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业生产性服务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指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培育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将普通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着眼满足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需要,立足服务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主要围绕七个关键领域,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
一是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围绕农户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健全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和服务体系,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户按市场需求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合理安排农业生产。
二是农资供应服务。支持服务组织积极开展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饲草料等农资供应服务,方便农民购买。
三是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支持服务组织开展深翻、深松、秸秆还田等田间作业服务,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有机融合。四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推动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秸秆资源循环利用。
五是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推进农机服务环节从耕种收为主向专业化植保、秸秆处理、产地烘干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打造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和维修中心,推动专业维修网点转型升级。
六是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服务组织发展储藏、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服务,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
七是农产品营销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利用农业展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具有资质的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我国相当长时期内,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同时,以普通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仍是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加快培育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历史任务。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精神,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指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培育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将普通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途径。以承包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适合我国国情农情,具有持久生命力。随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业劳动力减少、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普通农户在生产过程中面临许多新问题,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越来越多。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解决普通农户在适应市场、采用新机具新技术等方面的困难,有助于将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二)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迫切需要。通过土地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一条重要途径。让农户根据自身状况和需求,选择服务组织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既满足农户参与生产、从事家庭经营的愿望,又通过统一服务连接千家万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形成服务型规模经营,也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一条重要途径。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有助于丰富农业规模经营形式,让广大家庭经营农户充分参与和分享规模经营收益。
(三)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服务组织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的作业能力和分工分业专业化服务的效率,有效降低农业物化成本和生产作业成本,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农产品品质,有助于实现农业节本增产增效,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现代生产要素引入农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本质要求。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服务组织以市场化方式将现代生产要素有效导入农业,实现农户生产与现代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增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总体要求
(五)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农业农民为根本,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战略性产业为目标,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更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六)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资源要素向生产性服务业优化配置,促进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有效对接。政府着力培育、支持、引导服务组织发展,规范市场行为,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有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服务农业农民。聚焦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着力解决农业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普通农户依靠自己力量办不了办不好的难题,让农户充分获得农业生产性服务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创新发展方式。针对不同产业、不同环节、不同主体的特点,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行业、本地区的发展方式。推动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农村创业创新的重要领域,不断推进业态和模式创新。
注重服务质量。将质量要求贯穿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全过程,根据市场需求以及生产经营主体的要求,严格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发展。
(七)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的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明显提高,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现代农业的全产业链支撑作用,打造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机制高效、体系完整的农业农村新业态。
