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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用的思考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使各级工会能够起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安全的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党和国家赋予了工会组织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权益的神圣职责。
在实践工作中,工会应当着力解决好如何履行职责,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一、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重要作用,是工会组织自身职责的要求
搞好安全生产,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现了最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护和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履行职责、维护权益的职责所在。因此,工会组织要发挥积极作用、依法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并把这项工作当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展示工会干部组织能力、展现工会组织作为、建树工会组织形象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抓紧抓好。
二、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是工会组织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在目前的安全生产格局中,对企业安全生产最直接、最全面、最经常、最有效的监督,就是广大职工群众及其代表者——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实行职工代表安全纠察制度,就是“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在生产单位配备以一线职工为主体的职工代表安全纠察员和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让他们以参与管理的身份,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他们了解安全生产现场各种各样的情况,深谙操作者的心理状态,更容易与操作人员交流沟通,工人也更愿意接受他们的安全检查行为。这样,将有利于形成复合层面的监督检查机制,使制度化的安全检查注入人性化的群体关怀。
同时,工会组织还要担任起监督企业安全投入和劳动保护的职责。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要有装备和设施等硬件方面的保证,光强调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而忽视必要的物质投入,是不可能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的企业为达到尽量压低生产成本、谋取更大利润的目的,忽视或减少安全投入,致使安全技术装备落后,教育培训工作滞后,安全保证系数下降。如何通过各种渠道,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就显得十分重要,工会组织可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安全生产法》赋予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权利,因此,工会组织要利用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把促进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职能,作为职工代表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监督安全投入费用的使用情况,检查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并有针对性地向企业提出增加安全投入的建议。对安全投入的不合理使用现象,要通过民主渠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从而与企业行政一道,共同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实现企业安全生产。
三、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是工会组织促进安全生产的基础
针对我县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结构复杂、素质良莠不齐等现状,工会组织要把协助、督促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人员和老工人、老师傅的作用,积极参与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以每周出一道安全生产常识题、每季度组织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测试、组织职工参加上级举行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形式,测试从业人员的学习效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理论水平,全面打造知识型、学习型的职工队伍。
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还要注重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要广泛开展职工安全操作技术的传、帮、带活动,积极选树规范操作、安全操作能手,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引导职工提高规范操作、安全操作的能力。
四、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工会组织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方法
工会是群众组织,积累了丰富的“搞宣传”“搞活动”的经验。因此,工会组织就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各种形式手段,宣传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首先可以运用广播、板报和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宣传“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价值观、安全方针、安全原则、安全理念和安全思想全面灌输到每一名职工思想当中;二是建立、巩固和完善适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适应职工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文化宣传阵地。比如安全文化专栏、安全文化标语、安全专题广播等,使企业处处都有安全文化的展示,使职工处处都可接受到安全文化的熏陶。三是通过各种活动,比如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以及妻子给丈夫、子女给父母写一封安全信等各种人性化的安全教育活动,以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形式使广大职工自觉安全生产,充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总之,安全生产是一件需要常抓不懈的大事,而工会应在其中扮演重要而独特的角色。工会组织应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组织更加“有位”,更加“有为”。
第二篇:关于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用的思考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使各级工会能够起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安全的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党和国家赋予了工会组织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
工权益的神圣职责。
在实践工作中,工会应当着力解决好如何履行职责,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一、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重要作用,是工会组织自身职责的要求
搞好安全生产,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现了最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护和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履行职责、维护权益的职责所在。因此,工会组织要发挥积极作用、依法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并把这项工作当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展示工会干部组织能力、展现工会组织作为、建树工会组织形象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抓紧抓好。
