆穿管后,管口两端应密封。非同一级电压的电力电缆不得穿放在同一管孔内。 2.7  接地装置检查 2.7.1  接地装置安置位置、埋深及尺寸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7.2  接地体连接线于接地体焊接牢靠,并进行防腐处里。 2.7.3  接地引入线、地线排的设置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7.4  接地电阻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  电源系统验收指标 3.1  设备通电前的检验 3.1.1  设备布线和接线正确,无碰地、短路、开路、假焊等情况。机内各种插接件正确、无松动。 3.1.2  机架保护地线连接可靠。 3.1.3  设备接触器与继电器的可动部分动作灵活,无松动和卡阻,其接触表面应无金属碎屑和烧伤痕迹。 3.1.4  设备开关灵活,接触可靠,灭弧装置完好。熔断器容量和规格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1.5  设备电压、电流表应进行校验和铅封。 3.1.6  对设备、部件、布线的绝缘电阻、耐压强度进行检测,应符合技术指标要求。 3.1.7  检查交流配电设备的过电压保护装置应符合技术要求。 3.1.8  通电前应将整流模块输入、输出开关和监控开关、电池、负载断路器全部关断。检查交流引入线、输出线、信号线、机柜内配线连接正确。 3.2  交流配电箱设备性能验收指标 3.2.1  输入开关、输出开关、市电/油机转换开关、测量转换开关等应操作正常,各种指示信号指示正常。 3.2.2  测试交流配电箱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2.3  要求能准确显示输入电压、输入电流。 3.2.4  输入端配置合理的过电压保护装置(或独立安装)。 3.2.5  具备可靠的接地措施。 3.2.6  配电箱应安装牢固。 3.3  合开关电源性能验收指标 3.3.1  接通交流电源,检查输入交流电应符合要求。观察通电后模块显示信号、指示灯应正常。 3.3.2  电压、电流测试值应符合指标要求。 3.3.3  检测开关电源以下指标: l 绝缘电阻 l 机内压降 l 输入交流电压、电流 l 输出直流电压、电流 l 输出均流特性 l 浮充、均充电压值和自动转换 l 输出杂音电压值 l 一次下电、二次下电性能 3.3.4  限流保护时,开关电源系统应自动降压;过流、输入过电压、输入欠压,开关电源应自动关断,此时由蓄电池放电供通信设备用电。 3.3.5  应能接入蓄电池,”浮—均”充电转换应符合技术指标要求。 3.3.6  市电或油机发电机组供电时应工作稳定,不震荡。 3.3.7  应能提供满足”三遥”性能要求的本地和远程监控功能的接口。 3.3.8  当市电停电、市电恢复、熔断器断时开关电源系统应发出告警信号。 3.3.9  电气性能测试值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4  蓄电池性能验收指标 3.4.1  电池架的材质、规格、尺寸、承重应能满足安装蓄电池的要求。 3.4.2  电池架的排列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偏差每米不大于3mm,全长不大于10mm。 3.4.3  电池架安装后,对漆面脱落处应补喷(刷)防腐漆,保持漆面完整和一致。铁架与地面加固处的膨胀螺栓要事先进行防腐处理。 3.4.4  在抗震设防地区,安装蓄电池架必须符合YD 5059- <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 3.4.5  安装的电池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3.4.6  电池的外壳及安全阀不得有损坏现象。 3.4.7  电池间隔偏差不大于5mm,电池之间的连接条应平整,连接螺栓、螺母应拧紧,并在连接条和螺栓、螺母上涂一层防氧化物或加装阻燃塑料盒盖。 3.4.8  各组电池应根据馈电电缆走向确定正负极出线位置。 3.4.9  安装阀控式密封铅酸电池时,应用万用表检查电池端电压和极性,保持极性正确连接,对于电池端电压偏低的电池应筛选出,查明原因。 3.4.10  蓄电池的放电测试应在蓄电池充电完毕,静置一小时后进行。 3.4.11  放电用电流表计量精确,负载电阻应安全可靠,易于调整,应按规定接好放电用电流表和负载电阻。放电测试时应注意电流表的指示,逐步调整负载电阻值,直到所需的放电电流值。 