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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涉农资金指中央、省、市、县安排的用于支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近年来,随着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农村的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但涉农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薄弱环节,农业补贴资金流失、专项资金被侵占等涉农资金腐败问题比较突出。据了解,2012—2014年海南省农业系统已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达52人,正在立案调查的有5人,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需进一步加强监管与治理。
一、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涉农案件呈蔓延扩大趋势,从省农业厅到市县农业局、农委、农技中心、畜牧局、动卫所、农机服务中心等单位和部门在涉农项目和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都发生了违纪违法案件,涉案领域由农业项目征地补偿、国家青苗补偿、大棚补贴蔓延到天然橡胶良种补贴、专业合作社、农村沼气池建设、畜牧养殖补贴等领域。主要表现有:
(一)部分专项工程违规招标投标。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擅自变更招标方式,或有意使公开招标流标,以邀请招标形式让投标人中标。如东方市扶贫办原主任符某在橡胶苗采购招标中,故意设置苛刻条件,造成3次流标后,降低条件以邀标形式使其胞弟的公司高价中标。
(二)部分专项工程未经过竣工审核。部分市县涉农资金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部分项目从设计、施工、验收、决算全过程都由农综部门内部人员操控。据抽查,有的市县对项目没有实施严格验收把关,甚至编制虚假竣工验收和结算资料,使施工单位得以通过虚报工程量、虚列工程项目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有的市县存在内部操控项目的情况。
(三)弄虚作假,层层截留私分。涉农资金涉及的层级多,职责重叠,权力交叉,易导致薄弱环节多,产生以虚假造价套取财政资金等以权谋私的问题。有些市县为了多拿补贴,虚假注册合作社,将所建的大棚拆分纳入合作社申报,超额领取补贴。
(四)市县部分主管部门失职渎职。近年来,瓜菜设施大棚建设的财政资金补贴力度不断加大,仅2011—2013年支持瓜菜大棚建设补贴资金达2.89亿元。但部分市县主管部门放松监管职责,在补贴项目立项阶段审核不严,在建设过程的验收工作中监管缺位,严重失职,导致面积虚假、质量低劣等问题普遍存在。
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突出,要加强基层纪律监管及审查,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效的措施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健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县、镇、村干部及财政、农林等管理涉农专项资金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完善财务收支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发挥本部门、本单位会计监督的作用,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和发放,各个环节从严把关,惠农补贴的去向要及时公开。
2.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工程从计划、立项、使用、决算进行全程管理。在涉农项目实施完结后,农业部门组织验收时,邀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审计,对涉农专项资金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做到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从计划上、项目上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3.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农业专项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检查涉农资金在申请、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利用项目管理权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规定等问题,有效防止中间环节截留、贪污、挪用,从严依法行政。
4.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基层单位的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的问责办法。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通过监督、约谈、听取汇报等方式提高主管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管,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责任,对干部中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
5.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把损害群众利益、侵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的案件作为查办的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审计、财政、人大、检察机关的多方监督与协调机制,加大资金使用抽查力度,增强监督效果,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率。保持对敢于“伸手”涉农专项资金腐败分子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从重、从严、从快惩治的原则,让敢于顶风作案者付出沉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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