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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参考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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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参考范本 目 录 (一)关于拟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等事项公告 (二)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 (三)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 (四)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推荐表 (五)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六)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公告 (七)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八)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认表 (九)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 (十)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公告 (十一)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 (十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十三)业主大会表决票 (十四)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选举统计结果 (十五)业主大会表决票统计结果 (十六)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告 (十七)首次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公告 (十八)业主委员会备案表 (十九)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 (二十)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 (二十一)业主委员会印章备案报告 (参考范本一) 关于南安市 小区(大厦)拟组织成立 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等事项公告 小区(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十个以上业主也可以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你小区(大厦)已具备上述条件,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等事项的条件。 请全体业主积极参与,自本公告规定时间内,自发组织十名以上业主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本公告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7日。 附:关于成立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参考范本二)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参考范本二) 关于成立南安市 小区(大厦) 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由 承建开发的 小区(大厦)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的),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现申请成立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谨请贵单位指导、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附:申请成立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签名表 建设单位(盖章)/业主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成立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签名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房 号 产权证号\房屋销(预)售合同\合同备案证明 身份证号 业主签名 备 注 (参考范本三) 关于成立南安市 小区(大厦)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 小区(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你小区(大厦)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年 月 日收到建设单位(业主)的书面申请,现决定成立南安市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筹备组由业主和建设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代表 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筹备组召集人(组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业主自荐或推荐或相关组织、部门推荐,最终名单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50%。 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代表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按照自愿原则由业主推(自)荐产生,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依法履行业主义务;②热心公益事业;③责任心强; ④有一定组织能力;⑤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推(自)荐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业主请在此时间内将推荐表投入推荐箱内。 特此公告。本公告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7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四) 南安市 小区(大厦)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推荐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推(自)荐以下业主为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 序号 姓 名 性 别 房 号 产权证号\房屋销(预) 售合同\合同备案证明 联系电话 注: 此推荐表请于 年 月 日前投入推荐箱,逾期投入或信息未填写完整、填写不真实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推(自)荐人: (签名) 房号: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五) 南安市 小区(大厦)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业主推(自)荐产生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 名,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房号 备 注 / 组长,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代表 / 村(居)民委员会代表 / 建设单位代表 业主代表 业主代表 业主代表 业主对以上筹备组成员如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反映,否则视为同意。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特此公告。本公告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7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六) 南安市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公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大厦)的规模、类型,考虑到业主委员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讨论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拟定 人( - 人单数);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业主身份;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遵纪守法; ④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⑤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⑥未发生侵害本物业管理区域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⑦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且无直接的关联业务或利害关系; ⑧未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业主被判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执行期未满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恶意欠缴物业服务费或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 业主身份的认定以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为准;尚未领取产权证的,以房屋销(预)售合同及合同备案证明记载的购房人为准。 业主的投票权数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确定。 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优先选择①在村(社区)“两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及退休干部;②具有建筑、工程、消防、机电、法律、经济等专业知识的业务;③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采用下列办法产生: (一)业主自荐; (二)业主推荐;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推荐。 五、推(自)荐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在此时间内将推荐表投入推荐箱内。 特此公告。本公告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7日。 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七) 南安市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推(自)荐以下业主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序号 姓 名 房 号 产权证号\房屋销(预)售合同\合同备案证明 联系电话 注:此推荐表请于 年 月 日前投入推荐箱,逾期投入或信息未填写完整、填写不真实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推荐人(签名): 房 号: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八) 南安市 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确认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相片 出生年月 学 历 政治面貌 职 称 工作单位 职 务 房 号 工 作 简 历 候选人(签名): 筹备组 意见 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相关条件,特此确认。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全体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村( 居)民委会意见 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相关条件。 (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意见 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相关条件。 (盖章) 年 月 日 注:应附候选人产权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参考范本九) 南安市 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公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推荐、自荐,筹备组汇总后,产生 名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房号 备注 业主对上列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如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本筹备组反映,否则视为同意。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特此公告。本公告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7日。 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十) 南安市 小区(大厦)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公告 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决定,南安市 小区(大厦)拟定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地点: 2、会议采取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3、业主在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按照人数结合面积的方式确定。 