3.4.12  放电开始应立即测试电池组总电压、总电流,并记录开始时间。 3.4.13  为防止放电过量,放电终止电压不应小于1.8V。 3.4.14  浮充电压范围为:2.20~2.27V/cell,均充电压范围为:2.30~2.35V/cell。 3.5  直流配电箱设备性能验收指标 3.5.1  应能准确显示输入电压、输入电流。 3.5.2  测试交流配电箱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5.3  具备可靠的接地措施。 3.5.4  直流配电箱的应安装牢固。 3.5.5  配电箱输入容量、直流配电分路数量、容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3.6  电源系统配置验收指标 3.6.1  电源系统验收指标以设计文件为依据,进行验收。 3.6.2  验收的项目主要有 l 市电引入容量 l 电源浪涌保护器的配置 l 开关电源模块的容量 l 直流配电箱 l 蓄电池的容量、组数 l 扩容站蓄电池的使用年限 3.7  电源系统检验表格 附表1-1 交流配电箱检验 分公司 基站名称 基站代号 序号 测试项目 标准 检测方法 验收结果 1 绝缘要求 设备机内布线、二次布线绝缘电阻不小于2兆欧 500v兆欧表 2 显示 输入电压(V) 与显示值比较 电压表 3 输入电流(A) 与显示值比较 电流表 4 安装牢固 5 防雷保护 交流输入端有浪涌保护 与说明书对照 6 是否预留移动油机输入接口 满足设计要求 观测 7 监控模块故障 仍能正常工作 断开监控模块 8 设备厂商、型号 验收结论: 存在问题: 验收小组及测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1-2 组合开关电源检验 分公司 基站名称 基站代号 序号 测试项目 标准 检测方法 验收结果 1 绝缘要求 设备机内布线、二次布线绝缘电阻不小于2兆欧 500v兆欧表 2 显示 输入电压(V) 与显示值比较 电压表 3 输出电压(V) 与显示值比较 4 输入电流(A) 与显示值比较 电流表 5 输出电流(A) 与显示值比较 6 告警 市电停电 正常 拉闸 7 市电恢复 合闸 8 熔断器断 拔熔断器 9 机内压降(V) 符合说明书 电压表 10 浮、均充电性能 应能手动、自动转换 观测 11 均分负载不平衡度 不大于±5% 接假负载,观测 12 输出杂音 衡重杂音 ≤2mV 杂音计 13 峰峰值杂音 ≤200mV(0~20MHz) 14 宽频杂音 ≤50mV(3.4~150KHz) 15 宽频杂音 ≤20mV(150~30000KHz) 16 限流保护 自动降压 接假负载,接可变的输入电压 17 过流保护 自动关断 18 输入过压保护 19 输入欠压保护 20 一次下电 电压低于一次下电设定值,一次下电负载断开 断开蓄电池,调整流模块设定值,改到保护设定值,一次下电 21 二次下电 电压低于二次下电设定值,二次下电负载断开 断开蓄电池,调整流模块设定值,改到保护设定值,二次下电 22 防雷保护 交流输入端有浪涌保护 与说明书对照 23 监控接口 正常 正常监控 24 监控模块故障 仍能正常工作 断开监控模块 25 设备厂商、型号 验收结论: 存在问题: 验收小组及测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1-3 蓄电池检验 分公司 基站名称 基站代号 序号 测试项目 标准 检测方法 验收结果 1 环境温度 -15°C~+45°C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 如条件所限不能测试,由供货商提供原厂对本机的原始测试记录 2 安装位置 排列整齐、符合设计要求 外观 3 水平偏差 每米不大于3mm,全长不大于10mm 钢尺 4 电池外观 外壳不得有损坏现象,极板不得受潮、氧化、发霉,通气性能良好 外观 5 蓄电池结构 蓄电池正负极应便于连接,有明显标志。蓄电池端子应用螺栓、螺母连接。 6 蓄电池的气密性 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外观 7 抗震措施 按照设计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外观 8 连接条 1. 连接条紧固螺钉力矩符合说明书要求 2. 连接条压降小于10mV 3. 