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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纪委工作规则(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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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纪委工作规则(暂行) 文章标题:海事局纪委工作规则(暂行)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任务和职责,健全__海事局纪委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纪检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__海事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暂行)》,制定本规则。 一、纪委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局机关、直(附)属各单位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针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海事作风建设。 (三)贯彻执行上级纪检机关的各项指示,负责对交通部海事局纪委及上级转办的__海事局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党员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材料的处理;向驻部纪检组、部海事局纪委、__海事局党委和__省直机关纪工委、__省经贸委纪检组报告工作情况。 (四)在职权范围内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五)督促检查直(附)属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对其中层党员干部的重要违纪案件、重要申诉的调查处理,指导、检查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对直(附)属单位纪检干部的配备提出建议;向组织部门提供局机关处级职务人员,直(附)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处级职务人员以及拟任以上职务人员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 (七)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八)承办局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纪检监察处作为局纪委的办事机构,承担其日常工作。 二、纪委会议制度 (一)纪委全体会议 纪委全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纪委书记主持。如因工作需要,经纪委书记同意,可随时召开。视情况也可召开纪委扩大会议,纪检监察处及有关人员列席参加。 会议内容: 1.按照上级纪检机关、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指示,讨论决定__海事局纪检工作的重大问题。 2.讨论制定一个时期的纪检工作计划。 3.讨论向党的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报告。 4.讨论向局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对党员违纪问题的立案。 6.按照审批权限审议、审批对党员的党纪处分。 7.讨论__海事局党风党纪廉政状况,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计划。 8.讨论决定由纪委表彰或向上级纪检机关推荐表彰的先进纪检组织和优秀纪检干部。 9.其他需经纪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纪检工作会议 纪检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局机关党委及直(附)属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或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纪检机关、局党委的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年纪检工作。 2.总结上年度纪检工作。 3.布置短期专项工作,通报重要情况。 4.交流纪检工作经验。 (三)纪委办公会议 纪委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纪委书记主持,纪检监察处全体人员参加。办公会议是纪委的行政性例会,所研究的工作由纪委书记决定,纪检监察处组织落实。 会议内容: 1.研究落实领导交办和纪委全会决定事项的具体实施办法。 2.协调纪委内部的各项工作,作出月度工作安排,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对准备提交纪委全会和局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方案。 4.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四)案件审理会议 根据查处案件的情况,由纪委书记决定并主持召开案件审理会议,案件审理小组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请上级纪检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和案发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案件审理实行回避制度。 会议内容: 1.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审理由局纪委或局党委批准的违反党纪案件。 2.审理报送上级纪委审批的违反党纪案件及经局纪委查处、由直(附)属单位党组织报送属地党组织审批的违反党纪案件。 3.审理经局党委、纪委批准以及由局党委、纪委报经上级纪委批准处分的党员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 4.审理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涉及__海事局所属单位的违反党纪案件。 5.审理由行政监察机关、公检法机关移送的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案件。 6.研究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和执行党纪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五)信访分析会议 针对信访举报情况,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纪委书记主持,纪检监察处有关人员海事局纪委工作规则(暂行)第2页 参加。 会议内容: 1.对信访举报材料作具体分析,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研究处理解决的方案。 2.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信访案件查处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结论或提出销案意见。 3.对转下级查处的信访案件的回报结果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对一定时期的来信来访作全面分析,掌握信访的变化情况和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5.分析总结信访工作情况,研究加强信访工作的措施,研究制定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三、文件审批制度 (一)对全局纪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工作计划和规划,要经纪委全会讨论,由纪委书记签发。 (二)涉及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须办理向上级纪检机关的请示、报告等文件时,应征求纪委委员的意见,并请示局党委后,由纪委书记签发。 (三)对下级纪检组织请示的批复,原则上,重大问题经纪委全会讨论,一般性问题,经纪委办公会讨论,由纪委书记签发。 (四)纪委所发文件(除涉及纪律处分等暂不宜公开的事项外),按照局公文处理办法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 (五)其他部门送纪委会签的文件,由纪委书记签发。 四、请示、报告和回复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1.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性的文件、工作计划和规划,要报局党委批准。 2.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事项、案件查处事项的完成情况,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将核查情况书面上报。逾期不能上报的,要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3.对正处级(含正处级)以下党员干部,一般党员的检举、控告,属一般了解情况和转下级单位核查的,需经纪委书记同意;属初核立案的需报请局党委批准。查处重大案件的工作预案要报局党委批准。 4.决定或改变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含免于处分)一般都需经党员所在党支部讨论决定上报,按处分审批权限规定,由纪委全会讨论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或进行审议、审批后,报局党委和有关纪检机关审议、审批和备案。 5.对检举、控告、申诉及其办理情况的汇总分析,纪委每季度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重要的来信来访及处理情况以及突发事件须及时向局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报告。 6纪委会工作的情况,每年向部海事局纪委和局党委写出书面报告。 (二)回复制度 1.举报人署名的,在举报内容查清后,应将结果书面回复举报人。 2.对局领导有批示的检举、控告、申诉事项,其回复处理结果报请有关局领导核签同意。 五、本规则由__海事局纪委负责解释。 六、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粤海事党[20xx]44号”文同时废止。 《海事局纪委工作规则(暂行)》来源于文秘114网,欢迎阅读海事局纪委工作规则(暂行)。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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