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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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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有效减少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XX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都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治尘办[2008]7号文件要求和扬尘治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的待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内容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施行封闭施工。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围墙或围挡,围墙或围挡应做到标准化、景观化。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采用防锈铁花大门,并在大门外明显处设置五牌一图。 第五条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冲洗设备,并在大门内 侧设置排水沟,二次以上沉淀池,(沉淀池上面应用安全硬质材料覆盖),铺设条形水蓖子,防止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第六条施工现场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堆土应进行覆盖或绿化;施工待建区域应进行覆盖或绿化。在建区域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区域由建设方负责。 第七条施工现场进出口地坪和场内主要道路应硬化。路面应保持平整、不积水,并保持施工期间的路面完整。 第八条施工现场及周边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地外临时通道应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第九条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 第十条施工现场平整场地、基坑开挖、回填土方、竣工阶段总平面施工和基槽开挖等土石方工程及清扫施工作业场地应采用湿法作业,严禁高空抛洒。 第十一条运输沙石、土方、水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密,严禁撒漏。 第十二条施工场地内各材料应按总平面图统一布置,设置围挡,并且堆码整齐,设置明显标牌、标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内道路应有专人负责清扫,定期洒水,建渣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 第三章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职责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成立扬尘治理检查机构,制定严 格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从土方开挖到总平施工全过程实施定期检查,对片区工程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制定专人负责扬尘治理。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在制定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扬尘整治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人员的到岗情况,对施工单位造成的扬尘污染及时下达监理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对整个施工过程扬尘治理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扬尘治理工作目标,建立扬尘整治机构,落实责任人,做好扬尘治理日常检查记录,现场配备专职保洁员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或市政工程投资200万以内(含200万)应配备1人;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或市政工程200~1000万(含1000万)应配备2~3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市政工程投资1000万以上的一成立3人以上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小组。 第四章罚则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至第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责任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顶格处罚,按《XX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纳入建筑主体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2007】 360号的要求进行扣分处理,并在网上、新都电视台及新都资讯进行曝光。 第十八条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土方开挖并造成扬尘污染的,将对主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顶格处罚。 第十九条凡被举报扬尘污染并经查属实的或被省市媒体曝光的建设工地,将对相关主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施顶格处罚。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未履行扬尘政治职责,同一工程因扬尘治理不力,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二次及以上的,未按规定支付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将视情况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其开发资质。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凡因同一工程扬尘治理不力,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二次及以上的,取消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一年内参与新都区国有投资工程投标资格,停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区执业资格六个月,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责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分值作相应的扣减: (一)被安全监督机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 每次减1分,累计达到5次以上的,综合评价将为不合格。 (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接到相关单位移送督办的,被媒体曝光的建设工地每发生一次,减3分。累计3次以上的,综合评价将为不合格。 (三)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减10分。 (四)受到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减15分。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造成扬尘污染,未在调查通知和规定时限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处理的、或经责令限期整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安全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对该工程经行评价和验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新都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篇:建筑工地扬尘噪音整治工作小结XX县区住建局建筑工地扬尘、噪音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为强力推进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市创卫、创模工作攻坚阶段的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全面完成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考核,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筑府发[2008]13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筑建字[2010]40号)及《XX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我站党委高度重视,各科室站所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确保我市建筑工地扬尘、噪音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加强对扬尘、噪音整治工作的领导,我站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管站,朱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潘兴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扎实苦干,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2011年5月12日上午,受局长和分管领导委托,建管站站长朱江在建设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建筑工地劳务用工、扬尘噪音整治专题会议。