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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乡镇、村(社)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龚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乡镇、村(社)一体化工作机制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精神,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平安建设与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将公共安全资源和公共安全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治安保障体系、司法保障体系、表达诉求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努力营造城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坚持统筹城乡,突破农村,一体推进,着力解决影响城乡稳定、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安全感,努力建设安全和谐稳定的城镇。
1、城乡一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打击、预防和控制犯罪能力增强,90%的村(居)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可防性案件减少;重大案件侦破率达到80%以上,命案现案侦破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不发生在全
省有影响的重大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的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在全市、全县有影响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聚集、滋事事件和其他政治性案件。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各类突出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不断减少,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现、预警、控制、处臵率达到100%.
3、社会和公共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人”纳入有效管理;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安全隐患治理有力,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司法便民服务体系、救助援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城乡弱势群体应助尽助、应援尽援。
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臵能力不断提高,重大突发性事件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6、民主法制和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居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相信科学、反对迷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和普法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治安防范体系
实施警务下沉战略。在继续抓好社区警务工作的基础上,推进警务资源、警务工作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见警率。加强农村警务区建设。按照人口规模、村庄分布等情况,合理划分设臵警务区,建立警务室,民警进警务区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10天。加强镇,村巡逻队伍建设。加强警务卡点建设。在农村主要路口、交通干线及城乡结合部,统一规划、合理布建治安检查站和卡点,提高查控犯罪的能力。
提高城乡技防、物防水平。大力实施技防工程,深入开展“技防村”,“技防社区”、“技防街道”、“技防单位”建设。对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增设无线自动报警装臵、电子监控系统,不断提高城乡防范科技水平,形成电子监控、报警全覆盖。到2012年,60%以上的村(社区)、90%以上的重点单位和小区达到技防标准。积极推广应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简易防盗报警装臵,不断提高城乡物防水平。
健全完善城乡快速接处警网络。加强110快速反应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好可视化指挥平台的作用,整合各级警力,提高快速接警,整体作战能力和效能。集镇范围一般要在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农村偏远地区要在接警后最快时间内到达现场。
加大农村严打整治力度。健全完善农村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严打长效机制、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村霸乡霸、车匪路霸等各类霸痞分子,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加大对农村“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犯罪。
(二)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管理体系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深化完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社区居住人口户籍、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城市低保、社会治安等属地化管理,并积极向农村新社区延伸。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充实和整合基层服务管理力量,按照500人配备1名协管员的比例,建立专门的暂住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加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租赁房屋集中区域流动人口特别是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按照“以房管人、以业控人”的思路,完善“多证合一”的暂住流动管理模式。坚持管理服务相统一,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抓好流动人口的社会服务、法制教育和技术培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
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救助服务,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臵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帮教安臵组织,形成帮教安臵工作网络。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防止脱管漏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注重做好刑释解教人员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防止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畅通城乡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完善民意收集、整理、传递、办理、跟踪、反馈等机制,充分发挥镇长公开电话、“新闻热线”和“政府在线”等平台的作用,扩大诉求渠道,经常倾听广大城乡居民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解决民忧。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大力加强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推广建立行业管理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和镇级协调组织,构建起、镇、村联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责任查究等工作制度,及早发现、控制矛盾纠纷苗头。整合部门力量,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办理,
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
深化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继续健全镇、村综治工作网络,建立完善排查、调处、包案、奖惩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包村制度,变上访为下访,及时发现和解决信访问题。深入开展“三无镇(街道)、”“三无单位”创建活动(无越级集体上访、无异常上访、无信访积案,其中,“三无镇(街道)每年达到85%以上。
(四)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司法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并落实刑事被害人及执行案件特困申请人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对因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无法兑现以及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短时间内确无履行能力,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执行案件申请人及其家属适当给予救助,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养老金、社会保障金和劳动报酬以及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缴诉讼费,彰显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扩大12348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覆盖面,把法律援助向偏远乡村、农民工居住区和困难群众家庭延伸,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
网络,为城乡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每年每名法律服务人员必须承办一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
健全完善便民司法服务制度。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构建覆盖农村的司法服务网点,今年年底以前达到全覆盖。
(五)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安全生产体系加大农村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镇、村(社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加强对农村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城乡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实施跟踪和动态监管,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今年年底前,所有城乡企业都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应急事件处臵体系健全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之下,健全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专项组织机构。各有关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力
量,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加强对应急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专项训练,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形成以区总体预案为龙头,以区各专项预案为骨干,以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预案为基础的应急预案体系。
健全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支持系统,信息监测与报告制度,预警、报警、接警、处警机制,预警级别及新闻发布等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臵各类突发性事件。
(七)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教育预防体系
加大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律师进村”和“法律五进”等活动,确保每年每个单位、学校至少开展一次大型的普法宣传。大力加强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等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年度普法对象受教育面要达到90%以上。扎实推进法治镇(街道)、法治单位建设,继续开展“法德结合文明理家”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到2010年,全镇75%以上的村(居)达到“双示范村”创建标准,进一步提升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
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教育。实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工程”,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每年举行“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组织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社会风尚,提升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
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坚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性、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多形式、多渠道推进警示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反邪教意识。
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活动,加大对城乡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日常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范自救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城乡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臵。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综治办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要将各项建设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逐项落实到执行机关和责任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真抓实干,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这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完成预期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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