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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管理制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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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施工总承包01标9工区 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 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土建9工区项目部 08月 目 录 第一篇 总 则 1 一、 编制目的 1 二、 编制依据 2 三、 编制内容 2 第二篇 施工作业管理制度 2 第三篇 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5 一、 安全质量生产目标 5 二、 组织机构 6 三、 安全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6 (一) 岗前培训考试制度 6 ( 二) 班前交底制度 9 ( 三) 作业过程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2 ( 四) 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4 ( 五)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问题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20 第一篇 总 则 一、 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响应《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 认真贯彻推行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 从制度建设出发, 完善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自控体系, 夯实作业层管理基础, 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有章可循, 使施工质量安全时时处于可控状态。 二、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 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编制本管理办法。 三、 编制内容 本办法包括岗前培训考试管理制度、 班前交底管理制度和作业过程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以及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问题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等作业层管理制度。 第二篇 施工作业管理制度 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作业程序, 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 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 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本办法所称施工作业指导书, 是根据分部、 分项工程施工具体要求, 针对特殊过程、 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 方法及注意事项, 落实各项验收规范和标准, 指导现场施工作业、 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确保施工安全, 满足规范要求等需要制订的作业及工艺标准。 三、 施工作业指导书应按照标准化管理理念, 将现金成熟的工艺方法、 科学合理的生产组织与建设标准、 质量目标、 安全要求以及现场施工条件结合起来进行编制, 做到图文并茂, 简明易懂, 可操作性强。 四、 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分部、 分项工程以及工艺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工程, 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并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 应编制而没有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的不得开工。 五、 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依据 1.国家及住建部、 交通部等颁布的规范、 验收标准和施工指南等; 2.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建设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 4.国家级功法和成熟的施工工艺技术。 六、 施工作业指导书的主要内容 1.使用范围: 明确施工作业指导书适用工程类别、 地质、 环境等作业条件。对特殊地质条件有不适合情况时, 应予以说明。 2.作业准备: 说明作业开始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完成的工作, 包括技术准备、 人员配备、 机械设备和工器具配备、 材料、 试验等; 3.技术要求: 明确工程类别和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指标、 相应的技术标准。 4.施工程序和工艺流程: 说明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的内部施工段落划分, 各组成部分的作业流程和先后顺序。 5.施工要求: 分解说明作业方法、 采取的相关措施, 需要控制的内容和参数。 6.劳动组织: 说明建设项目的劳动力组织方式、 完成施工项目需要的人员构成、 数量、 使用安排和作业指标。 7.材料要求: 说明完成施工项目的材料种类、 型号、 数量和使用计划、 相关技术要求。 8.设备机具配置: 说明施工项目需要的设备、 机具的型号、 性能和数量。 9.质量控制及检验要求: 明确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 控制要点、 检查方法、 验收程序及指标。 10.安全及环保要求: 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并按照级别进行分级管理, 明确施工项目安全方案的注意事项和卡控措施; 按照文明施工要求, 对施工现场和作业环节进行分析, 提出控制要点, 指定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对涉及既有公路、 高空作业等安全重点工程, 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 本项目按照一个分部工程一个施工作业指导书的方式进行编制, 相同类型的工程要根据工程地质及外部环境等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修改, 不得直接套用。 八、 施工作业指导书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 主要管理人员、 专业工程师认真审核设计文件、 验收标准、 安全规定, 采用成熟、 现金的工艺功法, 结合公司的技术水平进行编写, 根据试验段施工数据进行修订完善。 九、 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核后及时发布, 针对不用人员及其需要, 将作业项目内容及资料进行摘要并下发至现场管理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在实施中要积极组织现场作业交底和人员培训, 确保施工现场负责人、 技术人员及主要作业人员全面掌握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要求。 十、 施工作业指导书不得与施工技术规范、 安全技术规程、 验收评定标准及各施工技术指南等发成冲突与矛盾。 十一、 本制度由项目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 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一、 安全质量生产目标 1、 安全管理目标: 无责任死亡事故; 重伤人数控制在0‰、 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预防、 控制职业病, 防止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 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2、 质量管理目标: 重合同, 守信誉, 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优良率85%以上, 消灭质量事故, 使工程达到省级优质工程。 狠抓科技进步, 加速人才开发, 不断更新知识, 实行科学管理, 施工水平争创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五确保: 确保交验工程达到国家、 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确保单位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达到省部级优质工程标准; 确保建”城市景观工程”、 ”标杆工程”; 确保在质量信誉评价中名列前茅。 两杜绝: 杜绝工程质量事故; 杜绝发生严重的质量不良行为影响企业信誉。 