二、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是工会组织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在目前的安全生产格局中,对企业安全生产最直接、最全面、最经常、最有效的监督,就是广大职工群众及其代表者——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实行职工代表安全纠察制度,就是“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在生产单位配备以一线职工为主体的职工代表安全纠察员和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让他们以参与管理的身份,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他们了解安全生产现场各种各样的情况,深谙操作者的心理状态,更容易与操作人员交流沟通,工人也更愿意接受他们的安全检查行为。这样,将有利于形成复合层面的监督检查机制,使制度化的安全检查注入人性化的群体关怀。
同时,工会组织还要担任起监督企业安全投入和劳动保护的职责。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要有装备和设施等硬件方面的保证,光强调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而忽视必要的物质投入,是不可能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的企业为达到尽量压低生产成本、谋取更大利润的目的,忽视或减少安全投入,致使安全技术装备落后,教育培训工作滞后,安全保证系数下降。如何通过各种渠道,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就显得十分重要,工会组织可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安全生产法》赋予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权利,因此,工会组织要利用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把促进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职能,作为职工代表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监督安全投入费用的使用情况,检查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并有针对性地向企业提出增加安全投入的建议。对安全投入的不合理使用现象,要通过民主渠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从而与企业行政一道,共同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实现企业安全生产。
三、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是工会组织促进安全生产的基础
针对我县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结构复杂、素质良莠不齐等现状,工会组织要把协助、督促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人员和老工人、老师傅的作用,积极参与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以每周出一道安全生产常识题、每季度组织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测试、组织职工参加上级举行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形式,测试从业人员的学习效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理论水平,全面打造知识型、学习型的职工队伍。
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还要注重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要广泛开展职工安全操作技术的传、帮、带活动,积极选树规范操作、安全操作能手,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引导职工提高规范操作、安全操作的能力。
四、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工会组织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方法
工会是群众组织,积累了丰富的“搞宣传”“搞活动”的经验。因此,工会组织就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各种形式手段,宣传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首先可以运用广播、板报和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宣传“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价值观、安全方针、安全原则、安全理念和安全思想全面灌输到每一名职工思想当中;二是建立、巩固和完善适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适应职工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文化宣传阵地。比如安全文化专栏、安全文化标语、安全专题广播等,使企业处处都有安全文化的展示,使职工处处都可接受到安全文化的熏陶。三是通过各种活动,比如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以及妻子给丈夫、子女给父母写一封安全信等各种人性化的安全教育活动,以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形式使广大职工自觉安全生产,充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总之,安全生产是一件需要常抓不懈的大事,而工会应在其中扮演重要而独特的角色。工会组织应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组织更加“有位”,更加“有为”。
第三篇:关于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用的思考——孙建伟“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征文
关于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用的思考
工会孙建伟
温家宝总理曾指出: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使各级工会能够起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安全的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党和国家赋予了工会组织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权益的神圣职责。
在实践工作中,工会应当着力解决好如何履行职责,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一、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是工会组织自身职责的要求
搞好安全生产,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现了最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护和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履行职责、维护权益的职责所在。因此,工会组织要发挥积极作用、依法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
-1-企业安全管理,并把这项工作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展示工会干部组织能力、展现工会组织作为、建树工会组织形象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抓紧抓好。
二、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是工会组织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在目前的安全生产格局中,对企业安全生产最直接、最全面、最经常、最有效的监督,就是广大职工群众及其代表者——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实行职工代表安全督察制度,就是“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在生产单位配备以一线职工为主体的职工代表安全督察员和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让他们以参与管理的身份,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他们了解安全生产现场各种各样的情况,深谙操作者的心理状态,更容易与操作人员交流沟通,工人也更愿意接受他们的安全检查行为。这样,将有利于形成复合层面的监督检查机制,使制度化的安全检查注入人性化的群体关怀。
同时,工会组织还要担任起监督企业安全投入和劳动保护的职责。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要有装备和设施等硬件方面的保证,光强调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而忽视必要的物质投入,是不可能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的企业为达到尽量压低生产成本、谋取更大利润的目的,忽视或减少安全投入,致使安全技术装备落后,教育培训工作滞后,安全保证系数下降。如何通过各种渠道,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就显得十分重要,工会组织可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安全生产法》赋-2-予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权利,因此,工会组织要利用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把促进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职能,作为职工代表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监督安全投入费用的使用情况,检查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并有针对性地向企业提出增加安全投入的建议。对安全投入的不合理使用现象,要通过民主渠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从而与企业行政一道,共同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实现企业安全生产。