三、积极拓展服务领域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着眼满足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需要,立足服务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
(八)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围绕农户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健全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和服务体系,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户按市场需求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定期发布重要农产品价格信息,增强价格信息的及时性和农民的可及性。加强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形势研判,组织专家解读市场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手段,及时预警市场运行风险,帮助农民识假辨假,防止生产盲目跟风和市场过度炒作。支持服务组织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个性化市场信息定制服务,提高服务的精准性有效性。
(九)农资供应服务。支持服务组织与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加强合作,在良种研发、展示示范、集中育秧(苗)、标准化供种、用种技术指导等环节向农民和生产者提供全程服务。开发种子供求信息和品种评价、销售网点布局等信息在内的手机客户端,为农民科学选种、正确购种提供服务。支持服务组织开展种子种苗、畜种及水产苗种的保存、运输等物流服务。发展兽药、农药和肥料连锁经营、区域性集中配送等供应模式,方便农民购买。支持服务组织发展青贮饲草料收贮,积极推广优质饲草料收集、精准配方和配送服务。引导服务组织入驻渔港,发展冰、水、油、电等生产补给服务以及冷库、水产品运销等配套服务。
(十)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鼓励服务组织开展绿色高效技术服务。支持服务组织开展深翻、深松、秸秆还田等田间作业服务,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指导农户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减量增效新技术,推进肥料统供统施服务,加快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产品、高效低风险农药和高效大中型施药机械,以及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有机融合。鼓励动物防疫服务组织、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相关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积极提供专业化动物疫病防治服务。
(十一)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鼓励大中城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专业服务组织收集处理病死畜禽。在养殖密集区推广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模式,推动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服务网络,探索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受益者付费机制。加快残膜捡拾、加工机械、残膜分离等技术和装备研发,积极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推广秸秆青(黄)贮、秸秆膨化、裹包微贮、压块(颗粒)等饲料化技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一批生物质供热供汽、颗粒燃料、食用菌等可市场化运行的经营主体,促进秸秆资源循环利用。
(十二)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推进农机服务领域从粮棉油糖作物向特色作物、养殖业生产配套拓展,服务环节从耕种收为主向专业化植保、秸秆处理、产地烘干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形成总量适宜、布局合理、经济便捷、专业高效的农机服务新局面。鼓励服务主体利用全国“农机直通车”信息平台提高跨区作业服务效率,加快推广应用基于北斗系统的作业监测、远程调度、维修诊断等大中型农机物联网技术。鼓励开展农机融资(金融)租赁业务。打造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和维修中心,以农机合作社维修间和农机企业“三包”服务网点为重点,推动专业维修网点转型升级。在适宜地区支持农机服务主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集中育秧、集中烘干、农机具存放等设施。在粮棉油糖作物主产区,依托农机服务主体探索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一站式”田间服务。
(十三)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服务组织发展储藏、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服务,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农产品贮藏保鲜冷链体系建设,支持常温贮藏、机械冷藏、气调贮藏、减压贮藏等多种贮藏保鲜设施集中连片建设。支持服务组织加强贮藏保鲜技术培训,鼓励“一库多用”。因地制宜推广热风干燥、微波干燥及联合干燥等技术和设备,加大对燃煤烘干设施节能减排除尘技术的改造力度。在适宜地区鼓励推广高效节能环保的太阳能干燥、热泵干燥技术和装备,建设区域性智能化大型烘干中心。按照离产业园区近、离农产品交易中心近、离交通主干道近、离电源近的原则,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集成农产品储藏、烘干、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粮油烘储中心、果菜茶加工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初加工“一条龙”服务。
(十四)农产品营销服务。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提供农产品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信息服务、标准化交易、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服务。完善农产品物流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利用农业展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多种交易方式,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有机结合。鼓励具有资质的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互认,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准确、快捷的检测服务。推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供追溯服务,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主体注册、信息采集、产品赋码、扫码交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业务。
四、大力培育服务组织
(十五)培育多元服务主体。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挥其统一经营功能;鼓励农民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其服务成员、引领农民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和订单方式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发挥其服务带动作用;支持各类专业服务公司发展,发挥其服务模式成熟、服务机制灵活、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
(十六)推动服务主体联合融合发展。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各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围绕同一产业或同一产品的生产,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打造一体化的服务组织体系。支持各类服务主体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壮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主体。引导各类服务主体积极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和人才合作,鼓励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与服务主体深度合作。
五、不断创新服务方式
