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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治三台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乐安镇委员会乐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法治三台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场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促进镇、村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加快推进法治乐安建设进程,根据县委办发"2009"第139号《关于开展法治三台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平安乐安,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3、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的推进。
三、创建目标
开展法治镇,法治村创建活动是开展创建法治三台的一项基础工作,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跟农村工作的实际。各村﹝居﹞委会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
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
1、推进党委政府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党委政府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健康理念,重点加强基层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4、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方式方法
开展法治镇法治村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我镇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事业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镇,法治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并结合各村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
六、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事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要积极稳妥推进。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事企业单位要认真总结长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
3、要加强舆论宣传,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一切宣传方式,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法治三台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抄送:县委办县司法局县法制办
第二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意见
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认识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村为基础、以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按照《法治湖北建设纲要》中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达到:
1、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组织网络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2、选举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和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群众对选举结果满意,
3、民主决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4、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委会政务、财务公开。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村干部依法接受居民监督,定期向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群众满意率达×%以上。
6、法制教育。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按章办事。
7、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村”活动。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会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重大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
8、各项事业全面进步。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村“两委”决定成立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第三篇:关于开展法治xx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模版]关于开展法治xx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法治xx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效提升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创建活动的意见》和《xx市关于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开展法治xx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开展法治xx创建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全区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要途经,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保障,是强化普法社会效果、创新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法治xx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围绕建设经济发展强劲、创新创意活跃、绿色生态文明、现代和谐宜居的首都XX县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始终遵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促进我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xx实现建设世界城市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法制保障。
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创建活动。
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法治xx创建活动,增强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能力,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主要任务
法治xx创建活动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和社会性工程。此项工作要以党委依法执政为核心,政府依法行政为重点,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法制宣传教育为导向,抓好以下工作任务:
推进区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
完善区委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积极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区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人民团体依法履行职责。
建设法治政府
加强依法执政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坚持公正司法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制度,以司法公开改进司法公正廉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强化司法惩治犯罪和维护稳定职能,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和司法救济制度,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经济法治建设
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健全公平有序的竞争交易规则,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经济法治环境。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现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程序,保障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加强社会法治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按照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市场提供多样化选择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深化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注重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拓宽调解领域,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深化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化解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运用法治手段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发展创新,弘扬“xx精神”,培育文明社会风尚;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健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坚持将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环境文化等有机结合,与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培养广大市民的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促进地区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创新
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促进、引领、服务功能,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着力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建立健全法制宣传信息分析、反馈机制,建立枢纽型集中宣传教育平台,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者间的互相制约和协调,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强化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和司法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充分发挥法律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方面的规范作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服务功能区建设,为优化区域功能配置、空间布局形态提供法律保障。提升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交通拥堵、垃圾治理等困扰人们生活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众资源环境意识,加强对水资源保护、环境监管,努力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方法步骤
法治xx创建活动按照“启动部署阶段”、“基础建设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总结评估阶段“四个步骤进行。
启动部署阶段
制定下发及相关配套文件,召开全区开展法治xx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街道进行具体部署安排,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并依据职能任务和责任分工,分别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人员。
基础建设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把法治xx创建活动的任务安排部署落实到基层;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确保基层和谐稳定;在全区开展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推动基层争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加强基础规范工作,各街道指导所辖社区统一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规范档案,推动民主管理,做到看有样板、听有内容、查有资料。
具体实施阶段
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提升街道法治化建设水平,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开展法治机关、法治单位创建和行业依法治理活动,探索法治企业的创建模式,把各行业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搭建法治建设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法治实践活动,加强法治阵地、载体建设,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总结评估阶段
对法治xx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经验,肯定成绩,树立典型,发现问题,查找差距,改进工作;对各单位开展法治xx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召开总结评比表彰会,对优秀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xx年以后,提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xx建设意见。通过建立健全各种长效机制,将创建成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法治xx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区委领导下的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整体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创建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创建活动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相结合,与“平安xx”建设相结合,与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相结合,与各部门相关工作相结合。
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
要抓住我区当前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切实解决民主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xx创建活动的成效。要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区域特色,不断开拓创新,注重培养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推进法治xx创建活动健康开展。
注重检查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法治xx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切实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将法治xx创建活动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综合目标考核,纳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年度绩效考核。法治xx创建活动的办事机构要研究探索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向社会广泛宣传法治xx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工作重点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吸引群众自觉参与各项活动,努力扩大法治xx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篇:关于创建“法治徐州合格街道”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创建“法治徐州合格街道”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各居委会、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法治徐州建设纲要》,根据区《关于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就全面开展创建“法治徐州合格街道”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以建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xx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推进区《关于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努力做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法治xx创建活动,力争我处进入全市“法治徐州合格街道”行列,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实现“法治xx”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要求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开展建设“法治徐州合格街道”活动,要依照“六个坚持、六个做到”、确保“六个不发生”
1的基本要求,严格标准,循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六个坚持、六个做到”是:一是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党委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支持和保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2、建设“法治徐州合格街道”活动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有完善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专项经费和专职人员。
