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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钻工安全操作技术要求( 地质)
一、 一般规定
第1条井下钻探施工都要遵守本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2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地质孔的施工。其它用途的钻孔施工( 如抽放瓦斯孔、 探水放水孔、 灭火孔等) 可参照执行, 但需针对其具体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第3条每个钻孔开钻前, 都要认真了解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否则不能开钻。
第4条井下钻探探工, 特别是司钻和钻场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才能上岗。
第5条井下钻探是一个多任务种、 多岗位( 如安装工、 泥浆工、 司钻、 司浆等) 互相有机联系的复杂工作。要求每个钻工一专多能, 掌握各工种的操作技术。
第6条在井下钻场的施工过程中, 工作人员应统一服从司钻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二、 设备的运输与安装
第7条利用起重设备装卸机器和其它重物时, 要有专人指挥。应检查起重设备的可靠性, 以及钢丝绳和绳结的牢固性。起重机工作时, 起落和转动范围内禁止站人, 更不允许站在重物上随吊起落。
第8条装卸机器设备时, 严禁摔、 碰、 撞、 击, 机器设备装入矿车时, 要垫上木板, 以防损坏。
第9条设备在整体装运时, 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不得超长、 超高、 超宽、 超重。
第10条搬运机器设备时, 要使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不得倾斜或倒置, 并要装稳、 捆扎牢固。
第11条在运送较长的管材时, 要同时装上比管材略长的圆木, 以保护管材。
第12条设备搬运时, 不得磕碰各操纵手把, 更不得硬性扳扭。
第13条在25度以上的陡坡斜巷中搬运机器设备时, 斜巷的上、 下方不得同时作业, 坡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坡上人员不得向坡下滚放任何物体。
第14条在主要运输大巷运送设备材料时, 必须事先与调度部门联系, 并用电机车运输。当车行至风门、 岔口、 硐室、 出口、 弯道和坡度较大以及易产生高噪声的地段时, 应减低速度, 并发出警号。机车行进时, 务必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15条机器设备分装、 分运时, 要对油管及接头、 液压阀、 齿轮、 齿条、 滑移导轨等易损部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运输时不允许在地上拖拉。
第16条天梁材质及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天梁和天车必须安装牢固, 天梁两端插入梁窝深度不得小于500毫米。
第17条在井下特殊地段施工, 需要加安钻塔时, 钻塔的各部构件、 附件、 螺栓等都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备齐, 不准以小代大.以劣代优。
第18条安装钻塔时要统一指挥.由下向上逐层进行, 塔上、 塔下不准同时作业, 非工作人员严禁在现场逗留。第19条上塔工作首先应系好安全带, 并将所用的工具用绳索系好, 塔上塔下传递工具及其它对象时不准抛扔; 提放器材时, 钻塔下不准站人。
第20条在斜巷施工时, 首先应在下方打挡柱, 挡柱两端要插入巷道两帮, 然后辅设草台木和台板, 整个幕台要稳固、 水平.并用扒钉牢固地连接成一体。如不使用钻塔, 则台板要与钻窝岩壁背紧。
第21条钻机、 泥浆泵、 泥浆搅拌机、 动力设备等都必须安装平稳、 牢固, 在容易积水处施工时, 设备要适当垫高, 以防水淹。
第22条打直立钻孔时, 安装天轮要保证水平, 然后由天轮吊线, 使钻机的立轴置于铅直线上。
第23条对钻机的传动部分如传动皮带、 传动链条以及天轮等, 要安装防护装置.