三、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是工会组织促进安全生产的基础
针对我矿从业人员结构复杂、素质良莠不齐等现状,工会组织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理念,把培养和造就高技能人才放在突出位置。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建功立业活动,切实发挥好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以自身岗位需要为前提、以提高综合知识技能水平为基础,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围绕安全生产脚踏实地、挖掘潜质,增强技能、发挥长处,把技术技能转化为生产力,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做到干一行、学一行、练一行、专一行、精一行。要在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学练树”活动、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争做“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和“创新型班组”。要广泛开展职工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激发广大职工的创造潜能和活力,调动职工学技术、练绝活的积极性。要广泛开展职工安全操作技术的传、帮、带活动,积极选树规范操作、安全操作能手,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引
-3-导职工提高规范操作、安全操作的能力,从而推进矿井安全持续发展。
四、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工会组织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方法
工会是群众组织,积累了丰富的“搞宣传”“搞活动”的经验。因此,工会组织就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各种形式手段,宣传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首先可以运用广播、板报和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宣传“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价值观、安全方针、安全原则、安全理念和安全思想全面灌输到每一名职工思想当中;二是建立、巩固和完善适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适应职工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文化宣传阵地。比如安全文化专栏、安全文化标语、安全专题广播等,使企业处处都有安全文化的展示,使职工处处都可接受到安全文化的熏陶。三是通过各种活动,比如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以及妻子给丈夫、子女给父母写一封安全信等各种人性化的安全教育活动,以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形式使广大职工自觉安全生产,充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总之,安全生产是一件需要常抓不懈的大事,而工会应在其中扮演重要而独特的角色。工会组织应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组织更加“有位”,更加“有为”。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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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工会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工会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总工发[2011]57号)
1.我国现行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国发[2004]2号);
2.依靠工会组织,接受工会组织领导;
3.扎根班组,岗位在班组;
4.着眼煤矿安全生产现场过程管理一线;
5.发现安全问题、监督解决、促进整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
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二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矿山企业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矿山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撒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七条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矿山企业负责调查和处理。
发生重大矿山事故,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
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六、《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依靠煤矿职工和工会组织。
七、《矿山安全监察条例》(自1982年7月1日施行)
第十条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和矿山安全监察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依靠工会组织和矿山职工开展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八、工会安全职责(2004年4月全总下发贯彻国发
[2004]2号文的意见,提出十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1.认识加强工会劳保工作的重要性
2.履行群监参与职责
3.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政策源头参与
4.安全检查
5.职工自检自查
6.发挥三项制度作用
7.安全知识普及
8.“安康杯”竞赛
9.设立劳保维权电话
10.参加事故事件调查
11.加强工会劳保队伍建设
12.搞好工会劳保队伍专业培训
13.建立工会劳保工作责任制
九、《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晋政办发[2009]20号)
1.在研究制定涉及企业安全生产或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规章、措施、制度时,应当充分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将同级工会组织作为成员单位。
3.参加复工复产现场检查验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
4.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5.参加联席会议,进行联合执法。
第五篇: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独特作用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独特作用
一、工会在企业安全工作中不可替代
在工作中,有部分人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事,与其它部门和组织无关”。这种错误认识必须改变。“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句话大家耳熟能详,实际中也应如此。安全工作只有分工不同和责任大小差异,没有与其无关不负责任的说法。企业工会在安全工作中有自身活动规律更有其独特的作用。
首先,《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这是国家法律对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本定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重视工会在安全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吸收工会参与管理,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实践成果有证实。自1999年以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起的“安康杯”竞赛活动,以其贴近基层、寓教于乐,形式丰富的特点,很好的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工作,竞赛活动已成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载体,成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舞台。