经筹备组计算确定本小区(大厦)业主投票权数总建筑面积 ㎡(其中住宅 ㎡,非住宅 ㎡),总人数 人。 4、会议议程: ①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②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③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④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⑤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⑥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⑦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⑧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⑨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5、开箱计票地点: 请全体业主准时到场,将选票投入现场的选举箱,对审议的事项,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投入审议箱。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请代理人持所代表业主的授权委托书和书面意见(经业主本人签字)到会如实反映,每一代理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特此公告。本公告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7日。 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十一) 南安市 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房号: 身份证号: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全权代表本人进行选举/表决投票。 委托人(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受托人(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产权证明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考范本十二) 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选票存根 编号: 房号: 领票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领票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南安市 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选票 (以姓氏笔画排序) 编号: 序号 候选人 投票栏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的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是否委托投票: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届业主委员会(监事会)的选举采取 额选举的方式(从 人中选定 人)。候选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选举产生。当选人少于应选人数的,可以从落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补足; 2、 本选票必须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赞成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投票栏内打“○”,不赞成的打“×”; 3、 选举等于或少于应选委员(成员)人数的,为有效票,填写其他符号或所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成员)人数的为废票,用铅笔填写或涂改的为废票; 4、收到此选票时,应认真核对业主身份及其投票权数,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被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十三) 业主大会表决票存根 编号: 房号: 领票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领票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南安市 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表决票 编号: 序号 表决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管理规约》(草案) 2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3 4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的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是否委托投票: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决票请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用铅笔填写或涂改的为废票; 2、请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打“○”,一项表决内容只能选“赞同”、“反对”、“弃权”之一,多选或不选、涂改均视为无效; 3、收到此表决票时,应认真核对业主身份及其投票权数,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被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书面证明; 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十四) 南安市 小区(大厦)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监事会)选举统计结果 一、小区投票权数:建筑总面积 ㎡,业主总人数 人; 二、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废票 张、弃权票 张; 三、本次选举有效权数:建筑面积 ㎡,占总投票权数 %,业主人数 人,占总投票权数 %, (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候选人得票权数如下:   序号 候选人 姓名 得票建筑面积 % 赞成人数 % 序号 候选人 姓名 得票建筑面积 % 赞成人数 % 五、本届选举应产生 名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按有关法律规定已产生 名委员,名单如下: 序号 房号 委员(成员)姓名 序号 房号 委员(成员)姓名 序号 房号 委员(成员)姓名 唱票人: 计票人: 监票人: 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十六) 南安市 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表决票统计结果 一、小区投票权数:建筑总面积 ㎡,业主总人数 人; 二、发出表决票 张,收回表决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废票 张、弃权票 张; 三、本次表决有效权数:建筑面 ㎡,占总投票权数 %;业主人数 人,占总投票权数 %, (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各表决事项投赞成票的得票权数及业主人数如下:   序号 表决事项 得票权数 (建筑面积)㎡ % 赞成人数 % 1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 《管理规约》 3 五、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等法律规定,此次业主大会对以上 个表决事项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表决事项 通过,第 项未通过,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交业主大会表决。 唱票人: 计票人: 监票人: 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十七) 南安市 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告 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 人,经业主委员会(监事会)于 年 月 日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监事会)主任1人,副主任 人,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房号 备注 业主委员会 (监事会) 主任 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副主任 特此公告。本公告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7日。 南安市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十八) 南安市 小区(大厦) 首次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公告 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 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监事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由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 ;会议表决通过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以及 等事项。 本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完毕,自即日起解散。 特此公告 附: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管理规约》 3、《业主委员会章程》 4、 南安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十九) 业主委员会备案表 业主委员会名称: 备 案 日 期: 填表须知 一、备案的业主委员会须按表内所列栏目如实填写。 二、本表请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打印(须签字的除外)。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本表中“物业类型”填写为住宅小区、大厦、商场、工业区、其他。 五、本表填写一式三份,由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各留存一份。 物 业 管 理 区 域 情 况 项目名称 物业类型 项目地址 所在地 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开发建设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 建筑面积 建筑总面积 万㎡,其中多层住宅 万㎡,高层住宅 万㎡, 别墅 万㎡,办公楼 万㎡,工矿厂房 万㎡,其他 万㎡。 首套物业交付时间 入住率 % 业 主 委 员 会 情 况 业主委员会名称 业主委员会地址 首届业委会成立时间 本届届数 第 届 本届任期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员人数 主任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主大会会议情况 完成选举时间 会议形式 书 面( ) 现场大会( ) 参加大会应到票权数 建筑总面积 ㎡,业主总人数 人 大会实到票权数 建筑面积 ㎡,占总投票权数 %;业主 人,占总 投票权数 %。 备 案 人 说 明 本人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填写本备案表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附后),并保证材料真实: 1、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管理规约;4、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业主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业主委员会职务 联系电话 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人民政府人 人下)物业站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 编 号: 领取人(签名): 领取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 编号: 南安市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 你会提交的备案资料收悉,同意给予备案,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你会成立时间为 年 月 日,任期 年。 二、你会成员共计 人,分别为: ,其中主任为: ,副主任为: 。 三、你会在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印章刻制手续后,应当将印章式样报我局备案。 南安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村(居)民委员会 (参考范本二十)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 南安市公安局: 南安市 小区(大厦)已根据相关规定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并按规定向我局备案,现申请刻制印章,印章名称是: 1. 南安市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 2. 南安市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 请贵局办理准刻手续。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范本二十一)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备案报告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南安市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经批准刻制的印章式样如下: 特此报告 南安市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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