第24条在上山施工斜孔时, 需打一排密集的点柱.防止钻机下滑。
第25条钻场的动力设备应与风机连锁, 确保停风即停电。
第26条施工具承压水的钻孔时, 钻机安装的位置与孔口距离应适当加大, 钻机要敷设反压装置, 孔口要安装防喷器具。
第27条对于水平孔, 导轮拉环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且拉环至少要有两个固定点。
第28条钻探设备安装完毕后, 应与附近作业采区联系好停、 送电时间, 然后接电。
第29条在安装、 检修电气设备时, 必须先切断电源, 不得带电作业, 作业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在场。
第30条接电前应先检查电源的电压是否与电机规定电压相符.电缆有无漏电现象等。
第31条电器设备的安装, 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程的规定。安装完毕, 在搬开动力设备旁边的物体、 无关人员远离动力设备后, 方可送电。
第32条停电时, 在开关上需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牌子, 并加锁。
第33条电源接好后, 先用手盘车试转, 判明无卡阻后再送电试运转, 并检查电机的正反转及运转情况。
第34条电缆要用电缆钩吊挂整齐, 消除‘鸡爪子”、 ”羊尾巴”和明线接头。
三、 开钻前的准备
第35条开机前, 司钻人员应做好下列检查和准备工作。
1.每个班次都应有专人检查钻窝窝壁及窝顶栩子是否牢固, 当确认安全可靠后, 方能进行工作。
2.检查场地安全设施, 如防水、 防火、 通风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 检查机组安装是否平稳, 防护装蹬是否完好, 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 油管连接是否正确无误。
4、 检查油箱油面是否在限定位置以上, 并向各油嘴及润滑部位加注适最的润滑油。
5.检查卷扬机制动带松紧程度是否合适, 各部件是否紧固有效。
6、 检查各操纵手把是否灵活, 定位是否准确可靠。
7.检查钻机和泥浆泵各旋转件转动是否灵活, 方向是否正确, 有无阻力过大或声音异常状况。
8.检查钻机移动装置是否可靠。当钻机移动到位后, 固紧斜块楔紧, 方可提升和钻进。
9.扳动立轴给进与钻机移动操纵手把, 使活塞来回运动, 以排除液压系统内的空气。
10.操作液压手把, 检查各接头是否漏油, 观察压力表是否在规定的技术参数内工作, 严禁无表操作。
四、 钻机及泥浆泵的操作
第36条钻机运行时, 司钻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 并遵守下列规定。
1.扳动分动手把或变速手把时, 必须先断开离合器, 待齿轮停止转动后再操作, 操作时应将手把置于定位孔中。
2.在钻进中, 手不得离开给进手把, 必要时须用保险卡扳将制动手把锁住。
3.在升降钻具时, 提升抱闸和制动抱闸不准同时闸紧, 卷扬机不得超负荷工作。
4.提升机上立轴钻杆时, 应先将回转器卡盘松开。
5.用立轴给进油缸下降钻具时, 卷扬机钢丝绳要处于松弛状态。
6、 前后移动钻机时, 应首先将底座滑道面擦拭干净, 然后加适量的润滑油。
7.在钻进或提升过程中, 不得扳动钻机移动手把。
8.用旋转调压手轮提高油压时, 若调压发出噪音, 应稍降低压力, 再缓缓提高油压, 若仍未消除噪音, 应停车检查。
9.钻机运转中如出现震动声音异常, 应立即停机检查, 待故障消除后方可继续工作.
第37条升降钻具时要精力集中, 不准离开升降机或做其它工作。禁止在滑车升降时调整操作手把螺钉; 不得坐着操作升降机( 有仪器操作台的除外) ; 不准双手离开升降手把; 不准扶摸、 脚蹬钢丝绳和皮带。
第38条在钻进中, 因故停钻时, 应及时设法将钻具提出孔口或提至安全孔段, 若停钻时间较短, 也应将钻具提至安全孔段, 并经常提动钻具。
第39条升降钻具时, 塔上、 塔下, 机前、 机后要互相联系配合, 待提引器与钻具接好后方可提升; 操作升降机要稳、 准, 严防跑钻, 冲孔、 扫孔、 扫脱落岩芯或钻进不正常时, 均须由班长或熟练钻工操作。
第40条下钻前应对泥浆泵作以下检查:
1.检查泥浆泵吸水管底阀和滤水器, 并要冲洗, 进水孔不得被脏物堵塞; 底阀应开闭自如, 关闭严密; 吸水管和滤水器及泵吸入口连接处应保证密封, 不得漏气。
2.检查各紧固部件的连接是否可靠, 特别是活塞、 柱塞压帽及十字头与活塞拉杆的连接处是否可靠。
3.检查离合器手把是否灵活、 离合是否可靠, 对泵体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脂。
第41条在钻进中, 随时观测泥浆泵压力表的变化, 其压力表指针不得超过所规定的压力。
第42条泥浆泵在运转过程中, 要经常检查吸水笼头的过水情况, 保证其过水畅通。吸水笼头应高出泥浆池底面0.3米以上, 以防岩粉及污物吸入。
第43条应定期对钻机、 泥浆泵进行维护、 保养。
第44条下钻前必须严格检查钻头镶焊质量, 钻头内、 外、 底出刃是否符合钻进要求, 不合格者禁止下入孔内。
第45条钻头离孔底一定即离时, 应提前开泵缓慢下放, 慢速扫孔, 待钻具到孔底钻进正常后, 再给与所需的压力与转速。正常钻进时, 严禁无固提动钻具, 发现孔内有异常时, 如憋泵、 岩芯堵塞或回转阻力增大应立即处理。
第46条孔内留岩芯超过0.3米或有脱落岩芯时, 禁止下入新钻头。不允许用新钻头扫孔、 旧钻头钻进, 以防止缩径。
第47条拧卸钻头时, 严防管钳咬伤合金或夹扁钻头。采取岩芯时, 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卡料。
第48条掌握合理钻程、 严格控制回次进尺时间, 严禁打”懒钻”。
第49条金刚石钻进的技术参数, 可参照有关资料。
第50条在钻进操作中, 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下钻至钻具离孔底0.5米时, 应开泵冲孔, 待冲洗液从孔口返出后, 才能开动钻机钻进。
2.在水平孔及斜孔中上下钻具时, 操作人员不准站在与孔内钻具成一直线的位置上, 防止钻杆拉出伤人.