(十七)推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协调发展。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积极推行专项服务“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的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专项服务的标准化水平。统筹和整合基层农业服务资源,搭建集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动植物疫病防控、土地流转、农机作业、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集成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物质装备,不断提升综合服务的集约化水平。
(十八)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是服务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探索形成的“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推进力度。
(十九)探索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服务功能从农业技术服务向农业公共服务拓展,强化公益性职能履行,加强对市场化农技推广主体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鼓励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通过派驻人员、挂职帮扶、共建载体、联合办公等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探索农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新机制。健全农技推广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对农技推广机构职责履行情况和公共服务质量效果的考评,建立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相匹配的激励机制。构建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主体、乡土人才、返乡下乡人员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盟,实现农业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的无缝链接。支持有资质的市场化主体从事可量化、易监管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
六、加强指导服务
(二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带动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举措,作为推进农村创业创新的重要领域,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督导和调研。要明确指导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作牵头部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考核,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分行业分领域树立一批典型,营造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一)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和汇集各类农业重要基础性信息系统,为农户和生产主体提供农产品生产状况、市场供求走势、资源环境变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服务组织资信等信息服务。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益农信息社建设,共用共享农村各类经营网点资源,就近为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等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涉农服务事项“进一个门、办样样事”。
(二十二)引导服务规范发展。要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该放给市场的要放给市场,培育服务市场、扶持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不断优化工作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品种、不同服务环节,制定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服务过程监督管理,引导服务主体严格履行服务合同。建立服务质量和绩效评价机制,有效维护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农业服务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农业服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十三)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落实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优惠政策,通过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措施,大力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发展。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鼓励各地加强集中育秧、粮食烘干、农机作业、预冷贮藏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对农业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设施建设的投资。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生产性服务。充分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着力解决农资、农机、农技等社会化服务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推动厂房、生产大棚、渔船、大型农机具、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融资。鼓励各地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保费补贴。支持易灾地区建设饲草料储备设施,提高饲草料利用效率。落实农机服务税费优惠政策和有关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加快解决农机合作社的农机库棚、维修间、烘干间“用地难”问题。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政策落实,真正发挥政策引导和扶持作用。
第二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附件2XX省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想与原则
(一)总体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二是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
-1物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等环节,初始投入大、技术难度高、单个农户做不了的工厂化育供苗、仓储烘干等环节,外部性特征强、单个农户作业效果差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环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由市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17年11月10日前报省农委、省财政厅。
(二)公开确定服务组织。项目实施县(市)农业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每县(市)选择的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在选定服务组织后,项目实施县(市)要通过公众网站、电视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服务价格标准,并公示举报电话。
(三)签订服务合同。由项目实施县(市)所在市级农业部门负责制定标准格式的服务合同,承担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要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项目实施主体要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已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区,服务面积要以确权登记的面积为准。服务合同签订后要先经托管服务所在地村委会认定,再经乡镇政府初审,县级农业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分别留乡镇XX县区级农业部门存档备查。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四)认真实施服务作业。项目实施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农机、农技推广、植保等部门不定期的对各项目实施主体承担的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确保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的质量。