3、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当地人民的共同意志。
4、加强人大工作室制度建设,支持人大工作室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不断优化人大工作室组成人员结构,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5、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6、健全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依法行政、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
2决策机制。
3、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依法报送审查和备案,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条款。
4、规范行政执法主体,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5、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考评,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和行政领导应诉制。
7、严格收入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8、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搞知制和听证制度,政务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9、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0、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侵犯群众合法利益的问题,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司法改革稳妥扎实,工作机制和执法程序健全,司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文明。
2、正确适用法律,提高执法水平,妥善调节社会关系,伸张正义,维护稳定。
3、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健全各项调解制度。
4、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机制。违法违规办事、司法不作为、执法不严不公不文明等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对政法工作者的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
1、村委会等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不断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得到落实,80%的村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
2、企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健全,严格依法管理,工会、职代会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社会中介组织及非营利性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合法有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社会服务功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
4、社会流动人口管理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治安防控体系和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更加完善,调处中心建设更加规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到位、落到实处,治安状况良好,社会政治稳定。
6、加强民兵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民兵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作用,制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民兵维稳应急预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任务、有安排。
7、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五是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经营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市场秩序公平开放、诚信规范。
2、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无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集散地,无重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问题。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纳税意识普遍提高,依法及时纳税,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4、环保法律法规得到切实遵守,生态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环境安全监控和紧急处置机制健全,违法行为受到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良好。
六是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教育网络完善有效。“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大普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民主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
5权益。
2、落实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列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3、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活动,90%的社区达到“四个一”要求(有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有一处法制宣传栏、有一套普法书籍、每季度在居民学校上一堂法制课)。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六个不发生”是:
1、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2、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3、不发生因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导致严重侵犯公民利益,在全区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4、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
5、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
6、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法治建
6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法治xx建设中的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分工落实。基层自治组织要依法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落实政(事)务公开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把建设“法治徐州合格街道”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分解到每个部门、单位,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我处在开展“法治徐州合格街道”活动的同时,全面开展“法治云龙合格社区”和“法治云龙合格(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丰富法治xx建设工作载体,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推动法治云龙建设扎实深入进行。
(二)狠抓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个重点。要按照法治xx建设的总体目标,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建设“法治徐州合格街道”的重点,下大力气集中解决当地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一要以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要紧密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规范为主线,以执法一线、热点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要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法治xx建设取得的进展,实实在在地享受法治
7xx建设取得的成果。
(三)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设“法治徐州合格街道”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党委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单位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建设“法治徐州合格街道”的活动中,办事处人大工作室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办事处纪委要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行政、公正司法中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及失职渎职行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四)健全监督机制。办事处党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情况督促检查;人大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和干部述职评议。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法治xx建设的宣传报道,将其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全处联动、确保落实,形成持久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建设“法治徐州合格街道”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各村、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开拓各种传媒渠道,采取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建设“法治徐州合格街道”的积极性。
四、组织领导
(一)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各村、各单位要把这一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法治建设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徐州合格街道”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创建组织机构。办事处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处领导小组,按照区委关于建设法治云龙的工作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制定我处创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治委,负责抓好情况掌握、工作协调、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工作。各村委会也要相应成立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法治建设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徐州合格街道”工作的目标任务,由办事处拨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创建“法治徐州合格街道”。健全组织网络,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法治建设联络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联络员队伍的作用。对建设“法治徐州合格街道”活动涉及到的法规规章问题,及时向区创建领导小组汇报,进一步促进法治xx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各居委会要根据建设“法治徐州合格(先进)单位”工作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创建办公室人员、
9经费保障等问题。
中共xx街道工委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第五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意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意见
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以及《X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民政局、“三村”办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县从去年1月开始,结合全县“三村”工程建设,在首批8个“三村”工程建设试点村同步开展了2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近一年来的实践,各单位紧密结合“三村”建设工程和村级“两委”换届,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突出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围绕“四民主”、“两公开”,扎实有序地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涌现出了一批村级组织健全、事务管理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落到实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章可循,法制宣传深入人心、守法、用法、护法、依法办事蔚然成风,矛盾纠纷及时性有效化解,社会治安良好的村级法治示范典型。去年12月,我县已经有1个村被省级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当前,随着第一批“三村”工程建设即将完成,县委、县政府将启动第二批“三村”工程建设,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现状未能与“三村”建设同步,一些乡、村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统一,创建活动不够深入,工作发展不平衡。为真正落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使更多行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促进依法治县,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县进程的基础性实践,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切实做好全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对于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参与基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增强村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与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XX县区”建设,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点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我县农村工作战略,充分认识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村为基础、以农村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继续在“三村”工程建设点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摸索农村基层法制建设的方法和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带动全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创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这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X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民政局、司法局、“三村办”印发的《**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围绕三个目标,完善两项制度,形成一个机制,做好四个结合,切实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进行。
(一)“民主法治示范村”要始终围绕三个目标进行。一是农村民主更加健全,党支部领导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形成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二是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制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实现我市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和睦、边防更加巩固、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和睦的良好局面。上述三个目标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同时也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发展的过程,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要始终围绕这三个目标进行,离开了这三个目标,创建活动就失去了意义。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两项基本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是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的规范,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是村民实施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相当于一个村子的“小宪法”;村规民约侧重于对个人行为的规范,是调整村民与村、村民与集体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全体村民对自身行为的一种约定,相当于一个“小民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就是要从建立健全两项制度入手,主要抓好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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