3.认真做好”三看”、 ”二听”、 ”一及时”, 仔细判断孔内情况( ”三看”即看给进压力和进尺速度; 看泵压表和孔口上返水情况; 看水接头情况, ”二听”即听机器运转声音; 听孔内震动声。”一及时”即发现异状及时处理) 。
4.起下钻具时禁止用牙钳、 链钳代替垫叉和用脚钩垫叉。
5.岩芯管提出孔口后, 应立即盖上孔口盖, 不准用手摸或眼看管内岩芯。
6.扫孔内岩芯和扩孔时, 不得开车过猛, 以防扭断钻杆或扭坏钻头。
7, 采用拧管机拧卸钻具时, 不论出现何种情况, 都禁止同时用牙钳拧卸钻具, 必须在拧管机停止工作后再作人工处理。
8.台板上的软泥和泥浆要及时清除, 以防滑倒伤人。
五、 钻孔防斜操作
第51条在打垂直孔时, 为确保钻孔打直, 必须首先下好孔口护管, 其长度为4米左右.孔口管中芯必须与钻机立轴、 天轮中芯线一致.孔口管上下两端必须用砂浆固结封闭, 严禁用乱石充填。
第52条在易斜或急倾料地层中钻进, 应以环状平底钻头为主, 以粗径加重钻具为导向管。粗径钻具长度应大于20米, 钻其与钻孔的环状间隙应小于5毫米。
第53条在钻进中遇有老窑、 溶洞、 纵向节理发育的岩层时, 应加长粗径钻具。
第54条软硬岩石互层时, 要减小孔底压力, 待钻头全部进入下层岩石时, 再给正常压力钻进。
六、 岩、 煤芯采取
第55条为保证岩、 煤芯采取率, 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有效长度。
2.不使用弯曲的粗径钻具, 以减少对岩芯的震动、 破碎、 堵塞及磨损。
3.采取岩芯时, 应根据岩性和岩芯长度确定长料的规格和数量, 并充分冲孔, 保证卡取牢固。提升钻具要稳。
第56条为保证煤层质量, 防止打丢、 打薄煤层, 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在见煤通知书预告的孔段内, 司钻人员应认真操作, 并做到准确判层。
2、 在煤层顶板中钻进, 必须严格执行”见软就提钻, 不准试试看”的制度。
3、 采取煤层顶板样时, 禁止用金属卡料卡取岩芯。
4、 煤层顶板松软、 破碎时, 可采用双管钻进。
5、 取煤管以双管单动和三管单动为好, 下入孔内前要认真检查, 内管应转动灵活、 水路畅通, 钻头高差合适, 内外管间隙配合适当。
6、 在煤层中钻进, 应适当控制第一个回次进尺的长度, 以便及时调整钻进参数, 确保煤芯质量.