连接条需涂抹凡士林、导电膏或加阻燃绝缘罩 万用表 9 荷载 符合设计要求 10 电源母线 符合设计要求 11 端电压 均衡性 静态:各单体之间开路电 压差值≤20mV 动态:进入浮充状态24小 时后,各单体电池 端电压≤90mV 万用表 12 容量试验 (10小时放电率或3小时放电率) 放电电流1.0I10 终止电压1.8V,容量达到C10 放电记录表格由供货商提供 放电电流2.5I10 终止电压1.8V,容量达到0.75C10 放电记录表格由供货商提供 13 容量保存率 蓄电池静置28天后起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7%。 如条件所限不能测试,由供货商提供原厂对本机的原始测试记录 附表1-4 蓄电池检验(续) 分公司 基站(局)名称 基站代号 序号 测试项目 标准 检测方法 验收结果 14 使用寿命 在浮充状态下不少于8年以上 如条件所限不能测试,由供货商提供原厂对本机的原始测试记录 15 设备厂商、型号 验收结论: 存在问题: 验收小组及测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1-5 直流配电箱检验 分公司 基站名称 基站代号 序号 测试项目 标准 检测方法 验收结果 1 绝缘要求 设备机内布线、二次布线绝缘电阻不小于2兆欧 500v兆欧表 2 显示 输入电压(V) 与显示值比较 电压表 3 输入电流(A) 与显示值比较 电流表 4 安装牢固 5 直流输入容量 符合设计要求 6 直流配电分路数量、容量 符合设计要求 7 监控模块故障 仍能正常工作 断开监控模块 8 设备厂商、型号 验收结论: 存在问题: 验收小组及测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1-6 系统配置检验 分公司 基站(局)名称 基站代号 电源系统配置验收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 验收方法 备注 验收结果 1 市电引入容量 符合设计要求 查验市电引入开关的的容量、引入电缆截面、交流配电箱容量 三条中有一条不符合设计要求,即为不合格   2 电源浪涌保护器的容量 符合设计要求       3 开关电源模块容量 符合设计要求 开关电源的总容量应按负荷电流和电池的均充电流(10小时率充电电流)之和确定,并考虑n+1,其中n为主用 如无备用模块即为不合格   4 直流配电箱 符合设计要求 直流配电箱输入容量、配电分路数量、容量     5 蓄电池的容量、组数 符合设计要求 应设置两组蓄电池   6 蓄电池的使用年限(扩容基站)     验收结果仅登记使用年限,不判定是否合格   验收结论: 存在问题: 验收小组及测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4  监控系统验收测试指标 4.1  监控系统监测细则 4.1.1  安装工艺 (1)布放缆线 l 布放缆线的规格、路由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缆线排列必须整齐美观,外皮无损伤。 l 信号传输线、电源电缆应分离布放。 l 布放走道缆线必须绑扎。绑扎后的电缆应互相紧密靠拢,外观平直整齐。线扣间距均匀、松紧适度。 l 活动地板下布放缆线,应尽量顺直,少交叉。 l 缆线的标签应正确、齐全、竣工后永久保存。 l 各种缆线应采用整段材料,不得在中间接头。 l 接地应正确可靠。 (2) 传感器器、变送器的安装位置应能真实地反映被测量值,不应受其它因素的影响。 (3) 如果在通信电源设备机房内安装变送器柜、数据采集箱等,应不影响通信电源设备正常的操作、维护、不应占据维护、安全通道以及电源设备的远期预留位置。 (4) 在监控室安装的设备应布局合理、便于操作、维护。 (5) 需要加固的设备,其加固方式应满足YD -92<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暂行规定>的要求。 4.1.2  系统硬件验收 (1) 系统硬件验收部分包括前端设备、传输接口设备、计算机设备和配套设备。 (2) 系统硬件的数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前端设备的输出模式、量值、满量程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传输接口设备应与传输网络及所联计算机形成相容通路。 (5) 计算机设备的品牌、配置应满足工程需要和设计要求。 (6) 监控系统用UPS供电时,UPS输出应满足: 输出电压: AC 220V (± 2%) 输出频率: 50HZ(±1%) 旁路转换: ≤2ms 蓄电池容量:满容量放电时间不小于1 h。 (7) 监控系统用直流电源供电时,输出应符合<通信局(站)电源总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8) 各种电源线、信号传输线线规应满足设计要求。 (9) 所有通电设备都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绝缘性能测试报告。 4.1.3  系统软件验收 (1) 系统软件验收部分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程序设计语言、专用监控软件以及网络通信协议。 (2) 系统软件应满足设计中提出的各种要求。 (3) 操作系统应是开放的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并具有良好的软件开发环境。 (4) 专用监控软件应具有模块化结构、图形化界面和组态功能;对智能型设备的监控应满足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要求。 (5) 系统软件应支持标准接口,接口的通信协议应满足建立上一级监控系统的需要。 (6) 显示及打印汉字应符合国标GB2312-80的规定。 (7) 系统应有完善的在线诊断和离线诊断能力。 (8) 本系统所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均应有合法使用的证明文件。 4.1.4  系统工程验收 (1) 系统工程验收包括系统完成的功能、系统响应时间和系统可靠性等。 (2)监控系统所完成的三遥功能和数据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上一级监控系统应完成<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规定的对下一级所属的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的各项功能。系统硬件和软件的配置与编制应具备监控扩展能力。 (3)三遥功能验收应满足如下要求: 对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所有遥测内容进行测试,应达到百分之百执行正确。 对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所有遥测内容进行随机抽测,测量精度应达到<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规定的指标。 对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所有遥信内容进行抽测,信息反应应百分之一百正确。 若其中一项未完成,则系统验收不合格。 (4) 系统应进行同时多点告警信号测试,选取告警信号数量应不少于总告警信号数量的20%,系统应工作正常。 (5) 当采用专线通信时,从故障点到维护中心的响应时间应小于或等于10s。键盘对三遥指令操作的系统响应时间应小于或等于30s。 (6) 当系统有备用通信路由选择时,应能根据命令正常倒换。 (7) 通信系统应能检测通信误差,并有保护措施以保证系统通信的可靠性。 (8) 通信系统发生某个通信错误时,应有其它补救措施及安全措施。 (9) 监控系统的任何故障不得影响被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监控系统的局部故障不得影响监控系统其它部分的正常工作。 (10) 监控系统的加入不应改变被监控设备原有的控制功能,并应以自身控制功能为优先。 4.2  监控系统检验表格 附表2-1 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检验 分公司 基站名称 基站代号 序号 测试项目及达到的要求 规范标准 测试工具及方法 验收结果 1 外观检测 设备、附件及主要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配置、布放应符合要求,各种标记清晰 符合设计要求 外观 2 设备表面油漆完好,无损伤 3 开关、熔断器完整,接触紧密 4 无污、裂纹、变形、无其它损坏 5 安装检查 接点、焊点可靠,接插件牢固 符合设计要求 外观 6 所有接线处有信号标识,标注清晰,与图纸一致 7 接地可靠 8 备件、使用手册齐全 9 系统的基本管理功能 系统应具有准确、直观、实时的数据监视功能 产品说明书 查看竣工记录 10 具有完善的历史数据的存储与查询功能 11 系统应具有报表与曲线的统计、打印功能 12 系统应具有对被监控的设备进行管理的功能 13 系统应具有在线帮助功能 14 系统的安全性 