中铁十五局集团工会近年来以大力推进“一法三卡”为着力点,丰富和扩延“安康杯”竞赛活动内涵取得了群众性安全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发挥了巨大作用,连续六年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并在全国“安康杯”竞赛网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版的《安全理论与实践》等杂志相继刊登做法和经验。
第三,现实中发挥三大作用。一是具有团结、教育,鼓舞动员作用。企业工会团结和组织广大职工,加强安全教育。如:十五局集团一直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十个一”教育活动;“安康杯”竞赛争创活动;“安全无小事”、“安全在心中”主题教育活动等。二是具有民主参与、全员参与,督查督办作用。企业工会借助“集体合同”、“企务公开”、“职工大会”等民主监督管理手段,组织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具有组织激励作用。企业工会借助各种活动载体、工作方法,促进了安全生产。中铁十五局集团在中国铁建首家开展“一法三卡”工作法,还有中铁二十四局的“岗位安全检查表”等。借助这些活动载体,工会立足自身特点,抓安全教育和维权工作更加细致和具体化,极大调动了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激励职工自觉参与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为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工会应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权
企业工会在安全工作中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这些作用中,最核心的非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权”莫属。也就是强调“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的重要性,这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企业工会本是职工能够依赖的维权组织,在维护职工安全生产权时,应拿起法律武器,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切实保障职工权利。
第一,工会安全生产的定位。《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在参与安全管理和监督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权利。一是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二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三是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建议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做出处理;四是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求有关人员责任。作为企业工会应紧紧围绕以上法律赋予的四项权利,履行职权。“定好位、站好岗”依法维权不“越权”,发挥自身作用,做到“十二字”,即:“教育职工,监督企业,认真履责”,为保障职工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做到应尽责任。
第二,落实好职工安全生产“五项”权利。《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主要有五项。一是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二是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三是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四是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五是受到事故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有权依照民事法律获得赔偿。
为落实和维护好这些权利,企业工会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权”。让企业广大职工和干部了解这些权利,对于想侵犯职工权利者有一种法律约束,对于职工是提高自我维权保护意识。其次加强监督。工会可利用企业各种民主管理手段及早发现侵权行为,及时保护,妥善处理解决。还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利用特色工作,保障职工正当行使各项权利。例如:工会组织设立基层劳动保护监督员,建立企业内部群众监督反应工作机制,公开监督电话、信箱等。
中铁十五局集团利用“一法三卡”特色工作,使职工参与危险源的排查、辨识、确认等直到检查整改全过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提示卡与职工作业内容紧密结合,安全与否,不安全因素在哪里,如何防护等,不仅详细全面,而且一目了然。并组织工班定期查安全、收集职工意见等,能较好的落实职工的安全生产权利。
三、工会应在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上体现作为
《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还明确规定他们必须履行的遵章守规,服从管理,接受培训,提高安全技能,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等法定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只有切实提高职工自身安全素质,履行法定义务,才能及时有效地避免和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作为职工的“娘家”,企业工会应利用自身优势把“家人”教育引导好,在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上体现作为。
第一,做好思想观念上的说服教育。思想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只有解决了思想上麻痹大意、无知无畏的根源问题,才能有效的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目前,我们企业正在实行的班组安全会,一月一训、每日一题,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活动宣誓、签名,“在岗一分钟,安全60秒”,安全文化知识竞赛或演讲等安全教育活动不仅丰富多样,而且贴近职工,具有娱乐、便利、常化等特点和优势,都非常好,值得继续发扬。这里想重点强调的是企业工会应组织职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和宣传。法律是国家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乃至企业制定的安全规定其实是对每个人“健康和生命”的守护。轻视这些制度和规定就是轻视自己的生命,必须让我们的职工深刻了解到这层含义,以此唤醒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其学习安全知识的主动性,能知法、守法、自我维护。
总之,把安全法制、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等内容都融入到我们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中。从关心职工的角度去加强安全教育,目的要变行政式的强制管理为关爱式的温馨提示,把领导的监督检查转化为职工自我安全需求,使职工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认识转变,即解决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首要认识问题。
第二,做好安全行为的习惯性督导。养成一个良好的安全行为是至关重要的。在工作中,可以说很多事故的发生都于我们职工的不安全行为有关。不是不知道危险性,而是习惯成自然。存在侥幸心理,为了图省事,忽视了的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或没有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悲惨后果。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这些是法定义务,也是必须的安全习惯。企业工会应做好这些安全行为的督导。通过职工岗位自查、劳保用品规范使用教育、加强安全技能比武工作、安全操作演练、选树岗位安全标兵、配备基层劳动保护监督员等一些措施,把职工的安全认识强化为安全习惯,把安全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提高安全技能。这里还有强调职工养成处理、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习惯。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由于安全工作的报告制度是一项很严格的制度,各级各层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无论是一线职工或是领导干部对安全事故隐患、不安全状态和事故都负有及时报告和处理的责任。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建立一支活跃在基层的安全员队伍。工会在生产一线设立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是我们工会抓安全工作的“特派员”、“监督哨”,配备和配强基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十分重要。所以,工会组织要致力于在生产基层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把那些在工作中安全意识强、技能稳定、有责任心的工班长组织到队伍中来,并通过培训等,不断强化他们的安全素质,发挥他们的监督和保护作用,及时修正基层不安全行为,带动更多的职工来遵守安全法规,执行安全制度,提高安全素质,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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