市境内所有施工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朱江站长针对建筑工地的扬尘噪音整治提出了具体方案。要求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 2、我站建管站工作人员对全市所有XX县区项目,进行仔细排查。要求所有在建工地建设管理做到现场公告牌、安全标志牌清晰、指示明确;施工人员着装整洁,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施工机械摆放整齐,工地用房布置合理,场区整洁;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使用、废弃规范,最大限度内控制了扬尘污染。要求建筑工地围档高度必须在2.0米以上,主要通道和施工场地必须“硬化处理”(砼厚度不小于15厘米),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门卫值班室、洗车台、标准沉淀池和高压冲洗设施。房屋拆迁单位进行旧房拆除前必须按要求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拆除的单位必须对拆除工地实行封闭打围作业,按照湿法作业的程序进行,对楼房进行全面洒水,严格控制粉尘污染。 截止目前已排查了34个项目,各施工单位均按要求进行材料密闭运输,进出口道路已硬化,出场车辆轮胎严格按要求进行清洗,未出现带泥上路现象。 3、针对即将到来的中、高考,我站监督人员对学校周边的建筑工地进行仔细排查,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噪声,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进行施工作业;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产生噪声的生产和施工行为,自觉配合禁噪令。 4、我站建立了值班和处理投诉机制,设立投诉电话。2513172,并安排专人值班,接收并处理群众投诉。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平衡,有部分工作人员认识到位,工作主动,但在落实方面还存有少量死角。 2、由于种种原因工作还不够实,效果还不够理想,有待我们下一阶段去加强工作力度,使扬尘整治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认识不到位,未按施工标准硬化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施、未设置专职冲洗人员就擅自施工,某些项目建筑渣土乱倾倒现象仍然存在,施工管理难度大。 四、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全市建筑工地扬尘、噪音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2、进一步广泛宣传动员。广泛宣传扬尘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参与活动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理解建筑工地扬尘、噪音整治的意义。 3、进一步强化督导,重点突破。针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督导力度和督导频率,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治理相结合,促进扬尘、噪音整治工作的进一步改善。 4、强化督查落实。按照督查机制,对扬尘、噪音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督促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大力表扬,对态度消极、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处理。 5、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整治活动经验,将好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工作运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形成扬尘整治长效管理的崭新局面。 XX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1年5月28日 第三篇:城市管理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汇报城市管理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工地扬尘 专项整治汇报 一、关于对违法建设的查处 执法大队按照全镇区域,分成3个巡查小组,每天对全镇的每个自然村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设,在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同时予以拆除。两年来,共拆除违法建设96起,2500平方米。 二、关于占道经营的取缔 巩固“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执法大队有8个人组成的中队,专门负责集镇范围,全镇主干道西侧的秩序管理,要求店主在店内经营,不占道经营,并统一规范各店的招牌。在做好耐心宣传的同时,每一至两个星期,在市执法局的支持参与下,组织一次执法活动。 三、关于对道路安全、工地扬尘的管理 与建设、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协作,抓好道路安全、工地扬尘的管理。对建设工地,要求建设方、施工方严格规范,减少扬尘,在标准范围内施工,并定期监督检查。对超载运输、抛洒滴漏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第四篇:XX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的通知XX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XX市建设委员会 文 号:成建委发[2005]176号发布日期:2005-4-7执行日期:2005-4-7 五XX县区及高XX县区建设局、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巩固年,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人居环境奖”的关键一年,为配合我市今年的“双创建”工作,实现建设工地扬尘整治长效管理,不断加大对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力度,巩固和提高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创建工作目标,现将今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人居环境奖”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实际举措,我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整治在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双创建”工作中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克服麻痹和松劲思想,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不断深化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大力推进由突击型整治向长效型管理转变、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型管理转变、由分段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实际,以监督管理—矩阵化、工作延伸——信息化、重点机制—差异化的“三化”工作思路为指导,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市建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设立“XX市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办公室”(简称“市扬尘办”),负责五XX县区(含高XX县区)建设工地扬尘整治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五XX县区及高XX县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把扬尘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加强施工扬尘整治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成立专门的机构,专人专职负责本单位的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二、建立、完善施工扬尘整治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由过去分段管理转变为集中管理、统一协调的扬尘管理新模式,我委决定建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专职负责,实现长效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属地化管理,重点突出层级负责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草拟了一系列配套制度,确保今年的施工扬尘整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通过调整内设机构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把整治、监管、执法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立足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采取专业执法、日常巡查、定点检查与查处举报相结合的措施,通过细化管理措施和建立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把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纳入到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中,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施工扬尘 按照《XX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XX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XX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公示与处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加大对施工扬尘单位(工地)的查处力度。