人员配置、操作记录、登录记录 产品说明书 查看竣工记录 15 系统容错能力 16 系统故障自诊断 17 系统来电自启动 18 数据备份与恢复 19 时钟校正 20 接口 系统的接入能力 产品说明书 查看竣工记录 21 系统组网 22 告警处理 告警基本功能 符合设计要求 查看竣工记录 23 告警显示 24 系统对不同等级告警应能在颜色、声音等方面加以区别 附表2-2 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检验 分公司 基站名称 基站代号 序号 测试项目及达到的要求 规范标准 测试工具及方法 验收结果 25 告警处理 紧急告警时系统应能够提供自动呼叫有关人员的的功能 符合设计要求 查看竣工记录 26 告警在确认后,系统应自动关闭可闻告警声响,并自动记录确认时间与确认人 27 可对各告警点的告警条件、告警等级和告警门限值进行配置 28 系统应能根据需要对各种历史告警与当前告警的信息进行方便地查询和正确打印 29 系统本身的故障应能自诊断并发出告警,能直观地显示告警内容 30 监控点测试 三相交流电压与电流的测试 符合设计要求 万用表 31 电池组总电压 32 直流电压与电流的测试 33 环境温度与湿度测试 温、湿度计 34 机房水浸 查看竣工记录 35 火灾探测 36 入侵探测 37 空调状态 38 其它 以设备厂商提供的出厂合格性测试记录为准,并编入设备验收文件中 查看竣工记录 39 设备厂商、型号 验收结论: 存在问题: 验收小组及测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5  防雷接地系统验收测试指标 5.1  防雷与接地检验细则 5.1.1  防雷接地原则 (1)接地系统的设计,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2)接地方式,应按联合接地的原理设计,即:通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机房防雷接地共同使用一个地网的联合接地方式。由于采用一个地网,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统称为接地。 5.1.2  地网要求 1)无线基站的地网设计应考虑基站构筑物的形式、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地质条件、土壤组成、地形等因素,根据地网的雷电有效冲击半径、地网周边边界、基站所处地理环境与地形等因素确定地网的边界及形状。 2)无线基站地网由机房地网、铁塔地网或由机房地网或铁塔地网和变压器地网组成一个环形地网,并应将机房建筑基础(含地桩)、铁塔基础内的主钢筋和地下其它金属设施作为接地体的一部分。 3)为了减小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可采用扩大基站地网面积的方式:在地网外围再增设一圈环形接地装置,环形接地装置宜以水平接地体为主、四角垂直接地体为辅组成,水平接地体周边为封闭式,环形接地装置与地网之间应在四角用热镀锌扁钢焊接连通;并在机房铁塔四角设置辐射型水平接地体,延伸水平接地体的长度宜限制在10m~20m以内。 4)机房地网:机房地网应沿机房建筑物散水点外设环形接地装置,同时还应利用机房建筑物基础横竖梁内两根以上主钢筋共同组成机房地网。当机房建筑物基础有地桩时,应将地桩内两根以上主钢筋与机房地网焊接连通。 5)铁塔地网:当铁塔位于机房旁边时,应采用40mm×4mm的热镀锌扁钢将铁塔地基四角塔脚内部金属构件焊接连通组成铁塔地网,地网网格尺寸不应大于4m×4m,铁塔地网与机房地网之间应每隔3m~5m相互焊接连通,连接点不应少于两点。 6)变压器地网:当电力变压器设置在机房内时,可共用机房及铁塔地网组成的联合地网;当电力变压器设置在机房外,且距机房地网边缘大于30m时,宜设独立地网;若电力变压器设置距机房地网边缘30m以内时,变压器地网与机房地网或铁塔地网之间应至少两处焊接连通,以相互组成一个周边封闭的地网。 (4) 机房内通信设备及其供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以及电缆的金属护套(金属屏蔽层)均应做接地。 (5) 通信设备机架的接地,应从接地总汇集线排或机房内的分接地汇集排上引入。 5.1.3  通信电源的接地 (1) 通信电源的直流接地线必须从接地汇集排上引入,对于-48V系统,必须是正极排接地。 (2) 交流供电变压器高压及低压侧均应设避雷器。 (3) 所有交直流用电及配电设备均应采取接地保护。交流保护接地线应从接地汇集线上专引,严禁采用中性线作为接地线。 