第57条煤芯长度应在煤管内原状丈量, 对于半合管取煤器则应打开取煤管丈量。煤芯直径不得小于45毫米, 所取岩煤芯应按顺序排列、 编号、 清理、 填写岩芯回次票.将岩芯装入岩芯箱。
七、 简易水文观测、 校正孔深和原始记录
第58条凡设计要求进行简易水文观测的钻孔, 观测器具必须齐全、 合格.冲洗液循环系统应符合要求。
第59条简易水文观测钻孔要做到:
1.每个回次提钻后、 下钻前各观测一次水位。因故停钻时间较长时, 可根据要求进行观测。灌孔、 打煤或处理孔内事故时, 可不进行观测。
2.正常钻进时每小时观测一次冲洗液消耗量。发现漏失( 孔口依然上水) 时.每10~30分钟观测一次, 并进行最大消耗量观测。调整泥浆时不进行消耗量观测。
3.钻进过程中, 如遇有严重涌水、 漏水或喀斯特溶洞、 老窑、 大裂隙、 破碎带、 流砂等现象时, 应准确记录其起止深度, 并测定涌水量或最大消耗量, 填写表格并通知报送有关部门。
第60条在下列情况下需丈量钻具全长以校正钻孔深度。
1.每钻进30米及见可采煤层底板后。
2.见到重要标志层或划分地层时代的层位, 遇含水层、 喀斯特溶洞等特殊层位时。
3.下套管前和终孔后。
第61条每个班必须填写小班班报, 包括作业时间、 钻程记录、 交接班记录等原始记录。记录员要经过专门培训, 记录要真实反映生产情况, 做到全面、 准确、 详细和整洁。必须使用钢笔填写, 不得追记、 涂改或写画与生产无关的内容。各种原始报表, 需经班长、 机长、 钻探记录员、 地质编录员检查、 校对, 并签名盖章。终孔后汇订成册归档。
第62条小班记录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填写, 做到作业时间与内容分别记录。
八、 钻孔封孔
第63条终孔电测前应进行冲孔, 并向测井人员介绍孔内情况。
第64条根据钻孔封闭设计书进行封孔, 封孔前应冲洗钻孔。
第65条封孔时, 应将钻具下到距离封闭层位下部2~3米处。用泵灌注砂浆, 应采用边灌边提升钻具的方法进行, 但钻具下端不得提离砂浆面。
第66条砂浆灌注完毕后, 应泵入定量清水, 把泥浆泵体中和钻具中的砂浆全部冲出。
九、 孔内事故的预防
第67条严格执行钻具检查制度, 做到钻具三不下:
1.钻具磨损超过规定不下( 直径63.5毫米钻杆磨损不得超过3.5毫米; 直径50毫米钻杆磨损不得超过3毫米; 直径42毫米钻杆磨损不得超过2.5毫米; 岩芯管壁厚磨损不得超过1/5) 。
2.各种接手及其连接部分丝扣不在中芯线上, 丝扣不合格不下。
3.钻杆严重弯曲不下( 直径50毫米钻杆每米弯曲不得超过3毫米; 岩芯管每米弯曲不得超过2毫米) 。
第68条在水平孔钻进中.起下钻具必须单根拧卸, 不准二根以上同时卸,
第69条封孔下木塞时, 不准用异径接头直接下压木塞, 以防超过木塞而卡住钻具。
十、 孔内事故处理
第70条孔内事故发生后, 司钻人员必须认真丈量机上余尺, 详细分析和记录孔内情况, 并将事故情况向机长汇报, 待方案确定后方可处理。处理事故过程中, 班长必须亲自操作, 井做到”三清、 两慎、 一勤、 一稳”
二清: 事故深度要清; 孔内钻具要清( 规格、 种类、 数量) ; 事故部位和孔壁的稳固程度要清。
二慎: 慎重决定事故的处理方法; 慎重选择打捞工具。
一勤: 勤召开研究会, 分析事故变化情况。
一稳: 升降钻具要稳。
第71条在处理孔内事故前, 应认真检查钻机、 天轮及提升系统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处理解决。
第72条处理孔内钻具时,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使用安全接头:
1.钻具丝扣过紧。
2.钻其多头”插蜡”。
3.反钻具接近钻铤或粗径钻具。
4.钻孔冲洗液中的岩粉发生沉淀。
第73条矢锥下到一定深度与断在孔内的钻具接触后.应先用钳子慢慢转动钻具, 如上部钻具过重, 应当减压上扣。在处理过程中应送水循环, 提升钻具前, 应先稍提一下, 检查丝扣是否拧紧, 提升钻具时要稳, 避免撞击震动以防钻具脱落。
第74条在处理钻具折断事故、 跑钻事故时, 所下矢锥在对上钻具后应立即提钻, 严禁带锥钻进或套取岩芯。
第75条孔内发生卡钻时, 不准超负荷强行扭转钻具, 也不准超负荷强行提拔.
