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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发放条件及申领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9195426 上传时间:2025-03-1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98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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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排污许可证发放条件及申领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领取《临时排污许可证》条件: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处于试生产期间; 2、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 3、依法被责令限期治理的。 申请领取临时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变更与审表》一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一份; 2、申请报告; 3、出具近一年内的排污监测报告; 4、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合格材料;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代理证明书; 8、用水发票; 9、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0、公示资料。 (二)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条件: 1、具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污染防治措施; 2、规范设置排污口; 3、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具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 5、符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6、列入市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名录的,要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 7、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8、按规定依法足额缴纳排污费; 9、有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10、具备法人资格。 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供材料: 1、提供《临时许可证》的材料; 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 4、属省、市环保局确定的重点排污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 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6、排污费“一般缴款书回联”; 7、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委托代理证明书; 11、用水发票; 12、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3、公示资料。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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