一争创: 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 二、 组织机构 1. 为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作业层建设全面实行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 项目部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强 副组长: 李平、 王建新、 马征 组 员: 王刚、 李超、 张小博、 毛大成、 林夕、 李亮、 林嘉、 等人。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联系人: 张小博, 联系电话: 。 三、 安全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一) 岗前培训考试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劳务班组班组长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 公司级) 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 其教育内容: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 法规和规定; ( 2) 本公司的性质、 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3)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 4) 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 5) 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及教训。 2.二级安全教育: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 其教育内容: (1) 本单位概况, 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 主要设施、 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 2) 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3) 安全设施、 工具、 个人防护用品、 急救器材、 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 4) 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 班组级) 安全教育: (1) 由项目安全员负责教育, 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时间不少于20小时, 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 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 2) 本岗位( 工种) 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 3) 本岗位( 工种) 安全操作规程; ( 4) 本岗位( 工种) 设备、 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 安全设施、 安全监测、 监控仪器的作用、 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 5) 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4.三级安全教育、 考试、 考核情况, 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 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班组长, 不得分配工作, 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劳务班组法定代表人负责。 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程施工的班组长, 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后, 方可进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由安质部负责进行, 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学习签到表。 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 安全活动日、 班前班后会、 各种安全会议、 安全技术交底、 橱窗、 标语、 简报、 播放光盘等, 结合项目生产、 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季节性教育 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 节假日前后, 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 , 抓住主要环节, 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 大风、 大雪、 暴雨、 冰冻或雷雨季节, 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 进行安全教育。 其它安全教育 1.新工艺、 新技术、 新设备、 新品种投产使用前, 相关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 对班组长、 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 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 如产假、 病假、 学习、 外借、 待岗等) 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班组长, 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班组长在项目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 岗位) 时, 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 三级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 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对严重违章违纪班组长, 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 经考察认定后, 再回岗工作。 5.参加特殊区域、 高危场所作业( 如附着脚手架、 塔吊、 升降机、 高支撑模板等) 的班组长, 在作业前, 必须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 6.在各工序施工前, 安质部有针对性地组织管理人员向施工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 纪律教育, 内容包括: (1)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种操作的注意事项; ( 2)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 3)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 4)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 5)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 工具的安全要求; 、 ( 6)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 二) 班前交底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政策、 规程、 规范、 行业标准、 企业各种规章制度, 及时对安全生产、 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 提高施工管理、 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 操作技能, 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 结合项目实际, 制定本制度。 1.在工程开工前, 由项目总工或安质部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重点为: ( 1)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 ( 2) 安全生产法规、 标准和法制观念; ( 3) 公司对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纪律; ( 4) 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 伤亡控制指标、 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 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源的控制、 专项施工方案清单和方案编制的指导、 要求。 2.