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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宣传工作
农村生活垃圾如何处理近年来农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物质消费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与之相随,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上升,垃圾构成成分呈现出向城市生活垃圾演变的趋势。
据估计,目前我国农村每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大约是3亿吨,垃圾成分主要以厨余、果皮等有机垃圾为主,但塑料、废电池、玻璃等无机垃圾和有害垃圾持续增长。至于垃圾处理方式,则以就地简易填埋为主,对农村环境污染较大,对土壤和地表水构成很大威胁。因此,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日益紧迫。
2007年,环保部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纲要(2007-2020年)》,要求各地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规划纲要》还提出,到2010年,重点流域和区域、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分别达到35%、25%和15%;到2020年,无害化处理率力争分别达到70%、60%和40%。对此目标进行计算,上述3个区域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是7%、9%和10%。
我们以2010年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3亿吨为基数,并假设3个区域垃圾产生量相同,此后10年垃圾产生量按每年增长5%计算,则2011年-2020年10年间,农村生活垃圾每年无害化处理量分别是1000万吨、1200万吨、1400万吨、1500万吨、1800万吨、2000万吨、2300万吨、2600万吨、3000万吨和3400万吨。
由此可见,要达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规划目标,我们每年要新增相当数量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垃圾中转站,这无疑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投入。
《规划纲要》进一步指出,各地要积极拓展资金渠道,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因此,各地农村可以借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融资模式,利用bot等公私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县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乡镇垃圾中转站。
国家有关部门还可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转运设施,加速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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