(五)严格核实服务作业量。托管服务工作完成后,用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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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支持方式
试点地区的10个县(市),每县给予1120万元补贴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贴,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25%,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80元。项目实施县(市)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社会化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等。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实施县(市)农业部门是试点项目工作实施落实责任主体,要把项目工作列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事项,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统筹协调财政和乡镇等单位和部门,确保项目落实。县级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内容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要协助农业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审核工作,并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
(二)强化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县(市)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好业务指导和项目检查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项目实施中的各类问题,如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由财政部门追回补贴资金,三年内不得申请类似项目。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开展检查,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县(市)财政部门要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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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生产性服务措施框架1、西部欠发达地区老工业基地生产性服务
1.1、生产性服务定义
1.2、发展生产性服务的意义
1.3、生产性服务的发展策略
1.3.1发展现状分析
1.3.1.1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1.3.1.2商务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1.3.1.3金融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1.3.1.4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现状
1.3.1.5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1.3.2生产性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3.2.1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3.2.2商务服务业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3.2.3金融保险业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3.2.4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3.2.5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3.3发展生产性服务的基础
1.3.3.1发展金融服务业的基础
1.3.3.2发展商务服务业的基础
1.3.3.3发展金融保险业的基础
1.3.3.4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基础
1.3.3.5发展信息服务业的基础
1.3.4发展生产性服务的对策建议
1.3.4.1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3.4.2深化体制改革
1.3.4.3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3.4.4推进区域之间协调发展
1.3.4.5制定优惠财税政策
1.4、小结
第四篇:中国农业生产现状及发展节水农业必需性分析中国农业生产现状及发展节水农业必需性分析
摘要:我国的农业生产受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压力,又受水土资源的制约,加入wto后中国的农业生产将受到很大的冲击,本文论证了利用节水措施及先进生产技术发展节水农业,21世纪的中国农业生产才能够满足16亿人口的粮食需求。关键词:水资源持续发展节水农业
粮食不仅是人类的基本必需品,也关系着人民的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影响国计民生的主要因素。中国是一个具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中国农业以全球9%的耕地,6%的可更新水资源,支持全球22%人口的温饱和经济发展,为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全球性用水危机,中国农业由于其现状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人口压力和严重的水资源问题。
1中国农业生产的现状
中国农业源远流长,是世界农业的一个重要发祥地。考古证实,中华民族早在近万年以前就在陕西关中用原始简陋的木石工具,在粗松的黄土地上“辟土植谷”开始了对自然条件仰仗程度很高的原始农业生产。
周、秦时代,由于牛耕、铁器的使用,使原始农业逐步而又明显地减少对自然的依赖,正式转入持续两千多年的传统农业。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半封建半殖民的中国开始萌生近代农业因素,但战乱纷争,使之发展迟缓,只是到了1949年新中国建立之后,中国农业才逐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生产得到巨大发展,以有限的水土资源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使中国社会稳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创下了人类奇迹。但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农业将面临诸多因素制约其持续发展:
(1)土地条块分割,农业生产高成本低产出。中国现行的农业生产模式大多是以家庭为单位,土地分布形式是一家一户条块分割的小田块,难以形成大规模的机械化农业生产及统一的田间管理,使先进的农业机械难以得到充分利用,先进的农业管理技术实施困难。在有灌溉条件的土地上,由于条块分割造成灌溉用水的浪费。这些都致使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形成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的严重浪费,因而农业生产成本很高。同时,由于土地条块分割,原来大片的土地分成小块分属于不同经营者,这样每一小块土地上都可能种植不同与其它小块土地的农作物,即使是同一作物也可能属于不同品种,即使是同一作物同一品种也会由于不同经营者的田间
管理的不同而产生出不同质量的农产品。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致使中国农业产品的商品率很低,因而使农业生产收入很低。
(2)人多地少,土地侵蚀严重。我国人多耕地少,近半个世纪来,我国人口由5.5亿增至12.0亿,年均增加1500万人,年增率1.7%左右,预测到2030年人口增至16亿,而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1996年调查,我国耕地面积为1.3亿hm2,人均耕地面积0.1hm2,仅为世界人均平均数的47%,美国的1/9,印度的1/2.耕地面积在国土面积中的比重,美国为我国的两倍,印度为我国的三倍。耕地数量不足,后备资源极为有限,中国现共有宜农荒地和宜种粮棉的土地面积分别不足1500万hm2和1000万hm2,同时近年来由于工业、交通、城建的占用,耕地数量还在不断减少。同时我国耕地水土流失严重,由于人口压力,往往盲目开垦扩大耕地,长期对土地资源的利用不当和掠夺式经营造成了土地退化,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367km2,占国土面积的38.23%,耕地水土流失面积达4541hm2,占耕地面积的34.26%,水土流失不仅导致当地土地资源退化和生态环境破坏,人民生活贫困,甚至威胁到群众的生活和生存条件,而且泥沙大量下泄,淤高下游河床,使河道行洪能力下降,造成严重洪涝灾害,局部地区采取修梯田,植树造林等水土保持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益,但治理的速度慢,水土流失面积在不断扩大,严重程度在不断加剧。