项目部总工程师或安质部部长在工程开工前, 根据工程概况、 施工方法、 安全生产保证技术措施等结合项目交底精神, 向劳务队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的重点为: (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 2) 项目部(包括施工、 生产场地)安全生产制度、 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 3) 每一分部、 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 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 4) 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5) 机械设备、 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础知识; ( 6) 防火、 防毒、 防尘、 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理和安全疏散知识; ( 7)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 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 8) 特殊工种的作业、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 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技术负责人均要对各队伍或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3.劳务队伍负责人在工序施工前, 有针对性地组织管理人员向分部、 分项分管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 纪律教育, 内容包括: ( 1)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种操作的注意事项; ( 2)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 3)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 4)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 5)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 工具的安全要求; ( 6)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 7) 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 技术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 8) 发生事故时, 抢救伤员、 排险、 保护现场的知识和及时进行报告的要求。 4.分部、 分项分管班组长应根据本班组所负责的施工工序、 施工内容的特点, 有针对性地向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对结构复杂、 危险性大、 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 部位、 工序( 土方开挖工程、 深基坑、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工程等) 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方案) 内容, 由劳务队伍负责人对各分管班组长进行交底。 6.根据不同的季节和环境, 须做好防风、 防火、 防洪、 防中毒、 防粉尘、 防中暑等的安全交底工作。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文字依据, 按有关表格的要求填写, 并履行签名手续。 ( 三) 作业过程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检查验收内容 ( 1) 查思想: 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责任心; 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 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 2) 查管理: 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 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 落实整改措施等。 ( 3) 查制度: 查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现象。 ( 4) 查生产工艺和员工操作: 各种安全防护材料、 设施是否按规定投入, 各工序( 班组) 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 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 5) 查设备: 仓库、 通道、 安全装置、 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 员工劳保用品穿戴、 保管是否良好,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 6) 查标志: 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 挂设是否到位。 2.检查验收形式 ( 1) 项目部安全检查, 由安质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责任班组负责整改, 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质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 2) 施工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负责, 每周一次, 检查情况报安质部。 ( 3) 部门专项检查, 由安质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交责任班组整改。 ( 4) 季节性检查, 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正确进行检查, 由项目部责组织检查,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交责任部门整改。 ( 5) 经常性检查: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结合自己的职责, 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即时指出并通报安质部。 ( 6) 专项检查, 项目部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 临时用电、 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 ( 7) 节假日检查, 节日前对施工现场、 民工宿舍等项目部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 ( 8) 特殊气候检查, 遇有异常气候, 暴热高温、 暴风降雪等应及时全面检查一次, 确认各种设备设施安全。 ( 9) 定期检查, 月、 季、 周、 年度大检查都必须由项目经理带队, 组织进行全面检查, 并做好记录, 对存在的问题发出书面隐患通知, 限期整改。 3.隐患整改 ( 1) 事故隐患原则上由隐患所在班组负责整改, 做到”三定”即: 定措施、 定责任人、 定完成期限。 ( 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 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项目部, 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如受条件限制, 不能进行整改时, 及时通知安质部协助整改。 ( 3) 事故隐患整改率, 必须达到100%。 4.检查考核验收 ( 1) 对于各类事故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安全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强行限期整改。 ( 2) 对事故隐患所在班组或负责整改班组, 接到安质部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书》后, 不按质、 按量、 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 项目部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 必要时进行停工整顿。对造成事故者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四) 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奖励 ( 1) 对安全质量生产作出突出成绩的班组长, 由安质部推荐并写出单项资料报项目部, 经项目部安全总监审核后, 报项目经理批准, 给予一次性安全奖金500至 元。 ( 2) 项目部每周组织对各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大检查, 对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比中名列前茅的班组长予以100-500元/月现金奖励。 2.处罚 ( 1) 安全事故处罚: 发生员工或施工班组劳务工伤事故, 对施工班组和相关管理人员实行经济罚款及行政处分; ( 2) 违章违规的处罚: 违章操作、 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安全法规, 每发生一次对施工班组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 3) 劳务班组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 否则处以罚款200元/天。 ( 4)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帽、 未穿反光衣, 否则处以罚款50元/人。一个工作面多人未戴安全帽的, 除对个人处以罚款外, 同时按情节严重程度, 对其班组长和安全员以及现场管理人员处以罚款100-500元。未按规定要求统一佩戴指定颜色安全帽的, 处以罚款50元/人。 ( 5) 高空、 临边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好安全带的, 处以罚款50-100/人。 ( 6) 电焊作业时未按相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 处以罚款50-100元/人。 ( 7)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相关规定要求持有效证件或未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的, 处以罚款200-500元/人。 ( 8) 上岗作业前, 未按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对作业班组或劳务班组处以罚款20元/人。 ( 9) 对不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的班组或劳务班组, 处以罚款50元/人。 ( 10) 对未向操作人员提供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的班组, 处以罚款20元/人。 ( 11) 对未按相关规定配置安全员的班组或劳务班组, 按安全员实际缺勤天数, 处以罚款100元/天。 ( 12) 对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电工或工程未完就撤出电工的劳务班组, 按电工实际缺勤天数, 处以罚款100元/天。 ( 13) 机操司机、 指挥人员不得违规违纪操作, 必须按相关规定对机械、 机电设备进行检查、 维修、 保养, 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罚款200-500元/次。同一人出现两次以上违规、 违纪情况, 将其清退出场, 同时处以相关单位罚款100-500元/人。 ( 14) 一级配电箱必须按要求设置, 一个开关只准接一组线通往二级配电箱, 并有明显标示, 负荷不能超过额定值。每多接一组线, 处以罚款500元。 ( 15) 必须张贴醒目警示标志,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16) 二级箱必须按要求固定, 中心点离地面距离应为1.4m-1.6m, 禁止设移动二级箱, 并有安全操作通道, 严禁把二级箱当三级箱使用, 否则处以罚款500元/处。 ( 17) 电缆线必须穿管或架设, 主电缆必须埋设, 严禁随地乱布, 否则处以罚款500元/处。 ( 18) 三级开关箱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足量配备, 门必须能够关锁, 禁止在开关箱内安装多个闸刀或开关插座混安, 照明电和动力电必须分开, 否则处以罚款300元。 移动开关箱必须有支座, 中心点离地应为0.8m-1.4m不得随地乱放, 否则处以罚款200元。 ( 19) 严禁机具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或用木条卡住,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20) 严禁在保护器上用铜丝或铁丝代替熔丝, 否则处以罚款200元。 ( 21) 不得从开关箱门接线, 否则处以罚款50元。 ( 22) 大功率保护器不得带照明, 否则处以罚款50元。 ( 23) 开关箱必须有接地保护,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24)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硬质塑胶护套线,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处。 ( 25) 不准使用家用照明的护导线代替电缆线做机具动力线或带大功率照明( 如碘钨灯) ,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26) 电焊机必须安装进出线二次侧保安器, 否则处以罚款200元。 ( 27) 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电焊机,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28) 禁止使用铝芯线代替电缆线, 否则处以罚款300元。 零线必须用线鼻连接牢固,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29) 切割机、 弯曲机、 焊机都必须接地保护, 同时做到”一机一漏一闸一箱”, 否则处以罚款200元。 ( 30) 各种机具在钢筋房内必须有相应的操作空间, 否则处以罚款200元。 ( 31) 各种机具必须定期检查, 不得使用报废机具, 否则处以罚款500元。 ( 32) 外架不得低于操作面, 必须高于操作面至少1.2m, 否则处以罚款500元。 ( 33) 严禁搭设单排外架, 否则处以罚款200元。 ( 34) 外架必须加扫地杆, 横筒伸出部分要求整齐美观,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35) 外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 否则处以罚款1000元。 ( 36) 外架扣件必须拧紧, 扭矩达到要求( 45-60N.m) , 否则处以罚款50元/处。 ( 37) 外架剪刀架必须及时搭设,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处。 ( 38) 需要在外架上作业的所有工种, 必须先搭设好牢固的操作平台跳板。缺少或不搭设的, 处以罚款1000元。 ( 39) 外架每搭设一次必须报项目部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作下个工序, 否则处以罚款1000元。 ( 40) 所有机具必须接地保护, 否则处以罚款200元。 钢筋房按照方案要求搭设, 并设置双层硬防护, 房顶设置安全宣传标语, 挂设操作规程, 不按标准修建的处以罚款1000元。 ( 41) 地坪必须硬化美观, 场地经常清洁, 废钢筋统一堆放。缺废料池或地坪不硬化的处以罚款500元。 ( 42) 半成品必须上盖下垫, 否则处以罚款200元/处。 木工房必须按方案要求修建, 地坪必须硬化, 否则处以罚款500元。 ( 43) 必须挂设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操作,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44) 必须设置消防灭火设施,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45) 使用圆盘锯必须有防护罩装置, 不得使用自制的无安全保证的圆盘锯, 否则处以罚款500元。 ( 46) 必须每天清扫锯木机下的木削和垃圾, 保持清洁,否则处以罚款100元/处。 ( 47) 基础开挖需用的装载机、 挖掘机、 运输汽车、 破粹机械等必须具备齐全的合法手续、 证照等, 否则处以罚款500元。 ( 48)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禁止穿拖鞋操作机械,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49) 机械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限速5km”的要求慢速行驶, 并有专人指挥和负责安全, 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否则处以罚款200元。 ( 50) 破粹钢筋砼时, 禁止在机械运转时收捡废钢筋,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51) 住房是集体生活的场所, 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讲究卫生。 ( 52) 工地临时住房原则上不得住人, 确需住的看守工禁止在房间内使用电饭煲、 电炒锅等做饭, 否则处以罚款200元/次. ( 53) 房间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禁止烧”热得快”, 使用电热毯,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次。 ( 54) 夏季燃放蚊香须放置在铁器里, 与床之间需留够安全距离, 以确保安全, 否则处以罚款50元/次。 ( 55) 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须有健康证, 食堂应保持卫生, 设置防蝇罩, 纱窗等, 不得在封闭的房间使用蜂窝煤炉灶,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 56) 使用液化气要有安全阀装置, 并留够安全距离, 否则处以罚款100元。 3.安全奖惩基金 项目部设立”安全、 质量、 文明施工管理专项奖励基金”, 专项基金筹集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安全、 质量、 文明施工日常管理的罚金。基金的管理由项目部财务部和安质部负责, 并分别建立基金台账, 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4.附则 本制度未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 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小组讨论决定。 ( 五)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问题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适用范围 ( 1) 为了规范项目部安全质量事故报告、 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 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 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制定本制度。 ( 2) 本办法适用于我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 工程质量、 交通和机械设备等事故的内部报告、 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 2.事故报告程序 ( 1)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 瞒报。 ( 2) 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的原则, 及时、 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 查明事故性质, 认定事故责任, 总结事故教训, 提出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 3) 事故发生后, 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应立即上报项目部, 项目部负责人立即指派安质部门按国家、 行业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报告, 并同时上报公司、 总包部。 ( 4) 项目部内部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现场作业人员→现场管理人员( 工点或工区负责人) →项目安质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 项目安质部负责人→公司安质部负责人、 总包部安质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公司领导、 总包部领导。 ( 5) 出现人员伤亡、 社会影响大或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等紧急情况时, 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上报项目负责人或公司、 总包部领导。 ( 6) 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无人员伤亡的险性事故( 事件) 应按事故程序上报: 1) 桥梁搬运机、 提梁机等大型机械设备险性事故; 2) 开挖深度大于5米( 含) 的基坑坍塌险性事故; 3) 其它影响大, 损失严重的险性事故。 3.事故报告时间及内容 ( 1) 安全生产事故: 发生人员伤亡、 社会影响大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事故, 须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告公司安质部; 人员伤亡事故应在1小时内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它生产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质部。 ( 2) 工程质量事故: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或造成人员伤亡、 社会影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 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告公司安质部; 同时按行业规定上报政府相应管理机构。其它工程质量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质部。 ( 3) 项目部安质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立即向本项目部领导报告, 并通知办公室、 工程部等相应部门。 ( 4) 事故报告方式和内容: 事故报告采用三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 1) 电话报告: 事故发生后, 项目部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逐级报告上级部门和领导。 2) 手机短信: 事故单位在电话报告的同时, 应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逐级报告上级部门和领导, 在事故抢险救援期间, 应每隔1小时更新短信内容上报。短信报告内容: 项目名称及工点、 事故地点、 发生时间、 简要经过、 人员伤亡情况、 机械设备及财产损失情况、 现场救援情况、 相关领导到场情况等。 3) 事故书面报告: 在电话和短信报告后, 应立即以书面方式上报, 事故书面报告时间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① 事故单位概况; ② 事故发生时间、 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 事故简要经过; ④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 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 事故现场照片( 电子版) 4张, 照片应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 包括出事点全貌、 现场物证、 直接危害因素、 设备设施状况及抢险救援等情况。⑦ 其它应当报告的内容。 ( 5) 报告地方政府的内容除按上述要求上报外, 还应记录接收部门、 接收人、 报告时间和上报人, 并报公司安质部留存, 做到责任分明、 有据可查。 ( 6)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 应及时补报。 4.事故应急处理、 调查 ( 1) 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2)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工程质量及交通事故后, 项目部应建立值班制度, 收集、 传递事故抢险、 救援及善后处理的有关信息。 ( 3) 事故发生后, 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 项目部应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或暂时告一阶段时) 后, 及时启动事故内部调查工作。 ( 4) 事故内部调查实行分级调查、 逐级负责的原则。轻伤3人及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无人员伤亡的安全质量事故( 事件) 报公司调查; 项目部主持对轻伤3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小于20万元无人员伤亡的安全质量事故( 事件) 分工如下: 1) 项目经理:主持对轻伤2-3人, 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无人员伤亡的安全质量事故( 事件) 调查; 2) 安全总监: 主持对轻伤1-2人, 直接经济损失3-10万元无人员伤亡的安全质量事故( 事件) 调查; 3) 安全质量环保部: 主持对直接经济损失低于3万元无人员伤亡的安全质量事故( 事件) 调查。 ( 5) 项目部事故内部调查组的组建应当遵循精简、 高效的原则。根据事故情况, 内部调查组由项目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 成员由安质部、 工程部、 合约部、 综合部等部门组成。 ( 6) 项目事故内部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查明事故发生经过、 原因、 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 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3)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 总结事故教训, 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 提交内部事故调查报告。 ( 7) 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和工程概况;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内部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 8) 事故调查报告提交后, 事故内部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全部交由项目部安质部门归档保存。 ( 9) 事故内部调查组应本着对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 坚持公平、 公正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 严肃查处事故, 严禁徇私舞弊, 包庇纵容。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和事故当事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按调查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接受询问和调查; 任何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 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经查实, 将严肃处理。 ( 10) 项目部事故内部调查完毕后, 项目部将对对涉及事故责任的施工班组、 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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