针对一些工地存在意识不到位、防尘投入不足、防尘设施形同虚设的问题,严格查处三类施工扬尘问题:一是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违法施工的土石方工程;二是未设置防(降)尘设施的建设工程;三是有防尘设施但不使用,导致带泥(土)上路,造成污染的建设工程。 市建委要加强对各XX县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督查,定期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市城管办、市政府,并通过市城管办向全市通报,以便更好地促进有关责任单位切实搞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对整改不力或屡次违规的工地及施工单位除给予顶格经济处罚外,还将根据《XX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公示与处理暂行办法》记录其不良行为,定期向社会公示,对施工扬尘污染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市建委将实行对单位负责人约谈制度,并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清除制度,坚决清除出成都建筑市场。 各扬尘整治管理部门之间要建立联系协调制度,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整体力量,共同抓好扬尘整治工作。继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扬尘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对经核查属实的给举报人一定奖励,定期通过媒体曝光建设工地扬尘违规行为,保持施工扬尘整治的高压态势。 四、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根据今年将要实施的扬尘管理新模式的要求,按照“市建委统一管理、区建设局分片负责、街道办事处守点”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定区域、定目标、定奖惩的“三定”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报建的工程进行监管,督促建设工程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到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要与相关管理部门签定责任书,明确各方主体扬尘整治工作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区建设局要抓好本辖区的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要加强日常巡查,掌握工地扬尘整治动态。各街道办事处要继续按《关于继续委托各街道办事处对XX县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并对易产生施工扬尘的工地进行重点监督。市建委要更好地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充分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扬尘整治工作:对表现差的建设工地要通报批评,作为企业资质年检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的依据,并同市场准入(清除)、资质年检挂钩。各级建设工地扬尘整治管理部门要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将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针对建筑工程基础土方施工、总平面施工、市政工地土方施工等易产生扬尘的阶段特点(涉及面宽,战线长,易反弹),进行重点监管,突出工作重点,特别是将市政工地扬尘整治做为重中之重: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政工程开工条件审查的通知》,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编制了《XX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设施图例》,通过强化开工条件审查,明确工作标准要求,从根本上减少和控制尘源,切实加强市政工地的扬尘整治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总包(主战)单位负责制,建立巡视和报告制度,定期向建设、监理单位通报情况,发现严重扬尘污染时,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建设单位也应加强协调管理。 今年也是我市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一年,政府将实施旨在改善XX县区农民居住条件的“新居工程”,此类工程大都在三环路以外,文明施工条件较差,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市建委将对“新居工程”的施工扬尘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一个难点来对待。 为此,市建委要求各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危险点面的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层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采取群防群治的措施,扬尘协管员分片(区)对工地实行不间断、全天候、覆盖式的巡查管理,发现制尘情况立即纠制止和报告,市建委快速进行处理,形成迅速、及时、准确的信息收集、反馈和处理系统。 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市建委近期已召开了全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意见,并向他们宣传今年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新形势,提出新要求。市建委还将定期分片(区)对在建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扬尘整治、文明施工的专项教育,通过集中开展教育活动,大造声势,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认识:要让各单位的有关人员都能了解施工扬尘整治的重要性,认识到扬尘整治工作不只是政府工作目标,更主要是保护广大工地作业人员、城市居住人员自身的健康;了解施工中易产生扬尘的工作环节,从而主动做好防尘、降尘,保护环境工作。 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建设工地扬尘整治的要点,并能熟练运用在建设工地的日常管理上,夯实工作基础。 二○○五年四月七日 XX市建设委员会 第五篇: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措施为有效管控建筑工地扬尘,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全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目标,区住建局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主要的措施有: 1、落实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的扬尘整治责任,要求建设单位设立并足额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监理单位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2、强化源头管理,将扬尘整治纳入工程安全备案现场审查的内容,严格审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对现场道路硬化、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备、裸土覆盖等扬尘整治措施不到位的,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开工建设。 3、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培训,发放宣传手册,广泛宣传施工扬尘整治的意义、要求和措施,不断提高施工项目部的环保意识,形成主管部门为主导,相关企业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治理扬尘污染的氛围。 4、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不间断循环督查,实行“月度排查、重点抽查、难点复查”,严格落实渣土车辆覆盖,车辆进出冲洗,施工道路实时洒水等措施,严禁车辆撒漏、带泥上路现象的出现,对主干道两侧、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12个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对发现的扬尘污染,当场责令施工单位安排专门人员配备洒水车辆及时进行清理、洒水。 5、加大对裸土堆场、渣土清运、基坑开挖、等关键环节的扬尘治理,综合运用行政、信用等多种手段,采取诫勉谈话、不良信用记录、停工整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措施,对扬尘整治不力或违反规定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理。 6、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巩固扬尘整治成果,创新管理模式,推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扬尘整治情况实施全程监督,实时监测,鼓励相关责任单位加大投入,积极采用射程远、覆盖广、效果好的防尘、降尘设备,确保扬尘污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标准化。 第17页 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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