5.1.4  接地体 (1)  接地体埋深一般不小于0.7m(接地体上端距地面),在土壤较薄的石山或碎石多岩地区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接地体埋深。 (2) 接地系统中的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长度不小于2.5m(也可根据埋设地网的土质及地理情况决定垂直接地体的长度)的热镀锌钢材、铜材、铜包钢,垂直接地体间距应大于5m,具体数量能够根据地网大小、地理环境情况来确定,地网四角的连接处应埋设垂直接地体。 (3) 当一般做法的地网接地电阻值难以满足要求时,应扩大地网面积,或者采取向外延伸的辐射形接地体、液状长效降阻剂、专用接地棒以及外引接地等方式。 (4) 接地体一般采用镀锌钢材,其规格要求如下: · 钢管 φ50mm,壁厚不应小于3.5mm; · 角钢 不应小于50mm×50mm×5mm; · 扁钢 不应小于40mm×4mm; (5) 接地体之间的所有焊接点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6) 接地体应避开埋设在污水排放和土壤腐蚀性强的区段。 5.1.5  接地线和接地引入线 (1)接地线宜短、直,截面积一般为16~95mm2,材料为多股铜线。 (2)接地引入线长度不宜超过30m,其材料为镀锌扁钢,截面积不宜小于40mm×4mm或不小于95 mm2的多股铜线。接地引入线应作绝缘防腐处理,并不得在暖气地沟内布放,埋设时应避开污水管道和水沟,裸露在地面以上部分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3) 直流电源接地线截面积应根据直流供电回路允许压降确定。 (4) 各类设备保护接地线的截面积,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值确定。一般宜选用导线截面为16-95 mm2的多股铜导线。 (5) 接地线两端的连接点应确保电气接触良好,并应作防腐处理。 (6) 严禁在接地线中、交流中性线中加装开关或熔断器。 (7) 严禁利用其它设备作为接地线电气连通的组成部分。 (8) 由接地汇集排引出的设备接地线应设明显标识。 5.1.6  一般要求 (1)基站直流接地,应从接地汇集线上就近引线,接地线截面积应满足最大负荷要求,材料为多股铜线。 (2)基站通信设备及供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通信设备所设防雷器,均应作接地,严禁作接零保护,其接地线截面积一般应不小于16 mm2,材料为多股铜线,小型设备(如光端机、BBU、RRU等)的接地线一般应不小于2.5~4 mm2。 (3)出入基站的电缆金属护套(金属屏蔽层)在入站处应作接地,电缆内芯线在进站处应加装防雷器,电缆内的空线对亦应作接地。 (4)机房内的走线架应每隔5米作一次接地。走线架、吊挂铁件、机架(或机壳)、金属通风管道、金属门窗,以及其它金属管线,均应良好接地并相互妥善连通。 (5)天线的馈线及塔顶航空障碍信号灯馈线的金属外护层,应在顶端及进入机房入口处的外侧就近接地。经走线架上塔的天线的馈线,应在其转弯处上方0.5-1米范围内作良好接地;在进入机房入口处应与地网就近引出的接地线妥善连通。塔灯控制线的每根相线均应在机房入口处分别对地加装防雷器。 (7)基站天线应在避雷针45度保护范围内。避雷针与引下线应可靠焊接连通,引下线材料为40mm×4mm镀锌扁钢。引下线应在距机房地网的另外一侧。 (8)进入基站的低压电力电缆其三根相线及零线在进交流配电箱之前,应加装第一级防雷箱。 (9)用低压电力电缆从地下引入,电力电缆在进入机房前应加装第一级防雷器(一般为最大通流量应为80~100kA),如果电力线架空引入,则防雷器应向上增加一个量级。 (10)配电箱内交流零线不作重复接地。 (11)基站的交流屏输入端、自动稳压稳流的控制电路,均应有防雷措施;直流屏的输出端应有防雷器。 5.1.7  直流拉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直流拉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通用要求与一般基站相同,另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直流拉远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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