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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增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指南(增补)
(二ΟΟ四年五月十四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4〕67号 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招标的工程,包括施工、监理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二、关于资格预审:
(一)招标工程一般不得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认为确需进行资格预审的,须报经市政府办公会议批准;
(二)经市政府办公会议批准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其资格预审文件建议采用我局编制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文本。
(三)资格预审活动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内进行。
三、关于投标报名条件的设置:
在预选承包商名册建立并公布前,招标人一般可就以下二个方面设置投标报名条件:“投标人资质、项目经理(总监)执业资格”。对于桥梁、隧道(涵洞)、燃气、软基处理、高边坡支护、深基坑支护、大型钢结构、港口、电力、SMA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大型公共房屋建筑等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别要求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可在投标报名条件中增加“投标申请人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投标报名条件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只能按照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只有采用抽签方式定标的工程,可按工程对应的最低资质、资格等级要求提高一个等级设置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三)对“投标申请人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要求仅限于与招标工程类似的工程规模、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方面的内容。
(四)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少于11名,否则招标人应当放宽投标报名条件,但符合招标工程最低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11名的除外。
四、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确定:
(一)投标报名条件中设置有“投标申请人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条件的,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投标报名日期截止前,将有关施工(监理)经验证明材料送达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11~12号窗口。
(二)投标报名条件中设置有“投标申请人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投标报名期间,在交易服务中心内对所有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施工(监理)经验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和确认,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提供相应的场所。
(三)凡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四)对确定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书面告知或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信息的方式,通知其参加招标会的时间和地点;对确定为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且不合格的原因系不符合“投标申请人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条件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
五、关于截标时间的约定:
若截标时间短于法定时限,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会上与投标人协商一致,并取得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认可。
六、关于评标定标方法的选择:
(一)监理招标的工程,一般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人;但若该工程施工招标属于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的,其监理招标也可以通过评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施工招标的工程,按照工程类型的划分采用不同的评标定标办法,具体划分标准和要求见下表及其后的说明:
施工招标工程评标定标办法及适用范围、适用工程目录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修订)
序号
评标定标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工程目录
备 注
1
最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B法、二次平均法、抽签定标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A法
简易工程
园林绿化、一般土石方工程。
1、除简易工程外,其他工程均不得采用最低价法。
2、谨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A法。
3、鼓励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B法和二次平均法、抽签定标法。
4、由市政府投资的应急和保密工程,招标人应在符合条件的改建施工企业中招标或抽签确定中标人。
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B法、二次平均法、抽签定标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A法
一般工程
不涉及结构安全的工程。
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B法、二次平均法、抽签定标法
复杂工程
涉及结构安全的工程。
3
综合评估法
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应当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有关专家论证,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办公会议批准。
1、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的,应当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采用抽签定标法的,中标价应当参照上年度我市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审定标底的平均下浮率(2006年工程中标情况见附件),并根据招标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抽签活动应当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
3、具体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见《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七、关于施工招标工程标底的编制:
(一)除采用“最低价法”和“抽签法”定标的招标工程外,其他招标工程是否编制标底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二)招标工程编制有标底的,标底应当由编制机构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盖章、签字确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对标底的准确性承担个人执业责任。
(三)招标工程未编制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
八、关于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监理招标工程一般采用抽签法定标,投标人无需按正常程序编制投标文件,只需向招标人提交自己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和“项目监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招标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格式,可在WWW.SZJSJY.COM.CN 下载)即可;采用评标的方式定标的,投标文件仍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施工招标工程,按照不同的评标定标办法分为以下情形:
1、采用最低价法定标的工程,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但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招标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格式,可在WWW.SZJSJY.COM.CN 下载)。投标人是否编制商务标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但无论是否要求编制商务标,投标人都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投标函部分及投标保函。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A法、1-B法或二次平均法的工程,投标人是否编制技术标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招标人要求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只需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指南(试行)》(可在WWW.SZJSJY.COM.CN 下载)编制简易的施工组织设计即可;招标人未要求编制技术标的,投标人也必须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招标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格式,可在WWW.SZJSJY.COM.CN 下载)。
3、采用抽签定标法的工程,投标人无需按正常程序编制投标文件,只需向招标人提交自己签署的“投标承诺书”、“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招标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格式,可在WWW.SZJSJY.COM.CN 下载)。投标人中标后按标底及其单价下浮事先确定的比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正常程序编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
5、无论是采用最低价法定标的工程,还是采用抽签法定标的工程,或者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A法、1-B法或二次平均法的工程,招标人未要求编制技术标的,投标人中标后都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指南(试行)》(可在WWW.SZJSJY.COM.CN 下载)编制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招标人认可。
九、关于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一)采用最低价法和抽签法定标的工程,无须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A法评标定标的工程,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也不得派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
(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B法、二次平均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的工程,非经市政府办公会议批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也不得派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
(四)无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委派代表和工作人员参加评标活动,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都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有关资料,以供评标使用:
(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答疑会纪要、工程量清单等;
(2)主要的施工图纸、地质勘探报告等工程技术资料;
(3)工程概况和评标重点的书面介绍。包括工程规模、结构型式、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招标文件与示范文本有较大变动的条款及评标方法等。
(4)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十、关于工程担保:
(一)承包商履约担保实行差额担保,即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得低于中标价与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差额,且不得低于中标价的10%;采用最低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A法、1-B、二次平均法定标的工程,履约担保的金额还不得低于中标价的15%。
(二)承包商履约担保采用差额担保后,业主支付担保的金额可不作调整,即采用最低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A法、1-B法或二次平均法定标的工程,支付保函金额为中标价的15%;采用抽签法和综合评估法定标的工程,支付保函金额为中标价的10%。
(三)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决定。如果合同一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其本身也必须向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工程担保必须采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不可撤消的保函。合同双方不得在工程担保有效期内解除担保。
(五)招标人应当将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的保函原件交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并监督其履行,并凭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保函原件收取回执向主管部门申办施工许可证。
(六)被担保人在履行完毕相应保函中担保的合同义务后,方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业主凭承包商出具的工程款支付情况证明;承包商凭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到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领回保函原件并办理撤保手续。
(七)如果在工程建设期间发生保函索赔事件的,索赔方应当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有关索赔的规定,凭相关索赔证明文件的副本到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换回对方的保函原件,然后再凭保函原件向相应的担保人索赔。
十一、关于特殊工程发包:
1、特殊工程的认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由市政府投资的特殊工程发包,应当执行《关于支持基建工程兵改建建筑施工企业承接政府投资工程的通知》(深建市场〔2006〕31号)。
十二、重要提示
为方便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管部门将把本指南的有关内容列入《招标文件补充条款》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2006年建设工程招标中标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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