(3)生产技术落后,经营粗放。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工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程度低,农民的文化素质、科技水平不高,有关农业生产的各种资源尚未很好利用。许多地区仍是广种薄收,有种无管的粗放经营模式。XX省,黑龙江,青海,西藏,新疆等省区耕地的复种指数还停留在100%以下。尤有甚者,粮食的收割、脱粒、干燥、运输、储存和加工过程中的损失率高达15%(国外专家估计高达20%),超出了联合国粮棉组织提出的标准损耗率限于5%的要求。
(4)水旱灾害频繁。我国农业生产50多年来,平均每年受灾面积0.266亿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8%,成灾面积0.113亿hm2,占耕地面积的11.2%,平均每年水旱灾害对全国粮食总产量的影响,在80年代以前粮食单产的基础上计算约150亿~200亿kg,80年代以来水旱灾害及相应范围较过去均有所增加,受灾面积1991年为0.252亿hm2,1994年0.280亿hm2,1993年受灾最轻也有866.67万hm2,以受灾区的粮食单产3.0t/hm2计算,1994年粮食损失达840亿kg,按此测算多年平均受灾损失约350亿kg,随着粮食单产的增加,水旱灾害的损失也愈来愈严重。
(5)中国农业生产面临严峻的水危机。中国农业生产中缺水与水资源浪费并存。由于生产技术较为落后,我国农业灌溉用水一直是各类用水的大户,总用水量
4000亿m3左右,占总用水量的67%,如加上其他农业用水,估计整个农业用水量占到总用水量的80%,是全国水资源最大可能利用量的35%~40%。由于灌溉用水量大,农业缺水干涸的土地越来越多,进入90年代,每年农田受旱面积2667万hm2左右,受旱面积和受灾面积都比50年代成倍增长。虽然缺水,然而水的浪费却是触目惊心。由于灌区设备配套不全,渠道大部分没有衬砌,渗漏、漫灌等现象十分普遍。目前,全国农业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平均只有0.5,每年损失的水量约2000亿m3,相当于全国工业和城市用水总和的2倍以上,农田水分的利用效率平均不到1kg/m3,即1m3水生产不到1kg的粮食,而一些发达国家大体都在2kg以上,差距很大。
面向未来,我国农业用水还存在不少潜在问题。首先,由于工业发展与城市扩大,农业用水比例不断缩减是不可能避免的,我国今后相当时期内工业和城镇仍将维持较高的发展速度,由于工业用水的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农业,有专家估算,1000m3水可产生1t小麦,其价值仅为200美元,但同样数量的水用于工业约可生产出400美元,因此,农业在与工业争夺用水中,处于不利地位。另外,目前我国农业用水主要为种植业灌溉用水,为进一步改善和建设生态系统与环境,以及发展林牧业,势必出现与种植业争水的矛盾,这一局面已开始出现。
中国农业的水危机已引起国内外许多专家的高度重视,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leslerr.brown曾撰文《中国的水资源短缺将动摇世界的粮食安全》,文中虽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但是足见中国农业生产所面临的水危机的严重性。2中国发展节水农业的必要性分析
(1)缓解水资源危机,满足生产和生活对水的日益增长的需要,使人类社会得以持续生存和发展。发展节水农业是关系中国社会经济的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大事,预测2030年中国人口将达到16亿,人均粮食的需求量为450kg,总粮食的需求量为7000亿kg左右。我国现有耕地1.3亿hm2,但我国目前未利用的土地面积不到3亿hm2,其中可开发利用的农用地后备资源只有4078万hm2,而后备耕地资源仅仅800多万hm2,但这些后备耕地资源是长期开发利用后所剩余的那些有各种限制因素,质量不高,生态环境脆弱的土地,开发难度大,所以土地资源开发潜力不大。那么我国社会能否得以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是:我国的农业生产是否能以现有的4000亿m3灌溉水资源,将粮食产量从现有的5000亿kg提高到7000亿kg,并满足其他农作物的需求。如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将现有的灌溉用水量节省15%,可为扩大灌溉面积和提高灌溉保证率提供600亿m3水量,超过黄河的年平
均流量。因此必须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灌区续建配套和技术改造,大力发展节水农业。
(2)发展节水农业减少世界农业发达国家对中国农业生产带来的冲击。由于中国农业技术落后,经营粗放,使得中国的农业生产成本很高,加入wto后,中国政府已开始降低对农业的补贴,并将会进一步降低。这样中国的农业生产将不可避免的面对世界农业发达国家所带来的强大冲击,因此中国农业必须改变粗放经营模式走低成本,高产出的集约化农业道路,建设节水高效农业才能减轻加入wto后所带来的冲击。从某种意义上讲节水农业就是集约化农业。根据分析预测2010年供水设施的单位投资约为8元/m3,污水处理约为10元/m3,而节水仅需3元/m3左右。
第五篇。农业科技为生产实践服务探讨农业科技只有为农业生产实践服务,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发挥建设现代农业的支撑保障作用。强化农业科技服务生产实践,要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抓住创新成果的适用性、推广方式的有效性和技术应用的主动性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把科技人员引入生产第一线,把科学技术引入农村第一线,为现代农业提供持久强大的发展动力。
促进农业科技服务生产实践,要多出农业生产真正实用、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利益的自主创新成果。农业科技创新要紧扣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面向农业生产和农民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带有全局性、前沿性、方向性的重大科技问题,深入开展综合研究和协同攻关。不断推动科研单位与成果应用主体之间建立起内在的有机联系,促进农业科技上中下游的紧密对接,解决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使科研课题切实来源于实践、成果直接应用于生产。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集中力量创造出更多有用的科技成果,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留在千万家”,促进科技成果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促进农业科技服务生产实践,要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水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既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环节,又是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现行的农技推广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难以满足农民增收致富的需要。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存在机制不活、手段单
一、投入不足、科技与生产脱节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农业科技成果就难以更好地转化和应用,农业科技就难以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必须加快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积极探索加快科技成果推广的新模式,加快适用科技成果组装配套和推广示范,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水平。
促进农业科技服务生产实践,要大力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吸纳能力。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最终要靠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提高他们理解、掌握、运用科技成果的能力。近几年来,我国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还比较低。特别是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农民队伍结构急剧变化,留在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农业劳动者素质呈现出结构性下降趋势。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显得更为紧迫。要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健全培训体系,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增加培训投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接纳和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应心系农民,强化服务意识,带头深入农村,切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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