第76条利用液压油缸顶拔钻具时, 不准同时用卷扬机提拉。
第77条在处理孔内事故时, 应有专门事故记录, 详细记录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性质, 处理的方法和步骤, 所用的工具、 钻具组配及数量, 以及处理的时间用和效果, 并画出孔内事故示意图。
十一、 起下套管
第78条下套管前须详细检查套管、 接头质量和丝扣, 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事先配好长度并详细记录在班报表内, 准备好下套管所用的用具, 如麻棉线、 丝扣油、 套管夹板和卡瓦等。
第79条为使套管容易起拔, 套管下入前必须先用浓泥浆或锯末、 石墨泥浆注满钻孔, 套管底端应下入粘土捣实封闭; 套管外壁应涂抹黄油, 其上端必须严密封闭, 并用套管夹板夹住。
第80条下套管遇阻时, 禁至猛墩套管。
第81条在经管区段内, 提升钻具要稳, 减少对套管的撞击, 防止提钻时带出套管。
第82条起套管时, 严禁超负荷起拔, 以防套管拉断, 可分段切剖套管, 分段起拔。
十二、 泥浆的使用
第83条根据施工钻孔设计要求需要使用泥浆, 而巷道内又有条件布设泥浆循环系统时, 必须使用泥浆。
第84条每班至少测定一次泥浆性能, 并记录泥浆的相对密度、 含砂量、 粘度等所测试的数据。不准随便向调整好的泥浆中加清水。
第85条必须及时清除泥浆中的岩粉, 并将其装入矿车必须及时运走; 水源池内要确保无杂物, 沉淀池沉积物不得超过其容积的1/5, 并要严防巷道淋水或采区积水进入泥浆循环系统。
第86条调整孔内泥浆, 严禁在回次末进行, 以防岩粉沉淀或提钻时喷浆、 塌孔。
十三、 堵漏
第87条钻进中发现冲洗液漏失影响正常钻进时, 应准确弄清漏失层位和具体情况, 以采用不同的冲洗液进行处理。
十四、 全液压钻机的安装与操作
第88条首先擦洗油管接头, 然后按照有关连接示意图, 连接所有的油管。连接时不得将脏物混进液压系统内, 油管必须排列整齐。
第89条开机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 检查油箱是否加足液压油。
2、 检查钻机各部紧固件是否松动, 主机安装是否牢固。
3、 检查各油管连接是否正确无误, 安装是否妥当。
4、 检查各操作手把和手轮是否放置正确位置。
5、 接通电源, 观察点动试转电动机转向是否符合油泵要求( 注意, 在油管未连接完, 不得点动试转) 。
6、 在各需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
第90条电动机启动后, 应做以下检查:
1.观察油泵运转是否正常。
2.检查各部件有无漏油。
3.检查回转器运转是否正常、 平稳。
4.检查卡盘和夹持器开合是否灵活, 动作是否准确。
第91条升降钻具时, 司钻人员要精力集中, 操作手把位置要准确到位, 严防误操作。
第92条钻进时要由司钻操作, 其它人不得随意扳动操作手把和手轮。司钻不得远离操纵台, 钻进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观察各压力表的压力变化,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93条操作中应特别注意:
1.不允许电动机反转。
2.孔内有钻具时, 除按规定程序卸钻杆外, 绝不允许回转器反转.
3.停止钻进时, 要及时打开截止阀使夹持器夹住钻杆, 防止跑钻。
4.机械拧、 卸钻杆时, 为保护钻杆丝扣、 卡盘和夹持器, 不得夹住钻杆丝扣部分。
5.液压系统的油温过高( 一般规定不得大于55℃) 时, 应立即接通冷却水。
6.升降钻具时, 夹持器如不能完全打开, 则应检修夹持器, 不许调整系统安全阀, 防止钻具震掉岩芯。
十五、 钻机的维护保养
第94条使用中的维护保养应做好以下几点:
1.必须使用液压油, 不得使用其它油代用, 以免影响液压原件的寿命。
2.在井下不允许打开油箱和随便拆卸液压组件, 以免混入脏物,
3.必须经空气滤清器处加油,
4.定期检查液压油的污染和老化程度, 超过规定应及时更换、
5.机身导轨表面, 应在每次起下钻前加注润滑油。夹持器滑座部位也应经常加注润滑油。
6.有链传动机构的, 每小班均应在链轮、 链条处加注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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